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节当天,李大志一早抹黑起了床,丝毫没有赖床的念想。昨晚临睡前父亲告诉他买石子的外地人明天下午没有来车,要么早上去打石头,要么明天就干脆不打了。李大志一口就答应了,但是这并不是他早起精神的原因。
“下午要去山脚下约会嘻嘻”他心想到。“啊,呸。”将口里的牙膏泡沫精准吐进了小坑里。“阿志,你醒啦。去厨房里拿两个月光饼吃吧。”说完林大树就走进了厕所解便。
过了十来分钟后,李大志扛起一把铁锤,脖子上绑着一条毛巾,出了门。“爸,我去打石子了。”
石头放在建筑新房的外边地板上,由于自家的农田失去了生命力,种不了菜,李大志每天放学后都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去找石头打,打碎了之后卖给外地人,平时拉一车走能赚十块钱,可是今天是七夕佳节很多小伙伴们都没有出门,所以自己可以多打些石头,赚多一点钱。
在前往建筑工地的一路上铺满了红色的鞭炮纸,许多母鸡会在“红地毯”上逍遥自在地散步,像是给公鸡表演一场时装秀一般。有些没有被火焰点燃的蜡烛,只需要一点摩擦力就可以燃爆,这时母鸡的反应则显得尤为滑稽,当然这也并不妨碍公鸡们观赏一部“喜剧”。李大志喜欢在红麻麻的鞭炮纸中寻找这些未燃物,小心翼翼地从中取出来,然后化身四分卫用力丢向远处的狗窝里,让惊动的小狗找不着坏人的位置。再故作镇定地从狗窝边走过,然而今天被吓到的狗不一般。它的脸上有一条伤疤,屁股处的皮毛被主人剥光,像极了狒狒。行动起来也十分迅猛。还好主人设置的栅栏够高够结实,不然李大志难逃一劫。
“今天这么早就来啦?”
“早啊,六叔,你也是呀。”
六叔是村里头比较出名的工程师,听父亲说这个村十个房子有八个都经过了他的手设计,至少也用到了他的脑袋思考。李大志一直对六叔身怀敬意,不仅仅是因为六叔装修时灵巧的手活,还因为他是一个特别重视教育的人。在那个年代,很多家长都只希望自己家的温饱问题能够解决,从未指望孩子在读书这一方面有所成就。有的选择让孩子尽早辍学,回家里帮手干活。有的甚至让孩子不参加学校教育,他们认为读书不能赚钱,读书不能养活人,所以读书没有前途。然而就在这思想落后的群体中,六叔是尤为突出的一个个体。或许与他天才般的建筑头脑有关,可惜的是他的女儿学习成绩特别差,这也令他十分苦恼,头顶上的几撮白头发足以见得。
“我听你爸说,你已经没读书了是吗?”
“嗯对。”
李大志心里想“明明已经告诉过他,而且自己已经离开校园生活如此之久,怎么还要明知故问呢?”只好权当六叔忘了吧。
“可惜了,你是个聪明的孩子。不像我的女儿她不够醒目,考不上中学才下田干活。你应该继续读下去的。”
“六叔,我也想读。只可惜我爸身体不好,家里实在是欠帮手。不然...”李大志挥起铁锤用力砸向一块平坦的大石头,“啪”的一声,石头表面出现了裂痕。
“不管怎么说,以后如果有机会你一定再去读书,听六叔的不会错?。”
李大志则对此表示反对“没用的,我已经拉下太多课,而且我也习惯了现在的生活。一家人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就是很幸福的事。”再次挥击石头的裂口。
“你说的没错...不过你看看,我们国家的十大元帅,哪个不是精英,哪个不是有文化又有功夫的人。”
“也对。”在他脑海里只有一张十大元帅骑着汗马,踏在绿水青山上的图,而这张图的主人已经放弃经营零食店,改卖豆浆油条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老板把画藏了起来,或许弄丢了,也可能是被人偷了,毕竟那幅画真的很雄伟壮丽。
工作了两个钟头,大约是上午九点钟左右,一辆大卡车发出“突突突”的声音,缓缓地倒车停在了工地外边。汽车上的司机,不是本村人,讲得普通话也不太标准。也就没有过多的交谈。可能因为顾着聊天的原因,李大志打石头的时间是平时的两倍,但是打出来的石子仍旧是一卡车的量。无奈之下,本打算拿一张十块钱的他,却意外多拿了一张两块钱。
“孩儿懂事,拿多两钱去买吃的嘛。”司机黑黝黝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谢谢你。”虽然话说出来有些唐突,算上来这是自己与司机的第二次对话,上一次也因为司机倒车没注意,差点儿将自己的书包压坏时说过几句。但还是要说谢谢,出于礼貌也出于感谢。李大志将手里的十二块钱塞进了兜中,开心地跟六叔说了声“拜拜”就往家的方向跑去。
吃午饭的时候,李大志因为很快就能见到唐可欣,心跳得特别快,吃了几块肉几口菜,就放下碗筷了。“爸,妈,我和朋友出去玩。晚上才回来,你们慢慢吃。”
“诶,这孩子,才吃半碗粥就溜了。见什么人呢,这么着急。”
“难不成去约会哈哈,高官你可千万不能像你哥哥这样吃饭没有吃饭的样子,说走就走,这么做爸爸妈妈不喜欢,听到了没有?”
跑到山脚石头处,他才想起来自己出门时忘了带月亮饼,罢了罢了。自己兜里还有十二块钱,待会请她吃雪糕也不成问题。一个人焦急地等待着,围着旁边的小树阴来回走动,时不时抬头望望当空照的太阳,那可真叫人刺眼。他想“我是不是来得太早了。”那就先睡会吧。躺在石头上用一片大荷叶遮盖住脸,睡没一会,又觉得肚子空空的,几只可恨的蚊子叮醒了自己。
于是,又站了起来走动。不时,有一些上山取水的乡里人,他都会有礼貌地打声招呼。但当别人问起他在这干什么的时候,又显得十分羞涩,说不出个缘由。太阳蒸干了他的身体,湿漉漉的上衣与皮肤粘得紧紧的。“噢不,臭死了。”李大志抬起了胳膊,把鼻子凑到了腋下闻了闻。“待会唐可欣讨厌我可怎么办?”想到这时,准备离开的他担心对方会在自己离开的这段时间出现,自己又不希望成为约会被等的对象,万般纠结之下,他还是选择了待在原地等待。
这一回他挑战三分钟一动不动,树立在原地像一根木头。就连搬家的蚂蚁都不由得对着新起的“建筑”产生兴趣,爬到鞋子上试探一下稳固性。实在忍受不住蚊子盯痒的他,还是放弃了这个挑战。生无可恋地望着交叉路口,期待着那个“她”能够出现。
只等太阳公公已经完全消失了踪影,就连夕阳的余光也已消失殆尽的时候。唐可欣还是没有出现,失望的他终于选择返程回家了“估计是家里有事吧,下次见了面再问她,一定是这样,一定是这样,嗯..嗯”李大志不断在心里给自己发出暗示。虽然失落感汹涌而上的气势挡也挡不住,但他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