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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英俊少年

劫囚的日子终于到了,李振纶已经提早一天,联合了长安城黑道上的朋友,大家一起,提早几日骑快马赶到,来到了距离长安城一百里里以外的地方埋伏着。

这是一个清晨。不多时分,只见押解着江雪临的囚车就路过这里了。

这里是一处小路,周围都是密林,所以,李振纶等二十几个黑道上的朋友埋伏在这里,竟然,也是没有人发觉。江雪临坐在囚车里面,旅途很多天,他的面容上非常的憔悴。

不过,细心的李振纶已经看到了,这里押解车辆的军人,非常多,应该都是洛阳太守府的军人。差不多有七十多人,看来,长安城处理此事的人,早已经飞鸽传书,命令洛阳太守府如此做。

李振纶只带了二十个人,面对七十个人,有些黑道上的朋友,心中有些震动了。不过,大家还是没有说什么,依旧埋伏在树林之中。

等到囚车路过到他们埋伏的地方,李振纶挥动了一下手中的佩剑,顿时,二十个侠客就这样的杀了出去。

江雪临这个时候,还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只见李振纶飞起身,运起轻功,瞬间落到了他的囚车之上,他的囚车上上着锁,李振纶用剑一用内力,只听得咔嚓一声,锁就被他削开了,他打卡了囚车的门。

和江雪临说:“快走!”江雪临见到李振纶蒙着面,手中拿着一把宝剑。

刚才的时候,他还不知道李振纶究竟是谁,但是,看到李振纶的身材身形,以及他手中的剑,这把剑他是认识的,这是李振纶的剑。

顿时他已经猜到了七八分。

听到李振纶说“快走。”他立刻下了囚车,跟随李振纶左右,李振纶一边护着江雪临,一边迎战来的押解囚车的军人,就这样,一路向东而去。

没想到洛阳太守府的军人竟然还有弓箭,一个军士手中拿出弓箭来,朝着李振纶就是一箭。李振纶听到箭的破风之声。顺手将长剑一挥,这只箭顷刻两段,却不想周围,上来拼杀的兵卒越来越多。这个时候,只见一个人骑马飞奔前来,李振纶抬头看了,原来一个人骑马过来,并且还牵着两匹马,也跟着跑了过来。

“快上马!”这个人也是黑衣蒙面。

李振纶和江雪临两个人都翻身骑到了马上了。

那人问:“咱们往哪里走???”

李振纶道:“往东走!”说罢,他示意其他跟他来劫囚的黑道的朋友:“咱们撤了!”

众人会意,也都很迅速的退到了密林之中,密林之中有众人的马,大家都翻身上马,不多时分都撤离此处。

李振纶与那黑衣人,还有江雪临,一路狂奔往东而去了。

不多时分,他们来到了一处空旷之地,只见,前面两个人,也都骑在马上,似乎,等在那里很久了。

李振纶这个时候翻身从马上下来了。

牵着马走到这两个人面前,那两个人也翻身下马。

“沈老先生,久等了。”李振纶笑道。

“哪里哪里???公子救人,才叫辛苦!”沈旭回答道。

原来,来的这两个人,一个是沈旭,一个是沈灵儿。

江雪临走到沈旭和沈灵儿面前,说道:“师傅,师妹,原来是你们来了???”

沈旭道:“雪临,快谢谢你的李振纶师傅,是他救了你。”

江雪临回头一看,只见,李振纶已经摘掉了面巾,露出了他英俊的面孔。

江雪临跪地道:“多谢李师傅!”

“不必谢。”李振纶扶起了江雪临,然后,从怀中拿出一个包裹来。

沈旭和沈灵儿以及江雪临凑到前来,仔细看了,原来,打开这个包裹,发觉,竟然是一包裹的银子。

“沈老先生和灵儿姑娘,你们拿着这些银子,和江公子一直往南走,不要去长安,也不要回洛阳,找个乡野之处落脚,日后再图打算。有什么事情,可以飞鸽传书给我。长安与洛阳,都不是安全的地方,这两个地方都是不能去的。”

“好好,公子好说,我们这就按照您说的办。”沈旭道。

“事不宜迟,这就走吧。”李振纶道。

“好。”三人会意。说罢,就都骑上了马。

江雪临和沈灵儿与李振纶有些依依不舍,边走边和李振纶挥手,但是,不多时分,三人便离去了。

黑衣蒙面人这个时候走到李振纶身边,说话了:“我救了李公子和那书生,说了这么一大半天的话,怎么公子,就不问问我???”

