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雅城,主城上,一抹黑色的身影快速略过,如轻盈的燕子,却还伴随着一声清脆的啼鸣,叫醒了昏昏欲睡的清晨。
东边鱼肚白的天空渲染了金色的光辉,沉睡了一夜的万籁苏醒,空气中夹杂着夏天的味道,沉闷而烦躁。
“谈的怎样?”
“一切顺利,只待吹响王的号角。”
“好,走,觐见王。”
大殿内。
“诺爱卿,长途跋涉辛劳,过会去寝殿歇会,本王有要事与你商议。”
“无妨,王上。目前最要紧的还是向您交代此次前往拉里萨城的商讨结果。”
“我们已与拉里萨城的王子取得联系,并且答应了我们的机划。”
坐在大殿上,受人仰慕,名为王上的人,此刻正兴致勃勃的盯着眼前这么个玉人,眼都不带眨一眨的。
这位玉人的肩上站着一只长相极为精致的金丝雀,传说是从东瀛之国得来的。
若不是旁边的侍从低声轻咳了不下十分钟,怕是单膝跪在殿前的玉人膝盖都要给整出血了,事后王上还得怪罪旁边的侍从为何不把殿前的大理石换成海绵之类的荒唐之辞。
然而这种事大家都见怪不怪了。
要说大家嘴里的王上究竟有何德何能能稳坐江上几十年将典雅城治理成为一个周边最为繁盛最为强大的城邦,那还真是件值得歌颂的一段历史。但这唯独哇,就是这唯独的缺点哇,竟然是只兔子呀!
可惜了可惜了!
朝中权贵念在他治国有方又有着典雅城最富盛名的将领之称,也不好对其癖好指点什么。毕竟,人总有那么一两个癖好嘛。更何况是如此开明风化的典雅城呢。
而其实最令诸位头疼的,当然是这继位者的人选。话说这位王上与王后结婚已十年有余了,这膝下唯有一女和那逃走后独裁拉里萨城的私生子。
这起初的五年,大家都没得察觉自个家王上竟然有那样的癖好,只当是王上王后感情不和睦,就招呼着为王上再纳几房年轻貌美的妃子。
这赶巧不巧,王后那年刚好怀了一胎,都赶忙恭贺祝贺加庆贺王上喜提一子。谁知这王上竟在王后临盆之日醉酒调戏了当日值班的侍卫,这第二天,就见着这侍卫连哭带跑的爬出了寝殿直喊娘。
从那之后就有人相继传着王子出生的时候是一个牛头都吓坏了产婆,说着王上剥夺了侍女心中男神的贞操以后还多了个和自己抢老公的强劲对手。
其实大家心里隐约都有了一张明镜,但为着这好不容易才拥有的后继者,权贵们也权当一场闹剧罢了。
只要这王子能好好做人,好好学事,最后成为一个合格的后继者,大家也就都相安无事了。
当然这其中不免有反对以及强烈反对的声音在抵制着老一派安稳度日的思想。
丫的一国之主是个喜欢男人的男人就罢了,还要一个人不人畜牲又不是畜牲的玩意来继位,打死我都要造反的好伐。
于是朝中分庭抗礼,一派坚守老派思想,一派新生抵抗思想。一方在保护着这名王子,一方在极力派遣杀手暗杀着王子。
而那王子也不是个安生的主,今儿个拆了主殿的房梁,明儿个烧了后殿的厨房,再明儿个偷看侍女们群聚在一起洗澡还愣得跑过去遭满脸的唾沫星子。
王上从不主动去见他,除去王后每日牵着他的手一起去和王上吃午餐,或是王后请求王上带他去军中见见世面之外。
他们从不是父子,因为没有血缘关系。
所以当众人一致要求讨伐那个从小就屁颠屁颠的跟在他身后叫着父王,吵着要他陪他去骑马的兔崽子,被人追杀后浑身是血也只能说我不是你父王你走吧的暴君时,他没有犹豫。
他从来都没有承认过他,从来都没有。
除去情爱,他是个正直的君主。
他像爱着每一个他心爱的男子一样爱着他的民众们,他会像对待每一个他心爱的男子一样对待他的民众们。
若说他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他承认。
但若说他不是一个合格的君主,连典雅城邦的猫狗都会跳墙来咬你。
所以当民众们听闻拉里萨城的暴政时,都生活在恐慌之中,都在请求着他去惩治那个该遭天谴的畜牲时,他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仅仅是用了四年的时间,他利用从他这里学来的治国之法来治国,只是方式更为极端。他利用从他这里学来的攻心之计来收拢将士们的心,只是更为残暴。
他也不得不佩服这逆子的确是极有天赋的,如果他没有遭到追杀,没有遭到世间不公正的对待,没有因为他的出生而被万人唾骂时,他会是比他还要正直的君主。
“父王……”
“闭嘴,我不是你的父王,再听到你这样唤我,你的舌头将和嘴分家。”
他是这样对他说的。
“我的君王,您在思虑什么?”面容姣好的男子,唇红齿白,是古铜色的诱人肤色,腰若流执素,着一身开衫风衣,隐约可见的小胸肌。手执金酒樽,漫出淡淡的酒香。斜倚在窗前,慵懒缠绵,旖旎悱恻。
盘腿坐在他旁边的君王,闭眼沉思,眉头紧锁,拧成川字,紧抿的双唇,侧颜的胡须,带着莫名的诱惑。
