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农村真是我们的天堂。一条小路,宽不足两米,南北长不足500米。路两旁自南向北一左一右各十几户人家,构成我们的小世界。在上世纪八十年七八十年代,家家户户基本上住的是泥墙房,就是那种用土坯垒起来的房子,一般每家是东西三间房,中间是厅堂,左右两间是卧室。房屋清一色的泥土色墙,屋顶是用茅草做的,茅草是精心梳理过的,大概有一尺到半尺厚,可能当中垫上了薄膜,所以可以防雨。房子的高度家家户户都一样,不是很高,大门一般能容两人并排进出。高应该不足两米,稍微高一点的人就要低着头才能通过。
在这样的房子里我应该过了有十年左右。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或不舒服。房子的前后成了我们孩子的天堂。不知道是因为水土的原因还是饮食的原因,我们同一辈的孩子基本上是男孩。我们一帮孩子大概有6七个,基本上一个比一个小一岁,我是年纪第二大的。除了上学,我们没有回家作业,没有其他任何事,唯一的消遣就是玩。玩各种我们自创的游戏。
男孩子当然最喜欢玩的就是打仗游戏了。我们用手掌一比划,就成了手枪。一般是分成两队。“开始”之后,两组人分散躲起来。然后,我们想方设法找到对方,从他的身后开枪。“必有”的一声,这是模仿子弹的声音,谁先发现对方并开枪,就赢了。直到把对方的人都打“死”了,还有人没死的一方就算赢。这种游戏的乐趣其乐无穷,因为农村的地形是经常发生变化的。这儿一个草垛,那儿一个小坡。我们总是用自己的智慧发现那些令人意想不到的藏身之处,或许悄无声息地发现并接近“敌人”,然后毫无争议地赢得胜利。我们经常玩到天黑,直到远处想起“回来吃饭啦”的声音,那时各自的爸妈在呼唤自己的孩子。我们像放养的鸡鸭一样,听到这声呼唤,迅速结束游戏,结束一天的玩乐。周而复始,愉快的童年就这样度过。
夏天,我们最爱的便是生产队旁的那条小河。在孩子眼里,那时一条难以跨越的障碍,也是一条大河。现在看来,其实不足十米宽。我记得最初自己是不敢下水的。看着几个比我们大几岁的初中孩子河里自由自在的游着,心里痒痒的。终于有一天,我向父亲申请说,我要下河学游泳。爸妈爽快的同意了,让我小心点,扶着一个木面盆试着游。这种木面盆是用来洗衣服的,也可以坐在里面洗澡,有很大的浮力。抓住它,就不至于沉没或淹死。于是,有一天,我把家里的木面盆带到河边。在那些大孩子已经在水里畅快地游起来的时候,我小心翼翼的扶着面盆下水了。河水有一丝清凉,我有一点小小的恐惧。一只手抓住面盆的边缘,一只手和双脚并用,开始用狗刨式游了起来。身体慢慢移动起来后,我开始心花怒放。又过了一会儿,我发现似乎放开木盆,自己也可以在水面上浮着。于是,我松开扶着木盆的手,身体居然没有下沉,然后我用双手和双脚奋力地划着,居然前进了一两米。我想,我掌握了游泳的本领了,开心极了。
然而,随之而来我感觉自己一点劲儿都没有了。这短短的距离消耗了我浑身的力气。我赶紧扶着身旁的水葫芦,使身体不再继续向下,稳住自己慌乱的心绪,稍事休息。稳妥起见,我浮着木盆游回了岸边。第一次试水的时间虽然很简短,但我成功学会了如何掌控河水,像打开了一个崭新的大门。这之后的每年的夏天的每一天,我们几个差不多大的孩子几乎都是在小河度过的。我们每天呆着河里的时间应该足足有三个小时,从吃好中饭,直到夕阳西下,身体感到凉意。
在河里的游戏种类一点比在岸上少。捞河蚌,我们先憋一口气,钻到水里,用脚在河底的淤泥里摸索,等到脚碰到贝壳状的东西,再浮出水面,吸足一口气,用力钻到水底,用手把河蚌捞上来。有的时候,我们会碰到很大的河蚌,足有十多厘米高,近十厘米宽,好几厘米厚。这是很难得的运气,能让我们开心半天。拿回家,父母也很开心,可以做一盘菜。这是难得的蛋白质。
