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我用手推了推趴在床上的白猫:“喂,白旋风,醒醒。”。没错,白猫。
我那天把它捡回来的时候,它还是黑色的,给它洗了个澡之后,它居然褪色了。这时我才反应过来,它原本就是只白猫,只是在外漂泊,把自己弄的脏兮兮的。
以前老听说猫很怕洗澡,在我准备给他洗澡的时候,我做了万全的准备,防止自己被它抓伤,结果拿花洒给它淋澡的时候,它非但不怕,反而做出一副很享受的样子,看样子不只是人是因人而异,猫也是因猫而异啊。至于为什么叫“白旋风”,那是因为它洗完澡,抖水的时候,就跟小旋风一样。
现在还是早上5点多,但我已经被窗外但雷声给吵醒,南昌的初夏就是如此,雷雨不断。起来的我心情有点烦躁,倒不是因为讨厌雨,相反,我很喜欢雨,而是因为没有懒觉的双休是不完整的。这么一个无聊的早晨该如何度过呢。
说实话,我是可以看雨看一天的,只要它一直下。在大学的生活,每个雨天我都会搬个小板凳坐到窗边看雨。以至于,夏梁他们都叫我“阴郁小王子”我之所以喜欢雨,是因为我认为雨能洗去这座城市的尘埃,我也想要有跟雨一样的东西洗去我身上的尘埃。
“喵~”白旋风醒来了,它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用爪子挠了挠头,用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我从它的眼睛里看出了一丝不屑,仿佛是在命令我:“我饿了,给我拿吃的来。”我也不甘示弱,朝着它做鬼脸,就这样对峙了几分钟之后,然后它带着不屑的眼神撇过了头。
我知道,这场人猫对决是我赢了。我并不是一个争强好胜的人,但在某些方面我却很好强,用我前女友B的话来讲:真是一个长不大但孩子。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她和我分手了,分手时她说:“跟你在一起,我感觉我不像是在谈恋爱,而是在带小孩。”
当时我就反驳她了:“现在像我这样不忘初心保持童真的人不多了。”我说完这话时,她的动作和现在的白旋风一样:带着不屑的眼神撇过头。
给白旋风倒好猫粮之后,我就又坐到窗边继续看雨了。顺便给自己点起了一支烟。可能是别人的话,就会觉得:下雨天,巧克力更配哦。可我就是喜欢在下雨天抽烟的那种异类,而且还会抽很多。
正当我的思绪在大雨中飘散的时候,门铃的声响一下把我拉了回来。我很讨厌在想事情的时候被打断,就跟打游戏打到boss的时候,突然停电一样难受。愤怒的同时,带有一点诧异,这么早,会有谁来找我。
我无可奈烦的喊了一句:“谁啊。”从门外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我,给你带了点辣酱来。”打开门一看,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这是我的母亲。
“哦,是你啊,你怎么来了。”我点了一根烟问到。
“我出差到这来,顺便看看你。”她提了提手上的辣酱“呐,还给你带了酱。”
我漫不经心的应和了几下,就抱着白旋风继续坐到窗前的凳子上了。她有些惊讶:“怎么,你还有钱养猫啊。”
我有点不耐烦,就挥了下手,说:“跟你没什么关系,还有事吗,没事就回去吧。”
对于我的这样态度,她也见怪不怪了,她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了一份请柬:“这是你弟弟的请柬,到时候记得来。”
见我没有吭声,她转身就走了。走到门口的时候,像是想说些什么,但又有点犹豫,于是我问她:“还有什么事吗,你不是来出差吗,回去吧回去吧。”听我这么一说,她也没有过多的停留,径直离开。
对于她的到来,我并不是很欢迎,毕竟我和家里也没什么联系了,除了向我要钱的时候。我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父母对弟弟妹妹的态度,和对我简直就是天差地别。妹妹去年上大学,家里没钱,四处借钱没借到,就直接来到我这里“逼宫”。
作为哥哥,我是有这种觉悟的,妹妹的学费我当然会承当,但心里还是极其不平衡。我上大学的时候,我的学费是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他们一分也没有出,我问他们为什么不给我钱上大学的时候,他们说要留给弟弟妹妹,更是叫我不要去上学,出去赚钱给弟弟妹妹用。
如果小时候,父母对我说,我是垃圾桶里捡来的,我会毫不犹豫的相信。在那个家庭,我没有感受过父爱母爱。弟弟也是一种瞧不起我的眼神,可能是看不起我这种自甘堕落的人吧。
果然最疼的还是弟弟,为了让他结婚,父母把家里的两层小楼给卖了,在老家的市中心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小房,又东凑西拼的借了一些钱,给了女方彩礼,这才让他结了这个婚。
若是我有这种待遇,也不至于现在这样,抱着白旋风在这过着无依无靠的生活。
白旋风啊白旋风,你要是无家可归了,还会有其他人收留你,可我却再也没有依靠了。
雨还是一直下着,可我却没有想继续看下去的心情了,人呆呆的坐在窗前,但思绪早已飘到了那几百公里的赣州。
这样的一场婚礼我到底去不去呢,我又该以何种身份参加。还是不去了吧,去了也是丢自己的脸。
就在我纠结去还是不去的时候,白旋风一直在我的肚子上蹭。蹭了几下之后,它居然又睡着了,真是令人无语。我把它抱了起来,放到我给它买的小窝里。这才想起了,我还没有吃早点,正好,外面的雨也停了。
在南昌,最常见的早点就是拌粉了,再加上一碗热腾腾的瓦罐汤,这对我来说就是一种享受,尤其是在冬天的时候。人心虽然是凉的,但身体还是得要热乎起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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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是很喜欢饭后散步,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我特别想到处走走,逛逛。顺着顺外路走去,就是繁华的上海路,在这中间,有一座699文化园,里面承载着我和女友A的各种。我和她还在一起的时候就喜欢来这里逛。
自认为自己不是什么喜欢回忆的痴情男子,但当我走到这里的时候还是会不禁的想起我和她的点点滴滴。就比如说里面一家关了门的杂货店,店旁边的墙那里,有一架摇摇车的“尸体”。我依稀记得,这是我和她一起坐坏的。这台摇摇车的外形是马,当时她说想我要骑着白马来娶她。我正好看到了这匹“汗血宝马”于是坐了上,伸出手,邀她一起乘坐,就这样,两个人坐“死”了一头马。
她当时的表情很慌张,但也显的格外可爱,我说,咱们赶快跑路吧,她表现的很犹豫,但耐不住我的软磨硬泡,还是跟我跑了。
发生这件事没过几个月,她就跟我分手了,不知道是不是“小马”给她托梦了。她应该不知道吧,这家杂货店已经关门很久了,留下的摇摇车不知道为什么依然能坐,也算是留下的遗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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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过去了,这里还是没有什么变化,最大的变化也就是被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以前这里也算是网红地,随着城市的发展,大型商圈越来越多,这里也显得逐渐落寞了,没了以前的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