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枫回来了有一周了,离去德艺传媒面试的时间还有一段时间,就天天窝在家里倒倒时差搞搞音乐。每天睡到自然醒,日子美滋滋。
不过通常当他顶着一个鸡窝头洗漱完下楼找饭吃的时候,他姐一般早已经整装待发,认认真真工作俩仨小时了。
有时候在自己书房处理业务,有时候坐在一楼客厅看资料,并在他下楼时赏他白眼,沈枫每次都觉得他姐的眼神简直嫌弃到下一秒就要把他踢出家门。
沈枫可真是太委屈了,每日怀疑自己不是亲的。
不过一旦见到吴婶准备的好吃的,就两眼放光,把这事儿抛在脑后了。
今天是个寻常的周末,沈枫照例抓着鸡窝头揉着眼睛慢悠悠挪下楼,然后被甩了两个白眼。
沈枫脑袋上一个问号。定睛一看,宋清欢来了。
宋清欢今天依旧穿的花里胡哨,撞色v领针织衫,下面一件黑色皮质短裙,也不知道外面是不是冷的滴水成冰,这位姐今天居然穿了黑色打底裤,把修长的腿包得严严实实,脚上踩着沈岚给她准备的专属毛绒拖鞋。身上仍旧是一堆亮闪闪的饰品,不过看饰品的夸张程度跟她平时相比,简直可以说很低调了。
沈枫迷迷瞪瞪过去打了个招呼:“清欢姐早。”
然后宋清欢回:“小枫早上好。”还微微点头,给了他一个温柔的笑容,不过细看有点僵硬?
沈枫也点点头,点到一半脖子僵了一下差点梗住。
小枫?这姐什么时候叫过这个称呼,天天都是咋咋唬唬的“枫子”“枫子”,劝都劝不住。
点头微笑?往常见了他不都是给他一拳让他感受社会的险恶吗?
沈枫再抬头的时候鹿眼里满是惊恐,满脸都是:你是谁?你这个妖怪把清欢姐藏哪儿去了!
宋清欢看到沈枫显而易见的表情,本就有点僵硬的微笑更是抽了抽,内心怒骂:¥#%&……要不是今天是老娘慷慨赴死的日子,一定要把这臭小子毒打一顿,感受一下社会的险恶!
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宋清欢凶狠的眼神已经把意思传达到位了,沈枫虎躯一震,知道这确实是宋清欢。不过他还是满脸问号,看向在另一边优雅坐着的沈岚的脸色。
然而他姐面无表情。
正当沈枫准备开口问的时候,他老姐发话了:“小枫,去吃饭,吴婶准备好了。”沈岚说这朝着餐厅方向抬了抬下巴,声音毫无波澜。
然后继续发话,依旧毫无波澜:“宋清欢,跟我去书房。”
说罢,先行起身上了楼,绷直的脊背让沈枫隐约瞧出了点怒气。
沈枫冲着一脸苦瓜色的宋清欢眨眨眼,小声问她怎么了。
宋清欢毫无生气的瞥他一眼,受气包一样委委屈屈又麻溜儿的跟了上去。
沈枫依旧处在疑惑中,然后肚子叫了。
算了,万事不比吃饭先。
宋清欢默默的跟在沈岚身后,一时间不知道是该后悔当初说漏嘴的愚蠢还是庆幸自首的速度还算快。
她今天一大早来沈岚家就是因为上次在机场的事情,这一周她千拖万拖不想见沈岚,然鹅在昨天晚上听到沈岚给她哥宋清远打了个电话问她在哪儿后,今天一早她立马冲来了沈岚家。
刚刚在楼下她刚说了几句沈岚脸就阴了,然后沈枫就下来了。
看着沈岚绷直的腰板儿,宋清欢心慌慌,她这次确实有点太任性了。
这种心慌一直持续到她坐到沈岚书房的沙发上,沙发很柔软,然而她紧张到只敢坐三分之一的坐垫。悄悄抬头看沈岚,她低着头坐在书桌前的皮质座椅上。
突然,对面的人一抬头,宋清欢正正好好和沈岚的视线撞到一起。
“所以说,你,在过去的一年里认识了一个陌生男人,第一次差点丢了命,第二次交了身子,然后又见了两次面?而且瞒了我们所有人?”虽说沈岚平时坐姿也很端正,但是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一旦严肃起来都会绷直腰板坐的格外板正,双手习惯性的交叉放在腿上或者面前的桌子上,目光越平淡就表示她怒气值越高。
亏她还一直觉得这妮子虽然感情上总是胡来,任性又随意,但是从来没被人坑过,也从来不交付真心,某些方面也很有原则性。虽然前男友可以组成一个排,但一直与那些男人的亲密仅止于接吻,都记不清有几任是因为要更进一步被宋清欢踹掉的。
结果现在,不仅交了身子,好像还交了真心。对一个只见了四次面的男人?
沈岚脑仁疼。
很不幸的是,宋清欢是最最了解沈岚的人之一。而沈岚现在浅色眸子里的情感已经不能说平淡了,是冷淡。
冻的宋清欢打哆嗦。
“我……我不是故意的瞒你们的,我也觉得不太好……所以不敢告诉你们。”一向张狂的宋家三小姐在此刻嗫嚅道。
“他叫什么名字。”沈岚身子往后一倚,语气平平淡淡。
“……袁驰。”宋清欢继续小声回答。
“年龄,国籍,居住地,身份背景。”沈岚继续问。
“大概……比我大一点?外国人,但是中文说的很好……住在……住在……”宋清欢磕磕巴巴给了几个模糊的答案,忽然发觉自己好像对那个男人一无所知,头低的像霜打了的蔫儿茄子一样:“我记得他跟我说他在米国工作,偶尔去郝罗纳休息一段时间。”
沈岚感觉自己好久没这么恼火了,这憋闷感堵的她脑仁又疼了,连带着肚子也隐隐发痛。
“外貌。”沈岚忍着太阳穴突突突的狂跳继续问。
“头发是浅褐色的,五官很深邃,鼻梁很高,个子应该比枫子还高一点……长得……特别帅,比我历任男朋友都帅……”宋清欢说到这儿偷偷瞄了一眼沈岚:“……还有还有,他的眼睛,是灰绿色的。”
沈岚简直要被这妮子气笑了,其他的不知道,长相倒记得挺清楚。
沈岚听完,面无表情的拿起一旁的手机,想了想,又放下了。
“差点丢命那一次,跟我说清楚,特别是关于袁驰的细节。”沈岚直觉感觉这个男人不简单,不仅是能够把宋清欢忽悠的团团转(她觉得只要带点脑子忽悠宋清欢都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沈岚翻白眼),而是整件事有太多巧合。
宋清欢去西里亚郝罗纳玩,乌龙的住进了别人的度假别墅,碰见了袁驰。正巧度假村的别墅爆满,这个男人就没有赶宋清欢出去,把她留了下来。又巧合了碰见了当地活跃的黑社会组织,袁驰救了宋清欢。而在第一次没有任何联系方式和约定第二次见面时间的情况下,第二次宋清欢一去,又碰见了前去度假的袁驰。
沈岚相信巧合的存在,但是她坐在集团高位多年,心思何等缜密。
她更相信,巧合过多就是人为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