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我十七岁,1980年,放牛的第四个年头,国家实行的改革开放政策也普及到了我们这边,村里实行了分田到户的政策。我们一家分得了四亩的田,二十亩的地和一头负责耕种的小牛。放牛三年没得到一句关怀的我已毫无当初放牛的冲劲。
“妈,今天开始,我不放牛了,我已经放了三年了。”我对母亲刘青说。
母亲听了当即生气的对我大声道:“你能耐了你,你不去放牛,你打算做什么?家里没人放牛,你要一家吃什么?”
“任你怎么说,我不去了,三年来我一天都没休息,也没人帮我一起放牛,我不想去了。”我梗着脖子顶回母亲的话。
母亲又骂了我好几句,一句比一句难听。但是我打定主意不去就真的不出门了。
父亲的胃病严重时做不了活,母亲没有办法,被迫去放牛。
从那天起,每天早上六点醒来,母亲、我和我的二姐陆凤娇三个人一起到田地里插秧、种农作物。
到了中午十二点,母亲就去山里放牛。母亲前脚刚走,二姐陆凤娇后脚就会跑去邻居家里睡午觉。只有我独自一人忙着,地里会按着季节种菠萝,种花生,种红薯,种木薯,平时就是要施肥浇水养护。回到家里还要喂鸡、喂鸭、切割猪需要吃的菜然后喂猪,做完这些,就要开始准备晚上的晚饭,煮饭,做菜等等,都是我一个人来做。
傍晚,母亲放完牛回来,看见家里的工作完成太少时,都会指着我骂:
“两个人工作一个下午,就做得这一点工出来?为什么都做得那么少?完成那么少?”
刚开始我也不辩驳,还会帮姐姐掩护一二,有次母亲骂得多了,我气不过,顶了回去:
“骂什么?每天都是我一个人做,二姐每天中午都去别人家里睡午觉!我一个人能做多少工?”
母亲听了我反驳的话,当即没了声响。不再指着我骂,也不找二姐陆凤娇骂。
我和我的二姐两姐妹睡在家里简单搭的阁楼上,同睡一张床。每天早上,母亲一起床,必定会站在厨房门口,非常大声和生气的叫唤我起床工作,阁楼的墙上有个很小的猫洞,声音从猫洞传进来,我经常会被母亲的叫声惊醒。若是遇到我睡太熟,母亲会一直叫到我醒为止。
而对于睡一起的二姐,母亲都会放任她睡到自然醒,一直到二姐出嫁。
隔壁邻居家中也住着两姐妹,姐妹俩经常被我的母亲每日大声嚷嚷唤陆美谋的声音一同吵醒,她们有时会跑来同我说话,并问起道:
“为什么每天都听到你妈喊你起床,都没听到叫你二姐起床的声音。”
“我也不知道,二姐从来没被骂过。”我低着头,做着事,声音有一丝闷闷,一丝漫不经心。
我在独自一人时也经常在想:为什么都是从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她怎么就能那么的偏心。那么多个孩子中,最勤奋,最勤快的是我,无论父母有没有疼过自己,爱过自己,我都每时每刻的为父母他们着想。
我的印象中,家里两个年长的姐姐做的活都没有自己做多,也没有自己做的辛苦。基本也没挨过什么骂。
当时的生活条件不好,除了完成自家的耕种后,大家都会想方设法的为家里增加收入,小孩们也不例外。
我的大姐陆玲珠年长我六岁,十八岁时就嫁了人。在没嫁人之前,十一、二岁的我会趁着周末跟着大姐陆玲珠到山上找牛甘木的叶子回来,晒干后,我们姐妹俩就会步行挑到离家有五公里路程的镇子上去卖。满满的一担子牛甘木叶子,拼劲全力压弯了我的小身板,一次只能卖得两角钱。
当时的物价一斤煤油四分钱,一支圆珠笔两分钱,一本作业本五分钱。辛苦挣回来的两角钱只可以买四本作业本。
山上还有松木尾可以捡,六角钱一百斤,陆美谋挑一次得三角钱。
比较好卖、贵价一些的是松树枝,一元二角钱一百斤。因为松树枝晒干的柴火好烧着,烧松树枝煮的东西也比其他柴火好。
我就会和二姐陆凤娇一起到山上砍松木,别人家都是年长的爬树砍柴,年纪小的在树下整理。而陆家两姐妹都是小三岁的只有一米五二的我爬上树,比较高的姐姐蹲在下面捡树枝,整理。二姐陆凤娇名字娇,人也柔柔弱弱的,做事也慢吞吞。在树上爬上爬下,砍完柴的我,下到树下整理树枝都比陆凤娇做得快,做得多。
有次我爬到一颗松树上,抓错一截枯木枝,差点从六米高的松树上摔下来。
大队禁止松木的买卖,会专门派人到集市上巡逻,或在进集市的必经路上蹲守拦截,遇到卖松木的统统没收处理。
为了生活,为了增加收入的村民们,会在凌晨、天未亮时,偷偷摸摸的挑松木柴到五公里的镇子上卖。没有手电筒,小小年纪、身材娇小的我就摸黑跟着一群大人一起卖松木柴,一次卖得六毛钱。
我还记得十五岁那年的夏天,我靠着卖柴火攒了几元钱,趁着赶圩时,在百货大楼里买了一双粉红色的橡胶凉鞋,改革开放前,鞋子和布料这些物品只能在百货大楼买卖,其他地方和私人是不允许售卖的。再加上当时的着装颜色和款式单一,基本都是蓝灰为主,我穿着粉色的鞋子在村里走动时,村里人都说我“红鞋穿狗脚”,我不知道这个词的意思,但是从他们嘲笑的语气和表情中,我知道这是不好的话。
没买凉鞋前,家里穷,小孩没有什么鞋子穿。到了夏天,我都是赤脚走路,做农活。晴天还好,遇到下雨天,泥地又湿又滑,脚底不防滑,经常摔跤。有了鞋子,就不怕下雨天走在泥路上。
高兴没多久,鞋也没穿几天,就因为我一次脱鞋下田沟抓鱼,夏天赤脚习惯了,将鞋忘在田沟边,半路想起来回头找时鞋子已经不在了。
当时在田沟附近的还有住在我家背后的邻居,他当时在放牛,我们叫他八公。两家住得很近,近到这家说话大声些,那家都能听到。我觉得可能是他捡走了,但我一个小姑娘不敢问他,八公叔很凶,没得罪他,他也会把你骂得狗血淋头。
晚上回家我把鞋子不见的事情告诉父母,那是我第一次有能力自己花钱买新鞋子,希望父母心疼钱,帮我讨要回来。结果他们听到了也不做声,没人帮我出头。过了几日,我就看到我的粉色橡胶凉鞋被剪掉了了后面的带子,当做拖鞋,穿在了八公叔女儿的脚上。
现在鞋子要不回来,我伤心难过了很久,我又只能继续赤着脚做事。不知道几时才能凑够钱再买一双凉鞋。这件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父亲陆成和母亲刘青从未给过我一分零花钱,我的零花钱都是一分一毫慢慢挣,慢慢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