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某嘉丝毫不慌的仰面道:我林墨嘉要取,便只取这世间最好之物。
某男俯身轻声诱惑:那我,便只取(娶)你这囊中之物……
正文
A市人民医院的长廊走道上,一名披着栗色及腰长发的少女脸色略微惨白的拿着一张检验报告单——先天性心脏病确诊报告!
时间……不多了!
“若是再找不到合适的心脏,姑娘,你最多还有三年的期限……”
医生的话仿佛像是单曲循环的歌曲一样环绕在她的耳边,一遍又一遍的提醒自己,时间不多了……
她自己本身也是一个医生,从小自己的身体就大好,跑一下步就感觉到呼吸困难,紧促,心脏跳动的极快,她也从来没有把身体差和心脏病联系在一起。
直到昨天……
“林墨嘉,既然你都看到了,我也不瞒你了。华展已经跟我在一起了,你不过是是个没人要的孤儿,怎么能配得上华展?”闺蜜张静涵挽着她男朋友的手,一脸得意的模样看着她。
林墨嘉生性清冷,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之下,她也绝不会露出哀伤之色。
“捡了我不要的破鞋,你很自豪?”
“林墨嘉你什么意思?”被说成破鞋的华展脸一阵青,咬牙切齿道。
“没什么意思!”林墨嘉不想和这对狗男女说太多的话,转身就走。
却不曾想张静涵从后面推了她一下,整个人就往马路摔去,款款而来的是一辆大货车。林墨嘉的瞳孔瞬间收缩,在高度精神紧绷,紧张加上惊吓的程度上,大货车还没有撞上她的时候,心脏突然一疼,整个人便倒在了路上。
醒来之后她整个人就躺在医院,她是怎么晕到的她很清楚,手不由地放在心脏的位置,一想到张静涵的手挽在华展的手臂上,她的心就略微的疼。不是感情的心疼,而是实实在在的心肉疼。
她……可能患有心脏病,还是先天性的。只是先前症状不高,她从未往这方面想过。
整个人颓废的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看着那白如一张纸的天花板,她知道,很快,她的世界也会变成白色,就宛如她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模样……
带着病历单回到了家中,依旧是一副颓废的样子躺在了自己那精心装华过的席梦思床上,她自从选择医生这个职业以后,世界里不是白色,就是红色。
彩色的世界吗?她好像都没有看到过,从小就是这样,长大后还是这样……
带着沉重的心思,她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但愿这一切,只是一场梦,梦醒了,她还是那个只是身体不太好的林墨嘉,张静涵依旧是她闺蜜,华展依旧是她的男朋友……
然而,一觉醒来,给了她生存下去的机会。
“叮~”脑袋里传来一个十分卡哇伊的稚嫩童声,“恭喜宿主成功来到《取世间最好之物》的虚拟空间世界里,你的身份是……该书的反派女配,林墨嘉!”
墨嘉猛地惊醒,什么情况?!她穿越了?还穿越到了前不久刚看的书里?天!
看着周围陌生的一切,她有瞬间的愣神。
墨嘉:怎么回事?
某统:现在你所处的空间是《取世间最好之物》的虚拟空间世界里,而你的身份是反派女配林墨嘉,你的任务是,逆袭成为女主,攻略男主。
墨嘉:……
她不再理会脑袋里某人的话,开始打量起她所处的这个小破屋,总共不过七十平方米的屋子,杂乱不堪的物品,肮脏无比的床榻,松松垮垮的烂木门,以及缺了一个脚早已站不住甚至白蚁已经钻洞的腐烂木桌,连个椅子都没有。
她身上的破旧衣裳已经洗得发白,她想起来了,这本书是她前不久才看过的书,她之所以会看还是一个这个女配的名字和她的一样,这才看了点。
她撑起自己的身子,却发现身上的赘肉极其的多,她忘了,原主嫁到这里来了以后,作天作地把自己作成了这个鬼样子。
想当初她也是个小美人呀!
某统:你不好奇为什么你会来这里吗?
墨嘉:不好奇!
某统:为什么?
墨嘉:左右都是过日子,在哪都一样。
最多不过是从头来过,她都是将死之人了,还有什么好留恋的?
某统:等你完成此次任务心脏就可以不治而愈,你不高兴吗?
墨嘉脸上依旧没有任何表情,淡淡道:高兴!
某统,这哪里有高兴的样子?
