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未初匍匐在高高的草丛里不敢动。
昨天下了一夜的暴雨,草丛里积着水,她的衣服已经全湿了。白色的露脐装也早已经变成了泥巴色。
谁会想到这山寨门口,竟然会有暸望塔和守卫!
她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大阵仗?以前到军区找翟一境,也不过是两个守卫而已啊。(其实只是她没碰到巡逻队而已,还是去的少。)
眼前,着着迷彩服的高壮男人们,手中扛着步枪,脚踩黑色皮靴,八人一队来回巡逻,数队交叉,连个缝隙都没有。
就算有缝隙也没用,光是分布在四个角落的四座暸望塔,日夜巡视,就能把一切风吹草盯得死死的!
山寨背靠群山没戏,正面也严防把手,怎么看都不可能混进去。
许未初一直这么趴在地上也是很不好受的。衣服湿、地上潮这种根本不值一提,林间的毒虫让她有些难忍。
她将卡其色的外套裹紧裸露的皮肤,但是没用,七分牛仔裤下,是白晃晃的小腿。
一只灰不溜秋的毒虫,就在此时爬了上去。
起先许未初只是觉得腿有些痒,就不假思索抬腿抖了抖。谁料,就是这个动作把这毒虫惊着了。狠狠一口咬下去,迅速分泌的毒液带来一阵无法形容的酸爽痛感。
她本来还趴在地上出神想对策呢,这时突然被咬一口可不得了了,一个鲤鱼打挺就弹了起来,拼命用手拍小腿。
直到一梭子弹在她脚下扫过,她才惊觉自己刚才是在潜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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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后有人追,许未初玩儿命地跑。
跑!跑跑跑!
气都不带喘的,只要跑得够快,子弹就追不上她!
眼看就跑不掉了,不知从哪里伸出来一只手,将她一拽。
躲了起来。
这是一个视线盲区的山坳,那人拉着许未初,紧紧贴在山壁上,大气都不敢出。
直到追兵的脚步声消失了很久,两人才稍稍松了口气。
这时,许未初回头一看,发现救她的是个少年。
少年面庞黝黑,头发乱蓬蓬的,只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分外清澈。他穿着一件大而松垮的灰黑色T恤,露出削瘦的锁骨。
“谢谢你。”许未初对视着少年的眼睛,诚挚地感谢道。
少年张着嘴看着她,胸膛还带着些喘息地起伏,没有搭话。
“你是这里的岛民吗?”许未初再问。
少年点点头,眼中充满疑惑。
“我是因为船沉了,被浪打到这座岛的岸上的。”许未初读懂了少年的疑惑,解释道。
少年再次点点头:“拓耶。”他说话充满生涩,带着浓重的口音。
拓耶?许未初有些疑惑。
“我叫,拓耶。”少年又开口:“我,和我的,妈妈,那里。”说完,伸手指着一个方向。
“我叫许未初。”许未初笑了笑。
这笑容落在少年眼中,一时竟看呆了。
“仙女,天上的。”拓耶呆呆指了指天,伸手就来拉起她的手。
许未初乖乖被他拉着,就这么带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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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的雨季似乎已经开始了,雨滴淅淅沥沥从屋檐下滚落。
许未初搬了个小马扎坐在屋檐下看雨。
之前在宁市,每当下雨的时候,她都愿意待在她家的露台上,静静看着从天而降的雨滴。
每当雨点洗刷着那座城市的时候,她都觉得内心格外宁静。
失忆、生病、治疗、冷暴力、勾心斗角……一切都不重要了。
她静静仰着头,闭上双眼。
她所在的这条小村子上住着十几户人家,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以捕鱼为生。
清贫,却安宁。
直到前两年来了一波人。他们乘着大轮船,登陆后立即占领了这座岛。并且迅速在岛上建立了一座坚固的山寨,日夜巡逻守护。
没人知道他们究竟是干什么的。
拓耶却告诉她,每个月会有两次货轮靠岸,然后运送物资上岛。
货轮?运送物资?
当时刚听到这个讯息的许未初眼睛亮了亮,但是转念一想,又迅速放弃了。
她的手上又没有像章鱼海星一样的吸盘,总不能扒着船底跟船远航吧。
哎……
许未初叹了口气。
这条村子的生活水平相当落后,根本没有任何通讯设备。
但是拓耶告诉他,山寨里有。
是的,山寨里有,拓耶说他见过许未初描述的卫星电话。
那么事情又回到了原点,如何混进山寨。
虽然有货轮补给,但是山寨仍然要求岛民每周两次,将新鲜的海产运进山寨。而运送人,一直都是年轻立壮的少年拓耶。
但,在运送过程中全程都有守卫一路跟随,根本没有任何可以浑水摸鱼的可能。
事情再次陷入了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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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
股权转让书,最终还是签了。
他也摇身一变,从大股东变成了绝对控股人。自己原来的股份加上许未初的无偿赠予,刚好51%。
张旗宗坐在办公室黑色的真皮沙发上,望着窗外露出一个苦笑。
许未初已经失踪超过48小时,为了稳定股价,他没有报警。
老爷子知道这事以后,默许了他没有报警的行为,只默默让他派人继续找。
翟一境在军方的势力不容小觑,凭着他对许未初的上心,即使没有报警,他也会把她找回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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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张旗宗早就知道翟一境的,他更知道,翟一境爱许未初。
甚至他的父亲也知道。
似乎所有人都知道,只有许未初自己不知道。
也是。
抛开遗忘的十多年记忆,许未初的童年似乎只剩下精神病院的治疗回忆。也正是因为这样,她与一般人相比,心肠更硬,看起来更不择手段。
天生的,她就是个商场上的天才。
果决、狠辣,但却又有底线。
许未初是个很复杂的结合体,这也是张旗宗多年以来讨厌她的原因之一。十六岁到二十六岁,十年,张旗宗看不透她。
她是善变的,是狡诈的,却似乎又是善良的、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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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记得那年,竞标场上,莫宁最终中标。
这也意味着有人败了。
那是对方公司起死回生的唯一机会。
当许未初从如死灰的对手面前走过,对方的组长似乎突然魔怔一般,冲上来对着许未初就是一巴掌。
猝不及防。
“手段卑鄙,不愧是有人生没人教的野种!”那人用这世间最恶毒的语气,修饰着令人作呕的词藻,攻击一个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子。
只是因为,她带领团队,胜了。
彼时,对方强大的手劲打破了她的嘴角,鲜血顺着她的红唇流了出来。
她没说什么,只是伸出无名指,轻轻擦拭了一下,垂眼看了看。
猩红的鲜血沾上葱白的手指,空气一时凝滞住了。
有在一旁看好戏的,更多的是事不关己只为八卦的。
所有人都在等着她的反应。
许未初只是轻轻笑了一声,甚至笑出了声。
后来听别人说,她那时的笑,仿佛地狱归来的嗜血鬼魅一般,让所有人忍不住起一身鸡皮疙瘩。
那一仗胜得漂亮,再也无人可撼动许未初在莫宁的地位。
秘书问她,为何不直接验伤报警,绝对够关对方十天八天了。
当时许未初是这样回答的。
痛打落水狗非我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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