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元甲,字俊卿,天津市西青区南河镇小南河村人,生于清同治七年(1868)。父霍恩第,武艺超群,常出入关东为客商保镖,在武林中颇有名望,晚年回乡务农,督教子侄辈习文练武,继承家业。
霍恩第弟兄三人,共生十子,称为“霍家十兄弟”。按年龄排列为元贞、元善、元栋、元甲、元和、元卿、元良、元祥、元忠、元臣。霍元甲在大排行中居第四。霍恩第有三子,即老大元栋,老二元甲,老三元卿。
霍元甲幼年体质瘦弱,常受街坊顽童的欺负,在兄弟当中,也常被取笑。霍恩第为此心中不悦,曾对老伴说:“人家都说‘将门出虎子’,咱这武术世家,怎么竟生出如此一个弱儿?”他决定禁止霍元甲练武,只让他读书,以免日后被他毁了霍家的声誉。霍元甲生性刚毅,父亲的决定,刺伤了他的自尊心。自己整天抱着书本“之乎者也”,哪像个武术世家的子孙?便暗下决心,一定要刻苦练功,不当懦弱无能之辈。于是,他就偷着练武,暗中和弟兄们竞赛。
小南河村西有一片枣树林子,是一块坟地,很少有人到那里去。霍元甲选中了这个地方,得空便到枣树林深处练武。没有师傅指教,他就在父亲向兄弟们传授技艺时,偷听偷看,反复揣摩,然后独自到枣林去练,直练到式子纯熟,套路牢记于心为止。他的汗水比兄弟们要流得多。他经常细心观察兄弟们练武情况,取长避短,因此进步很快。
天长日久,霍元甲练武的事被人察觉。他最担心父亲知道,因为他违背了父亲的意愿。然而,消息还是传到了父亲的耳朵里。父亲很生气,着实训斥了他一顿,并再次下令不让他习武。霍元甲并没有被吓住,仍继续偷练武功,只是答应了不与任何人较量,绝不丢霍家的面子。
那年代,有些武林好汉,经常四处寻访名手,意在击败对方后扬名天下。光绪十六年(1890)十月某日,来了一个人,一身武行打扮,身背小包袱,说是久仰霍家“迷踪艺”绝技之名,今日远道前来请教。霍恩第是行家,当然明白他的意思。热情招待后,便让众子弟练武给他看。谁知,他没看完,便哈哈大笑说:“霍老师傅真是名不虚传,在小南河村里算是这个了。”他举起大拇指,接着话锋一转,“井底之蛙,岂知天大乎。”霍恩第闻言大怒,拍案而起,要与他较量。武功较好的霍元卿忙阻拦说:“不必劳父亲大驾,看孩儿的。”霍元卿当众与那人比武,你来我往,战了十余回合,竟不分胜败。霍恩第见此情景,知道来者不善,正要亲自上阵,忽听一声:“看我的!”霍元甲旋风般一跃而起。老人家一看是他,气得不得了,有心当众喝退他,可是,已经晚了,霍元甲已经与那人交上了手。只见霍元甲进攻时快似闪电,战马步稳如泰山,一招“直踏洪门”,照对手面部就是一拳,对方一歪脖躲过。霍元甲忽然感到腿上挨了一脚,有一丝儿疼痛。霍元甲看准时机,趁他收腿尚未站稳之际,俯身复还扫堂腿,对手的一条腿如同打了麻药一般,顿时失去知觉。霍元甲趁机抓住对手,如霸王举鼎,双手托起,扔出丈余远,将他摔折了腿。
这一幕,使霍恩第及在场的人不胜惊讶,万没想到,每日在枣林深处玩耍的霍元甲,竟练就这么一身硬功夫。从此霍元甲“武术高强”的名声便不胫而走,传扬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