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车子上,虽然被蒙住了双眼,我仍旧感受到外面的世界果然不同,连呼吸到鼻子里的空气都夹杂着一丝杂质的味道。空气并没有古堡里的新鲜和清新,但这久违的气息却令我倍感亲切。
车子开得很慢,我的心却跳得很快,终于逃出来了!
“谢谢你,阿棠姐!”
阿棠微微一笑:“谢什么,我们互相利用而已。”
我的劝说终于说服了阿棠,女人永远服从于感情。阿棠不再隐瞒暗恋郑少坤的事实,但她坚持说是自陆燕云去世之后才开始的。这个对于我来说并不重要,我只注重结果。
我开始教阿棠怎样学会吸引郑少坤的注意。阿棠与陆燕
云认识有五年多,尤其是在古堡里相处两年俩人更是亲如姐妹,彼此熟悉得互相一个眼神便心领神会。陆燕云有很多特殊爱好,她喜欢喝酒,喜欢穿高贵的衣服,崇拜欧美著名的女明星,所以把供给招进来的女孩子的住房命名为各大女明星的名字。
阿棠说这些的时候我很纳闷,我没有这些爱好啊,怎么会让郑少坤觉得“神似”陆燕云呢?
阿棠说:“你的性格和燕云小姐相似,喜欢蛮横不讲理,喜欢和少爷较劲,喜欢认死理。”
我去!
我后来主动约郑少坤一起进餐,而且把阿棠也拉进来,我们三人在一起吃得其乐融融。那些日子其实真的很和睦很温暖,像一个大家庭一样。然而我和阿棠却是“心怀鬼胎”,只有郑少坤蒙在鼓里。
燕云死后郑少坤不再喝酒,然而我却总是故意喜欢饭前饭后咂几口。小时候家乡附近有个酒厂,从小在酒香中长大,对酒精早已免疫。大学毕业欢送会我才发现我是如此能喝,白酒干掉三瓶,惊得班上所有的男生差点掉了下巴。然而我并不嗜酒,上班之后除了应酬之外是滴酒不沾。李铭每次嘲笑我几瓶啤酒都奈何不了怎么混,何雯白酒能搞一瓶所以当上主管。我心里冷笑,何雯能快速上升那是她有本事,光凭喝酒就能升职我早就是总经理了,小样,喝不死你。
我拉郑少坤喝酒当然是有目的的,不是酒后乱性,是酒后人的警惕性容易放松。郑少坤开始并不愿意,但是我不会像阿棠那样迁就他,我必须要他迁就我。吃饭没酒不香(抱歉,现在我才发觉酒真是好东西),但我也有克制,不可能每次搞个几瓶。郑少坤的酒量也不错,阿棠虽然在酒吧当个酒保,但在我们三人里她是最差的。我们每次三人吃饭个两瓶,这个量对于普通人来说其实是非常多了,但对于我们三个酒鬼而言,实在是难以尽兴,每次吃完饭我都忍不住砸吧几下嘴唇,恨不得把剩下的酒全部喝完。
在我的“栽培”下阿棠总算慢慢有所领会,孺子可教也。一个月之后她能单独陪郑少坤吃饭喝酒了。这对于她来说简直是不敢想象的事,幸福来得太突然,阿棠像春心荡漾的少女,脸上都泛起朵朵红晕。她本来就长得漂亮,这时简直就是一朵羞答答的玫瑰。
或许郑少坤也慢慢有所察觉,他有些迷茫,但没有说什么,更多的时候无奈的摇摇头苦笑几下。
我不能让阿棠错失机会,这时鼓励她面对郑少坤挺直腰杆,该和他较劲的时候不要让着他,不要对他他言听计从,表现出一副可怜的奴才样。
阿棠开始有些不习惯,扭扭捏捏。这是下人做久了的缘故。所以经常有人抨击我们国家有些人奴性改不了,不是没有道理的。
郑少坤不在的时候我开始训练阿棠,让她把我假象成郑少坤和我抬杠,争吵,比狠劲。我们训练得很投入,经常连我都感觉自已是郑少坤了,看着阿棠那不服倔强而又秀美的脸,我的拳头捏的咯咯响但捶不下去。郑少坤当初面对我也是不是这样的心情?
阿棠的训练起到了明显的效果,有一次她给我说:“张小姐,你说咋办?我今天把所以给镇住了,他看着我有点慌的样子。”她模拟郑少坤的时候忍不住哈哈大笑。
我知道她成功的迈出了第一步,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我说你不用紧张,这是好兆头,他没有对你动真格那就说明他心里有你。
“那万一他对我动真格怎么办?”
啊,我真没考虑到这些,郑少坤应该不会这样狠吧?我只得硬着头皮说:“那代表他已经把你当成燕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