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被金明取笑了好久,甚至给她取了一个绰号叫“书呆子公主”即书呆子和豌豆公主的合体。
每次想到的时候,明晶也觉得很不好意思,以至于差不多两年的时间都没再看过小说。
同时也赠了金明一个绰号“没文化王子”反嘲他不喜欢看书、没文化。
后来,随着两人工作越来越忙,这样温馨而有趣的相处越来越少。
明晶偶而想起这件事时,也只有感慨时光让两人之间的爱情升华成了亲情,嗯,是的,是升华而不是蜕化。
只是不管往昔如何,那张亲密的合照却打破了眼前的平静。
明晶的右眼突突地跳了几下,让她有种预感,这件事情不管是否金明主导,都不会很快结束。
既然如此,一动不如一静,不如且看谁先耐不住,左右对她也没什么损失不是?还是理清公司的账目顺利移交给明涛更重要。
却不想,还未等她腾出手来处理,才数着日子过了5天,照片事件的女主角——柳篱居然主动短信她,约在第五大道的良木缘咖啡馆面谈。
虽说明晶一直没有主动向金明提起过这事,却也没想过逃避,何况已被第三者堂而皇之地找上门来。
但她也决不想为一个不相干的人多费心思,还是叫上金明这个男猪脚,让他自己处理吧,正好也可以趁机看看他到底想作什么妖,明晶无奈地想。
对座的女孩,扎着高高马尾辫,脸上虽还残存着婴儿肥,身材却凹凸有致,明艳逼人。
明晶一点想开口的欲望都没有,半杯苏门答腊咖啡下肚,胃里暖融融的同时,身体也变得懒洋洋的,为自己默哀青春的同时,也多了些倾听的耐心。
转念无聊地想着这两人的CP组合匹配度:金明虽是快到知天命的年纪,身材微微发福,但得体的衣装使他看起来更是成熟稳重。而儒雅俊秀的面容,加之一惯出手阔绰,在年青女孩的心中正是魅力无限的时候吧。
这样的一对,连自己想想都觉得有些赏心悦目呢。
而自己和金明同岁,只看横生纹路的双手,就知道主人风华已逝,最多也就一半老徐娘吧。如此,便只配做两人的背景板了吧。
虽说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但这毕竟是一个看脸的社会,那些日益火爆的医美项目便是明证。
明晶摸了摸自己的脸,哎,算了,自己天生怕痛,还是优雅老去罢,如果金明实在厌弃,便放他自由好了。
内心天马行空的思量,无聊地一圈圈搅着杯底的咖啡,明晶用手肘捅了捅身边同样默然枯坐的金明:“怎么?就干坐着,不介绍一下?”
“没什么可介绍的,你们又不是不认识,小篱不是应该在上班么?你叫她出来干什么?又叫我来干什么?”金明放下抿了一口的咖啡,平静的脸上看不出一丝异样,仿佛真在好奇。
“这就要问她了,是她约我出来,说有关于你的事情要告诉我的。我只是好奇你有什么事不能自己告诉我,非得由别人告诉我,又懒得动脑筋猜来猜去,不如就叫你一起来听听看,反正我们也好久没约会了。”明晶似笑非笑地睃了金明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