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记不得确切的时间了,她给我的感觉却犹如发生在昨天一样。
那时我可能还在上初中二年级吧,正处于少年对感情懵懂的状态(可恶,现在脑子里想很多的细节都记不住了),我在烟台上学,一个环境相当不错的沿海城市,夏天很热,冬天又很冷,用初中学的知识来讲这里的气候应该算是季风气候吧(我记得好像是这个,不对的话请告诉我),我们那里有很多所中学,小升初升入的初中是根据你的家庭居住地址给你分配的,我家附近那所中学当时教学质量很差,学校风气也不是很好,每天晚上到放学的时间你都能看到一些精神小伙和非主流青年盘踞在学校门口的商店旁边,其中有一两个所谓的大哥会骑着跑起来冒黑烟的小摩托,开着那玩意儿在学校们口那条街上轰油门,偶尔后座上还载着个黄发小妹,那时想想这造型大概就是文艺复兴的非主流风格吧,正因为这所学校风气不好,我的父母给我交了1万2让我去了别的学校,当时只有钱还进不去那所学校,你还需要一个划在那个学校的户口本,好巧不巧,当时我爸经常带我去澡堂子洗澡,那里有个跟我爸关系很好的搓背大叔有户口本,这事就这么成了,这所学校就成了我爱情出现的契机。
故事还是从我上初一开始讲吧。
“大家好,我叫梁雨光军(不是真名,随便编的),我的爱好是看书,喜欢的运动是打乒乓球”。就这样,我的初中生活开始了,我并不是什么好学生,成绩也不是很好,初一上学期的期末考试全班共50人我考了23名,加上当时的班主任是一名刚上任的女老师,我优良的社会主义思想开始滑坡,我长期不写作业,凭我的小聪明,成绩没有太大的下滑,直到那天暑假结束我被同桌举报没有完成暑假作业,现在想想挺有意思,但是年幼的我认为被同桌背叛(据我所知当时我前排的那个同学也没有完成作业,还借我同桌作业抄,但是被举报的只有我一个人),对此感到非常委屈难受,以至于我当天晚上跑回家找我妈说:“妈妈,我同桌太坏了,总是针对我,和别的同学疏远我,你快打电话给班主任给我调个座位吧”。然后我就被调到了第四排,前桌的姑娘是我的小学同学,叫孙晓平。
不知道你们对喜欢的定义是怎么理解的,反正我觉得接下来说的这种喜欢很少见。放完暑假回学校的时候天气仍然很热,知了在树上玩命的叫,教室里的风扇拼命摇头也吹不走教室里的燥热,这种时候上体育课真是找罪受,没有办法,这天还正好要跑1000米体育测试,我身体素质很差,一米七的身高,体重不足1百斤,皮肤黝黑,细胳膊细腿,就是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这和我挑食有很大关系,跑完这1000米,所有人的嘴角都发白得慌,唾液中水分蒸发变得黏黏的,体育老师估计也叫这鬼天气晒的够呛,记录下成绩以后便叫我们回教室休息了,那时用的还是桶装的饮水机,水很快就喝完了,孙晓平没有接到水就回头问我有没有水了,我把水杯递给她看她咕咚咕咚大口喝完水满足的样子——背对着阳光,双鬓的发丝黏在脸蛋上,嘴唇因为水而变得一闪一闪,胸膛上下起起伏伏喘息着,那光景真是让人一眼万年呐,对我来讲,那一瞬间我就有了喜欢的感觉,我暗自思忖一定要找机会向她表白,却不曾想这是一个相当不好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