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群岛,隔海相望于中国,散布于西太平洋之上,北连日本列岛,南接中国台湾。琉球群岛由北、中、南三大岛屿群共一百多个岛屿组成。
12世纪时,岛上出现了北山、中山和南山三个独立的王国。史载,从1383年开始,琉球三国的国王继承王位都需接受中国明朝政府的册封。1429年,中山国王尚巴志统一琉球群岛,建立了琉球王国,琉球王国依旧作为藩属,向中国朝贡。直到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为止,在近五百年的时间里,琉球王国始终使用中国明、清政府的年号,奉中国为正朔。
1609年,江户幕府的德川家康觊觎琉球王国的富庶,悍然下令由九州萨摩藩的岛津家久出兵三千,武装侵略琉球。日兵囚禁琉球王于鹿儿岛,并阴谋一举吞并琉球王国,后来迫于明朝政府的压力,并由于日本幕府内部分赃不均,这一阴谋才未得逞,但是日本仍然控制琉球王国内政长达四十五年之久。
1871年,遭遇台风漂流到台湾的琉球船民被台湾高山族人杀死。这本是一桩普通的刑事案件,日本政府却乘机大做文章,以保护“属国居民”为借口,派兵入侵台湾,逼迫清政府签订了《北京专条》。在这次外交讹诈中,日本政府的一大借口,就是宣称琉球国民是日本国属民,称其武装侵台是“保民义举”,这已经为侵略琉球埋下了伏笔。
1872年,日本借琉球使者到访之机,突然强制“册封”琉球国王为藩王,并列入所谓的“华族”。
1874年,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了《台湾藩地征伐要略》,提出要将琉球的实权控制在日本手中,同时要求政府采取行动,阻止琉球王国派遣使者向中国继续朝贡。
1875年初,根据内务卿大久保利通的建议,日本政府拟定了一份针对琉球王国的强制“命令”:
一、琉球王国对中国朝贡、派遣使节及庆贺清帝即位等惯例一概废止;二、撤销在福州的琉球商馆,其与中国的贸易业务,以后一概归设在厦门的日本领事馆管辖;三、琉球王登基需经中国派员册封这种礼仪,今后一概废止;四、琉球王赴日接受日本政府提出的对琉球王国的政治改革及设施兴建等一系列方案;五、琉球王国与中国今后交涉,一概归日本外务省管辖。
1875年6月,驻扎琉球的日军占领要害部门拘捕了琉球国王尚泰及诸王子,并直接押往东京,成功地控制了琉球的内政外交,同时,强制琉球改用日本年号。不久,日本占领当局即开始施行由日方制定的警察制度和监察制度。
琉球王国上下,不愿就此被日本吞并,不断派人赴日本以及中国方面陈情,决计抗争到底。日本方面对此类要求自然是置之不理。
1876年12月,身陷囹圄的琉球国王尚泰不甘心就此国灭族消,秘密派遣其妹婿、担任琉球王国紫巾官的向德宏,紧急向清政府求援。向德宏乘船出海,伪装成遭遇台风,避开了日本的监视,到达福建,面见闽浙总督何璟、福建巡抚丁日昌,呈递了琉球王的陈情书,乞求清政府出面,向日本交涉,代纾国难。
但是,当时的清政府正面临着几个战略方向上的边疆危机:法国在广西,俄国在新疆以及日本在福建频频制造事端,表现出了咄咄逼人的态势。
在这种情况下,清政府根本无暇顾及这个海外藩属。同时,清政府更担心,日本模仿此次中国干预琉球问题插手朝鲜,从而使清政府在东北战略方向上遭受更大的危机。因此,李鸿章私下表示,宁愿从此琉球王国不向中国朝贡,也无关国家轻重,可以大度包容。清政府这种姑息养奸的态度,等于坐视琉球王国被日本吞并。
1879年4月4日,日本将琉球的中山岛改称为冲绳岛。其实“冲绳”就是“中山”的日文音译。日本人很聪明,把“中山岛”改称为“冲绳岛”后,又按照冲字的日本意义(训读),用英文写成Oki,绳字写成nawa。于是中山岛变成了Okinawa,美国人与英国人、法国人等都跟着称它为Okinawa,不知不觉地承认了这是日本的领土。
慈禧太后、李鸿章这些人,掌握着国家大权,却白白浪费了这大权,耽误了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