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检察官贪赃枉法
青山县检察院经济科检察员汪法与小方同志接受了办案的任务,于1月22日,汪法带领小方直奔围海区侦查取证。他们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赋予的权利,就名正言顺地公开到中塘乡第三生产队和下塘乡第七生产队侦查取证。
汪法检察员首先来到杨队长的家,要求杨队长找来会计、出纳和部分橘农开一个调查会。询问橘农于1984年10月18日卖橘子时有哪些橘农参加?
那天参加的有13名橘农,大家一致记得当天的价格是0。40元一斤,135000斤共卖得金额54000元。汪法再请会计翻开账簿,账中记载:1984年10月18日出售无核橘135000斤,价格0。40元一斤,共收款54000元。汪法再在会计传票中找出那张蓝联记账凭证号码是001207,所记载内容和账簿完全一致。在座的橘农还一致证明1984年11月18日没有向青山县罐头厂交售过一斤橘子。于是汪法取出照相机拍了照片。再找在场的橘农做了谈话笔录,橘农一一在笔录上签字,捺上手指印。汪法又来到下塘乡第七生产队用以上同样的办法取了证。
汪法和小方又来到罐头厂采购点临时仓库。找到保管员邵善农师傅,找出以上两个生产队交售橘子的仓库存根联是:1984年11月18日,中塘乡第三生产队交售无核橘135000斤,价格0。48元一斤,共付款64800元,发票号码是004318。下塘乡第七生产队于1984年11月23日交售无核橘116000斤,价格0。50元一斤,共付款58000元,发票号码是004324。汪法同样拍了照片,与邵师傅做了谈话笔录。请邵师傅签字捺上指印。当天下午汪法赶回城里,来到了罐头厂财务科找小马科长。小马打开账簿,翻出红联付款凭证。汪法把账页和付款凭证都拍了照片。再与会计、出纳做了谈话笔录,证人签了字,捺上手指印再由财务科盖上公章 。一切调查结束。这个汪法检察员倒也是个办案利索的精明人,一天时间,三方面的人证,书证都弄齐全了,侦察调查的结论是:
1、中塘乡第三生产队于1984年10月18日交售给青山县罐头厂无核橘135000斤,价0。40元一斤,实际收款54000元,罐头厂当日开的收购三联单记账凭据是001207。
而临时采购组向财务科上报的是:1984年11月18日,收购中塘乡第三生产队无核橘135000斤,价0。48元一斤,共付款64800元,三联单号码是004318。
临时采购组向财务科领款金额比实际付给生产队金额多出10800元,纯属虚报冒领的贪污行为。
2、下塘乡第七生产队于1984年10月23日交售给青山罐头厂无核橘116000斤,价0。40元一斤,实际收款46400元,三联单记账凭据号码是001298。
而临时采购组向罐头厂财务科报销的是1984年11月23日,向下塘乡第七生产队收购无核橘116000斤,价0。50元一斤,实际付款是58000元,三联单付款凭据号码是004324。
临时采购组向财务科领取的金额多出实际付给橘农的金额11600元,也属虚报冒领的贪污行为。
两笔合计,临时采购组贪污公款22400元,铁证如山。犯罪嫌疑人可能是采购组的负责人、会计、出纳之间,很有可能是三人合伙作案。
检察院在中塘乡调查取证以后,首先惊动了王辛田。他惊恐万分,连夜就跑到城里,来到了弟弟王思熊的单人宿舍。王思熊听哥哥这么一说,大惊失色,十分惊讶地说:“我们做得这样神秘,简直是天衣无缝,牛大勇他们怎么会知道呢?难道我们内部出了叛徒。”
“阿弟,你快想办法,否则我们四个人都得坐牢。”王辛田急得不知如何是好,一个劲地催弟弟王思熊快想办法。
“急有什么用!阿哥,你先别慌,晚上先在我这里睡下,让我出去找王义商量商量。”
王思熊急急忙忙地直奔王义的家。王义听说后,吓得浑身发抖,魂不附体。还是王思熊沉着,诡计多端:“老兄,事到如今,怕有什么用,快想办法开脱责任就是。”王思熊停了停又问王义,“你检察院有朋友或熟人吗?”
