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喝足再把碗洗净,黎昊就快速的上楼收拾东西,东西也不多,就是几套衣服,和日常用品,整理好之后,就全部收进手环里,然后转身就下了楼。
到了院子里,想了想,又问林纳斯:“师父,我可以带点你酿的酒吗?”
“嗯,随便你,带多少都行。”
得到首肯,黎昊就去了院子角落,掀开地窖的木门,然后就跳了下去。
看着还有半个地窖的酒,黎昊就佩服林纳斯的酒量,差不多一年前黎昊下来拿酒的时候,地窖的酒也只是少了三分之一,现在就少了一半了。
“每天只是看着老头子拿个小酒壶自饮自酌,还以为是喝养生酒呢,现在想来,那个酒壶估计也是空间类型的。”
嘴里嘀咕着,看着这半地窖的酒,再想到林纳斯让随便拿,黎昊就走上前,然后伸出左手,左手上的手环,哪怕是在地窖里,似乎也闪闪发光。
半刻钟后,黎昊揉着脑袋看着空空如也的地窖,把那些酒全部收进手环,对精神的消耗还是挺大的。
毕竟每次从手环拿东西进出,都是用精神力在开启,一次两次还好,这一会搬空了半个地窖,消耗着实有些大。
好在已经完事了,拍拍手,转身就想走,只是才刚要迈步,黎昊又停了下来,又看了眼这空空如也的地窖,多少有些不好意思,“我要不要给老头子留点?”
琢磨了好一会,还是下定决心,“算了,还是给老头子留点养生酒吧。”
有了决定,就从手环里拿出一坛酒,然后放在地窖里,看着地窖里多出了一坛酒,拍了拍手,感觉很满意。
了却了一桩心事,黎昊就毫无压力的出了地窖,重新来到院子里,对着林纳斯说道:“师父,我走了。”
“嗯。”
林纳斯今天话很少,不知道是不是昨天喝大了的原因。
黎昊却不在意,跪在地上恭敬的给林纳斯磕了三个头,就转身出了院门,丝毫没有停顿,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
脚步还没迈出门,身后有风声传来,转身然后伸手一把接住引起风声的东西,是一枚玉牌。
宽两寸,长三寸,是一个很小的玉牌,上面什么雕饰都没有,只有两滴水珠在玉牌里面,殷红的像是血液,与此同时林纳斯的声音也传了过来。
“遇到解决不了的事,就把它捏碎,我和阿甘左会赶过去的。”
“如果你让同一辈的人杀死了,我们会帮你收尸,如果有老家伙不顾颜面的对你出手,那我们会让他知道你背后也是有老家伙的。”
“好了,你出发吧。”
“是。”很简单的应了一声,黎昊郑重的将玉牌收好,希望不会有用得上它的一天。
直到黎昊走了很久之后,林纳斯才低声喃喃自语,“都有自己的目标,都是斗志昂然,老夫也不能落后啊,打了一辈子铁,也与火打了一辈子交道,熔岩地域应该不会让老夫失望的。”
说完就站起身,看了看屋子,也是出了门,什么都没拿,走的比黎昊还果断。
半个月后,黎昊才到了此行的目的地,月光之城,很美的名字,当然了,这座城市也很美,比艾尔镇要大上不少,也繁华不少。
如果说艾尔镇是边境小镇,那么月光之城就真正算得上是,贝尔玛尔公国的二线城市,在公国内也是排得上号的存在。
城市里栽种了很多杏花树,这些杏花树很奇怪,一年四季盛开着,而且除了人为因素,很少掉落。
以至于这座城市黄昏的时候,或者是明月照耀下,美艳得不可方物,月光之城就是因此而得名。
这座城市黎昊只是在艾尔镇的时候听胡东说起过,当时黎昊说要一个人出去闯闯,胡东就强烈建议来这座城市,然后说了很多为什么要来这里的原因,还是拿艾尔镇比较的。
作为边境小镇确实有很多能让人练手的地方,只不过不管是浅析之地还是熔岩地域,都不合适士级的实力去闯荡,如果非要去的话,只能是炮灰。
而除了这两个地方,还适合闯荡的就是洛兰之森了,那里不用说黎昊也知道怎么回事,菜鸟的天堂。
但是胡东口中的月光之城就不一样了,美丽、繁华、风月场所是这个城市的特色。
黎昊当时看的很清楚,在说到这里的时候,胡东走神了,眼中也满是怀念之色。
当然了,黎昊来这里可不是因为这些,而是这座城市距离格兰之森很近。
格兰之森也跟洛兰之森一样,是一片森林,不过要大上不少,森林里面的妖兽质量也比洛兰之森高上很多,士级、师级、大师级都有,很适合黎昊这种初出茅庐的菜鸟。
这一次从艾尔镇出发,一路上黎昊性质还是很高的,这一次可算得上是黎昊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一次出远门。
他可没有什么第一次出远门的紧张感,没穿越之前,在天朝的时候,经常一个人拎个包就随意乱跑,有的时候没有明确目的地,随意上辆车买票就走的事也做过。
有这些经历打底,这一次的远行,对黎昊来说,根本不算多大的事,他就靠着两条腿赶路,一路上走走停停,还没有把锻炼身体落下。
不过再远的距离,也有走完的时候,何况月光之城距离艾尔镇也不过500多里路,之所以赶了半个月的路,还是黎昊在路上过于随意造成的。
遇到风景好的地方就停下休息一天两天,路过的村镇,也会走进去溜达一圈,买点东西什么的,这一路可谓是随意至极。
“听东哥说黄昏和明月下的月光之城美丽,想不到早晨的月光之城也很漂亮,东哥怎么没说过?他不会早上起不来吧?”
