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李大志起床开铺时,余国峰已经出了门。“他起得可真早啊,哥。”“不理他,他要找人谈事。我再睡会,你下去开门吧。”吴金刚侧身趴在被子上。大志留意到桌子上有一黑色盒子,小小的长方形,起先他以为是烟盒,但拿起来掂量时发现有点沉,估计是铁质的。来回甩动时,才发现这是打火机。不比一般的塑料火机,不管是外观还是手感都让人倍感舒适,特有格调。他看了看吴金刚想“他平时抽烟都是拿店里的火机,怎么会花钱买这么高档的东西,估计是国峰哥落下的。”
刚写阁楼时,他才想起来“国峰哥,怎么会开这门把锁。”回忆起自己刚来的头个星期,被门把锁连贯而复杂的操作,玩得糊涂的日子,突然意识到自己来凉州已有一段时间,“怎么没想到去找大哥?”他冥思了一会儿。解了门把的两个锁,阳光刚照进地面时,就已经有一块阴影落在了自己身上。
“老板你好,我要买把锯刀和一卷皮尺。”“行吧,你先进来等一下。很少有人要买锯刀喔,我得给你找一找。”男人穿着深蓝色的外套,下身却只穿一条大号灰色内裤。皮黑肉红,面上布满灰尘,头发乱轰轰的。这些外貌全等李大志蹲下身来,翻找锯刀时才慢慢浮现在脑海中。由于翻找工具时,发出的声响较大,李大志担心对方听不清自己的话,大声喊道“喂,可能没货了喔。我先拿个皮尺给你吧。”突然,一个螺丝刀从男人面前的铁架摔落在地板上。男人反映过来后,腿直直地弯下腰板,拾了起来“不小心弄掉了,我给你摆好。”话虽如此说,但李大志见他只是随手摆在了收纳螺丝刀的下一阶铁盒中。“那,150的皮尺,三块钱。”大志推了推男人的身子,打算自己重新摆好螺丝刀。男人的衣兜中突然落下了一个小号扳手,扳手正正砸到大志的脚趾处。
两人仅仅对视了两秒,男人拔腿就跑。“站住,你个小偷。”大志艰难地踢开扳手,追了上去。男人一边一边落下东西,“居然偷了这么多,我真是太蠢了,你别跑。”接近十字路口时,男人转过身瞟了一眼李大志,“砰”的一声被一辆漂移的小轿车车尾撞开了三米远,他躺在地上狰狞地无声呐喊。“啊,这,这搞什么。”大志停在原地望着那辆小轿车左扭扭右扭扭地驶离了这条大道。“这可怎么办?”说这话时,他一边拾起地面的杂七杂八的零件,本想一走了之。但转过身时,却看见男人绝望的眼神与脸上的一痕血迹。“我去开三轮车,载你看医生啊。你等我,你等我。”他一边跑一边聆听自己的呼吸,这是第一次这么清楚地听到自己大口大口地喘气。“铃铃铃。”铁链锁被他随手甩在了地板上,当他准备踩走三轮车时他才发现,蹲在巷子角落的公主,一声不吭地看着他。“我很忙,回来再陪你玩。”“汪汪汪”小黄狗很灵性地作了回答。
“哇,好累。第一次发觉大腿这么沉,像个铁饼一样,抬都抬不起来。”好不容易艰辛地踩到刚才发现意外的地方时,李大志发现地板上只留下一小摊血迹。朝前望去,已经有三个男人,一样的外型。一个踩车,两个帮扶着,不断前行。“这么些人,不会又去偷别人的自行车了吧。唉,只能回去了。”他撩了撩衣服,刚感受一阵清凉,太阳又打败了白云跑了出来。
回到档口时,吴金刚已经下了楼。“这么早去哪?好像没有货要送吧。”李大志坐在三轮座椅上,一手抓住手把,一手朝身后指去“刚才有个乞丐,应该是乞丐吧。进来偷东西,在大马路上被车撞了。我想着拉他去看医生的。”“这种人最近太多了,你多留意点,我们这些铝、铁卖掉还是有点价钱的。然后呢,你送完他回来了?”“没有,他给别人载去了。”“我就说你连城里的医院都没去过,怎么送人。算他命好,没给撞死。”大志淡淡地笑了笑“我先把车停好。”“去吧去吧。”
