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后这样清闲的日子过了许久,莫荞也逐渐适应吃了睡睡了吃的米虫生活。
每日练练剑术画画符,闲来无事便猫在藏书阁睡觉,待黄昏后被看了一天书的周怜云唤醒,再兴致冲冲跑去饭堂抢饭吃,好不快活。
一直到她某日在藏书阁中陪周怜云看书,忽觉后背如被架在烧烤架上般炙热,还以为是有人放火烧山,猛然回头,烈阳刺目,一问身边人,才后知后觉已是五月。
眼瞅着天一日日热了起来,她身上的棉衣和防弹衣般厚重,走哪都感觉自己像根羊肉串。不死心地回头再看周怜云,长得秀色可餐,向下看去,干净的衣裳破得该打俩补丁修整修整。
俩人浑身上下无不透露出俩字——穷酸。
俗话说得好,人穷志不穷,况且她还算富得流菜籽油,这志气就更旺盛了。
当下大手一挥,找金樾讨要了一点上回帮忙的报酬,拿了钱便马不停蹄地带着周怜云下山置办衣裳,生怕人再把钱要回去似的。
她在华庄随意挑了些布料,多是素色,绣有暗纹。两人各定做了十来件衣裳,够穿很久。周怜云体寒,故一年三季穿秋衣,唯冬日要单独定做比常人更厚些的冬服。
不过冬天才过去,往后先要思量的是春夏秋,倒也没花多钱。
伙计给她和周怜云量了体,再将布料从架子上拿下,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约定几日后做成成衣后再找人送上青岚山。
付完钱后还剩下几个银元,她便带着周怜云四处逛了逛。为他买了些藏书阁里没收录的书,吃了顿色香俱全的饭菜。眼见着天都快黑了,才捂着圆滚滚的肚子溜回了山上。
几日后,定做的衣裳被布庄伙计送上了山。
当时她正在树上练习倒挂金钩,快从树上掉下来时听见一阵脚步声。她忙睁眼,便见四五个人将一沉甸甸的木箱放在她院里。
她还以为是谁送的礼,忙从树上跳下,一问才知是前几日定做的衣裳做好了。
箱子里的衣物用红色的系带扎成了两堆,左边是她的,右边则是周怜云的。
衣物太多,一件一件整理太过费时,她索性将两堆丢在床上,解开系带,盘腿坐在床上慢吞吞地收拾。
她突然出声:“咦?”
她从衣服堆里拎起一件绯如红梅的衣裙,一指拈起其中的墨色系带,迟疑道:“我好像…没有买这种颜色的布吧?”
坐在竹凳上看书的周怜云瞥了一眼,顿了顿,道:“可能是买时指错布料了。”
莫荞当然还没老年痴呆到连买布料都会指错,这衣裳是他用自己一件衣裳换做的。
其实他早在林香给她送婚衣时便惦记上了这茬,想来两辈子都没见她穿过艳色衣裙,心中不禁有些好奇她穿的模样,才偷偷摸摸地给她买了件绯裳。
莫荞摸脑袋,却记不起当时有指过这块布料。但转念一想,店家也不会故意多做件衣裳送她,既然买都买了留着就是,丢了还浪费她的苦命钱。
她撇撇嘴,把衣裳放下仔细叠好,准备放进衣柜里。
他翻书的手一顿,侧过脸看她,问:“不打算穿上试试吗?”
“不打算。”
他不死心:“你肤白,红衣衬你貌美。”
莫荞:“……”
小反派…是在夸她?
好像还真是。
虽然不是头一次被夸好看,但是是头一次被小反派夸好看,有那么一点点激动。
她看了眼手里还没放进柜子里的红衣,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素衣。
偶然穿穿艳色也不是不行。
她抬眼看他,“可是你在这,我换…”
周怜云合上手里的书,转头走了。
还不忘回头帮她关好门。
她收回视线,动手脱衣服。今日天热,她本就想换件薄衣穿穿,这件红衣布料丝滑,穿上后觉得浑身都轻盈许多,凉丝丝的。衣物剪裁恰当,她蹦了两下,裙摆落在脚踝。
推门出去,周怜云正站在树下读书,几片海棠花瓣落在他肩膀。
他听见推门声,抬眼看去,她红衣似火,皓齿明眸,一眼惊鸿。
她走到他身边,摸摸他的小脑袋瓜,笑道:“我换上了,如何?”
