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琦怯生生的看着自己面前的两名封号斗罗……
“哦?有趣儿,被武魂殿追杀十二年的天才封号斗罗,居然会出现在我面前。”夫子拄着灯棍,用着颇玩味的语气,对面前面色有些苍老的昊天斗罗说道。
“我也很意外”唐昊用他那沙哑的声音回道“已经死去了五十年的天才封号斗罗同样出现在了我面前。”
夫子又微微一笑“在你面前,我哪里当的上什么天才,充其量,不过是个天赋好一点的96级封号斗罗罢了。”
真正的交锋来了……唐昊这样想到,这位夫子斗罗是在以实力压我,先不说一个95级在武魂品质相差不多的情况下根本打不过一个96级,但是这些年的暗伤就让他许多实力都发挥不出来。
哪怕语言上占了便宜,身体上也免不了一阵摧残。
所以,唐昊直接摊牌:“夫子斗罗拦住我是想干什么?让我教教你身边的这名天才小女孩?”
“把一个废武魂魂师教导成魂圣,尤其是一名能在十万年泰坦巨猿的追杀下活下来的魂圣。这样的封号斗罗,我可不认为我能比的上。”
夫子突然有些诧异:“哦?那名魂圣现在在哪?”(夫子只查出他活下来了。)
唐昊沉吟了一会:“圣魂村,以您的能力应该能查的到那个村子。”
夫子点了点头,继续刚才的话题,道:“的确不是。我用我的魂技,无意间查到,你的儿子也是双生武魂。”
唐昊眼神微眯:也?
“您身边这名女孩,难道也是?”
夫子摇了摇头:“不不不,是我的养孙,武魂是两只……嗯……比较怪异的螃蟹。”
“我通过我的魂技,查到你的儿子现在在玉小刚门下,由此我断定,你儿子一定会被推荐去同为金三角的弗兰德创立的史莱克。”
“我希望你写一封推荐信,让我的养孙去当个老师,不拿薪水,教人凭意愿的那种。我一个死人的身份,露面太多次不好。”(后面说原因,接受不了再弃书。)
唐昊收回昊天锤,问道“为什么?以您的能力,您的养孙可选择的地方很多,尤其是在您的门下,想必收获一定更多。”
却听见夫子拿出了纸笔,淡淡地说了句:“幻境类的武魂可是很少的。”
唐昊心中骤然一惊:原来这位是想让他的养孙锻炼精神力!
没错,洛也现在单论身体作战,有《易筋经》提升身体素质,还有各种武功辅助,同阶无敌。可精神方面,则需要多加锻炼……虽然有夫子赠予的金睛,但是那得练到比夫子还高的境界才能精神攻击啊!
而幻境类的武魂,如果用于给其他人提升精神力,那可是事半功倍的……
唐昊想明白后微微斟酌一下,想着能不能露面让唐三去锻炼,但想了想还是算了,一来他见过唐三锻炼和精神有关的法门,二来唐三目前的实力还是得多加修炼。
“我明白了。”唐昊接过纸笔,回复道,“不过,我总不能一点好处都没有吧。”
“你想要什么好处?”
“等到我儿子从初级学院毕业之后,由您来顺便保护我儿子一段时间,顺带一提,请不要击杀我儿子身旁的那只十万年魂兽……由我来击杀。”
唐昊说完,敏锐的感受到夫子眼中闪现出一抹不针对他的,带着仇恨的杀机――难道说……这位夫子斗罗和那只十万年魂兽有渊源?
“呵呵……”夫子眼中杀机没入金眸,“你的要求我接受了,就像你说的一样,顺便。至于那只魂兽你也放心,我不会杀的。”
唐昊心中松了一口气:对于这位的人品,他还是十分放心的――显然,唐昊还不知道夫子斗罗复出之后干的那些破事,不然他就该紧张夫子会不会刚说完就火速赶去软禁那只魂兽,甚至直接捅刀子了……
当然,这仅仅是开玩笑罢了,以夫子的人品,老狗我用人格担保,是不会干出那种事的……应该吧,我刚说的话能撤回吗?
…………
洛也在天水这三年的生活当真是快活。
首先,魂力等级达到了三十六级,超越了唐三,隐隐有超过戴沐白的趋势(看,我说了吧,绝对不会十二岁达到魂宗的,绝不食言。不过话说回来,有两本内功辅助到三十六级应该合情合理吧?)
其次,洛也种的两只蘑菇可以摘了吃了……不过洛也并不打算摘,他打算什么时候到冰火两仪眼那里养一阵子。而且他在那三个房间里拾到的一个火龙树的种子,也发育的不错……不过同理,养着。
再者,金睛也练到了能看到魂兽真身的层次。
最后,最关键的一点:洛也发现,他可以和水月儿再施展一种武魂融合技……什么?为什么还能会心意相通?
左右互搏不是白练的……咳,我们继续。
和水月儿的新形态,外观类似于Grease的水系模组。
嗯,也有不顺的地方,脑袋里的阴冷一直去不掉……
洛也实在没有精神攻击的手段精神力也还是不够啊……
不过今天,洛也认为他的幸运日又来了。
他又见到老爷子了!
每次老爷子一来都会给他带来不少的好东西!譬如上一次带他猎取了三千七百年冰碧蝎魂环(万年冰碧蝎就不太好敲闷棍了,夫子原以为洛也魂宗也吸收千年魂环的)。
上上次给他又带来一副与他那护腕,手套同款的靴子。
这次的好东西一定会……
夫子掏出一封带着唐昊魂力的信,道:“小也啊,跟你的小女朋友们道个别,然后拿着这个,我们去索托城当老师。”
洛也:Σ(っ°Д°;)っ!
别闹,老爷子,你这么干……这本书会扑的!
而且我将来可是要和唐三对着干的啊!现在去了……诶?提前沟通一下好像也不错哈……
算了算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说不定能蹭到仙品呢……不,或许应该用抢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