三、党的纪律实施中应注意正确处理的几个关系
正确实施党纪是全面体现党纪本质,加强党的建设不容忽视的环节,党纪实施中应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第一,正确执纪与从严治党的关系。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自身建设中一贯坚持的基本方针,经验表明,对经不起考验的党员,首先要满腔热情地进行教育,但仅仅靠教育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必须从严治党,严肃执行党的纪律。对那些败坏党和人民事业的腐败分子,必须采取坚决清除的方针,一经发现立即处理,决不姑息。第二,执行党纪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党的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改革创新精神的有力保障,如果党纪的执行不能有力地保障共产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的改革创新精神,那就没有正确地执行党的纪律,执纪工作也就不可能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因此,执纪中一定要正确区分哪些是改革开放试验中允许的探索,哪些是工作缺乏经验造成的失误,哪些是危害经济建设的错误和罪行,做到支持保护改革者,教育帮助失误者,严肃查处违纪者,以保证改革健康有序地进行。第三,党纪与“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关系。“三个有利于”是邓小平同志1992年初提出的,即“判断各方面工作的是非得失,归根到底是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社会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是我们新时期各项工作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因此,也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行党纪的最根本的标准。党纪条文的制定、修改、废止等,从根本上都取决于“三个有利于”标准。同时必须明确认识“三个有利于”标准与党的纪律是相互包含,相互渗透的,坚持“三个有利于”不能取代维护党的具体的纪律,也要反对把“三个有利于”标准与党的纪律简单地对立起来。
第三节严格执行维护党的纪律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严格按党章办事,维护党章的权威。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整体意志,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邓小平强调: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总结历史上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为加强纪律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党的纪律建设在新的形势下将改进和加强。在遵守党纪方面,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做得好和比较好,但是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一部分党员、党员干部党的纪律观念淡薄了,纪律松弛的现象在一些党组织中相当突出,从而影响了党的思想统一,组织巩固和战斗力的提高。因此,江泽民同志指出:从严治党,严肃党纪,最根本的就是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要做到严格按党章办事,按党内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章办事。这个总要求,应落实到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各个方面。
一、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党章规定:“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是党的每一个组织的重要职责。”可见,维护党的纪律不仅仅是纪检机关一家的事,也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是全党的大事。所以,党的各级组织都要把维护党的纪律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作为大事来抓。第一,党组织必须坚持从自己做起,做到无条件地遵守党的纪律,这是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原则。各级党组织都要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存在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特殊组织。第二,加强对党员进行党纪教育。党员的觉悟不是自发产生的,必须靠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靠党组织的不断教育,只有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遵纪守法的警示教育,才能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自觉性。第三,支持党的纪检机关履行职权。党的纪检机关承担着对党的组织及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党组织及其成员执行纪律的职能。纪检工作开展的成效大小不仅取决于从事纪检工作同志的素质,更取决于各级党的组织对纪检工作的领导、支持。第四,要带领广大党员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坚决斗争,认真纠正党内不正之风。邓小平指出: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的处分。带领广大党员同违法违纪行为作坚决斗争,既是调动广大党员反腐败积极性,遏制腐败,密切党群关系,又使党员在斗争中受到锻炼和考验,提高遵守党纪的自觉性。当前,有的组织对违反党的纪律的人和事,不能大胆揭露和严肃处理,导致党内存在是非不分,赏罚不明,好的不香,坏的不臭,正气难以树立,纪律难以严明。第五,各级党组织在维护党纪中,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于中心工作,做到该支持的支持,该否定的否定,正确对待,慎重处理。
二、自觉遵守和积极维护党的纪律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
