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笛小学时语文学得最好,可以说提笔成章,出口成诵。当时酝酿一番,刷刷点点写了一篇《武论》。
灵感来源于其中一个故事:新年开始,蜷川和一休逛街,遇到三个地痞当街打人。蜷川上前喝止,但是地痞何等顽劣,他们认识这个神勇的地方官,用言语相激,想让他拔刀。但是蜷川却出人意料的说:“放了这个可怜的人吧,你们的怨气都发泄在我的身上吧!”于是三个流氓拳脚相加,把这个传说神勇无敌的地方官打了个一塌糊涂,最后还要蜷川收他们的胯下之辱。蜷川无奈照办。
后来蜷川终于再次遇到了这几个流氓,并从流氓手中解救出一个自以为是的老人。这次的解救不同于上次,蜷川毫不犹豫的拔剑,将这几个无赖正法。
肤浅的人们当然不会懂,蜷川第一次之所以甘愿受辱,完全是因为大街上人群拥挤,贸然动武可能会伤到平民。每个练武的人都要有这种能屈能伸的精神。
文笛的《武论》写道:武者,戈与止也。戈者,无坚不摧,气势凌厉。止者,适可而止也。武艺固然要强,势如长戈,无坚不摧,但要知何时该止。
武者,务须大智大勇,并怀仁慈之道。
他念了两遍,觉得还算通顺,高兴得大叫道:“终于解放了!”
阴郁的天气没能减低人们对运动的热情。珠儿坐在看台上,欣赏着篮球场上文笛优美的动作,时不时发出一阵阵的欢呼。
文笛尽情地享受着篮球带来的快乐,只见他断掉对方的传球,冲到篮下,高高跳起,没有任何华丽的动作,只是朴朴实实的双手重扣。
和这帮少年相比略显瘦小的身此时充满霸气的挂在篮框上,只见他在篮筐上晃了几下,轻轻落地。
这个瘦小的身体穿一身淡灰色T恤衫,下身穿一条深蓝色的运动裤,脚下穿一双黑色的旅游鞋。他那张白皙俊美的脸蛋,还有那黝黑的头发就像刚刚从水中捞出来,显得更加好看。
只见他那一缕一缕水湿的头发隐隐约约的遮住了前额,他向头顶吹了口气,几滴将要流入眼中的汗珠激荡飞起。球场上所有人都长大了嘴,发出一阵阵嘘声。
文笛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忘了,忘了,一时兴起忘了我只能助攻不能进球了!”
凡是打篮球的,有几个不认识三中校队的宫文笛呢?所以这个昔日传说中的英雄出现在这帮高中生面前,要求加入的时候,这些孩子提出只许文笛助攻,不许文笛得分的要求。
“呵呵,其实你们也很强么,只要把我当成普通人来看待,内心平和就会发挥出更好的水准。”文笛笑这解释道。
“加油!再灌一个!”珠儿大声喝彩。
文笛傻笑着看了看珠儿,心说,只要你高兴,我还在乎什么规则呢?
于是犯规,犯规,再犯规。终于犯了众怒,被赶下场。
文笛冲珠儿做个鬼脸,笑道:“我被放逐了!”
“那有什么?我倒是觉得不能尽全力打球那还不如下场来休息一下呢。”珠儿微笑道。
“嗯,你说得对。我也觉得跟这帮孩子一起打球怪拘谨的。”文笛点头称是,“很早以前我就养成了这样的习惯,无论做什么,不做归不做,做就做到最好。从前我听前辈讲过一个故事,说是有个新船员,他各项技能都优秀,大副有心提拔他,于是把他介绍给了船长。可是有一天船长闲逛的时候,看见这个新船员在起锚,动作手法乱七八糟。船长不悦,心想:连锚都绞不好?这样的人也是可以提拔吗?其实这个船员不是干不好,而是不好好干。于是一次很好的升职的机会就这样失去了。所以说,不会做是一回事,不好好做又是另一回事。”
“我很喜欢你做事认真的性格。”珠儿递给他一瓶矿泉水,接着说道,“因为你这点和我老爸很像!所以我觉得你应该是一个跟我老爸一样出色的男人!”
“这水大概不是真正的泉山的泉水,味道不纯正。”文笛一口气把整瓶水喝光,擦擦满头的汗水,他生怕提起甄杰会让珠儿伤心,所以干脆把话题扯开,“你觉得我们那次从山上带回来的水怎么样?”
“当热好喝了,百分百的纯正山泉。”珠儿至今都没有忘记那甘甜的泉水,“我们什么时候再去一次,多带些回来。”
文笛心想:当初是谁笑话我傻乎乎的?但是他的脸上始终带着微笑:“好,你说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
天渐渐的暗了下来,晚风习习。文笛顿时感到身上一阵凉意;就在同时,一件厚重的外套披在他身上。“运动之后要马上穿衣服,不然的话很容易着凉的。”珠儿温柔的声音震荡着文笛的耳膜,他把衣服穿好,坐在珠儿旁边。
“咱们是回家呢?还是再看一会?”文笛征求珠儿的意见他现在对珠儿的话奉若神明。
“再看会吧。我觉得那个穿黄衣服的打球很不错。”珠儿柔声道。
“嗯,这个孩子只要在炼几年就可以成为一流的高手。”文笛说着把珠儿抱在怀里,“但是你的眼睛也不要只盯着他看哟,千万别忘记,在你身边有一个爱着你,愿意一生一世保护你的帅哥哟!”