走在月光之城中,清晨和煦的阳光照射下,给这座城市增添了一分惬意,温暖的阳光,晨练的人,种满了杏花树的街道,杏花开的正艳。
雪白的杏花,给这条街道裹了一层银装,让人觉得仿佛身处冰雪世界中。
感官上的错觉,以及适时的温度,还沐浴着暖阳,黎昊很确定,喜欢上了这里。
顺着街道继续前行,走得很慢,一步三晃的左右观望,像是沉浸在这美丽的风景中散步一样,这样散步的人很多,只不过没有黎昊这么夸张。
黎昊这样子做也只是想看下有没有房子出租或者出售,按照林纳斯的意思,以后就是自己一个人生活了,房子是刚需。
偏偏黎昊还从林纳斯那里拿了很多钱财,铜、银、金币都有,按照这个世界的消费来算,黎昊也是小有资产了,那肯定不会委屈了自己。
既然是长住,而且又不是花自己的钱,完全不用考虑心疼不心疼,那样的话,肯定是挑自己喜欢的地段置办房子,现在黎昊就很喜欢这条街。
转了几圈,没有看到有房子出租或者出售,想想也对,这么好的地段,能买得起的,应该都不会再转手卖出去。
出于这种情况,黎昊就往相邻的街道走去。
果然,在相隔两条街道后,让黎昊找到了房源,两层的独栋小楼带院子,在这栋小楼隔壁就是一个酒馆,月光酒馆。
在看到那酒馆名字,黎昊就走不动脚了,偏偏酒馆隔壁的屋子还出售,哪有放过的道理。
三两步就走过去拍门,没多大功夫,就有一名肥胖中年男子小跑着出来,一看到黎昊,有些疑惑,但是很快就收敛了,满脸堆笑的说道:“怎么来的这么早?不是说中午的吗?不过也没事,我把东西都准备好了,等我一下。”
说完又重新进了屋子,动作麻利,肥胖的身躯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困扰。
“什么情况?”
楞楞的看着一切发生,黎昊都没有机会问怎么回事,男子就重新出来,将一张地契和一把钥匙交给黎昊,拿着这两样东西,心中的疑惑更甚。
很快黎昊就清楚是怎么回事了,看着黎昊接过地契和钥匙,中年男子就站在一旁,双眼热切的看着黎昊,双手还来回搓动着,“小哥,昨天说好的价格,100枚金币!你看,是不是现在给我?屋子我都整理好了,也按照你的要求把东西全都扔掉了,你看……”
明白了,我这是截了哪个败家子的胡了。
不能怪黎昊这么想,实在是100枚金币着实贵了些,就算这房子再怎么好,房子大小是摆在那里的。
抛开院子,也就是八九十平米,小户型,还是两层,顶天也就是30多枚金币就可以拿下了,这么一算,这根本就不是截胡,都可以说是顶雷也不为过。
略一琢磨,黎昊还是给了眼前这个奸商100枚金币,看着他接过金币头也不回的就走了,黎昊心里就豪气干云,败家子,也得有家底才能败,这可以说是黎昊两辈子的梦想,想不到竟然借着林纳斯的手完成了。
随手将贴在院墙上的纸撕了下来,推开院门就走了进去。
“中午就有人来接手,到时候我在溢价卖给他,不仅大清早装了一波,到中午还能赚上一把,就算卖不出去砸在手里,我自己住也成。”
边走边嘀咕,不时的还扬了扬手中的地契和钥匙,“我也是有房的人了,至于败家,老头子随意丢在那里的身外之物,让我发挥了他的作用,也算是功德一件。”
越想越满意,在看到院子里鹅卵石铺成的地面,以及院子靠右的位置栽种了一颗枫树,就更满意了。
枫树被特意修剪过,并没有生长到院子外面去,而是将大半个院子笼罩在其枝叶下,红艳艳的枫叶被微风吹的飒飒作响,阳光透过枝叶洒在地面上,形成了斑驳的光点,如果拿出躺椅往枫树下面一躺,简直就是惬意、慵懒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