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关于加强了北方少数民族与汉族的联系
张正明列举了辽朝和宋朝之间交往的密切,但这仅是各族统治者的联系,而这显见不是主要的,主要的应是各族人民间的联系。契丹族建立的辽朝实行的民族压迫政策恰恰不是加强了北方少数民族和汉族的联系,相反是破坏了双方的联系。只是由于各族人民在共同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中抵制了契丹统治者的民族压迫政策,才加强了彼此间的联系。因此用两族统治者的交好(这里还不能忘了岁币和纳贡这种民族压迫关系)来说明各族间联系的加强,显然也是说不通的。
同时朱子方先生说:“契丹族所以能建立两个强盛的朝代,或者说两个强大的国家,首先是人民群众创造了历史,同时也因为它有着一批能征善战的军事家和深谋远虑的政治家。”这显然是正确的。但在实际论述中,将前者一笔带过,将后者详细论述,应该说是本末倒置了。
朱子方先生说:“契丹族在我国民族史上存在了一千年,在这一千年中,在我国北方有三分之一的时候是由契丹族为主建立的政权实行有效统治的。”这也不符合事实,辽朝统治才二百年,只是一千年的五分之一。西辽不到一百年,同时偏居西北一角,从未统治过我国北方主要地区,因此是不能算的。
因此,总的来说我们应该充分肯定契丹族的历史功绩,但必须实事求是、恰如其分。
三、契丹族特别是契丹族统治者在历史上的破坏作用
对各族在历史上的作用都必须一分为二,充分肯定其贡献,也适当指出其消极破坏作用。这些消极破坏作用,当然主要是由契丹族统治者造成的,但契丹族其他阶层对其受统治者利用所做下的事也难完全推卸责任。
契丹统治者的破坏作用,主要表现在下述几方面:
第一,契丹统治者发动侵略掠夺战争,动辄将河北等地区整个州县百姓掳掠而东,严重破坏了燕云地区的生产这里仅举两条史料就足够说明了。《辽史太祖纪》:“神册元年(916年)十一月,攻蔚、新、武、妫、儒五州,斩首万四千七百余级。”同书载:“神册六年(921年)十一月癸卯下古北口。丁未,分兵略檀、顺、安远、三河、良乡、望都、潞、满城、遂城等十余城。俘其民徙内地。”实际上认真统计,契丹统治者在历次战争中屠杀掳掠的汉民远不止此数,这使燕云地区的生产遭到严重破坏。
第二,契丹族统治下广大地区的社会倒退
契丹族在各处建立的头下州、宫分户都是以落后的农奴制代替原有的先进的封建租佃关系。而俘虏为奴的,更直接后退为奴隶制,因此契丹族统治时期是我国北方社会经济大倒退时期,不能只看见在北方地区仅占人口一小部分的契丹族由早期奴隶制向封建农奴制过渡的进步。实际上,当时是以广大地区许多民族的倒退来换取小部分地区少数民族的进步。至于倒退后各族人民努力生产、斗争促使了社会恢复发展,功绩主要应归之于各族人民,而不能单归之契丹族,更不能主要归于契丹统治者。
第三,契丹族不顾实际在草原地区推行农耕,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长期以来,许多学者对契丹统治者迁移汉民到东北地区发展农业,并在西北地区推广农业,都肯定为是巨大贡献。但实际上草原地区并不适于农业生产,强行使草原改为农田,反而破坏了水土,因此这种农田都未能巩固下来。随着辽亡,许多头下州都废除奔散了,很少能长期坚持下去的。更严重的是这种破坏生态环境的结果,是这些地区的沙化、荒漠化。当然不能把这些问题完全归罪于契丹人,以后历代在这些地区发展农业,破坏草原的责任更大。但辽代是始作俑者,不能无责。
第四,契丹人掳掠西北各族人民,压迫西北各族人民也起了破坏西北经济的作用
契丹统治者从太祖到圣宗先后掳掠了西北各族的许多人民,使他们成为契丹人的部落奴隶,如太祖时建的突吕不室韦等八部,圣宗建的撒里葛等三十四部,都是掳掠西北、东北各族部人所建,这些做法也严重破坏了西北、东北各族人民的正常生产和正常发展。
以上这些并非否定契丹族的历史作用,而是希望全面地、恰如其分地评价契丹族的历史作用。
20世纪我国契丹史研究综述(上)
契丹族是历史上居住于我国北部地区的一个民族,公元10世纪契丹族占据中国北方,建立了辽朝,12世纪为女真所灭。以后契丹族分别加入我国汉、蒙古等族之中。契丹史在中华民族历史中占有重要地位。本文拟对20世纪我国契丹史的研究作一综述。拟分总论、族源与族属、北魏至隋唐的契丹、辽代的契丹、金元的契丹及契丹族的流向五个部分,各部分再按专题进行综述。有关契丹史研究的论著极多,本文不可能全面介绍每个人的论著及其观点。只能就契丹族史中一些主要问题的研究,介绍其主要观点及代表者。限于篇幅,有一些论著仅举其名,也无法介绍其内容了,而一些仅研究契丹一事一人之文,就无法一一列举了,请大家见谅。
一、契丹史总论的研究
我国对契丹史的研究从20世纪上半叶就开始了,最早的研究者有冯家昇、方壮猷、陈述等人。20世纪后半期研究者日益增多,主要有张正明、孙进己、冯继钦、于宝林、黄凤岐等人。
冯家昇论述了契丹名号的起源,契丹自元魏始,契丹之先为宇文氏,契丹以辽为国号,契丹字义之解释等,成为契丹族史开创之作冯家昇:《契丹名号考释》,《燕京学报》第13期,1933年。