江泽民同志多次指出,全党同志都要增强党的意识,强调党的意识是执政党带有根本性的问题。越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共产党员越是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干部越是要与党同心同德,一言一行都要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党章规定:“自觉遵守和积极维护党的纪律,是每个党员应尽义务。”在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党员要真正落实这一任务,努力发挥先锋战士的作用,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实践。第一,知法、懂法,增强党纪、国法观念。这里所指的“法”是广义的,既包括党纪、党法,也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党的纪律主要靠党员的自觉遵守,而党员自觉遵守党纪是建立在对党纪的深刻认识和理解上,因此,增强党纪、国法观念,首先要知法,做熟悉党规、党法,认真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各级纪委有关加强党的纪律的决定和规定。其次要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对各方面的决定、决议、规章等,自觉地同党中央在政治上、组织上、行政上保持高度的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再次要熟悉国家的法律、法令增强法制观念,明辨是非,成为遵纪守法和依法办事的模范。第二,加强党性的锻炼,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邓小平指出:是不是能够自觉地遵守纪律,这也是一个共产党员的党性观念的具体表现。每个干部都要把党性放在第一位。所有共产党员都要增强党性,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共产党员党性觉悟的高低,决定着他的纪律观念的强弱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好坏。一个党员如果有坚强的党性,牢固树立了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就能自觉遵守党纪,否则,就会视党纪国法为“紧箍咒”,就会千方百计摆脱纪律和法律的约束,使遵纪守法成为一句空话。而加强党性锻炼,不仅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还要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同实现党的近期目标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结合起来,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中锻炼成才。第三,严格要求自己,随时随地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共产党员要知纪懂法,做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国家法律法纪的模范,不是一时一事,而是时时处处。因为一个人在一事一时上遵守纪律并不难,难的是时时处处都要遵守党的纪律,在大是大非上旗帜鲜明,毫无含糊,而在小事上,在日常工作、学习中,也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但有少数党员纪律观念淡薄,或我行我素,忽视小节;或把纪律作为手电筒,专照别人;殊不知这样做,同样违反了党的纪律,为党纪所不容。第四,敢于同违纪行为做坚决的斗争。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这是中国共产党党性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因此,同违法违纪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是每个共产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现在这个方面的现状不容乐观,有的同志自己遵守纪律还不错,但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则做得不好。他们对某些违纪行为,不劝阻,不制止,不批评,对某些违纪倾向或矛头,又不及时向组织反映,致使事态扩大,甚至造成严重后果。这些同志错误地认为,只要自己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就行了,执纪纠风是组织和领导的事情,犯不着为公家的事得罪别人,当讨人嫌。他们不知道,这种错误想法不仅是党纪、法制观念淡薄的表现,而且把工人阶级先进分子降低到普通群众的水平,这种思想和行为同共产党员的党性是格格不入的,是不利于维护党纪国法的。作为共产党员一定要勇于坚持真理,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同一切违法违纪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三、严肃执纪是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任务
加强党的纪律,只靠党的纪律条文是不够的,还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专门纪检机关来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监督、保障党的纪律的实施。早在1988年,中纪委根据党章对纪委提出的主要任务,明确规定“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作为纪委的神圣职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的任务主要有四条。第一,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抓好党的各项纪律的贯彻执行是最根本的任务;第二,加强对各级党的组织和广大党员进行党的纪律的教育是重要任务之一。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担负着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任务,该任务应常抓不懈,并根据每一时期党建的特点有所择重。第三,严肃党的纪律,坚决查处违纪案件是又一项重要任务。邓小平同志说: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判死刑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教育手段。江泽民说: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对违法违纪案件坚决一查到底。第四,努力提高广大纪检干部的思想素质的业务水平,增强维护党纪的内在本领。各级纪检机关在完成上述任务中,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按照规定的程序,正确执行党的纪律,真正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在处理违纪案件中,认真贯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纪适度,手续完备”的工作原则,使被处理者和其它党员都受到深刻的党纪教育,在群众中挽回不良影响。
总之,党的纪律是战胜一切敌人和困难的基本条件之一,是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密切党群关系,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每一个共产党员和积极争取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同志,都应该认真学习党的纪律的基本知识,自觉增强党纪、国法的观念,加强党性修养,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同一切违法、违纪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伟大旗帜,为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思考题
1.为什么党的纪律是党的事业胜利的保证?
2.共产党员应如何自觉遵守和积极维护党的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