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清晨。
噼里啪啦......
“程歌你这么早就起来了啊,昨晚也不参加唱歌,真是你的大损失啊。”
李东有些迷迷糊糊,他们昨晚ktv又喝了很多酒,此刻都还在睡觉。
“以后有的是时间,时候不早了,我家离得远,我要早些回去,不然天黑就不好了。”
唱歌没什么可准备的,几乎没带什么随声物品,能穿的衣服只有昨晚刚买的两套,再加上两个保鲜箱就结束了。
“我靠,唱歌你他吗也太帅了吧?我平时怎么没发现。”
谢二娃睡在上铺,他现在有些清醒了,看见在整理物品的程歌,突然有些不敢认了。
“什么情况?我的妈,你这是换人了?”
李东第二个发现程歌的变化,接着所有人都被惊醒,都有些震惊的看着程歌。
时间都过去一个月了,程歌的容貌进化几乎到头,接下来几乎就是细微整理,此刻脱下军姿,穿上一身得体的范思哲休闲服,宛如小说中的贵族一样,只是静静站在那里,就有种即神秘又内敛的特殊气息,加上程歌无时无刻散发的自信,谢二娃觉得他要是女人,马上就会反推了他。
“咳咳,你们都什么眼神,平时军服看习惯了,对我的休闲服有意见?”
“是有点意见,程歌你过分了啊,以前只是羡慕你得到女神的爱慕,可现在连颜值都要羡慕你了,叫我们怎么活?”
“你老实说,你昨晚是不是换头了,我还是不信,一晚上有这么大变化。”
对于众人的质疑,程歌丢出几张照片发在群里。
“你们好好看看,人没有变,是你们眼睛出了问题。”
群里的图片是晨思沉拍的,一些程歌训练的日常。
“我靠,程歌,你身材这么好?有六块腹肌吧,在看这流行性的肌肉,你到底背着我们干什么了。”
众人从程歌的颜值迅速转移到他的肌肉,果然对男人来说,强健的躯体更有诱惑力。
“加练喽,不然平时你们以为我为啥回来那么晚,约会啊。”
“难道不是?”
“好了,不说了,你们是没好好打理自己,一个月的军训不是白白浪费的,你们也要抓住机会,不说了,我先走了。”
军训一个月是很少见的,只要是个人,坚持下来变化都很大,等他们几个收拾的差不多就懂了。
“要不我们起床?”李东不确定的问道。
“起来啊,我他吗要是变得和程歌一样帅,还愁女朋友?”
谢二娃第一个爬起来,其他人也躺不住了,纷纷起床打扮。
也就在今天,程歌寝室所有人的朋友圈都炸了,全部都是调侃他们是不是去非洲旅行了,还是去哪里挖煤去了。
“程歌,我和你势不两立。”
走出门程歌就屏蔽了寝室那群狗的信息,嘿嘿,他们或许因为军训变得有气质,更加帅气了,可一个月的大太阳可不是开玩笑的。
......
“晨晨,起来没啊,要出发喽。”
程歌在电话里询问着。
“早就起来了,我在等你呢,还不快过来,哼哼。”
“我就在你们宿舍楼下。”
“啊,我看看。”
程歌抬着头,不到十秒钟,果然一个古灵精怪的小脑袋伸出窗户。
“哎呀,我马上就下来,程哥哥。”
“你慢点,不急的。”
“思思,下面那个是你男朋友?你换男朋友了?我记得不是一个军服小帅哥吗?”
晨思沉的室友很疑惑,程歌他们见过,是一个帅气的小伙子,可今天楼下站的明明就是一个贵公子嘛。
“没有啊,我怎么可能换,那就是程歌啊,你们不是见过吗?”
晨思沉有些不懂室友的疑惑。
“???你仔细看看,你确定那个贵公子是你的程哥哥?”
