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子,他们相当于有了四个十分孝顺的孩子。
从各个角度来看,霍经磊和木雨都是十分幸福的了。现在每天里,霍经磊有更多的时间和附近的街坊们研究象棋。木雨也有更多的时间去好好的去逛逛街,或者和几位媳妇聊聊天什么的了。
这是一个温馨的大家庭,这是一个和睦的大家庭。
有的人会说,这样的家庭或许会缺少了一些刺激,缺少了一些惊心动魄。若是霍翊听了,恐怕只会笑笑罢了。因为他们经历过的事情,不是谁都能够经历的。那都是关乎生死的事情。
许多的人都希望能够有一个轰轰烈烈的一生,这并没有什么错误,这是每个人都必有的想法。但是,在已经轰轰烈烈了之后,千万莫要沉迷于自己的一生。适时退下,也是一种聪明的做法。
就这样,日子在平凡而又温馨中一天天的过去,很快就过去了两个月了。霍翊他们都不知道地府现在已经进入了警戒的阶段,各方面的阵法都已经启动了,都在防备着杀界。何况,霍翊他们也无暇去关注那些事情了,因为现在有一件更加大的事情了!
房间里,传来女子痛苦的呻吟声。
房间外,霍翊、霍经磊、霍昂、霍立、云木炀这五个男人在外面焦急的等待着。尤其是霍翊大哥霍昂,更加焦急的狂擂拳头,快步的踱来踱去,时不时瞧着房间里,紧张的发问:“你说到底怎么样了?!会不会有事呀。”
他焦急也是应该的,因为现在李莎莎,也就是霍翊他们的大嫂,正在生孩子咧。
也就是说,霍昂马上就要当爹了,霍经磊马上就要当爷爷,抱孙子了。一想到这里,霍经磊反而比霍昂还激动一些了。终于他也坐不住了,焦急的站起来,紧紧的听着房间里的声音,心越来越纠结。
霍翊不由得苦笑,道:“大哥,你不用这么紧张的,肯定没事的。”
霍立也安慰道:“大哥,你就放心吧。有月儿,二嫂,还有娘和素兰在里面是不会有事的。不要总是走来走去的好不好,搞得我们也开始紧张起来了。”
云木炀不由得幻想起了自己当爹时候的模样,道:“紧张也是必然的,每个人当爹那天还不是都这样。”
听了这话,霍经磊连连点头,深表赞同,道:“这话说得好,当年我等你们三个从你娘的肚子里出来的时候,还不是像昂儿这样子。”突然,他像是想到了什么,惊叫道:“哎呀!你看我们一着急,都忘记给我的孙子准备衣服去了!”
这话一出,只听见一声尖锐的哭声从房间里传了出来。
霍昂喜极而笑,紧紧的握住了霍翊的手,道:“生了!生了!哈哈,我当爹啦!”
过了一会儿,房门开了,木雨的手中抱着一个被一块棉布包着的新生儿开心的走了出来,然后冲霍经磊道:“不用了,靠你们男的还真是靠不住。幸亏这里还有一块碎步可以先当衣服穿穿。”
一看到自己的儿子出世了,霍昂再也抑制不住的冲了上去,然后小心翼翼的从木雨的手中将自己的孩子抱过来,一看是个男的,开怀大笑道:“哈哈!孩子,你总算是出世了,可让你爹等的!”他一高兴,昏了脑袋,竟然抱着孩子旋转起来。
木雨可被他的样子吓了一跳,忙将自己可爱的孙子抢了过来,道:“哟哟哟!你这样可不行啊,非把我孙子弄疼了不可。你还是先去看看莎莎吧。”
听了这话,霍昂也知道自己高兴得过了,面容一红,便进去了。所有人不由得都哈哈大笑起来,都争先恐后的要去抱抱这个新生儿。
房间里,刚刚生完孩子的李莎莎面容显得有点憔悴,虚弱的躺在了床上。而许倩他们则在一旁小心的为她打理着。霍昂一进来就激动的握住了自己妻子的手,道:“莎莎,是个男孩,是个男孩!哈哈,我终于当爹了,你也当娘了!”
李莎莎一听,也笑了,这一笑,脸上也泛起了一丝嫣红。
花柳月不由得微笑道:“大哥,瞧你高兴的样子!还不快给孩子取个名字?!”
李莎莎一听极是,忙道:“对呀相公,快给孩子起个名字呀。”
这一说,可把霍昂给急到了。他一紧张,连这个都忘记了。这一时半会又想不出来,最后硬是蹦跶出了几个字,道:“那就叫霍生吧!”他一想,便想到了“出生”,一下子就冒出了这个名字。可他这么一说,让所有人都不由得笑了起来,这个名字说起来还真的不怎样的。
这么一闹,霍经磊不由得气得脸都红了,进来道:“嘿,你这个兔崽子,怎么取个这样的名字呀!还是让你爹我来取算了。”霍经磊走到床旁,微微一想,然后喜道:“我想到了,就叫做‘霍一凡’吧!”他也是没读什么书,脑子里翻来覆去也就想起了“一”、“二”等几个数字罢了。
可他一说,倒是还真的取了个好名字,连素兰也忍不住称赞道:“‘一凡’,一生平凡,这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呀。这是个好名字。”
一听有人赞赏,霍经磊哈哈大笑的拍了拍霍昂的肩膀,道:“怎么样!还是你爹我厉害吧。”
霍昂想了想,然后笑道:“好!好!我的儿子就叫做‘霍一凡’!一凡,哈哈!”