扛着一身的赘肉,墨嘉穿上那已经破的露出脚趾头的布鞋下床,她记得原主有个儿子,叫什么狗蛋。好像是原主不满这个儿子,即便有些学识也不愿意给他取个像样的名字。
至于原主的丈夫是谁,自然就是男主,而女主,好像就是原主她妹妹。
至于后来原主儿子也有了个像模像样的名字,叫南漠。和她的墨字同音,是女主取的。
但是她很不喜欢这个名字,南漠,漠视,这个名字的寓意是要原主的儿子忘记原主啊!她觉得有必要给原主的儿子取个令她自己满意的名字才行,不然她会憋屈死自己。
来到那个只有三平方米的柴房,墨嘉便看见原主的儿子狗蛋(目前没改名)瘦小的身躯蜷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她轻叹了一口气,走过去脱下自己的外裳给狗蛋披上,并且抱住他给他取暖。她清清楚楚的看见了狗蛋那个诧异的眼神,可怜了这孩子投胎没投好。
“没事了,以后,我来照顾你。”墨嘉轻轻地拍着他的背,她为人性子清冷了些,不太会说话,“至少,三年之内,我不会离开你。”
“娘亲~你又要走了吗?”狗蛋有些胆怯的看着墨嘉,那眼神中充满着惶恐。
“不会!我会一直陪着你,看着你长大,看着你娶妻生子。”如果……她可以活到那个时候。
“那娘亲,爹爹呢?”
墨嘉微微一僵,男主征战沙场七年前就挂了,不过……是假死,再过半年,就回来了。
“半年之后,他会回来的。”回来带走狗蛋,和女主一起尽享天伦之乐。
可怜了原主,失了清白,没了丈夫,就连最后的儿子都要被抢走,虽然……是她自己作的。
……
对于墨嘉的改变,狗蛋虽有不适,但他喜欢,虽然现在的娘亲性子比以前寡淡了,话也少了,但是很关心他。比起以前的那个,现在的这个他更喜欢。
“狗蛋,家里有笔墨吗?”不管在什么时候,知识总是可以立身的。
狗蛋摇了摇头,“没有!”
看着狗蛋那一身的破衣裳,再看看自己身上的粗布衣,她微微一叹气,即便她当年在孤儿院的时候也没有差到穿这么不舒服的衣服。
“来!”墨嘉牵起狗蛋的手,走到屋外。
屋外有个栅栏围成的小院子,院子里有一个因为准备入冬而提早掉光叶子的风景树。
墨嘉捡起一根树枝,在地上写下了两个字——睿哲。
“认得这两个字吗?”
狗蛋摇了摇头,墨嘉这才握住他的小手,一笔一划的教他写这两个字,边教边说道:“这两个字以后就是你的新名字,念睿哲,代表圣明,睿智,有哲学。记住了吗?”
“新名字?是狗蛋的新名字吗?”狗蛋兴奋的握着树枝的手都在晃,“睿哲,我叫睿哲?”
墨嘉蹲了下来,揉了揉他的脑袋,微微一笑,“是呀!以后你就叫睿哲,再也不叫狗蛋了。喜欢这个新名字吗?”
“喜欢!”狗蛋,不,现在叫睿哲。他没有念过什么书,但是他知道这个名字是娘亲给起的,他喜欢这个名字。
……
“睿哲,家里没有吃食吗?”墨嘉打开锅,里面都生了蟑螂,看起来已经好久没有用过了一般。
“没有!”睿哲摇摇头,先前的娘亲好吃懒做,都是去隔壁王奶奶家吃的,还经常嫌弃来嫌弃去的。
在这种地方,一直生活在大城市里的墨嘉也有些囧了,她是孤儿,但是生活条件不至于差成这样。
她想了想,或许可以吃点野菜吧!她这么多年来自己生活早就会做饭了,加上她的职业,哪些东西有毒没毒她都知道。
墨嘉:带路!
某统:这个时候想到了我,刚才找你你怎么都不理我?
系统已经快要被自己给搞死了,他怎么挑了这么个宿主?别人家的宿主都是话多的,他家的宿主对他连多说一个字都不愿意。
墨嘉:……
她对于这个凭空出现的不明物体没有什么交情,她这个人也不喜欢说太多的废话,脑袋这家伙又经常在她脑子里刷屏,气的她直接把人关小黑屋去了。
某统:……
他这是又被关小黑屋禁言了?什么神仙宿主呀!
墨嘉摸着夜路上山去了,她记忆力不错,记路还是很OK的,沿路上山就去找野菜,某统还在她脑子的小黑屋里闷闷不乐,要是知道宿主是这样的,他打死都不会找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