晨思沉从窗台看了看,程歌还向她招手呢。
“是他啊,只是换了一身衣服而已,我不可能连自己的男朋友都认错的。”
晨思沉一直跟着程歌,特别还一起夜晚加练,对他熟悉的不能再熟悉,加上昨天就看过程歌变装的样子,她内心早就认为程歌就是这个样子,所以对程歌的变化完全没反应。
看着晨思沉疑惑不解,室友放弃了,情人眼里出西施,可能程歌变化在大,对晨思沉都无所谓吧。
晨思沉或许真的早收拾好了,程歌没等几分钟,晨思沉就提着一个大箱子走了下来。
“怎么带这么多东西啊。”
程歌忙接过晨思沉的行李。
“哎呀,你不要管嘛,国庆这么长,我不可能只穿一套衣服的。”
“好好,我帮你提。走吧,路程有点远,可能要晚上才到的了,今天要辛苦你了。”
晨思沉的箱子虽然重,可对如今的程歌,还是没有多大的影响。
“你都说了好几次了,知道啦,我体力很好的。”
从学校出发,程歌他们需要先做公交车到火车站需要1到2个小时,然后从火车站坐班车回fs需要4个多小时,到了fs还要继续做农村大巴行驶3个小时才能到程歌的村子,最后还有一节不短的土路,需要步行。他们八点出发,加上中途休息时间,天黑之前能到家就不错了。
这趟行程也是程歌以前最害怕的,无他,程歌晕车晕的严重,这么折腾到家,几乎少了半条命。也不知道基因改造后,晕车症还有没有。
“程哥哥,你的父母是干什么的呀,我都不知道呢。”
坐在回家乡的大巴上,晨思沉靠着程歌轻声问道。
“我爸妈啊,他们都是建筑工人,在外地工作,只有过年的时候才有时间回来一次,很辛苦的。”
“哦,是城市建设者啊,听说很苦很累的,你爸妈好辛苦哦。”
摸了摸晨思沉柔软的发丝,程歌有些感叹。
“是呀,非常累,不过这几年要稍微好一些了,我爸从普通建筑工人,一步步走到如今不大不小的包工头,虽然赚的不多,日子还算过得去。”
“嗯,你你爷爷奶奶他们怎么样啊。”
“哈哈,不要怕,我爷爷奶奶超级喜欢我,同样他们也会喜欢你的,而且爷爷奶奶性格虽然守旧,可思想却非常开放,我才初中就叫我多带朋友回去玩,是很开明的两个老人哦。”
“哼,所以你初中就开始耍朋友了?”
显然程歌的回答不是那么好。
“都是男生那,我告诉你哦,我爷爷记性超级好的,我初中一哥们去我家玩过一次,现在都大学了,我爷爷还时不时问我,怎么不带他来玩了,名字都记得清清楚楚呢。”
程歌赶紧转移话题。
“哇,这么厉害,你爷爷多少岁了?”
“好像82了,哈,我是不孝子啦,以前都没怎么了解过他们的生日。”
程歌颇为尴尬,当然这也是大多数人的通病,对于越是亲近的人,越记不住生日。
“那你不会连我的都不知道吧。”
晨思沉抬起小脑袋死死盯着程歌,仿佛程歌要是说不知道,马上就咬死他。
“我当然知道了,98年11月12日,正好比我小一天哦。”
程歌擦了擦冷汗,还好晨思沉生日颇为好记,要不然他可能真的忘了。
“哼,记得就好,程哥哥,你在跟我说说你的家乡嘛,我们一家一直生活在城市里,都没见过农村呢。”
“我的家乡啊。”
问及这个问题,程歌也有些恍惚。
从重生回来,到一个月的军训,家乡的影子似乎已经有些模糊了,可只要他细想,一条条思路,一缕缕记忆不断回逆。
看着晨思沉期待的小眼神,程歌开始叙述他的家乡。
程歌自小生活在农村,因为爸妈长期不在,从初中开始就住校了。
所以对家乡农村印象最深的还是小时候的记忆,长大后感觉一直忙忙碌碌的,几乎没有怎么认真看过自己居住的地方了。
和大多数农村差不多,绿化面积爆棚,比之风景区也不遑多让,可惜上路十八弯,加上程歌的村子上没有什么历史名人、文明建筑,下没有暴发户、大商人,即使有条件也没人去开发利用。
程歌逛过的风景区不在少数,很多地方其实就是普普通通的农村,只是把一些特色的种植或者奇山怪石加以渲染,加上一些团队运作,在这个大信息时代,分分钟就出名,然后就可以稳坐钓鱼台,等着收钱了。
甚至极端的,只靠一两处拍照的地方,运营运营,就可以吸引大批游客,然后就可以疯狂带动当地经济。
程歌曾经也思考过自己的家乡到底有什么优势?可思前想后,还是钱的问题,或者说程歌的家乡太过于普通了,普通到你找不出有什么特别好的。
没有特色,就以为着失败,社会是吸睛时代,只要你有特色,就不怕没人消费,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