方壮猷也对契丹民族史作了全面考证,论述了契丹的国号、官名、王号、地名等,但还不是把契丹作为一个民族来研究方壮猷:《契丹民族考》,《北师大学术季刊》第2、3期。
陈述始对契丹史作了广泛的研究,先后发表了大量论文,并出版了专著,全面论述了契丹民族的起源及构成等。但在当时,契丹史和辽史还没有明确区分,因此长期附属在辽史中陈述:《契丹史论证稿》,北平研究院史学所1939年印。
张正明所著《契丹史略》,论述辽以前契丹的历史分为三期:古八部、大贺时期、遥辇时期,也论述了金元的契丹族及最后与汉、女真、蒙古人同化,但主要篇幅还在辽代契丹,具体论述了辽代的蕃汉二元及契丹社会的三个等级:贵族、平民、贱民张正明:《契丹史略》,中华书局1979年版。
孙进己始明确论述了契丹史和辽史的区别。认为契丹史作为民族史和辽史作为朝代史,在时限、范围、内容诸方面都有区别。契丹史应包括辽以前及以后的契丹,但不包括辽代的汉族和其他族。契丹史作为民族史应着重研究契丹民族形成发展消亡的历史,与辽史作为朝代史主要研究辽代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同孙进己:《关于契丹和女真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辽金契丹女真史研究动态》1984年第1期;孙进己:《开创契丹史研究的新阶段》,《辽金契丹女真史研究》1986年第2期。这就从理论上明确把契丹史从辽史中区分出来,促进了契丹史研究的发展。
学者们还论述了契丹族加入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及中华民族的进程。王玉哲认为契丹到辽代还没有成为国内民族,一直到元朝,契丹与汉族才正式变为一国之内的兄弟民族王玉哲:《中国古代史上的民族问题》,《南开大学学报》1980年第2期。孙祚民认为在我国还未形成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以前,显然是不能把当时一些还独立的民族国家,如匈奴、突厥、契丹、女真、蒙古等划为汉、唐、宋、明等王朝的组成部分孙祚民:《处理历史上民族关系的几个重要准则》,《历史研究》1980年第5期。翦伯赞认为,契丹族的活动地域是在今天中国疆域内,因此契丹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翦伯赞:《关于处理中国史上的民族关系问题》,《中央民院学报》1979年第1—2期。孙进己认为契丹族加入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过程始于北魏,完成于隋唐孙进己:《我国历史上民族关系的几个问题》,《中国民族关系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孙进己:《契丹族加入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过程》,《北方民族史研究》(一)(未出版稿)。契丹族最早融入中华各族始于北齐,唐代有部分融入突厥和汉族,主要在辽金元时期完成孙进己:《契丹族融入中华各族的过程》,《北方民族史研究》(一)(未出版稿)。
对契丹族在历史上的作用,多数学者都是肯定的。如陈述认为契丹主要贡献是:(1)沟通长城南北,奠定了祖国统一的基础;(2)开发东北、北方,稳定祖国北疆;(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4)对于文化的贡献;(5)对宋金元明清的影响陈述:《契丹的壮大及其对于祖国历史的贡献》,《契丹政治史稿》。张正明认为有:(1)长城以北的开发;(2)燕云地区的稳定发展;(3)加强北方民族与汉族的联系;(4)沟通东西交流的渠道张正明:《契丹的历史贡献和辽朝的历史地位》,《中国北方民族关系史》。朱子方、杨树森、王承礼、林树山都支持以上之说朱子方:《契丹族建立辽朝及其开发我国北部边疆的历史作用》,《辽金契丹女真史研究》1987年第1期;杨树森:《辽朝的历史作用初论》,《辽金史论集》第二辑,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林树山:《辽金契丹女真史研究》1988年第2期。但孙进己却认为对契丹族在历史上的贡献不能评价过高,要实事求是,不能把契丹族以前及以后北方民族的总体贡献都归于契丹族,更不能把契丹统治下的汉、渤海等族的贡献全归契丹族,同时也要充分论述契丹族尤其是契丹统治者的破坏作用孙进己:《契丹族在历史上的作用》,《北方民族史研究》(一)(未出版稿)。
