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魇之灵?”达芬利反复嘀咕几遍这个名字。
“在里面的时候,我感受到森林就像是生灵,它会依据每个人的弱点制造幻觉,你甚至可以在其中觉察到自己的听觉、嗅觉和触觉,这与平时睡梦中体验的梦境截然不同。”达芬利搜寻回忆,似乎理解这个名字的来由。
“你很幸运,孩子。能够从里面逃脱需要些好运,比如恰巧有人完成某种仪式。”希尔长者的语速越来越慢,看起来年龄已拖垮她的身体,不过一个小时的交谈已让她疲劳不堪,昏昏欲睡。
“什么仪式?”达芬利问道。
“我说太多话了,孩子。什么仪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已从中逃出来了,或许你们只是无意间重复过某种行为,从而得到‘梦魇之灵’的认可。”长者希尔该休息了,她那被眼翳折磨的精神已难以支撑。“我还可以回答你一个问题孩子,一个真正有价值的问题,之后我就得陷入沉睡,要到后天早晨才会醒来。但愿在你去永雾港之前还能见到你。”
达芬利是个聪明人,意识到眼前的老人或许真得需要休息,但在那之前她想让达芬利说出出最关心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往往又代表最重要的秘密。
“这或许有些冒犯。先请求您原谅。”达芬利起身鞠躬致歉,之后并不坐下。“我很想跟随需要进入库芬尔之秋的老人,见证神迹,但这是一个请求。”
达芬利仔细盯着长者希尔,她脸上的失望表情转瞬即逝。“孩子,看起来你对于我们村子有很深的误会。”
“我是个愚笨的人,对于新事物总有些鲁莽的好奇,请您见谅。但话又说回来,我来到雨林村才一天,见过的人包括您只有四位,我还有大把时间可以纠正这些小误会。”
“没有那么多时间喽!永雾港对于你们这些外来的年轻人有种无与伦比的吸引力,你会去那,很快。”长者希尔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口中吐出老人特有的腐臭气味。“雨林村没有任何能强迫别人的力量,没有军队、没有政务官,要是你想重新进入库芬尔之秋,谁也阻止不了你,虽然我并不希望你这样做,因为你还年轻,二十岁或者三十岁?我的眼睛可不好,但还能看出悲惨的命运没降临到你头上,没必要自寻死路。”
达芬利拿起桌上的秘银面具,重新戴在脸上。“请原谅我要用教派的身份与您告别。并且有一份礼物送给您。”达芬利从怀中掏出一本皱皱巴巴的册子放到长者希尔手旁的桌子上。“这是我教的教义,希望您对此感兴趣。可惜它被库芬尔之秋中的细雨淋湿过,本来的装订很精致。”
“孩子,像我这种老不死,早就不是在意外表的年龄。”长者希尔依然缓慢地伸出手,在教义封皮上摩挲。“上面是谁的血迹?”
“是我的血,为表示虔诚。”
与达芬利在中土大陆到过的其他地方不同,雨林村的祥和之下仿佛掩藏着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达芬利因为传教接触很多人,那些村落往往因为知识的匮乏而野蛮或者愚昧,然而在这,每个人的友善都很克制,像是经过训练的骑士,每枪都会向一个方向刺出,力度与精度都得到近乎完美的控制。他在路上遇到不少雨林村的农民,他们在日光下劳作,这与外界没有区别。但与这些人交谈,达芬利就发现,他们对于外来人或者自己人都是一种态度,他们的灵魂像是被装在某个容器中,需要的时候就会从里面抽取对应的情绪,这让达芬利十分不安。