李振纶笑了:“老先生,我既不想要你的那把黄金剑,也不想复国什么乌月国,当什么乌月国的国主!我想老先生的盘算,还是算了,不过,老先生今日救了我,这个人情,我是定当奉还的!”

那人大笑道:“公子怎么知道是我???”说罢,摘下了蒙面的面巾。

果真,这个人就是李子轩。

“老先生既然能够知道我的计划,我当然也能猜到老先生是谁,当今之下,武功如此高强,且在敌阵之中帮的了我的人,实在不多,而且,最近,也就老先生经常找到我,知道我的事,所以,不是老先生你,又是何人呢???”

“公子就算以身涉险,也不杀那押解囚车的军士一人,看来,公子当真是个仁厚的人。不过,公子说了,欠我一个人情,那么,我就真的需要公子还我这个人情了!”

李振纶正色道:“剑我不收,乌月国主我也不做。其他事情皆可。

李子轩道:“乌月国主么,我就不硬逼着公子做了。但这把剑,是老夫诚挚送给公子的,就是希望公子能拿着它行侠仗义。公子何必拒人以千里之外呢???如果硬要这样,岂不是有韪侠义二字???”

“这。”李振纶仔细的想了想:“好吧,剑我暂且收下了。”

李子轩来到马旁,从马上拿下了那个狭长的盒子,将盒子双手递到李振纶面前。

李振纶双手收下了。

“赠剑并非是有求之事,老夫,还有一件事情,有求于李公子。”

“哦???还有什么事???”李振纶问道。

李子轩回了头,用手放在口中,吹了个哨子。

不多时分,只见,一个人,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飞奔这边而来,李振纶仔细看了,原来是个少年,虽然是少年,但是骑高头大马,却丝毫不弱。行动上面,有一种王者的尊严。

少年来到李子轩面前,翻身下了马,跪地道:“师傅,我来了。”

李子轩让少年起了身,只见,少年全身黑衣,腰畔挂着一把少年用的短剑,少年清秀,面颊若桃花,目若点漆,眉目如画,无比英俊。虽然看样子只有十三四岁,但身材颀长挺拔。这是李振纶从来没有见过的,最英俊的少年。

李子轩道:“老夫不瞒公子,这位,是乌月王族最后的一个人。是乌月王唯一的儿子。当年,乌月王把他托付给我,我冒着九死的危险把他救出的。如今,我想让他拜李公子为师。”

李振纶道:“老先生,您这是。。。”

李子轩正色道:“我想让他到李公子的白云书院就读,做一位李公子你的学生。”

-

李振纶道:“做我的学生,倒是可以的,书院这几年已经不收青年人,收的大部分是童子和少年。只是不知道,这位乌月王子,今年多大了???”

乌月少年道:“我今年十四岁了。”

“好,好好。那么,就来书院就读吧。”李振纶道。

说罢,他翻身上了马。

“二位可否和我骑马回长安???”

“好!这就和李二公子回去!”李子轩道。

说罢,三个人骑着马,快马加鞭,往长安而去。

三人骑马几日之后,就回到了长安城。江雪临囚车被劫的事情,已经传遍的朝廷,仿佛炸开了锅。众人都知道江雪临被人劫走,已经逃出生天。李家也不例外。李道崇反复追问李振纶,关起门来问他这几天到底去了哪里???是否是和这件事情有关???李振纶回答是去了朋友家喝酒了,对于江雪临的事情是一概不知。

乌月王子于是就在白云书院就读了。白云书院里面,有二百多位学生,基本都是童子和少年。李振纶为乌月王子准备了一身淡蓝色的学生服,同时为他准备了一个书包,书包里面有笔墨纸砚之外,还有几本书。他的短剑不太方便佩戴在身上,同时又不能离身,索性就解了下来,放在了他的书包里面。

