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开复在给中国大学生的信中写道:“积极主动的第二步是对自己的一切负责,勇敢面对人生。不要把不确定的或困难的事情一味搁置起来。比如说,有些同学认为英语重要,但学校不考试就不学英语;或者,有些同学觉得自己需要参加社团磨炼人际关系,但是因为害羞就不积极报名。我们必须认识到,不去解决也是一种解决,不做决定也是一个决定,这样的解决和决定将使你面前的机会丧失殆尽。对于这种消极、胆怯的作风,你终有一天会付出代价的。”
年轻人必须学会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这是年轻人健全人格的基石,是年轻人能力发展的催化剂,也是决定年轻人身心健康发展的□□品质之一。一个对自己负责的人,更容易获得他人的信任,就更容易接近成功。
你是自己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为自己负责。假如一个人过马路时闯红灯,被一个按绿灯指示正常行驶的汽车撞倒了,这是谁的责任?所有人都会认为是这个人的责任,而司机是在绿灯指示下行驶的,没有任何过错。假如一个人过马路时按绿灯指示行走,却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倒在地,这是谁的责任呢?很多人都认为是司机的责任,因为他闯红灯了。从社会的角度和法律的角度来看,责任确实是司机的,他也应该受到法律和经济方面的制裁,只有这样,我们才会觉得是公平的、合理的。但如果从当事人角度出发,你是被撞倒撞伤的那个人,你还会觉得司机被罚了款判了刑是公平合理的吗?
这里面其实存在两个逻辑思维关系,一个是消极的逻辑,也就是法律的逻辑—谁犯错,谁违法,谁就要受到惩处;一个是积极的逻辑,也就是当事人的逻辑—谁承担最大的后果,谁就要对自己负百分之百的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一方要承担最大的后果,所以就要对自己负百分之百的责任。也就是说,过马路的人对自己的生命负有百分之百的责任,你遵守交通规则,但你不能保证别人同样遵守交通规则,因此,哪怕过马路时是绿灯,你也要向两边看一看,确保安全再通过,否则即使肇事者受到了惩处,受伤的还是你自己。
比如现在不少大学生找工作时处处碰壁,于是就开始怨天怨地,不是抱怨自己高考时学校报错了、专业选错了、地区弄错了,就是抱怨学校教的专业知识过时了、实习机会少没能真正了解企业。这些因素确实会影响大学生顺利就业,但这都是一些外在因素,大学生无法顺利就业的根本原因还在你自己,因为你才是自己的第一责任人。这就跟过马路的例子一样,你按照交通规则绿灯时过马路,可别人就是不遵守交通规则把你撞了,你能怎么样?受伤的,甚至丢掉生命的是你,不是肇事者。你的学校确实不怎么样,专业也很差,还处在落后地区,这又怎么样?毕业找不到工作的不是大学老师,不是□□领导,而是你自己。你上大学时不好好对自己负责,而被并不对你负责的大学撞倒了,甚至撞死了,归根到底是谁的责任?别人犯错不是你被撞伤或撞死的理由,更不是你放纵自己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