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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周纪 三家分晋(2)

武侯浮西河而下,中流顾谓吴起曰:“美哉山河之固,此魏国之宝也!”对曰:“在德不在险。昔三苗氏,左洞庭,右彭蠡,德义不修,禹灭之。夏桀之居,左河济,右泰华,伊阙在其南,羊肠在其北,修政不仁,汤放之。商纣之国,左孟门,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经其南,修政不德,武王杀之。由此观之,在德不在险。若君不修德,舟中之人皆敌国也。”武侯曰:“善。”

魏置相,相田文。吴起不悦,谓田文曰:“请与子论功,可乎?”田文曰:“可。”起曰:“将三军,使士卒乐死,敌国不敢谋,子孰与起?”文曰:“不如子。”起曰:“治百官,亲万民,实府库,子孰与起?”文曰:“不如子。”起曰:“守西河秦兵不敢东乡,韩、赵宾从,子孰与起?”文曰:“不如子。”起曰:“此三者,子皆出吾下,而位居吾上,何也?”文曰:“主少国疑,大臣未附,百姓不信,方是之时,属之子乎,属之我乎?”起默然良久,曰:“属之子矣。”

【译文】

周安王十五年(公元前387年)

秦国攻打蜀国,攻取了南郑。魏文侯逝世,太子击继位即魏武侯。

魏武侯乘船顺黄河而下,在水中央的时候对吴起说:“真美啊,险固的山河!这是魏国之宝呀!”吴起回答:“一国之宝,应是国君的德政而不是山河的险要。当初的三苗氏,左面有洞庭湖,右面有彭蠡泽,但由于他不修道德,被夏禹消灭了。夏桀所居住的地方,左边是黄河、济水,右边是泰华山,伊阙山在南边,羊肠阪在北边,由于他治国不施仁政,被商汤放逐了。商纣的国土,左边是孟门山,右边是太行山,常山在北面,黄河经过南边,因为他不行仁德,被周武王杀了。由此可见,国宝在于德政而不在于地势险要。如果君王不施德政,恐怕船上这些人也要成为您的敌人啊!”魏武侯说:“你说得太对了!”

魏国设置国相时,任命田文为相。吴起心里很不是滋味,就与田文商谈:“我和你谈论功劳如何?”田文说:“可以。”吴起问:“统率三军,使士兵乐于战死,敌国不敢侵略,你比我吴起如何?”田文说:“我不如你。”吴起又问:“整治百官,亲善百姓,使仓库充实,你比我吴起如何?”田文说:“我不如你。”吴起接着问:“镇守西河,使秦兵不敢向东侵犯,韩国、赵国听之任之,你比我吴起如何?”田文仍然说:“我不如你。”吴起质问:“这三条你都在我之下,而职位却在我之上,为什么呢?”田文说:“如今国君年幼,国家多疑难,大臣们不能齐心归附,老百姓不能信服,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是嘱托给你好呢,还是嘱托给我好?”吴起默然想了许久,回答说:“嘱托给你!”

【原文】

久之,魏相公叔尚主而害吴起。公叔之仆曰:“起易去也。起为人刚劲自喜,子先言于君曰:‘吴起,贤人也,而君之国小,臣恐起之无留心也,君盍试延以女?起无留心,则必辞矣。’子因与起归,而使公主辱子,起见公主之贱子也,必辞,则子之计中矣。”公叔从之,吴起果辞公主。魏武侯疑之而未信,起惧诛,遂奔楚。

楚悼王素闻其贤,至则任之为相。起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要在强兵,破游说之言从横者。于是南平百越,北却三晋,西伐秦,诸侯皆患楚之强,而楚之贵戚大臣多怨吴起者。

威安王二十一年。楚悼王薨,贵戚大臣作乱,攻吴起;起走之王尸而伏之。击起之徒因射刺起,并中王尸。既葬,肃王即位。使令尹尽诛为乱者,坐起夷宗者七十馀家。

【译文】

过了很久,魏国国相公叔娶了公主为妻,忌妒吴起。他的仆人献计说:“去除吴起很容易。吴起为人刚硬而沾沾自喜。您可以先对国君说:‘吴起是个杰出人才,但君主您的国家小,我担心他没有长留的心思。国君您何不试着要把女儿嫁给他,如果吴起没有久留之心,一定会拒绝的。’主人您再与吴起一起回去,让公主羞辱您,吴起看到公主如此轻视您,一定会拒绝国君的婚事,这样您的计谋就实现了。”公叔依计行事,吴起果然辞退了与公主的婚事。魏武侯对吴起起了疑心,更不敢再信任他。吴起害怕被诛杀,于是投奔了楚国。