“那孽子罪孽太过深重,今日朝堂上无一不是讨伐他的声音。虽不是亲身骨肉,但终归是有过感情的。他本可以是这无上权贵的继承者,享受荣华富贵…”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也罢,终归是造化。”
窗外是浮躁的夏日,热气隐藏在空气中,随时都在寻找裂缝逃窜。细碎的阴凉被打散在大理石板上,栖息着等待夜晚降临的蛐蛐。蓝宝石般的天空一丝不挂,与远处的海交相辉映,是天是海让人傻傻分不清。
而拉里萨城的地下却永远如地窖般冰凉,冒出的寒气能让牙齿“咯噔咯噔”打架。
强忍着寒气躲在角落里的粉红色黑影单薄瘦弱,却仍勾勒出诱人的曲线。沿着黑影的目光所及之处可见一群人坐在圆桌处讨论着什么。
细细一看,确实是提修斯一行人在密谋些什么,而粉色身影却因听到的消息而僵直住了身体,趁他们还未发现之际悄悄离去。
她沿着暗道的方向走去,弯弯曲曲,错综复杂。即使过了这么多年她依然记得通往那片广袤无垠的大草原的方向。
那条几乎伴随了她将近两年的通道,而那两年,几乎是她生命中最美好的两年。
多年后,她握着某人的手,诉说着与他度过的那两年时光时,某人这样说:“前半生我只给了你两年,后半生我会给你我全部的时光。”
她是恨他的,这没错。可是毫无理由。
她记得自己提着餐盒,从这里走过无数次。餐盒里是她亲手做的,某人爱吃的美食。只要是他爱吃的,她都会向拿着自己的私房钱去找家里掌厨的大叔学习。
第一次见到他时,那双弱小无辜的双眼望着她,让她想起了8岁时死去的小牛犊。刚生下来,才学会走路,却感染上了瘟疫。
那双濒临死亡绝望的双眼几乎夜夜陪伴着她,彷佛在跟她说“我不想死”。她一直是相信命运有轮回的,所以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她坚定了这一个想法。
透着光的隧道,越来越亮,随即便是一眼无边的大草原,只不过这里的模样变了很多。
她能看见奔跑的独角兽,挥舞着尾巴的白孔雀,还有,带着拳击手套对着沙袋貌似在练习拳击的袋鼠???
这是什么情况?
多拉细数了一下距离上次来这里有...大概有四年多了。可不是嘛,四年多了,这里的变化着实有点大。
好像有一只兔子正以每秒十米的速度朝这里跳来,嘴里还絮絮叨叨的说些什么“这里的安保这么差吗为什么警报没有响是什么人竟敢如此大胆闯到这里来是不要命了吗?”
这兔子呀是个近视眼,只远远看见一坨粉色的身影,权当是哪里的野人不小心闯进了这里,可走近一看,“妈呀咋是个拥有如此美貌的仙女呢美人今晚有约吗能给个联系方式吗...”,却突然意识到貌似眼前的美人听不懂他在说些什么,便停止了聒噪的发言。
没想到却是玲珑般的声音似花香传入鼻子般一样令人神清气爽“我今晚刚好有空呢...”
“等等,你竟然可以听懂我们说话?”
“是啊,就像听正常人说话一样听的懂,很奇怪吗?”
“不奇怪不奇怪不奇怪才怪呢,你你你...究竟是何方神圣?竟敢闯入弥诺大人的禁地我看你是不想活了你...”
话还没有说完的可怜兔兔就被从背后走来的牛王一把抓起直接扔到了不知是哪里的哪里,随即就见牛王还顶绅士的向多拉行了一礼。
“你认识我?”
“是的,小姐,主人很早之前就嘱咐过,若您到这里来,让我们好生招待你。”
“这样啊,我这次来这里也没什么事,就想看看以前生活的地方。你让我一个人待着吧,不要打扰我。”
便留下原地待命的牛王,一人离去。
多拉自己也感到奇怪,竟然可以听懂它们说话。弥诺这家伙四年内干了不少事嘛,还召集了这么多帮手。他也没有把通道堵住,真敢信我,就不怕我哪天捅破了天让提修斯带人灭了这里。
想起提修斯,她不自觉的微微一笑。可是想起刚刚自己偷听到的计划,也不知心里是什么滋味。
自己是恨他的,没错,是恨他的。
可是理由是什么呢?
囚禁了我们吗?霸占了拉里萨城吗?还是剥夺了我们的自由呢?
她回想起自己曾经想要刺杀弥诺的场景,无一不是失败。
一次是半夜,穿着夜行衣,待弥诺安歇后,躲过巡逻的侍卫,本来是想悄悄的从窗户来个很帅气的后空翻翻进去,可无奈幼时学艺不精,后空翻只学到了皮毛,未习得精髓,结果直接打翻了弥诺珍藏许久的一瓶好酒。
那的确是瓶好酒哇,打翻在地上时都能闻到醇厚的酒香呢。
她低头闻了闻刚想溜,结果就被大魔王给抓住了。黑着脸,一把拽到床上。
她想都没想,一巴掌下去,本来是极白的皮肤,给硬生生打出了一个巴掌印子。她知晓弥诺是什么样的暴躁脾气,可是他一句话都没有说,就那样望着她。
若不是感觉有滚烫的泪滴滑落自己的脸庞,她都快要睡着了。
可是弥诺最终还是放开了她,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滚”,一如这几年来所说的那个字眼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