李振纶白天的时候,就让乌月王子同其他年轻的小伙伴一起,在白云书院里面读书,晚上的时候,就教乌月王子习武练剑。乌月王子现在还不能用成人的剑,索性,就用他的那把短剑联系。乌月王子性格温和随和,和众童子相处融洽,这一点,让李振纶感觉到很放心。

不知不觉,又过了几日。

一日清晨,李振纶早上还在床上躺着,没有起床,这个时候,家丁突然来找他。

“公子,公主要见您。”

李振纶听到这个话,赶紧起了身,在房中洗了脸,穿戴好了衣服,这就要去往宫中了。

刚刚要走离开房的时候,忽然想到了,公主当日,做给他的那件大红色的花蟒纹的斗篷。

此时已经是中秋了,快到深秋,天气渐凉,穿一件斗篷,还是很保暖的。

于是,李振纶身穿淡墨色的长衣,外面就披了这件红色的斗篷。

他就这样来到了公主府。

公主已经在府中等他多时了。

公主府之中,除素白色的围墙,青色的瓦之外,就是种了许多的梅花,梅花素洁傲雪,只有在冬天开放,平时是不开放的,但是,这里茂密的梅林还是给人一种素雅之感。

公主在院子当中,摆好了古琴,一边弹奏,一边似乎在等着李振纶前来,此时已近深秋,伴随着琴声,院子里面的梅树的叶子,也跟着秋风摆动起来。

李振纶走进了公主,随着琴声,他拔出了剑,伴随着琴声舞起剑来,他的剑法颇妙,身法灵速之中有力量,剑锋锋锐之中有超逸。舞了十三式,忽然,他停了。

由于舞剑的动作比较大,他身上的斗篷系的有些松动了,所以,斗篷也随之落下。

宝琴公主走到他身边,低下了身子,将斗篷捡了起来。然后,将斗篷给李振纶披好,并将斗篷的带子系好。

李振纶看着公主有些痴了。他伸出手去,握住了宝琴公主的手。

“我不想隐瞒公主,这几天,我去长安外面,办了点事。”

“公子办了什么事???”宝琴公主道。

“我救了我的学生,江雪临。他的囚车,是我劫的。”李振纶道。

“啊?!原来江雪临是你劫走的???”宝琴公主道。

“公主怕不怕我???我前几日,就做出了这样的事。”李振纶道。

宝琴公主伸出手来,手中有一只粉红色的丝帕,她见李振纶舞剑累的全头都是汗,于是,替他擦了擦汗。

公主府的院中,除了放古琴的地方外,还摆了一张桌,上面,放置着清茶。

宝琴公主来到桌旁,拿过了一个白玉色的杯子,倒了一杯茶,递给了李振纶:“公子舞剑累

了,还是先喝杯茶吧,别的事,喝完茶再说。”

--李振纶接过了茶,一饮而尽了。

宝琴公主道:“公子管江雪临江公子的事,究竟,是管的是江湖事,还是朝廷的事???”

李振纶道:“既管的是江湖事,也算管的是朝廷的事。”

宝琴公主叹气道:“公子有所不知,那江雪临江公子,杀的是当今朝中民部尚书魏辽之子魏晓云,魏辽背后,就是朝中执掌权力的长孙无忌,而他的女儿,又是宫中的贵妃,江公子杀了魏晓云,那魏辽岂肯干休???公子怎么这么大的胆子,敢劫江雪临的囚车呢???”

李振纶道:“魏辽横行朝廷已经久矣,那江雪临本就是误杀,按律,罪不当死。但魏辽放出来话却一定要江雪临死。这却是何道理???我看不惯那姓魏的已经很久了,江雪临是我的学生,所以,这件事,我一定要管。”

宝琴公主道:“公子难道不知道,你管了这件事之后的后果???就算,你是刑部尚书之子,他们也敢对你下手的,因为魏辽的背后,是长孙无忌,是魏贵妃。”

李振纶握过了宝琴公主的手道:“我不怕!”