临近中午时分,李大志说“金刚哥,怎么去这么久,不是说好一起去潮香吃饭嘛。”“我猜他已经在那等我们了,走吧,拿上钥匙。”“好嘞。”刚走潮香对面的街,隔着玻璃窗户就可以看到一个穿着熟悉的衣服背对着他们的男人。“喂?,你怎么提前到了,也不来档口找我们一块过来。”余国峰转过身来笑着说“我也是刚到。”
“小姨,这是我朋友金刚,那个是大志。”听余国峰这么一介绍,大志忽然觉得受到关注,拘谨起来。“我认识,他们常来这吃饭。原来你们是朋友,坐坐坐。我给你们炒菜啊。”老板娘拿了自己柜台上的茶壶?,摆在他们的桌前“自己拿杯子喝啊,杯子在那边。”她指了指方向。李大志走过去那杯子时,阿女正好出来收拾餐盘,手壁上戴着红色的手套。余国峰突然开了口“表妹,表妹。”阿女抬起头来“真的是你啊,表哥。我刚才在里面洗碗,听妈喊道你的名字,我以为我听错了呢。”国峰笑得乐呵呵的,“好,你先忙,等会出来一起吃。”
“来来来,刚出锅的西兰花炒瘦肉,鱼香茄子,榨菜豆腐汤。”老板娘把手摆在围裙上来回擦拭了几下。“你们先吃啊,我叫阿女出来。阿女哟,女。”“诶,来了妈。”“你陪表哥他们先吃,我去炒多几个菜,马上就要来客人了。”
“坐坐,勤贞是吧?你姐呢?”
“嗯,她在乡下陪我爸开小诊所。”
“那你爸现在做的好吗?”
“还行吧,有我姐做个帮手,还不错。”
吴金刚没说一句话,安安静静地吃着饭。李大志则吃一口看一下国峰哥,吃一口看一下阿女。现在他知道她的名字了,叫“余勤贞”。“国峰啊,准备娶媳妇了嘛?”老板娘经过桌台时有意落下一句,整得余国峰有点措手不及“额,还早还早。怎么你们都这么急,我爸妈也在催我。老是给我请媒婆拉对象,都没看上。”“哟,眼光这么高啊。”
“阿姨,他现在做大生意,将来发了达,你说是不是该找个门当户对的媳妇呢。”吴金刚叼了一块瘦肉在嘴里,嚼着说。“哈哈,也是也是。”余国峰连忙夹了几块白豆腐到金刚碗里,谢兄弟解围。他又看了看身边两个年轻人,灵机一动“小姨啊,你看勤贞这么漂亮又懂事,将来肯定不舍得嫁了啦。”“那话不是这样说,年纪到了,该嫁就嫁。”国峰用力拍了拍大志的肩膀“小姨,你看他怎么样?和表妹看起来是一个年纪的,听金刚说他很能干的。”李大志突然害羞起来,低着头诗图把碗罩住鼻子和嘴巴。“哈哈哈,还小呢,以后再说吧。”“表哥,你们吃,我吃饱了,厨房里还有碟子要洗。我先走了。”
“去吧,去吧。”
“大志,快吃。你看看今天的菜,因为有国峰在,又香又热,特别好吃。”
“大志,你觉得我表妹怎么样啊?”
李大志刷刷刷地把碗里的饭菜吃完,站起身来走去锅里装饭。“人家还小,你先管好你自己吧。”“吃吃吃,很快你爸也来烦你了。”李大志嗯了一声。“哎呀,你小子背叛我啦?帮外人也不帮我。”吴金刚对着他的屁股就是两个响亮的巴掌。
“咋啦?咋啦?”李大志这才回过神来。
“哈哈哈。”
“他可能是被早上的小偷给吓丢了魂。”
“早上?小偷?”
“唉,别提了。无端端来店里偷东西,越想越气。”
“吃完赶紧走了,不陪你聊那么多了。”
“菜都凉了是吧?”
吴金刚嚼着饭说“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