楚悼王一向听说吴起是个人才,吴起一到楚国便封他为国相。吴起严明法纪,裁减掉不必要的闲官,废除了王族中疏远的亲戚,用来安抚奖励士兵,大力增强军力,破除合纵连横的流言。于是楚国向南平定了百越,向北抵挡住了韩、魏、赵三国的扩张,向西征讨秦国,各个诸侯国都害怕楚国的强大,但是楚国的王亲贵戚、权臣显要中却有很多人怨恨吴起。

周安王二十一年(公元前381年)。楚悼王去世。楚国的贵族和大臣作乱,攻打吴起,吴起逃到悼王的尸体边,伏在上面。攻击吴起的暴徒用箭射吴起,还射到了悼王的尸体上。安葬完楚悼王后,楚肃王即位。他命令楚国令伊全数翦灭作乱之人,因射吴起之事而被灭族的就有七十多家。

【评析】

吴起是战国时期非常著名的军事家,他杀掉自己的妻子,当上了鲁国的大将军,却还是没有受到重用,在魏国又因受到排挤而逃离,直到在楚悼王那里才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可惜,楚悼王死后,他就受到别人的攻击,即使俯身在楚悼王的尸体上,也没有逃脱最终被杀的命运。

商鞅变法

【原文】

周显王八年

孝公下令国中曰:“昔我穆公,自岐、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穆公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于是卫公孙鞅闻是令下,乃西入秦。

公孙鞅者,卫之庶孙也,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痤,痤知其贤,未及进。会病,魏惠王往问之曰:“公叔病如有不可讳,将奈社稷何?”公叔曰:“痤之中庶子卫鞅,年虽少,有奇才,愿君举国而听之!”王嘿然。公叔曰:“君即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王许诺而去。公叔召鞅谢曰:“吾先君而后臣,故先为君谋,后以告子。子必速行矣!”鞅曰:“君不能用子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子之言杀臣乎?”卒不去。王出,谓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国听卫鞅也!既又劝寡人杀之,岂不悖哉!”卫鞅既至秦,因嬖臣景监以求见孝公,说以富国强兵之术。公大悦,与议国事。

【译文】

周显王八年(公元前361年)

秦孝公在国中下令说:“当年国君秦穆公,在岐山、雍地励精图治,向东平定了晋国之乱,以黄河划定国界,向西称霸于戎翟等族,占地千里之阔,被周王委以重任,各诸侯国都来祝贺,所开辟的基业是多么伟大!只是后来历代国君厉公、躁公、简公及出子造成国内动乱不息,不得安宁,所以才无力顾及外事。魏、赵、韩三国夺去了先王所开创的黄河以西的领土,这是无比的耻辱。献公即位后,平定安抚边境,把都城迁到栎阳,并亲自前去治理,打算向东征讨,收复穆公时的旧地,重修穆公时的政策法令。我想到先君的未竟之志,常常痛心疾首。现在宾客群臣中谁能献上奇计,使秦国强大昌盛起来,我就赏他高官,封他土地。”卫国的公孙鞅听到这道命令,就西行投奔秦国。