李振纶走到放清茶的桌旁,将茶杯放在桌上:“我自来不爱在朝中为官,虽然家父是当朝刑部尚书,但我自己,却从来只是想做一名侠客。未来,也是要在江湖之中行走的,正所谓,无欲则刚,我既不贪图名利,所以,无利害之忧,因而不怕他魏辽。”

公主叹道:“我们家也是当朝为官的,家父虽然位至公卿,但却不是真正的皇族,我这公主,乃是太宗皇帝所封,我跟他们嫡亲的皇族,本就不是一路,在宫中,也不免的有些孤独冷淡,幸好遇到了公子,我虽然不太懂江湖上的事,但既然跟定了公子,今后,公子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公子行走江湖,我也跟着便是。”

李振纶道:“公主,您自来不是一个闲着无事,一点声名也没有的公主,公主和当今圣上关系很好,这是天下皆知的事情,在有些朝政上的事,公主支持圣上,而反对长孙无忌,这也是朝中人都知道的事,公主,何必一定与我行走江湖?还是应该以天才苍生为念,做一些对百姓好的好事。”

宝琴公主道:“公子难道不知道,我和公子一样淡薄名利???我是被封的公主,并非是皇室血亲,就算是和圣上关系再好,又能如何???我只是看不惯,那长孙无忌横行朝野,总是与我们皇族过不去,索性不很喜欢这个人,也不喜欢他们这一党,所以,和圣上劝谏了许多话而已罢了。”

李振纶道:“难道说,公主在宫中,真正没有知心的亲友么???”

宝琴公主道:“公子就算是我的知心人了。自古皇宫之内,哪有至亲??”

说罢,宝琴公主笑了,对下面的丫鬟道:“稍后,摆酒,今日,在我这里用饭饮酒,公子,你就吃过了之后,再走吧。”

李振纶拉过了公主的手,看着公主,点了点头。

宝琴公主,在梅林围绕的公主府院落里面,摆了一桌的酒菜,李振纶就在公主府中用了饭,饮了酒,又听得宝琴公主弹奏了一曲古琴,之后,就从公主的府宅之中出来了。

回到了自己的白云书院,他没有直接回到李府,因为这几天,因为江雪临的事,李府上上下下,都很紧张,李道崇几番训斥,让李振纶不要乱走,要待在家中,以免生出嫌疑,惹出是非,但因为江雪临的案子,刑部这几日特别繁忙,所以李道崇早上就匆匆走了,去往刑部。

李振纶实在是不愿意待在家中,正好,趁着公主应招入宫,他也出来了,离开公主府之后,他也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来到了自己的白云书院。

走进了书院之中,听到了朗朗的读书声。

他从纸窗的缝隙之中向里面望去,只见,乌月王子,正睁着大眼睛认真的读书。

听见了书声,以及看到了乌月王子如此的认真,李振纶心中特别的欣慰。

这个时候他转了身。却看到白云书院已经又进来了一个人,不是旁人,正是李子轩。

“老先生如何如此空闲???今日来我这白云书院???”李振纶道。

李子轩笑道,自然是想和公子你喝一杯,然后,聊一聊。

说罢,从怀中拿出了一坛上好的酒。

李振纶笑了,然后,引着李子轩来到了白云书院之中,自己的书房,白云书院李振纶的书房不大,但布置的却颇为高雅,书房之中一张松木打造的书桌,桌上笔墨纸砚。同时,四把椅子。书房正墙上悬挂一副画,是孔圣人,另一面墙也悬挂一副画,画中是一只神采奕奕的鹿。

李振纶来到了房中,从房中的柜子之中,拿出了几个半个碗口大小的酒盏。

李子轩将酒放在桌上,然后,将酒小心的倒在了酒盏之中。

李振纶将酒拿了起来,一饮而尽。

“果真是好酒。老先生,今日前来,是否,还有什么话要对我讲???”

李子轩道:“公子难道不想听一听,当年,我在乌月的故事???乌月王当年,不能落入高昌王的手中,所以,他建议我杀了他,他临死之前,都和我说了什么话???公子,不想听一听吗???”

