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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5)

胡适与梅光迪,这两个安徽老乡、留美同学本是知己,却因在提倡白话诗方面意见针锋相对,终于渐成陌路。在某种意义上,正是梅光迪坚决和持续的反对促成了胡适逐渐坚定用白话创作诗歌的决心并最终付诸实践。那篇使得胡适暴得大名的《文学改良刍议》以及那本《尝试集》就是这样问世的。自然,在胡适萌生用白话创作诗歌的想法的过程中,他的其他几个朋友如任叔永、杨杏佛和陈衡哲等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陪衬人”的作用,他们或反对或赞同,最终成就了胡适的一世英名。不过,胡适自己承认,还是梅光迪的反对最为重要。在此我们仅就他们二人民国初年的交往历史特别是在美国留学时的交往情况进行梳理,以说明这种同学老乡兼好友关系的日常交往活动,是如何深刻制约和影响文人的文学观念及文学实践的。

胡适与梅光迪的最初相识,按照梅光迪的说法,当是在1909年的上海,其居间介绍者是他们共同的安徽老乡胡绍庭:“自余寄迹吴淞江上,同游中颇与绩溪胡绍庭意相得。绍庭数为余言其宗友适之负异才,能文章。余心至之而未有一识其面也。去秋,适之过淞视绍庭,时余与绍庭同舍而居,因得由绍庭以介于适之。今年仲夏,余约一二友人北上应游美之试,遇适之于舟中,彼此惊喜过望。由是,议论渐畅洽,而交益以密。”梅光迪此处所说的“今年”就是1910年。可惜梅光迪此次考试落榜,而胡适却考取并于同年赴美,两人失去了同年出国留学的机会。好在梅光迪次年即1911年考取了清华教会学校官费留学生,胡适得知消息后极为兴奋:“见北京清华学堂榜,知觐庄(梅光迪)与钟英皆来美矣,为之狂喜不已。”梅光迪等好友的赴美留学之所以令胡适兴奋,是因为他知道他们的到来可以有助于自己的学业,有利于他们一起就共同关注的中国文化命运问题进行思考。按照当代学者段怀清的说法,此时的胡适与梅光迪,在很多问题上的看法基本一致。诚然在1915年之前,胡、梅二人在中国古代思想学术的现代阐释上存在分歧,甚至在不少方面分歧还很严重,但这些分歧基本上还是局限于思想学术,没有直接影响两人之间的友谊。对于胡适的思想才华与学术见识,梅光迪很早就发现并予以充分的肯定:“中人在此者不下三十余,求其狂妄如足下万一者,竟不可得,正所谓梦梦我思之者也。”又说:“足下论阴阳极透彻,论打通小康亦详尽,谓孔子不论来生,以为诚实不欺,尤令吾叹赏。”

这一时期,胡适留学日记中涉及梅光迪处也很多:梅觐庄月前致书,亦言女子陶冶之势力。余答觐庄书,尚戏之,规以莫堕情障。觐庄以为庄语,颇以为忤。今觐庄将东来,当以此记示之,不知觐庄其谓之何?(1914年6月8日)

发起一会曰读书会,会员每周最少须读英文文学书一部,每周之末日相聚讨论一次。会员不多,其名如下:任鸿隽梅光迪张耘郭荫棠胡适(1914年7月18日)

今夜同人有“社会改良会”之议,君倡之,和之者任叔永、梅觐庄、陈晋侯、杨杏佛、胡明复、胡适之也。(1914年8月14日)

梅觐庄携有上海石印之《白香山诗集》,乃仿歙县汪西亭康熙壬午年本,极精。共十二册,两函。有汪撰年谱,及宋陈直撰年谱。汪名立名,吾徽清初学者。(1915年8月3日)

梅光迪此时没有日记留存,但从其回复胡适的信中,可以看出他的性格比较自负,好胜好强,尤其遇到任何问题都要与胡适争辩清楚,这无形中也埋下了他日后与胡适在白话写诗问题上一争到底的种子。且看此时他致胡适信中的几段:来书所言极是,足下既以为吾两人所争非重要,自此可不必争矣。然迪仍有数语欲贡诸左右,非敢言争也。寸衷之所执,欲就有道君子以商可否耳。

看来梅光迪对于自己的毛病也很清楚,但性格使其不能不好胜好辩。就上面所引第一段而言,既然梅光迪已经坦承“可不必争矣”,就该打住不再多论,但接着他还是用该信的绝大多数篇幅为自己做了辩护。第二信更是如此,彼时梅光迪与一留美同学争吵乃至动手,为怕胡适误解自己动手打人,梅光迪此信有上千字几乎都是在解释和辩解,同时不忘攻击那位与他起争执的同学。所以后来他与胡适因对白话写诗意见不一致而起争论是可以预料的,因为他们两人都好胜心太强,都是必欲战胜对方而后快之人。