但是,我从小是个极挑食的人。我不吃河蚌等贝壳类的东西。长大后,我自己说这是天生贵族命,很是骄傲。我不吃的东西,不胜枚举。换句话说,我吃的东西,只有有限的几种。我只吃瘦肉,不出蔬菜,包括青菜、白萝卜、韭菜、葱、蒜,蔬菜我吃的只有土豆、红萝卜。红萝卜,也就是胡萝卜,很甜,可以生吃。我挑食到了极端的地步,哪怕一点点菜叶,我也会把它挑出去。在那个粮食紧缺的年代,我能活下来,真是奇迹。回忆起这一点,我不得不感谢全家人对我的厚爱和养育之恩。据大人说,我不吃当时一种叫做“罕饭”的东西,它相当于现在我们的米饭,是那时人们的主食。由于粮食太少,每顿饭里只能混入少量的大米,其余都是粗粮。可是,我无论如何不吃种农民顿顿吃的东西。大人们说,我会把放到我嘴里的食物吐出来。没有办法,家里人想了一个办法,用一个小布袋专门装一点大米和“罕饭”一起锅里煮。这等于给我专门开了小灶,也等于从大人们口里给我剩下了口粮。在这样的条件,我顺顺当当长大了,而且还长出了比较高的个子。这使我对自己有一种不切实际的的高估和过于自信。认为,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又或许,我是个成就大事的人,老天让我降生到这个普通人家,终将有一天,我将一鸣冲天。当然,由于过于挑食,我始终是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细胳膊细腿,用邻居也就是姑父的话说,那胳膊随便一折都可以折断。
另一个比较有挑战的游戏就是潜水,钻猛子,看谁钻的远。我们首先取得的一个突破是,一个猛子扎到河对岸。能够这样做,意味着我们基本上可以不怕这条河了。河的宽度满足不了我们的时候,我们就比赛看谁钻的猛子远。我想出了一个招数,先潜到河底,然后摸一块大石头捧在手里,防止自己上浮,然后在河底边游,边用脚等着河底的淤泥,这样前进的速度可以快不少,可以轻而易举地赢得比赛。偶然也有同伴怀疑我为什么有如神助,但他们不知道水下发生的事情,便也无话可说。
有一次,我们发现了河边的一条小船,于是我们便学着电视里的样子,玩起了跳水游戏。我们从船头排着队一个个地跳到水中,像发现了新大陆,开心极了。身体落水排开水体的时候,我们感觉自己变成了水中的精灵。那天,我们玩得特别嗨,很晚才回到家。可是,夜晚我的肚子却疼起来了,疼痛难忍。于是爸爸把我带到大队卫生室,赤脚医生得知白天我们在河里玩跳水游戏后说,可能是身体摔倒水面的次数太多了,可能伤到内脏了。我心里很害怕,担心自己会不会重伤不治。这种情况在卫生室也没办法处理,医生让我们回家休息休息再说。幸好,第二天我又会活蹦乱跳的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游泳的距离越来越长,一趟可以从村口的小桥下游到村南头的小桥附件。那是我们生产队的小河汇入南边的那条大河的河口。过了河口,那就是真正的大河了,河水更深,河面更宽,水流更急,可以通行那种装了柴油发动机驱动的挂浆的船。我们不敢涉足。在南边那条河的桥墩下,据说曾淹死过一个邻村的大男孩,这更增加了那儿的神秘感,使我们视之为禁区。河的对岸,是另一个乡的地界。实际上,直到大概五年级时,我学会骑自行车,我基本上没有出过我们大队。
我所在的乡,叫隆政乡,之前叫做隆政公社。公社是人民公社时期的称谓。一个乡大概下辖十几个大队,我所在的大队交做复兴大队,后来改叫袁桥大队。大概有一座桥叫做袁桥。但是,我至今没能定位到那座桥。实际上,我们那儿比较有名的桥一座叫做复兴桥。过了桥,就是一个我们叫做“河南”的地方,言下之意是河的南边。里下河地区是水网密布的地方,儿时,水路交通是运输大件,比如粮食、建材的主要交通工具。我们的大队实际上是由东西南北四条大河围城,与其他大队以河为界。我们所在的生产队是六队,在大队的最西南角,南边和西边分别与其他乡接壤。另一座桥叫做于庄桥,过了这座桥就是一个叫于庄的地方。由于与外乡相邻,所以家长们对小孩子的安全特别重视,日复一日用言语告诉我们村头的南北不能去,那儿经常有外乡人路过,他们会顺便把小孩抱走。甚至会有迷药,把我们迷晕。这种现象在农村叫做“抹花”,其实就是今天的人贩子。这非常的令人恐惧。所以我们鲜有打破这一禁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