李振纶又倒下一盏酒,饮下了。道:“愿闻其详。”

李子轩道:“那日,我刚刚杀了乌月王,乌月王临死之前,就和我说了,说乌月皇宫深处,有个秘密的地道,进入里面,就能找到很多藏宝图以及还在襁褓之中的乌月王子。他让我拿着玄铁进去找。我按照他的话去做了,果真,在地道之中,找到了几张西域乌月国的藏宝图,以及件到了还在襁褓之中的乌月王子。索性,就把乌月王子救了下来,日后养在身边,也就,成为了我的弟子。”

李振纶道:“我想过了,那把黄金剑,日后,我是要还给乌月小王子的,乌月复国的事,建议老先生,就不要再同我讲了。我没有这个能力,也没有这个兴趣。”

他又仔细的想了想:“乌月为高昌所灭,高昌又为大唐所灭,从前那个高昌王,叫鞠尚文,后来在被大唐攻打高昌的途中死了,他儿子叫鞠智达吧,后来也是归降了。”

李子轩道:“公子有所不知,现在这些高昌余孽,后来都来到了大唐,据说,有些还在长安。但如果谈到乌月复国,那么此高昌余孽,是乌月的仇人,也正是乌月小王子的仇人,是必须要复仇的,乌月小王子现在在您的书院就读,是你的学生,不知道,他的仇,您报不报呢???”

-李振纶道:“报仇???”他叹道:“我一声的志向,多是行侠仗义,为别人解决事,而并非是报仇。”

正说到这里,却听见一个年轻的声音道:“我也不想李振纶师傅为我报仇。”这个时候,李振纶和李子轩都朝声音望了去。只见,乌月王子已经走到了李振纶的房中了。

“你刚刚不是在读书???怎么不读了???”李振纶问。

乌月王子道:“我闻识得这酒香,这种酒是师傅的酒,隔着纸窗和门,我都能闻的到,这种酒香有了,就代表师傅来了。所以,我出来看看。”

李振纶道:“果然是好聪明的孩子,同时,也好香的酒。”说罢,他又倒了一盏下来,饮了下去。

乌月王子这个时候,突然下跪道:“李振纶师傅,我就是乌月王子,我多少也懂事了,我想请你,千万不要听师傅说的,让你拥有这把剑,要乌月复国。”

李振纶道:“哦???这是为什么???快起来。”说罢,他将乌月王子扶起了。

乌月王子道:“李振纶师傅,您知道不知道,这把剑,是不祥之物。我们乌月国,世代都是崇拜火的民族,我们以火为贵,崇拜祭奠火神,但自从第十世乌月王,从西域深处得到这块玄铁之后,国家就变的动荡不安,国民不再拜火,而是喜欢收集各类的器物,玉石宝石和黄金铜铁开始为皇室和平民所喜爱。民风变的奢靡浮华,乌月的战士战斗力也软弱了。后来高昌知道我们的事情之后,就开始派兵来讨伐,我们国家,也就灭国了。可惜,父王直到死,仍然死守着这块玄铁,以及玄铁里的黄金。乌月又怎么能够不灭亡呢???”

李振纶叹道:“好孩子,真是个懂事的孩子,明事理。其实,我早就知道这把黄金剑,是不祥之物。”

他正色对李子轩道:“剑为百器之王,已经甚为尊贵,玉剑铁剑,我觉得,都很合理,可这百器之王,又何来用纯黄金通体打造的道理???那岂非是贵上加贵??太贵重的东西,不被世间所容。我是读书之人,这点道理,岂能不懂???况且那乌月国,灭国之时也要保护此物,可见,此物与乌月灭国有关。所以,更为不祥,因此,老先生还是请回吧,这把剑,我也送还给你。乌月王子我很喜欢。就在我的白云书院就读吧。”

李子轩叹道:“其实那乌月国,与老夫没有半点关系。老夫本是大唐官员,被派遣到西域,攻打乌月国。也就遇上了那乌月国王,老夫被乌月国王的风采所征服,索性,也就想管一管乌月国的事。公子,您平时信佛么???老夫是虔诚佛教徒,所以,相信众生平等,人生遇到不平事,应当管管。这把乌月国的黄金剑,没有王子说的那么可怕,也没有公子想的那么骇人。但是,如果说不祥,老夫倒是觉得稍稍有些不详。”李子轩接过了李振纶递过来的黄金剑,一下拔出了,剑出鞘,寒光四射,闪动着幽幽的光芒。李子轩道:“所以,打造的时候,我刻意没有特别的打造完全剑锋,以及,剑的名字,没有刻印上去。我起名凌风,就是以大唐我们儒风的正气,以镇这乌月之物的邪气。”

李振纶道:“以我的武功和境界,用这把剑,恐怕是驾驭不了的。”