达芬利在离开长者希尔的家后,曾向路边的村民询问特尼库尔文字的事情,他将那首史诗的头一个词语用手指写在地上,按照长者希尔的说法,那个单词应当是“紫苏”或者“永雾港”,总之应当是第一句所提到的词语。然而让他失望的是,并没有人认识这个词语,而且特尼库尔文字在农民之间的应用已变得简短而准确,这是他们日常生活的需要,至于那些冗长拗口的长词早已消失在大部分雨林村人的记忆长河中。
与“疯鸟”和老圣雅各不同,达芬利去永雾港的目的不是逃避而是寻找。这种使命感让他不能轻举妄动,所以没有跟着其他两个人一同前去永雾港。他的谨慎得像是垂暮的鹰隼,每一次捕猎都可能让他的尖喙或者利爪断裂,从而失去生命,所以在捕猎前要观察和思考许久,直到万无一失。
在日头最高的时候达芬利没有选择回到弥特家,他凭借良好的方向感找到酒馆,与昨天不同,酒馆中坐着两位客人,分别坐在角落喝酒。慷慨的逊吉尔已和老板打过招呼,达芬利喝的酒都由他来付帐,当然几杯稻穗酒统共也用不了多少粮食及羊油。
达芬利已离开位于霍斯王国的家三年有余,自他传教伊始就过着苦行僧般的生活,当然他并不刻意虐待自己以达到无欲无求的境地。他依然点腌菜和稻穗酒,只要能填饱肚子,味道并不在意。
照例,达芬利也询问老板那个词语的意思,但老板只是茫然地摇头,既不开口也不做手势。
“别瞎费劲了,他是个十足的哑巴。”声音是从酒馆后门传来的,但除达芬利以外,老板和那两位客人仿佛什么都没听到,依然自顾自地饮酒吃饭。
达芬利心里有些宽慰,这是他在雨林村见过的第一个让他感觉有些亲近的人,就像所有酒馆外躺着的酒鬼、或者输光钱的赌鬼一样,他的衣服烂到仅能遮住下身,好像还会随时掉下来。他和达芬利的熟人“老胡子”不同,胡子和头发都是又长又脏,像是被火烧过又急忙浇灭的黑草一样。
“您说他是哑巴,但他却能听到我们说话。”
“他可听不到我说话,从来不给我酒喝。他以为自己拥有多少财富?还不是一只摇尾巴的狗。”他的身边的确趴着一只白狗,但满身的泥土改变它的毛色,全身都变得土黄。直毛也卷曲了,鼻子倒是黝黑,眼睛也有神,看起来是只小狗。
达芬利转身回到酒馆,将自己的腌菜和稻穗酒端出来递给他。
“你是哪来的狗屁贵族,我可不是乞丐。”酒鬼慵懒地抬头看一眼达芬利。“要是你有话和我说,就摘下你的面具,坐下和我一起吃点。”
达芬利听从吩咐,将酒菜放到地上,然后把面具摘下收到怀中,盘膝坐在酒鬼一旁。
“你真像个贵族,嘴唇很薄,不像整天喋喋不休的穷人。”酒鬼并不客气,将盘子中的腌菜用脏兮兮的手捏起来伸到狗嘴旁边,白狗探鼻子嗅嗅、伸出舌头舔舔,然后就将头扭过去继续睡觉。“看!它也是贵族。”酒鬼又将手里的腌菜递给达芬利。
达芬利看着沾染着灰尘和口水的腌菜,淡然地从酒鬼手中接过,咀嚼、吞咽,没有一丝嫌弃的意思。“这是个老套的把戏,‘酒鬼‘先生,或许您在测试我的忍耐能力。“
“我还没有喝酒。也没兴趣测试你,只是我不愿意和只会开口说胡话的毛头小子浪费时间。”说着,他拿起酒杯喝一大口,脸上却没有任何满足的意思。“这根本不能叫酒,简直就是糖水,但总比没有好。”
“在中土世界,您这样衣衫褴褛地倒在酒馆外面,身上散着‘醉人’的就香,所有人都会称你为酒鬼。或者,您可以告诉我该怎么称呼您。”
“我是个‘酒鬼’,你称呼的没错。当然如果你想,也可以叫我之前的名字‘索托’。”又一大口酒,整杯稻穗酒已经见底。“除弥特家的羊酸酒和烂泥之外,这里的一切都让我恶心,包括我原来的名字。”
“弥特先生的酒可真有劲头。”达芬利附和道。“那烂泥又是什么?”
“烂泥?哈哈,就是这只狗。”说着他伸手拍了一下白狗烂泥的屁股,烂泥的身体依然一动不动,只是抬眼皮撇一眼酒鬼表示回应。“看它像不像一滩烂泥。”酒鬼将杯中剩下的稻穗酒倒在烂泥面前,这次它迅速伸出粉红色的舌头将酒舔了个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