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回讲到我因为个子的成长而带来了一段较长时间的换药时间,而这一次也同样是在读二年级的我身上发生。
出租屋里我们喝热水都是用那个电热水壶,每次想喝时,按一下开水的按钮,接着一股100度的热水就从口里流出来,那时候使用时,妈妈都是很嘱咐我们要注意安全,不可把手放在壶口处,免得烫伤。
可好奇心战胜了叮嘱,我有一天好奇壶口处有啥特别的,为什么热水烫不坏,就把手伸到壶口下方,好巧不巧的是,我另一只手又作死按下了热水按钮,就这样,悲惨的一幕就这样发生了,一个只有7岁的小孩的手,皮肤是那么娇嫩,一个是100℃的开水,滚烫着热烟。就这样二者碰撞了。
我成功的用自己的哭嚎声引来了在门外跟邻居闲聊的妈妈,妈妈看一眼吓坏了,一片通红,还有水泡,二话不说立马带我去了诊所。
大夫看了一通,然后给我进行处理,同时开了一堆药来涂抹,叮嘱我那段时间不可用力,手上涂着难闻的膏药,又痛又痒,一直呲鼻抽噎的我开始后悔和害怕,因为我想过会被截肢,还好不会。
回家后妈妈询问怎么回事,我不敢实话实说,只能编造是电热壶的毛病,妈妈不疑有他,只是把我说了一顿,第二天就再也看不到那个电热壶了。
而我也开始每天的抹药和被妈妈喂饭。因为伤的是右手,妈妈也跟班主任解释了后我可以在一段时间里不用写作业安心养伤。
而刚开始还好,到后面就受不了,快好的伤口又痒又痛,禁不住挠痒痒,妈妈就一直看着,说挠了痒痒就会留下很难看的疤痕,那个时候我也爱美,也就忍受了n久的痒。
就这样,好了伤疤忘了疼,我之后还是又作死把自己给烫了,而那一次之后我再也不敢碰电热水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