李子轩叹道:“驾驭的了,驾驭的了。”

说罢,他苍的一声,将剑收入剑鞘之中。

“在长安城的西边,有一家打铁谱子,名为丁家铁铺。公子从白云书院这里向西走,就去那家丁家铁铺,让店主丁铁匠,重新打造这把剑的刃,然后,将凌风二字,刻印到剑柄之处,这样,凌风二字至正至纯,能压邪气。公子就能够使用这把剑了。”

李振纶倒下了又一酒盏酒。听他说话,点了点头。

第二天,李振纶没有拿自己的佩剑,而是直接拿了这把黄金剑,一直向西走,来到了长安城的西边,来到了一家打铁铺子。这个时候还是清早,铺子里面,没有什么人。

不过能看的出来,这里的平时的生意似乎是特别好的。因为铺子里面需要打造的铁器和农具特别的多。

不多时分,铺子里面走出了一个人。

看上去是个黝黑的汉子,但是,年纪已经有五十上下了。

“您是丁铁匠吗???我这里有把剑,需要重新开刃,刻字!”李振纶道。

“是我,丁铁匠就是我。”丁铁匠道。

说罢,他接过了剑,仔细看了看剑刃。

“黄金自与铜铁不同,公子稍等一会,我这就帮您开刃。然后刻字。”

“好。”李振纶道。

“公子请坐。”丁铁匠道。说罢,引着李振纶坐在铁匠铺外的一张桌子旁。

铁匠铺的伙计走了上来,将茶水倒给了李振纶。

李振纶拿起了茶,一饮而尽。

等了大约四五个时辰,李振纶有些等不住了。

“请问店家,打造好了吗,刃开好了吗?字刻了没有???”

“好了好了!”

丁铁匠这个时候,拿着剑走了出来。

李振纶拔出了剑,只见,剑开了一寸多的刃,而且刃将近两寸,开的是大刃。剑柄下剑身处铭刻着两个刚劲有力的大字:“凌风”。这剑本就比其他常规的剑大,有了这样的刃和字,更显得威武尊贵,锋锐飘逸了。

“多谢店家。”李振纶拿出了五十两银子。付清了打铁的费用。

说罢,他要离开铁铺,回李府去了。

了就在这个时候,忽然,一个街上的孩子,在哭喊着跑过来,孩子的腿上还流着血:“救命啊,救命啊,恶狗咬我,恶狗咬我啊!”

李振纶看了去,只见一只疯狗,正在追咬着一个七八岁的男孩。

李振纶一个飞身过去,一把剑刺了去。

只见,剑未到,而剑气到了,恶狗顿时被剑气杀死。

男孩得救了。

李振纶走到男孩身边,将孩子抱起。

李振纶行走江湖,有时候,身上会因打斗受伤,所以,备着些白布条,包伤止血而用。他将白布拿出,给孩子的受伤的腿包上了。

这个时候,孩子的父母到了,千恩万谢之后,将孩子带走了。

李振纶此时将剑拔出,仔细的看了看这把剑:“真是把好剑。看来是惩恶施正之物,并非是不祥之物。”李振纶这么想着。

李振纶随即回到了白云书院。只见到,李子轩今日没有来,乌月王子和众童子在课堂读书。李振纶没有打扰乌月王子,而是回到了自己的书房。

书房之中,这个时候,他看见了,几只鸽子已经飞回了他的书房。鸽子落在他书房的纸窗上了。他打开了纸窗,鸽子随即也就进入了屋里。

他拿起其中一只信鸽,只见,信鸽的脚上,套着个铁环,里面是一张纸条。他将纸条打开了。

原来是江雪临和沈灵儿以及沈旭老先生给他写的信。

江雪临在信中写道,他们没有走的太远,而是在距离长安城西南三百里外的一个村庄落脚了。这个村庄宁静自守,与外界没有什么联系。他们几个人在那里居住的很好。既能躲避官兵的追捕,又能安稳下来,

过些平静的生活。

李振纶看了信之后非常高兴,他将书房之中的蜡烛用火点燃了。看过了信之后,就将信烧毁了。他将这些信鸽全都放飞到了外面。他没有给江雪临回信。因为,现在长安城的局势非常的混乱,江雪临的案子也没有什么进展,最关键的是,他怕万一他的信鸽被魏辽的人截取了,就大事不好。如果日后案子有了些眉目,那他再写信飞鸽传书给江雪临不迟。