公孙鞅是卫国宗族旁支子孙,喜好法家刑名的学说。他侍奉魏国国相公叔痤的时候,公叔痤知道他是有才能的人,但还未来得及向国君推荐重用,就身患重病卧床不起了。魏惠王前来看望公叔痤,问道:“您如果有个三长两短,国家大事该如何处置呢?”公叔痤说:“我的中庶子公孙鞅,虽然年纪轻,却有奇才,希望国君把国家交给他来治理,并且信任他!”魏惠王默然不语。公叔痤又说:“如果您不采纳我的建议而重用公孙鞅,那就必须杀掉他,不能让他离开魏国。”魏惠王答应后离开。公叔痤又召见公孙鞅,深怀歉意地说:“我必须先忠于君主,再照顾属下,所以先为国君出谋划策,再把详情告诉你。你赶快逃走吧!”公孙鞅回答:“国君不听从您的意见重用我,又怎会听从您的意见杀我呢?”他最后还是没有逃走。魏惠王离开公叔痤以后,对左右近臣说:“公叔痤病入膏肓,真是太可悲了!他先让我把国家交给公孙鞅去治理,一会儿又劝我杀了他,这岂不是前后矛盾了吗?”公孙鞅到了秦国,靠着一位叫景监的宠臣推荐,见到了秦孝公,并向秦孝公陈述了自己富国强兵的办法,孝公十分高兴,便和他一起商讨国事。

【原文】

周显王十年。卫鞅欲变法,秦人不悦。卫鞅言于秦孝公曰:“夫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甘龙曰:“不然。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不告奸者与降敌同罚。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译文】

周显王十年(公元前359年)。商鞅想实行变法改革,秦国很多人都不赞成。他对秦孝公说:“跟自己的臣民,不能考虑开创事业,只能分享事业的成功。最高尚的人不必附和世俗的观念,想建大功的人也不必跟民众商讨。因此圣贤之人,只要能够强国,就不必拘泥于旧传统。”大夫甘龙反驳说:“不对。按照过去的章程办事,官员才能熟练自如,百姓才能安定不乱。”商鞅说:“普通人只知道安于传统,而学者们往往受所学知识的限制。这两种人,让他们做官守法可以,但与他们商讨旧法之外开创新业的事,就不行了。聪明的人制定法规政策,愚笨的人只会循规蹈矩;贤德的人因时制宜,无能的人墨守成规。”秦孝公说:“说得好。”于是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制定变法的律令。

商鞅下令将百姓编为五家一伍、十家一什,互相监督,犯法连坐。举报奸邪的人,能获得与杀敌立功者同等的赏赐;隐瞒不报的人,和临阵降敌者受到同等的处罚;立军功的人,可以获得上等爵位;私下斗殴的人,根据情节轻重处以大小刑罚;致力于耕田织布的人,如果生产的粮食布匹多,就免除赋役;不务正业、因懒惰而贫困的人,全家充作国家的奴隶;王亲国戚没有获得军功的,不能再享有贵族的地位;确立由低到高的各级官阶等级,分别配给其田地房宅、奴仆侍女、衣饰器物。使有功劳的人尊贵荣耀,没有功劳的人即使富有也不光彩。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周显王二十九年。卫鞅言于秦孝公曰:“秦之与魏,譬若人有腹心之疾,非魏并秦,秦即并魏。何者?魏居岭陀之西,都安邑,与秦界河,而独擅山东之利。利则西侵秦,病则东收地。今以君之贤圣,国赖以盛;而魏往年大破于齐,诸侯畔之,可因此时伐魏。魏不支秦,必东徙。然后秦据河山之固,东乡以制诸侯,此帝王之业也。”公从之,使卫鞅将兵伐魏。魏使公子卬将而御之。

【译文】

法令详细地制定出来了,没有立刻公布。商鞅担心百姓不相信,便在国都的南门立了三丈长的一根木杆,并下令说,谁能将此木杆搬到北门去,便赏他十金。老百姓觉得此事很古怪,谁也不敢去搬动。商鞅又传令:“能搬过去的,赏五十金!”后来有个人半信半疑地把木杆搬了过去,商鞅立即赏了五十金。商鞅这才颁布法令。在实施法令的一年中,秦国数以千计的百姓到国都指责新法的不便。这时太子触犯了法令,商鞅说:“新法之所以实施不畅,就在于上层人物带头违反!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把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另一个老师公孙贾的脸上刺字。”第二天,秦国人都知道了这件事,于是每个人都小心翼翼地遵令行事。新法施行了十年,秦国被治理得路不拾遗、山无盗贼,人民勇于为国作战,不敢为私利斗殴,乡野和城镇都安定太平。这时,当初那些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人又改口称颂新法好。商鞅说:“这些都是乱法的刁民!”于是把他们全部迁到边疆去住。从此以后,人民再也不敢议论法令的是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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