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前男闺蜜的生日,至于为什么是前男闺蜜,那后续的故事,我或许会在第二卷说明。我带着我的闺蜜到了重庆去找当初夏令营里的教官。不知道为什么过了很久突然很想他们。所以我们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到了重庆发现教官们好像都有自己的事,所以我和闺蜜开始了流浪的一天。我们先兴致勃勃的到了自己想考的大学。我们在向往的城府一起拍了照一起许下了承诺。那座大学在我的记忆里闪闪发光。就像冬日里的太阳,会照亮我前程的路吧。闺蜜是一个成绩不大好的女孩子,但是因为我们两个的承诺,管不住自己的她开始了疯狂刷题,然后一步步晋升为学霸。
之后我们坐了一个多小时的车到了当初一起夏令营的山庄。真的有一种好怀念那里的,哪怕物是人非。当时我真的希望,如果教官们还在就好了。事实证明,我们没有进山庄里去,最后只是在外面远远的观望了一眼。又转身坐车离开。我是一个特别怀旧的人。我觉得所有的事情都应该有始有终,最好能做到善始善终,我会怀念,会怀念我过去的经历,会怀恋我遭遇的事情。哪怕那件事情放在当时的我看来,我真的不能接受。但是我回忆里那些不好的事情时,那些就像进了美颜相机,都变得闪闪发光皆可留恋。没错,我就是那种典型的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人。但是有时候又觉得这样没心没肺的过着也挺好的,没有那么多的弯弯绕绕,没有那么多的是是非非,我按我想的我所希望的方式快乐的活着。这个假期我也去拜访了,我很久很久没有见到的竹马哥哥。
当遇到久别重逢的故人真的会发自内心的感慨,原来彼此都已经这么大了,原来当初还一起嬉笑打闹到我们早已变得那么陌生又那么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