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那么无聊!大半夜不睡觉,擒住我的化身做什么?唉,还得亲自走一趟,麻烦。’
平躺在床上的乐正守有些烦躁的睁开了双眼。
掀开被子,起身下床,穿上挂在床头的青衫,慢悠悠的朝门外走去。
“吱呀”
刚走到院中,侧厢房的门也随之打开。
“哟,孟兄起这么早呢?”
乐正守朝着站在门外的年轻男子笑道。
此时天还未亮,男子穿着亵衣,睡眼惺忪,揉了揉杂乱的头发说道:“做了个梦,梦到你有血光之灾,这几天不要杀生。”
男子说完,“咣当”一声把门关上,又接着睡去了。
乐正守抖了抖嘴角,几次欲言又止。这是出师未捷先被咒?
算了,化身的事要紧。
随即便不再多想,轻轻一踏,腾空而起,朝城外飞去。
这一晚注定有些人难以入眠。
另一边,柳七坐在桌子旁,手指不停地敲击着桌面。
“乐正守这孙子还真够狠的,明知道我派出去的是分身也给我灭了。”
这附近除了乐正守,柳七还真想不到有谁会神经病一样一上来就自爆?
“妈的,幸好老子身体出了问题无法结丹,用的是金丹分身,要不然老子这趟出去就回不来了!”
“不过这次也不是没有收获......”
瞥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兰姑,这可是好苗子,自从毁了容就一心修炼,马上都要结丹了,要是对她使用夺基大法,说不定自己的身体就能恢复了。
不过么,还是得做两手准备,必须把仙令搞到手!到时候夺基不成功,还可以去仙城谋一份机缘。
哼,乐正守,你等着吧,求药的队伍在你我辖区里出了事,可是我只是个柔弱的小筑基,你可是金丹期,我可能只是一点轻罚,你,就不一定了……
想到这,柳七突然一挥手,又是一个黑袍人出现在身前。
‘幸好分身比较好炼制,之前多炼了几个。’
然后闭上眼,心神依附在黑袍人身上,专心控制着黑袍人朝皓月城郊区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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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主,咱们快走,有两道强大的气息正在赶来。”
拈花皱着眉头说道。两个金丹,就算是他也不好对付,他真的就会一招拈花指。
“又来?”
林初也用神识感知,什么都没发现。
好吧,忘了,金丹期神识范围比他大。
“嗯,一个从皓月城方向来,一个从铁鸦城方向来。”
“那我们从另外两个方向走,避开他们。”
林初提议道。
铁鸦城在皓月城南边,他们往东或者往西走,总能避开的。
“施主,这附近最近的修仙宗门在哪个方向?此间事了,小僧也该去历练了。”
“皓月城北门往外一直走就是月华......宗。”
说到月华宗,林初突然顿了一下。
今晚的事有蹊跷,这里仍然属于月华宗范围,发生了金丹自爆,应该有人来查看啊。
且不说阵法监测,光元婴期的长老神识也有千里之远,不可能没发现。
难道说宗内是有意为之,不想给皇帝延寿丹药?
还是师父认为这是自己的机缘,不愿插手?
一时间林初想到了很多,但都没有实际证据。
“那不如去皓月城吧,小僧有一张神遁符,只要隐蔽了气息,就可以遁入城中不被发现,正好与来的这两位施主错开。”
“皓月城啊,也行吧。”
刚出城又要回去......
“那这阎山怎么办?”林初问道。
“小僧撤去拈花指,稍后他自会醒转。”
“可是......他看到咱们的样貌了吧?”
拈花为了防御自爆,撤掉了“隐身术”的效果,那个时候阎山应该是感知到了他们,才会加速离开的。
“可惜小僧的拈花指还未达到第二境界,否则倒是可以拈除阎施主的这部分记忆。
不过小僧现在也可以拈住阎施主这一夜的记忆,让他暂时想不起来,只是万一不小心松开,这记忆就会复原。
不过应该也够了,小僧并不会在此次多停留,稍后离开这两座城就是了。”
拈花对着阎山又是一指,拇指与中指相触,指间一道电弧闪过,似乎拈起了什么东西,但又什么都看不见。
“咱们出发吧。”
林初还没来得及惊讶拈花指居然还有第二重境界,拈花就用另一手从怀中取出一道符篆,此时阎山的气息也开始逐渐恢复,一道清光闪烁,林初和拈花便已消失在原地。
其实林初也有神遁符,这种符咒最远可以遁去万里,逃命必备神器。
就算拈花不拿出来,他也会拿出来。他与拈花初识,未曾深交,自然不可能直接拿着来去天书带他跑路。
来去天书的使用方法那么简单,看一遍就会了,估计谁拿去都能用。
有时候林初都不知道为啥有些神器的使用方法那么简单。
就像蛇精的如意,如意如意,按我心意,快快显灵,念动口诀就能用。
这本书也是,水火不侵、撕扯不烂,但是写上一行小字就能使用。
不过话说回来,神遁符和来去天书的效果虽然差不多,但体验感完全不一样。
用了神遁符,感觉像自己化成了一道光,速度极快,但能感受道周围的景物变换,能够及时停止。
而来去天书却像是开了一道空间之门,穿过去就是目的地。
也就一弹指的功夫,林初和拈花来到了皓月城中。
此时天将微明,皓月城中也没有下雨,两人通过神识感知,就近找了一个客栈。
“就剩一间客房了,您二位将就一下?”伙计的打着呵欠说道。
林初没想到居然还真能遇到“客栈只剩一间房”这种狗血剧情,这不应该是和妹子一起住客栈才会遇到吗?
难道拈花是母的?
随即又摇了摇头,自己瞎想什么呢。
“一间就一间吧,两个男人怕个啥。”
付了钱,在伙计的带领下,走到房间里。林初啥也不管,脱了鞋就往床上躺。反正他们修仙的一般脚不臭。
至于拈花......显然没有要和林初同床共枕的打算,在椅子上打坐起来。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日上三竿,林初才幽幽醒来。
拈花已经不见了踪影,桌上只留一纸文字。
林初拿起一看,上面洋洋洒洒写道:
林施主:
相识虽短,似经流年。人生漫漫,终有离别。
小僧不喜别离,故不告而别。
人之一生,相聚有时,离别有时,再会亦有时。
施主福缘深厚,切不可因一时之挫折而改道他行。
望牢记于心,他日再会。
拈花
‘这和尚,是不是发现了什么,不然怎么跑的这么快?’
就认识了一个晚上,能有多深的感情?还不喜离别,鬼才信。
连搜到的九件东西都没要,还想把仙令给他呢。
不过那句“切不可因一时挫折而该行他道”是什么意思?
让我坚持修仙,不要修佛?那他真是想多了,我这辈子都不会修佛。
也不知道昨晚的事情怎么样了,那两个人要是打起来就好玩了。
不过拈花不告而别也好,反正也不同路,这下可以直接往仙城去了。
林初将信妥善的收好,拿出来去天书,翻开一页,用灵气凝字,开始书写起来。
没错,就是这样,这本书一定得写字才行,光喊是没用的。
那次在胡文勇面前一喊就成功的,也是偷偷用灵气凝了字。
这样哪怕有人抢了天书,也不可能立刻就通过天书离开。
只见林初写道:
从此处来,往仙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