他做完了这些事情之后,就在房中读书了。他的书房之内,到处都是书架,上面都是书,他的一些琴与剑,就挂在墙上,白墙与褐红色的琴,青钢色的剑搭配在一起,十分的风雅俊逸。

他看着看着书,不知不觉,就已经是傍晚了。他听见门外的读书声逐渐散去了。想是童子们都放学了。对了,乌月王子还没有吃晚饭。他实在是不是很想回李府,索性,就想在白云书院,和乌月小王子一起用饭了。

食盒可以去附近的酒楼买。

想到这里,他刚刚要走出房门去。这个时候,却见乌月王子推开了他的房门,走了进来。

“乌月王子,对不起,咱们两个已经相处很多天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叫什么。”

乌月小王子回答道:“我的名字叫红珏,是师傅给我起的名字。我们乌月国的人,没有什么姓,都是长辈给晚辈起一个名字,就可以了。我父亲叫天翔,我的名字,就叫红珏。”

“红珏。嗯嗯。挺好听的名字。”李振纶笑道。

“红珏,你是想和我一起,直接去酒楼,饮酒吃饭,还是把菜买回来,在书院吃???”李振纶问道。

红珏笑了笑道:“李振纶师傅,我已经十四岁了,会饮酒,我从早到晚都在书院,实在是有些憋闷的慌,我其实是很想和师傅去酒楼饮酒吃饭的。”

“好!好好!”这孩子虽然只有十四岁,但是毕竟是乌月国王族,自幼经历人生巨变,不同于寻常少年,没什么,十四岁就十四岁,饮酒就饮酒,我十四五岁的时候,还不是自己创立了这家白云书院???而且,从那个时候起,我也学会饮酒了。

但是童子式的学生装穿戴去酒楼毕竟不好。李振纶在自己的书房之中,找到了红珏一开始来的时候所穿的那身黑色的衣服,让红珏换上了。然后书包放在了白云书院李振纶的书房的桌子上,短剑拿了出来,插在了红珏的腰间。

“我们走。去酒楼吃饭。”李振纶道。

“好。”红珏应声道。

随即两个人就出了白云书院,来到了白云书院附近的一家上好的酒楼。

李振纶上了二楼,要了酒,又要了几盘上好的菜,又要了一整只烧鸡。

他知道乌月王子平时读书很累,正好今日出来补养补养。

红珏没有客气,撕下一块鸡肉吃了起来。还要将鸡的大腿肉让给李振纶。李振纶没有要这只鸡腿,他不饿,他也经常吃这些东西,把好菜统统让给了红珏吃。然后,给红珏倒下了半杯酒。

酒很清淡,不是烈酒。李振纶知道少年饮不了烈酒,所以,弄来了一坛清酒给红珏喝。

饭吃的差不多,酒也喝下不少。红珏这个时候突然变的很严肃,他眉目如画,闪动的大眼睛之中仿佛隐藏着什么心事。

“红珏,今日,你想和为师说什么???”李振纶道。

“李振纶师傅,我突然很想和你聊一聊关于那把黄金剑的事。”

“哦???你想聊什么???”

“李振纶师傅,你有所不知,这把剑,真的是不吉利的。我们乌月国就是因它而灭亡的。家父天翔到死都死守着这东西。可最终也没有能救回自己的命。所以,振纶师傅,你还是把这把剑还给师傅吧。什么把凌风二字刻在剑上,就能够镇住这把剑的邪气,这都是师傅一厢情愿的想法。振纶师傅你千万不能当真啊。”

李振纶点了点头,忽然笑了:“红珏,你恨高昌人么???高昌也亡国了,被大唐所灭,现在长安城里面有很多从前的高昌的王族。你恨他们么???你想复国么???想报仇么???如果想报仇,就要好好读书练武,日后,或许还有机会。”