他错开视线,不自觉地盯着她脚边的花枝,轻轻嗯了一声。复抬眼,再瞧她,确是止不住的心乱。
莫荞耐不住他那样的眼神,分明知道他还是稚子,并生不出何种异样的感情,但还是被那眼神看得心中一动。
她轻咳,转移话题道:“时辰不早了,该用午膳了,不知今日陆师兄做了什么好吃食。”
莫荞背过手,缓缓地向院外走,似乎走在前头让她心安似的。他看着她的背影,手里的古书悄然落地,很快便被海棠覆盖。他缄默,垂首跟在她身后。
饭堂建在子阁后,偌大的一处,几桌几桌拼凑,已经坐满了弟子。莫荞领着周怜云随处找了个位置坐下,桌上摆着青岚派的标准吃食——硬如皮鞋的野菜及半生不熟的清粥。
说来惭愧,青岚派上下一百来号人,竟无一人会用锅碗瓢盆,当初前来拜师的弟子差点饿死。好在后来陆闻枫悉心练过一段时间厨艺,学会煮粥和炒野菜,做出来的东西虽算不上好吃,但勉强可以果腹。
她用力嚼着嘴里的野菜,腮帮子酸痛隐隐,索性喝了口粥,皱着眉咽了下去。
“师妹。”声音从她身后不远传来。
她放下碗扭头看去,是陆闻枫。
“怎么了?”
陆闻枫缓缓走了过来,坐在她身侧,“你可有兴趣和我们去趟陆家?”
几乎同时,莫荞脑袋里沉寂已久的系统突然出声:“叮咚——任务出现,请您前往陆家并完成剧情任务,注意:本次任务完成即可解锁剧情20点。”
莫荞没想到第二个任务来得如此猝不及防,她以为下个任务起码要等今年冬天才能下发。
她点点头,道:“正好近来无事,也想出去走走,只是我们都走了,小弟子怎么办?”
“沈师兄他们不去,就只有你我二人和若松、若风几个,还有京云宗的弟子去。”
听他提起郑若松,她的心莫名有些不安。奇怪的是,她对郑若松一直有些说不出来的反感,明明是个才见了几面的人,却总是在回想起他时心中一股恶寒。
但此番前往陆家是为的推动剧情,无法推脱,而郑若松又是这次剧情的主线人物,倒是不得不一同前往了。
她看了眼身侧面色如常的周怜云,心里又开始盘算另一件事。
近几日她发现,他不但体寒,且身子弱。上回淋雨后喝了药还是不可避免地发了几日的烧,吓得她又是找陆闻枫又是煎药的,忙前忙后几日顾不上休息。
陆家乃药宗,以医术著天下。陆闻枫又是陆家人,这次一同前往,说不定还能请陆家人给他调理调理身体,让他以后少吃些苦头。
她摸摸下巴,“师兄,我可否带着这孩子一同前往?”
陆闻枫有些惊讶,“为何?若是担心,把他交与十三便是,何必一直带在身边?”
她摆手,“不是担心。只是这孩子身子弱,我想带他去药宗瞧瞧。”
他皱眉,“不可以。这孩子是纯阴体质,药宗阴气太重,只怕会出事情。”
莫荞失落地憋了瘪嘴,面前的清粥野菜变得愈发索然无味。
陆闻枫不忍道:“也不是不能…”
她眼睛一亮,“那就是可以?”
“不可以。”他拒绝的干脆,但又道:“能带着他,但不能去药宗。先带着他在陆家住下,等事情办妥了,我找我父亲给他瞧瞧。”
莫荞眼睛亮得跟十万伏特电灯泡似的,面前的清粥野菜简直是满汉全席,美味得令人发指,不愧是陆闻枫做的菜。
陆闻枫父亲陆皎是谁?可不光是陆家家主,还是陆屿唯一一位药仙。世人常说,陆家一位初出茅庐的小弟子便可抵民间数百位郎中,小弟子尚且如此,更别说堂堂家主,由此便可想象陆皎的医术有多神。
他在莫荞心中如此高大的原因不止是这些,更在于在原书中的陆皎曾在听闻周怜云内丹被击碎后,竟凭那些碎片拼成了小半个内丹,若不是周怜云的内丹碎的太粉,他完全可以将其恢复原状。
这么说可能还不太形象,但换一种比喻便可立刻体会。一人的心脏被震得稀碎,所有大夫都说这人没得救了,却有一个大夫一针一线便能把那心脏缝得和原先差不多,神不神?
虽说这两个事情没得比,人没了内丹还能活,但没了心脏再怎么缝也缝不醒。但在这个世界里,修仙者把内丹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如此看来,却也差不多是一个道理。
能让陆皎给周怜云看看病,还怕他以后因为一点小病动不动就掉生命值?这波简直血赚不亏。
出发的日子定在两天后,莫荞吃完午膳便带着周怜云继续回院里收拾衣裳,顺带加班加点地多画些符纸,留着以备不时之需。
这次去陆家倒没她什么事情,主要是京云宗和青岚派以及陆家要商讨师徒大会的事情,她只是跟过去凑凑热闹,顺便给周怜云求个医。
如此想着,她心情不免又愉悦几分,连因为要和郑若松同行的不安感都被忘在脑后。
只是她没想到,这次去陆家并没有她想象中那样轻松。甚至,周怜云和贺轻玄差点先后死在她眼前。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