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明月一走进这豪华装修的欧式病房,就看到床上躺的秦时,还好,他没死。
听到他在和秦关山争执,她则在细细的打量着他,洗漱干净的他,哪怕穿着蓝色的病号服,看着也极为养眼。
他额前细碎的刘海遮住了一些纱布,一双眼睛泛着据傲的光芒,冷冷的凝视着眼前的众人,完全一副王者的威仪架式。
奇怪的是,那些他的长辈们,包括他爷爷,一个个都很包容他,见他发怒一个个都不敢讲话,好像他才像一个发号施令的长者。
只是他用这样的口气和秦爷爷讲话,让她感觉非常不舒服。
秦关山在看孙儿当真无事之后,突然就看到站在他身后的夏诗雨,顿时气就不打一处来,“怎么她又在这里?她害你害得不够惨吗?要不是她和你鬼混,你会飚车发生车祸吗?来人,把她赶出去,我们秦家不欢迎这个女人!”
秦关山一发火,所有人都吓得胆战心惊,这老爷子虽然崴了脚,不过仍旧是一副威严家主的模样。
夏诗雨一听,顿时羞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她好歹也是拥有千万粉丝的电影明星,竟然被秦关山这样羞辱,两行眼泪当场就流了下来。
秦时见爷爷如此不给他面子,当即把夏诗雨拉到床前,当着大家的面,突然挑起夏诗雨的红唇,充满挑逗性的一把咬了上去。
咬这一下,所有人转身的转身,指责的指责,这也太无形无状了,在秦老爷子面前,秦时竟然如此放肆!
就算他有放肆的资本,自己开了好几家地产公司赚了大钱,可也不能这样猖狂呀。
在半亲半咬完夏诗雨之后,秦时一脸放浪不羁的扫向秦关山,眼里冷含讽刺,“老爷子你从小教我们要学会感恩,是夏小姐把我送来医院的,她是我的救命恩人,你说她应不应该在这里?”
至于他亲她一口,就是在告诉众人,夏诗雨是他秦时的女人,只要他喜欢,他想和她好就和她好。
亲眼见识到这位公子哥的纨绔霸道,纪明月揉了揉因背秦时而弄得酸疼的手臂。
如果她没有听错,秦时刚才说的是夏诗雨把他送来的?
难道,夏诗雨说谎了?
娱乐圈的人可真是水深,她明明亲眼见到她抛弃秦时,在生死关头丢下他不管独自逃走,她竟然还有脸说是她救的他。
不过,她虽然知道真相,却不打算说出来,这对她来说没半点意义,她的心根本不在这里,争这些做什么?
这些豪门恩怨她不想理会,她已经安全的把秦爷爷送到家人身边,是她该离开的时候了。
“你……你太令我失望了!你这个小兔崽子,你总有一天会把我气死!”秦关山气得浑身发抖,纪明月赶紧关切的上前扶住他,而秦时,则抱紧双臂,将头看向窗外,冷冷的不理秦关山。
“公公,这位姑娘是?”这时候,为了打圆场,姜美月站了出来,她一开始就注意到了跟进来的纪明月,所以此时是一脸的疑惑。
一提起纪明月,秦关山终于不那么生气了,他赶紧拉住纪明月的手,朝众人道:“这才是我的‘救命恩人’,刚才我脚崴了摔倒在地,一圈人没人敢扶我,幸好明月姑娘心地善良,是她把我送来医院的,你们得好好感谢人家。”
姜美月一听,随即朝纪明月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脸上在笑,可是那笑容却十分疏离,有着富豪对平民的生疏感。
“原来是明月姑娘帮了我家老爷子,真是多谢你了。”姜美月笑着说完,便朝身后的秦妈道,“秦妈,拿十万给我。”
秦妈赶紧从包里拿出一叠十扎的百元钞票,姜美月接了过去,把钞票塞到纪明月手里,“姑娘,谢谢你带我公公来医院,这是我们秦家对你的一点小心意,希望你能收下。”
纪明月猛地看到一大沓钱,迅速的把钱推还给姜美月,“这钱我不能要,我只是举手之劳而已,如今人已经送到,我想我是时候该离开了。”
她纪家虽然比不上秦家,但她也是从小锦衣玉食长大的,她不缺这十万块,就算她缺,她也不会要。
秦太太这样做,把她当成了什么人?难道在她们眼里,帮助别人可以用金钱来衡量?搞得她好像是为了钱帮秦老爷一样。
而且她从秦太太眼里看出了那种高贵淡漠之感,果然是上流社会的名人,眼界就是高。
和他们家比起来,父亲只能算暴发户土包子。
这时候,秦时才真正的开始打量起纪明月来,刚才她跟着秦老爷子进来时,由于一直有意的藏在老爷子身后,他没注意到她。
如今他朝她看了过去,一抬眸,便对上一双清澈明亮的瞳孔,那瞳孔显得宁静而淡漠,她有一双新月般的柳眉,有着一排浓密又纤长的睫毛,脸上的肌肤薄如蝉翼,白得仿佛吹弹可破,鼻腻鹅脂,红唇像蔷薇花那样娇艳欲滴。
不得不说,她是个模样清纯的绝色美人,穿着一袭飘飘的白裙,有着一头乌黑的直发,那直发披散开来,聘聘袅袅,显得她雅致清丽。
她的美和夏诗雨这种夺人妖艳的美不一样,夏诗雨这种美很容易给人一种攻击感,而眼前女人的美,则是淡淡的、清香的,是一种古典的、不食人间烟火的美。
这样的美人倒真是少见,尤其是她眼神淡漠,样子冰冷,像座冰山似的,倒引起他一丝的兴趣。
看到秦时正用打量货物的目光看自己,纪明月冷冷转身,就要离开。
这时,秦关山却一把拉住她,朝她解释道:“明月,你别理这些俗人,你帮了我,我想介绍你给秦时认识,你们年纪相仿,应该有很多话题可以聊。”
“不用了。”
“没兴趣!”
几乎是同时出声,纪明月说不用了,秦时则一脸高傲的说了没兴趣。
此时,对面的夏诗雨突然细细的打量了纪明月一眼,这女孩好眼熟,她好像在哪里见过!
突然,她脑袋里灵光一闪,记忆中那穿婚纱的女人,不就和这女人很相似么?
往下一打量,夏诗雨发现纪明月脚上的水晶鞋,这正是她下午看到那婚纱女人的。
因为这双水晶鞋是香奈儿的绝版婚鞋,只能订做,价值好几十万,所以她当时一眼看到了婚纱女人这双鞋。
如今纪明月也穿着这双鞋,很明显,她正是救秦时进医院的那个婚纱女。
而且,纪明月又美得那么有仙气,有纪明月这样的美人进来,她感觉自己突然黯然失色了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