霍经磊他们在房里取名字,而霍翊他们则在门口争先去抱孩子。他们谁都没有当过父亲,所以谁都想去体验一下抱孩子是什么样的感受和体验。
就在这个时候,,门外传来了一阵叫唤声:“嘿,霍翊,开一下门呀!”
霍翊听到了声音,忙将手中的孩子交给了霍立,跑着到了门口。等他一将门打开,便看到了一个猎人打扮的,微微有点驼背的中年人站在他家门口,手里提着一只羽毛五颜六色的大公鸡。
这个人是霍翊家旁边的一家猎户,叫做王佳,在来福镇也是小有名气,有一段时间还被称为“猎王”咧。这王佳和霍翊家的关系还是不错的,经常上山打猎的他,总是为霍家带来一些山上的野味来。
见到霍翊,王佳笑着拎起那已经烟气的大公鸡,道:“嘿霍翊,我知道你们家昂子要当爹了,今天特地给你们打来了一只‘五彩大公鸡’给她补补!呵呵,呐。”说着,将大公鸡递了过来。
霍翊一听十分感动,笑着接过了呐五彩大公鸡,道:“王大哥谢谢你拉,要不要来坐坐?也抱抱孩子呀。”
王佳笑笑,然后摆手道:“不了,不了,我还有很多猎物要去卖掉。下次我一定来抱抱孩子。对了,那孩子叫什么名字?”
霍翊道:“叫‘霍一凡’。”
王佳大笑:“哈哈,真是好名字呀!改天我再打只大点的野兽来给孩子补补!”说完,就背着一把弓箭走开了。
霍翊目送起离开,然后将目光放在了那五彩大公鸡上面。
五彩大公鸡是一种比较普通的山兽,经常在山上乱窜,以各种各样的虫子为食物。这并不是多么稀有的五彩大公鸡却是让霍翊脸色微微一变。
令他脸色一变的,却并不是整只大公鸡,而是公鸡尾巴上的一根特别的羽毛。
整个霍家的人都沉浸在了添丁的欢喜之中,可霍翊的心思却是完全沉浸在了那根青色而带有花斑的羽毛之上了。
这根羽毛被粘在了那五彩大公鸡的尾巴上,乍一看,还真的看不出这根羽毛有什么特殊的。这根羽毛呈青色,上面有着一个个的黑色圆斑,就像是华丽的装饰一样。一般人看到了,只会把它当做是这五彩大公鸡身上的一根羽毛。
可是霍翊不是一般的人,前世身为天帝的他,纵然没有见过世间所有的东西,但他还是清楚自己手中所握着的羽毛是什么。
一时之间,他的脸上不禁泛起了一阵阵的涟漪。若真的跟他想的一样,那这就真的不是一般的羽毛了。
他四顾了一下,并没有别人注意到他的目光和手中的五彩大公鸡。于是他连忙将那根青色羽毛收到了怀中,然后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提着大公鸡朝着霍立他们过去了。
“嘿!隔壁的王大哥送了一只大公鸡来了!”霍翊吆喝道,浑然将刚刚的羽毛事件抛在了脑后,和大家一起融入了高兴之中。
霍家添丁了,这件事情是多么的重要。当天晚上,霍家就在家里摆了几桌子请四周的街坊来吃饭。最后个个都是美美满满的离开了。
而霍翊大哥霍昂更是高兴地合不拢嘴,当天晚上就喝得酩酊大醉,最后还是被霍经磊还有霍翊拖回去的。不过大家都没有说什么,因为这样的事情本就应该高兴的。
就像是一块石头跌到水里一样,第二天早上,泛起的涟漪就消失了。霍翊的这个侄子霍一凡也在他的父母亲手中缓缓的睡着了。
这日早晨,霍翊起了个大早,向许倩说了句“我去工作了”,然后就离开了。许倩当时还是迷迷糊糊,谁都没有睡醒,哪里顾得了其他的,点了点头,就扭头睡觉去了。说实话,霍翊起得实在是有点早了。这里并不是农村,这里是城镇了,一般的农户就算是要起早贪黑也没必要这么早的。
但是有一个人却是例外,这个人当然不是霍翊,而是昨天来送大公鸡的王佳。
王佳和别的人不同,他是个猎户。每天早上,他都要赶在所有人起床之前就起床去山上打猎。等到所有人都起床了,他已经是大汗淋漓,然后手中就会提过来几头猛禽,带到集市里去卖掉。
所以王佳几乎是整个来福镇起得最早的了。但是他却乐在其中,并没有觉得什么不妥,或者什么不舒适的。可能是以为他已经完全融入到了打猎之中,已经将打猎当成一种兴趣了。
这日早晨,王佳整理好了着装,身后背上了一把弓,弓箭就在他的胯间挂着。他的手中还提着一个笼子,想必是用来关那一些小点的动物的。
他刚刚准备好,一回头,便看到了霍翊。王佳惊叫一声,然后笑道:“哎呀,霍翊呀!你怎么起这么早呀,可把我吓了一跳咧!”说着,还拍了拍胸口。
霍翊微微一笑,道:“王大哥,这么早就去打猎了呀?”
王佳拍拍胸脯,自傲的道:“那肯定啦!这么多年来我都习惯了。诶,霍翊,你怎么会过来的?有什么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