就胡适而言,他承认是在自己明确要以白话创作诗歌后,才遭到梅光迪坚决反对的。之后两人的友谊也随之逐渐淡漠,由亲密变为客气,随着胡适1917年在《新青年》上刊出《文学改良刍议》暴得大名后,他们的关系更是日渐恶化。后来胡适先于梅光迪回到北大任教,曾致信梅光迪邀他也到北大,但被梅光迪拒绝,原因即在他对胡适以及《新青年》倡导的文学革命持反对态度:足下所主张无弟赞一辞之余地,故年来已未敢再事哓哓。盖知无益也……足下向称头脑清楚之人,何至随波逐澜……吾料十年廿年以后,经有力有识之评论家痛加鉴别,另倡新文学。同上,第550页。

不过梅光迪并未完全断绝去北大任教念头,毕竟这是国内最高水平的学府,而且当时他对胡适也没有完全绝望,表示倘能摒弃学术观点的不同,仍愿去北大任教:弟来北大授课事究竟为足下所欢迎否?弟朴诚人,决不愿挟朋友之情而强足下以所难。若足下真能容纳“异端”,英文科真需人,则弟自愿来,否则不必勉强也。

恰在此时东南大学的文科正由梅光迪的留美好友刘伯明主持,其文学见解与梅光迪接近,所以梅光迪回国后决定任教东南大学。根据吴宓日记中的说法,梅光迪决定召集一帮志同道合的人,办刊物写文章,与胡适大战一场,为此力邀尚在美国留学的吴宓提前回国参战。吴宓接到邀请后几乎没有犹豫,即放弃在北京高校任职的机会,而毅然到东南大学与梅光迪等一起创办《学衡》,为此甚至不惜接受很低的报酬。之后,梅光迪与胡适自然还有交往,但已沦为客气乃至生分了。对于胡适在文学革命中的成功,梅光迪给出了很有见地的评价:“(胡适)趋于极端之功利主义,非但于真正学术有妨,亦与学术家之人格有妨也……弟意言学术者,须不计一时之成败。”如此评价恐怕不能简单地说是出于妒忌。

胡适晚年曾对唐德刚说,正是由于梅光迪的不断反对,才把他“逼上梁山”开始白话诗歌创作试验的。胡适与梅光迪两人1916年的书信内容,有助于我们理解胡适萌发以白话作诗念头并付诸实践的整个过程,以及他是如何在这个过程中因梅光迪的反对而不断完善观点并最终成为白话诗和文学革命的首倡者的。其中特别值得关注者,是在这一阶段胡适对包括梅光迪在内友人意见的态度以及他在日常生活中所受一些日常小事刺激所导致的有关心理变化。

查胡适留学日记,可知他由思考中国语言的改革问题转而思考“文学革命”问题并最终尝试写白话诗,实在是出于偶然。即钟文鳌寄主张“废除汉字改用拼音”传单给胡适,引发胡适写信嘲讽事。对此胡适有很多论述,可参看其留学时期日记、后来所作之《四十自述》《逼上梁山》以及唐德刚的《胡适口述自传》等。但偶然的背后又有很多必然,例如胡适的性格抱负决定了他不愿继续学习农科最终转攻哲学,并拜在实用主义大师杜威门下,等等。

首先,就胡适个人在1915年下半年和1916年的留学生活而言,笔者以为有这样一些“小事”值得注意:(1915年)那个夏天,任叔永(鸿隽),梅觐庄(光迪),杨杏佛(铨),唐擘黄(钺)都在绮色佳,我们常常讨论中国文学的问题。从中国文字问题转到中国文学问题,这是一个大转变。这班人中,最守旧的是梅觐庄,他绝不承认中国古文是半死或全死的文字。因为他的反驳,我不能不细细想过我自己的立场。他越驳越守旧,我倒渐渐变得更激烈了。(着重号为引者所加)我那时常提到中国文学必须经过一场革命;“文学革命”的口号,就是那个夏天我们乱谈出来的。……

这一年秋天,梅光迪从美国的西北大学转到哈佛求学,胡适在9月17日写了一首长诗送他,诗中第一次出现了“文学革命”的口号:梅生梅生毋自鄙!

神州文学久枯馁,百年未有健者起。

新潮之来不可止;文学革命其时矣!