珠儿微微一笑,尽量的往文笛怀里靠了靠。虽然他这个臂弯小一些,虽然要想靠在这个健壮的肩膀上腰部得费点力气,但这是爱人的怀抱!只是这点就足够了。她感受着文笛身上散发出的成熟男子的气息,脸上充满幸福的微笑。“你看,现在对方要助攻外线,只要黄衣服的错位防守对方的得分后卫,就可以打乱对方的进攻。”文笛柔声道说是柔声,但声音之大已经传到球场,足以让那个黄衣少年听见。黄衣少年深知这个前辈的球技高明,想都没想就照做了。球果然被他封盖了。
珠儿微微一笑,目光中透出赞许。文笛甚是得意,于是几次三番得道破玄机,害得攻方屡攻无效。
“那个漂亮姐姐,哥哥在你耳边那样大声说话你不觉得震么?”球场上传来阵阵抗议之声。
其实珠儿的听觉并不是不好,但只要是文笛嘴里说出来的话,无论声音大小,他都爱听,都觉得是一种享受。何况她是那种把枪声当作音乐听的人,忍耐噪音的能力比常人更加好。
这时经旁人一说,她才醒悟,在文笛头上轻轻的来个爆栗,“住口!孩子们在打球你乱插嘴做什么?”
“是我的不对了,我不说话了还不行么?”文笛连连赔笑,为了表示诚意,他大声向球场喊道:“兄弟们,哥哥再帮黄衣小子说一句话,我就自罚十个伏地挺身!”
“好呀,你发个誓来听听!”球场上,和黄衣少年对立的那一边齐声道。
“好呀!”文笛略略思索,“嗯,我要是说话不算数的话,就让我一辈子作气管炎(妻管严)”
珠儿听完微微一笑,“那个要管你一辈子?”
“唉?我好像没有说一定会娶你吧?”文笛俊眉微颦,假装认真得道。
什么?他心中还没有决定要娶我么?我可是早就决定要跟随他一生一世了!珠儿想着,一股失落感油然而生。
文笛看了好笑,心想这个丫头还真单纯,随便一说就当真了。
于是他把嘴凑到珠儿的耳边,用生平最温和的语气道:“我骗你呢!傻瓜!我心中早就有了你,再也不会爱别的女人。今生今世,非你不娶!”说完在珠儿脸颊上轻轻一吻。
珠儿顿时满脸通红,轻轻地在文笛白皙的脸上回了一个吻。那种感觉咸咸的,涩涩的原来亲吻一个人是这样的感觉?真的好奇怪!
“笨蛋!我脸上有汗水,味道当然不一样了!”文笛就像珠儿肚子里的蛔虫,只要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等一下回家我洗个脸,让你亲个够!”
原来是汗水?珠儿心中好笑,我说呢!她又在文笛的脸上吻了下,然后柔声道:“等你洗干净后我就一口吞了你!让你永远在我肚子里,永远跑不出去!”
“我不会躲,也不会藏!我今生今世都要爱护你,保护你!如果我背离你,必遭天谴!”文笛大声道。
“狗屁!哪会有什么天谴!”珠儿小声说。
“怎么没有!如果我对珠儿小姐存有异心,让我饿死、渴死在自己家中!”文笛郑重其事的道。
珠儿心中好笑,在自己家里饿死、渴死?这怎么可能呢?
她万万想不到,后来宫文笛果然移情别恋,当真险些渴死在家中。此乃后话,在此不表。
两个人相拥在一起,继续看比赛。
但是一个人的臭嘴怎么会受到誓言的约束?才安静了两分钟,文笛又开始大喊大叫,指指点点。
“兄弟,十个伏地挺身了!”“二十个了!”“三十个!”“闭嘴!五十个了!”文笛每说一句话珠儿就出言提醒。
天越来越暗,越来越暗,终于,球场的照明灯亮了。
“黄衣服兄弟,小心对方挡拆!”文笛大声道。话音刚落,场上顿时想起了嘘声,“哥哥,你又说话了!”“一会记得做俯卧撑哟!”“大姐,他该作几个了?可别抵赖哟!”
“一千三百个”珠儿小声在文笛耳边嘀咕道,“不许抵赖!不然你改不了这张臭嘴!”
这时,球场的灯突然灭了。
着当真是天赐良机,文笛小声道:“老婆,闪了!”“为什么?你还没有做俯地挺身呢!”“一千三百个!累死我么呀?”
珠儿忍不住地笑出声来,文笛生怕一会灯亮了就不好脱身了,所以拉着珠儿飞也似的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