研究契丹名称者首先是冯家昇,他对契丹名号进行了考释冯家昇:《契丹名号考释》,《燕京学》第13期。嵇训杰对契丹族名称及契丹民族的形成、发展、消亡进行了研究嵇训杰:《关于契丹族名称、部落组织和源流的若干问题》,《中国史研究》1985年第2期。陈述论述了契丹名称的异译和释义陈述:《契丹名称的异译和释义》,《契丹政治史稿》。即实对契丹国号提出了自己的解释,而邱久荣对之提出了质疑即实:《契丹国号解》,《社会科学辑刊》1983年第1期;邱久荣:《契丹国号解质疑》,《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3年第4期。王禹浪又论述了契丹称号的含义与民族精神王禹浪:《契丹称号的含义与民族精神》,《中国北方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国文史出版社1995年版。艾荫范论述了契丹民族精神与近世中国北方的区域文化特色艾荫范:《契丹民族精神与近世北中国区域文化特点》,《阜新社会科学》1992年第6期。
二、契丹族源研究综述
研究契丹族源的论著甚多,但众说纷纭,长期无定论。有主张契丹起源于宇文氏说冯家昇:《契丹名号考释》,《燕京学报》13期,1933年。;有认为契丹起源于鲜卑者盛襄子:《契丹源流说略》,《新亚细亚》1936年3月;张正明:《契丹史略》;杨树森:《辽史简编》,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舒焚:《辽史稿》,湖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有认为契丹接近于匈奴者王民信:《契丹民族溯源》,《契丹史论丛》。;有认为契丹是屡经混合之种族陈述:《契丹史论证稿》,北平研究院1948年版;陈述:《契丹政治史稿》;冯季昌、白广瑞:《契丹族源新考》,《辽金史论集》第七辑,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有认为契丹所从出的宇文氏是匈奴人与鲜卑人相互融合的产物景爱:《契丹的起源与族属》,《史学集刊》1984年第2期。,;主张契丹起源于乌桓者陈可畏:《契丹的族源、早期的社会形态与文化》,《辽金史论集》第七辑。;有主张契丹大贺氏起源于拓跋鲜卑贺兰氏者赵振绩:《契丹族系源流考》,(台)文史哲出版社1992年版。;有主张契丹是鲜卑宇文部外的另一部,是鲜卑东部诸邑之后者孙进己:《东北民族源流》,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干志耿、孙秀仁:《黑龙江古代民族史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孙进己:《北方民族史研究》(一)(未出版稿)。;有认为契丹是鲜卑族的一个别支,古称箄于、审吉、弥加、木津嵇训杰:《关于契丹族名称、部落组织和源流的若干问题》,《中国史研究》1985年第2期。
所以产生这些分歧意见,是由于古代文献记载就有分歧。虽都记载契丹是从宇文鲜卑中分出来的,但宇文是由鲜卑和匈奴混合而成,而各种文献对契丹是从宇文中的匈奴或鲜卑分出来就记载不清,所说各异,因此,研究者各据某一种文献,各持一说。在无更多文献时,最后论定某说颇为困难。
因此,有些人试图从在考古上研究契丹及其先人的遗存着手,确定契丹先人的考古文化是近于匈奴文化,还是鲜卑文化,还是两种文化的混合,以协助族源的确定。如张柏忠对契丹早期文化的研究张柏忠:《哲里木盟发现的鲜卑遗存》,《文物》1981年第2期;张柏忠:《契丹早期文化探索》,《考古》1984年第2期;张柏忠:《内蒙哲盟发现的几座契丹墓》,《考古》1984年第2期。,田立坤、孙进己对宇文鲜卑文化的研究田立坤:《三燕文化遗存的初步研究》;孙进己:《宇文鲜卑的考古文化》,《北方民族史研究》(一)(未出版稿)。但这些研究还刚起步,不足以做出定论。
此外,有人试图从契丹人骨的人种鉴定着手。但分析对乌兰察布豪贝营出土的契丹人骨的鉴定,认识也不一致。时墨庄认为与南杨家营子出土的鲜卑人骨相近,并与近代蒙古族有关时墨庄:《三号墓契丹男性人骨的测定》,《契丹女尸》,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邵福根认为基本符合南亚蒙古人种与东亚蒙古人种的特征邵福根:《契丹女尸体质形态的研究》,《契丹女尸》。朱泓认为明显与北亚蒙古人种南杨家营子古代组、蒙古近代组及通古斯近代组间存在接近倾向朱泓:《契丹人种初窥》,《辽海文物学刊》1990年第2期。朱泓又分析了赤峰山咀子契丹人骨,认为辽代契丹族与汉代鲜卑族在基本体质特征上确实存在着某种接近的倾向,而扎赉诺尔、杨家营子鲜卑居民中的低胪可能是某些匈奴人血统与鲜卑人混杂融合所致。朱泓:《契丹族的人种类型及其相关问题》,《内蒙古大学学报》1991年第2期;朱泓:《人种学上的匈奴、鲜卑、契丹》,《北方文物》1994年第2期。这种认识的不一致,结论的模糊,反映出这方面的研究还不成熟,有人认为与理论上还存在问题有关孙进己:《关于东北民族史研究中的一些理论问题》,《民族研究》1999年第5期。
有些人则从契丹语言研究着手,去探索契丹的族属、族源刘凤翥:《略论契丹语的语系归属与特色》,《大陆杂志》1992年第5期;于宝林:《契丹民族语言的初步探查》,《契丹古代史论稿》,黄山书社199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