乌月王子红珏摇头道:“振纶师傅,我说心中的实话吧,我并不想复国,我一点都不想复国,自古以来,国家兴盛衰亡,自有天的定数,不是人力所能左右的了。乌月亡国了,高昌也亡国了。我不想杀高昌人。不过,师傅对我说了,让我记得鞠尚文,鞠智达父子,是他们让我们乌月亡国的,鞠尚文现在死了,师傅让我日后有机会找鞠智达报仇,并且说了,他有时候会在长安居住,我们找他也很好找。不过,我真的是不想。”

李振纶微笑道:“真是个智慧的好孩子。没有错,一个国家的兴亡有些不是人力所能左右的,乌月国只剩下你一个王族了,这要想复国更是难上加难,我们人活着,不仅仅有复仇的事,还要生存的好,令这广阔的世界美好,令起码的自己心安,这才是正确的。我也不是很支持你,一定要去复国的。”

师徒两个这一晚,互相都喝了许多酒,吃了许多饭菜。聊的很是畅快。

吃完了饭,李振纶见天色已晚,于是,结了饭钱酒钱,带上乌月王子,回白云书院去了。

白云书院是个大院落,有的房间之中,有床铺。李振纶来到一屋有两张床铺的房间。

从柜子里面拿出了两床红锦蓝色撒花棉被,两张褐黄底碎金花褥子,师徒两个,就在这间屋内睡了。

直到天明,李振纶忽然醒了。因为他想起来,他多日之前,约好所有劫囚的黑道朋友,大家去雪雁楼一聚,就当做是庆祝这次劫囚成功。

就在今日,应该去雪雁楼了,可是他昨晚和乌月王子喝了许多清酒,睡的有些沉,这个事情他给忘记了。他连忙爬了起来,就在这房中洗脸洗漱,干净了之后,穿戴好了衣服。

他将自己的长剑放在书房之内,自己拿起了黄金剑。其实,不知道为什么,他这几日,似乎和这把黄金剑,产生了一些感情,似乎有些难于分舍了。可能什么东西,用久了,就是这种情况吧。他见乌月王子睡的很沉,所以,也就没有打扰乌月王子,他将乌月王子的被子好好盖了盖。然后,整理了下衣服,将腰带系好,腰带上的佩饰香囊等物佩戴好,他想起了公主给他做的那件红色的花蟒大斗篷,也在书院。这几天他天天穿戴着这件斗篷,也天天都在白云书院,所以,人和斗篷没有分离。等他穿戴好这一切,于是,他拿起了黄金剑,径自离开了白云书院,一个人去往雪雁楼了。

等他到了雪雁楼,只见,雪雁楼里面,全是那二十几位黑道上的朋友,大家都等候他多时了。李振纶非常高兴,也就和大家坐在一起了。大家将二楼最大的那间房包了。然后,上了二三十坛最好的女儿红。

不知道为什么,李振纶今日喝的大醉。有三两个黑道上的朋友,一个劲的劝酒给李振纶,李振纶也就随着众人喝,喝着喝着,不知不觉,他睡着了。

在睡着的时候,他似乎还在听着这两个黑道上的朋友,在劝他的酒。

可是当他醒来的时候,却发觉,自己是在李府之中,是在李府自己的房间之中了的床上了。

他被脱下了斗篷和外衣。他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用手去摸黄金剑,可是黄金剑却不见了。

黄金剑怎么不见了???

这个时候,一个苍老稳重的声音道:“你什么时候有了这把剑???这剑是黄金打造,这么贵重的东西,你怎么那么轻率就拿着它赴宴???!”

“父亲???”李振纶随着声音看去。

“是我!你知道你是怎么回事么???你被你的黑道朋友出卖了,他们之中有两个人,一直劝你酒,在你的酒里下了药,是令你更醉的药!他们就是想知道,江雪临这个人究竟的去处,所以他们不停的劝你的酒,幸好你什么都没说,你的剑在你喝醉的时候,被这两个人拿去,到当铺当了换银子,幸好我派去的人,一直盯着你,才在当铺将此剑赎回!你!你你!究竟是怎么回事?!”

李振纶的头有些疼:“父亲大人言重了,什么怎么回事!?无非是和几个朋友喝酒,喝多了而已!”

“你又骗我!你知道不知道,魏辽已经知道江雪临的囚车是你劫的。所以才买通了那些黑道人之中的两个,就是要在你口中知道江雪临的下落,以及,未来也绝对饶不了你!你快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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