“朋友倒有一个,叫汪法,是我的老同学,现在是检察院经济科的检察员。不知道他肯不肯帮这个忙。”
“有救了!”王思熊如释重负,对王义说,“事不宜迟,你晚上立即到汪法家去探探虚实,要是这起案子是他经手办的,我们就有救了。快去,越快越好。我晚上连夜赶回围海区老家,看看橘农是怎样对检察院说的。顺便买些鲜鱼、鲜虾,明天中午前赶回来研究对策,再想法疏通关节。”说罢,他们各自分头按计划奔波去了。
夜深了,汪法正在书房伏案起草侦查报告。突然老同学王义来访。他撂下笔,去开门迎接:“啊,王义,是你啊!这么晚了,我的大厂长,今夜有空到我这里来,看看我这个在清水衙门里工作的老同学。”
“无事不登三宝殿,今晚我有事求你帮忙。”
“你我之间还用得上求字,什么事?进屋说。”汪法一边说,一边让老同学王义进了自己的书房。
王义进了书房,一眼就瞅见桌子上刚写完标题的报告:关于青山县罐头厂临时采购组贪污案的侦查报告。王义指指桌上说:“我就是为这个而来。”
“啊!”汪法惊讶地说,“难道这个与你有关?”王义说:“也有关,也无关。”
“老同学,你怎么这样胡涂,这起案子至少要坐十年以上的监狱。”汪法十分严肃地对他说。
“噢,噢,噢,都是下面干的,我是分管的领导,当然有责任,下面捅出这么大的漏子,恐怕我这个副厂长是当不成了。”王义搪塞,支唔着,哼哼,哈哈地他自己也不知道在老同学面前该怎么说才好。
“不是你干的,怕什么,别人坐牢,你最多负个领导失察的责任。”汪法看看王义脸色苍白,浑身哆嗦,可能案件跟他有关。又说,“现在我们只查证贪污的事实,但还没有查实到底谁人所为。不知道你在其中充当什么角色。是主犯,罪责难逃,是从犯,还要看其情节轻重,是触犯党纪、政纪,还是触犯法律?”
汪法作为一个人民检察员,是不能在犯罪嫌疑人面前说这番话的,正因为和王义是关系密切的老同学,汪法就不自觉地丧失了一个人民检察员应有的原则立场。
王义回到家里,彻夜难眠,翻来覆去地在脑子里翻腾着:三万多元啊!我和王思熊每人一万元,王辛田和王芬每人五千元。去自首吧,四个人都得坐牢。虽说是党的政策坦白从宽,但总归数额太大,免不了牢狱之灾。现在检察院内部规定贪污二千元以上就要追究刑事责任。何况我拿了一万元,罪责难逃啊!自己坐牢还不够,还要把妹妹王芬牵连进来,真是作孽啊!可她还是个大姑娘,叫她以后如何嫁人,都是我害的。要怪还得怪王思熊,鬼点子都是他出的。但也怪自己,为什么顶不住金钱的诱惑呢?真是财迷心窍。今天后悔还有什么用呢!汪法说主犯罪责难逃。我是副厂长,是领导,是决策人,应该是主犯,十年监狱,何时能出头?两个孩子怎么办?病中的老母怎么办?王义不敢再往下想,感到自己眼前一团漆黑,大祸临头,死路一条。早晨起来,才知道自己全身的内衣都被冷汗湿透了。第二天上午王义托病不去上班,在家度日如年,眼巴巴地等待着王思熊回来。
中午时分,王思熊提着一大篮子的鳗、鳖、鱼、虾、蟹,来到了王义的家。他们互通情报以后,顾不得吃中饭,两人一道就把这些海鲜提到汪法家。试探着他肯不肯收,只要汪法收了,就有救,说明他肯帮这个忙。
王义和王思熊一进汪家的门,汪法刚吃完中饭放下筷子,看见一篮子鱼虾,就说:“你们这是干什么?”王思熊抢先说:“都是自家捕捞的,是在镇上卖剩下的,给你家孩子尝尝。”
王义接着说:“昨天晚上说的那个事,据我回去了解,都是下面临时工干的,他们工资低,明的发奖金,上面不同意,只好用这种不正当的手段虚报冒领。我是主管副厂长,也有领导责任。”
王思熊连忙解释道:“三四十个临时工,辛辛苦苦干了三四个月,每人发五六百元奖金不过分吧。”王思熊还恬不知耻地说:“上面有政策,下面有对策,所以我们只好用虚报冒领的下策提取现金给临时工发奖金。”
“那要看下面有没有人为你们担责任?”汪法说这种话,其意在暗示他们,只要下面临时工有人为你们担责任,我就可以帮这个忙。
这种暗示,王思熊一听,就心领神会了。于是他们就告别汪法,回到王义家里继续密谋对策。
天黑了,夜静了,王思熊腋下掖着一条大中华香烟,香烟里盒面包着5000元人民币,单独一个人鬼鬼祟祟地来到汪法的家。
“老汪,王义是您的老同学,好兄弟,他家上有老,下有小,他们一家子的命运都攥在您的手里,就看你汪检察官能不能高抬贵手了。包里还有他的条子,请仔细看!”
王思熊在汪法家里待不到5分钟就告辞了。汪法只看了看茶几上的那条香烟,轻轻地说:“你回去告诉王义,叫他放心好了。”
夜幕下,一笔肮脏的交易达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