吾辈誓不容坐视。

请注意加着重号的部分,当笔者反复考察胡适与梅光迪两人的这场重要争辩后,开始逐渐认识到这场争辩的发生和结果,与其说和两人的文学观念有关,不如说和他们同样不服输和争强好胜的性格有关。只是胡适相比于多少更趋于空谈的梅光迪,更愿意深入思考也更愿意做一些具体的实践也即尝试写白话诗,所以辩论的结果从一开始就可想而知了。

吾国古谚曰:“死马当活马医。”言明知其无望,而不忍决绝之,故尽心力而为之是也。吾欲易之曰:“活马作死马医。”活马虽有一息之尚存,不如斩钉截铁,认作已死,然后敢拔本清源,然后忍斩草除根。若以其尚活也,而不忍痛治之,而不敢痛治之,则姑息苟安,终于必死而已矣。(1916年1月4日)此处所引用资料来自胡适:《胡适留学日记》,海南出版社,1994年。

此段话已隐约可见胡适对文言之态度,那就是“活马作死马医”。其实之后他与梅光迪争论的焦点就是如何看待文言,而这种“拔本清源”“斩草除根”的主张显然是无法被梅光迪接受的。

我们为什么要在意“别人”对我们之看法呢?如何准确地评价我们自己(如果不是更行的话),我们不是和他们一样能行吗?(1916年1月27日)

此段见于胡适写给美国的H.S.W.太太的信,被胡适收入日记,可见他对此信的重视,由此段话亦可以看出胡适的自负和抱负所在。

近来作诗颇同说话,自谓为进境,而张先生甚不喜之,以为“不像诗”。适虽不谓然,而未能有以折服其心,奈何?(1916年1月29日)

这一段也极为重要,说明胡适已经有意无意地在作诗过程中追求通俗易懂了,只是暂时得不到他人的理解而已。如果有了合适的契机,胡适当然就会把自己用白话写诗的力量释放出来——胡适是幸运的,因为此时他离这个契机已经不远了。

这一年的2月3日,胡适在日记中提到与梅光迪讨论“诗界革命”,主要就语言问题展开,也就是所谓的“诗界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参阅梅光迪的回信,可知二人对诗歌的语言问题已经有不同意见。其分歧的关键在于梅光迪认为文学中的“文之文字”与“诗之文字”截然不同,而胡适对此不以为然,认为梅光迪这样的看法“未达吾诗界革命之意也”。胡适在同日就翻译外国名著事写给陈独秀的信中,还提出了如果要创造中国新文学,“宜从输入欧西名著入手”,先让本国作家模仿,“然后乃有自己创造之新文学”的建议。胡适:《胡适留学日记》,海南出版社,1994年,第196—197页。以下有关胡适日记内容均出自该书。如此种种迹象,说明胡适已经“蠢蠢欲动”,内心潜藏的“以白话入诗”的念头就要付诸实施了。

自然,胡适写白话诗还需要一个契机。在契机未到之前,他仍要继续积攒力量,同时经受日常生活中的其他刺激。此处笔者根据胡适日记,仅把比较重要者列在下面并加以简单分析:1916年2月29日,胡适收到母亲来信,得知其大哥大姐竟然于两日之内先后去世,胡适极为悲痛,发出“吾家骨肉凋零尽矣!独二哥与吾犹漂泊天涯一事无成耳”的感慨。显然,胡适对自己留学在外多年彼时尚一事无成极为羞愧,因为他一向自负且极自信。这自然会触动他去寻找可以尽快获得成功的机会,他后来不顾同学朋友的反对坚持写白话诗,这应该也是一个内在的原因。对此可以从胡适不久之后的日记中找到证据。在同年3月26日的日记中,胡适记述了自己将过去所写一首诗赠与一日本留美学生的事。诗中有“词人慢说柳条弱,也向西风舞一回”之句,该日本同学看后说日本有谚语“雪压不断杨柳条”,正与胡适诗句之意相同。胡适“大喜”,将此事记入日记。这句诗似乎表明,胡适冥冥中已经意识到他不久后要从事的白话诗创作,可能会受到来自各方的压力,而对此他已做好了心理准备。

而在这种对文学革命的“心理准备”上,胡适与梅光迪在一开始似乎是一致的:1916年3月间,我曾写信给梅觐庄,略说我的新见解。指出宋元的白话文学的重要价值。觐庄究竟是研究过西洋文学史的人,他回信居然很赞成我的意见。他说:来书论宋元文学,甚启聋聩。文学革命自当从“民间文学”入手,此无待言。惟非经一番大战争不可。骤言俚俗文学,必为旧派文家所讪笑攻击。但我辈正欢迎其讪笑攻击耳。(3月19日)

这封信真叫我高兴,梅觐庄也成了“我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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