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里有很多法宝,盘古幌,青萍剑,太极图,还有江山社稷图,落地金钱,番天印。
王仲云能记住的很少,记不住的更多。
它们威力强大,能让人从生到死。
其实还有一件法宝,它的威能更大,只是却没有人能够轻易掌控它。
如果将它炼化到极境,可以使一个穷恶极恶之人变得大彻大悟,洗心革面。
这需要耐心,需要过程,需要付出。付出越多,得到越多。
可偏偏这世道缺少的便是付出,有的只是无休止的索取,急功近利。
他们都在追求大道的路上匆匆而行,从未有人回首去看上一眼。
山风吹动,猎猎有声,像修士们的拼杀呐喊。
走完一条若隐若无的小路,石峰已在面前。
王庄少年都只是普通人,已是气喘吁吁,所以留在了山下。
世界的颜色忽然由苍绿变成了灰暗,山势似剑,怪石嶙峋,飞鸟绝迹。
蓝天下有山,山中有洞,洞中还有洞。
曲折黑暗的洞中,由高惭低,通往山腹,不时有水滴之声,越往里行去,越有一股难闷的气味散出,这味道很熟悉,正是当日那几具僵尸身上所散出的味道,腐朽刺鼻。
哮天用手捂住鼻子,他的长处这时候却反倒成了拖累。
王仲云终于也忍不住把手放到了鼻子上,幸好不久,有三间石室出现。
当石门打开的时候,他的脸被里面散发出来的光芒映照得如晚霞般绚丽。
这些令天下人看到会颠狂发疯的珠宝就这么随意地被扔在石洞中,东一堆,西一堆地散乱放置,竟将整个一间巨大的石室塞满,散出五彩的光芒。
玛瑙,珍珠,绿松石,象牙,铜鼎,数不清的贝币,铜钱,就像夜空中的繁星一般,数也数不清楚。
这些东西里面的任何一件,都会让一个乞丐一夜爆富。
哮天的手也早已从鼻子捂到了嘴上,一只犬尚且如此,何况是人?
王仲云摸了摸鼻子,看着这些财宝,喃喃道:“今日我才知道什么叫做如山之财,想不到竟然如此之多。”
商奴笑道:“这是我和努尔休斯在周围这一片山中挖了无数的墓,只是为了找几个尸王,看这些东西好,也就顺道带了回来。”
王仲云看了很久,才拿起一个人头般大的小铜鼎仔细端详,那鼎上纹理纵横,飞鸟走兽雕刻得极为精致细腻,栩栩如生。
闻声问道:“对了,那两个尸王是从哪里挖出?”
商奴道:“从东面的一座山中,山中有一荒墓,没有碑文标记,看着极小,本来以为无甚宝物,没想到却是所获最丰。”
“这到是奇怪,按理说不应该是无名之人才是,怎么连个标识都没有呢?”
“确实如此,仆和努尔休斯也是奇怪,这人一身铠甲,墓内陪葬甚多,那弓和箭也堪称宝物了,却是没有什么证明此人名字的线索”
商奴忽道:“对了,当时将此人炼为尸人时,仆到是无意到留意到此人脑后好像有棍棒之类所致外伤,想是便因此而死。”
王仲云沉吟半响,东夷山中,无名之墓,凭他有限的知识,终是想不起那负弓僵尸来历。
哮天拿起手上的红光闪耀的玛瑙翻来履去地看了几遍,这才把他递给王仲云,笑道:“主人有了这些财宝,以后必将成为大商最富有的人。”
“这叫富可敌国。”王仲云笑道。
王仲云将玛瑙揣在怀中,顺手又拿了几串珍珠,一串贝币,一颗绿松石,甚至还拿了三只精巧的酒樽,都放进了豹皮囊。
然后在两人不解的目光中,王仲云趴在一堆珠光宝器中,扒拉了半天,手上又多了一面镶金带银的铜镜。
那面铜镜打磨得纤毫毕现,映出了镜中人脸上满意的表情,只听王仲云满足叹道:“这下好了,飞燕看到它一定会喜欢的。“
原来如此,两人相视一笑,这是要搏美人一笑啊。
只是这酒樽又是何意?难不成也要送给美人?成亲时喝酒用的?
王仲云将铜镜放入囊中,望着这一室珠宝,不禁若恼起来,这些东西如何运走?却是个难题。
哮天也愁道:“这么多的钱物,却是怎么带回去?”
王仲云苦思无法,随口叹道:“要是会五鬼搬运之法便好了。”
“五鬼搬运?这是什么,法术吗?”商奴奇道。
“哈哈,哈哈哈,我到是忘了这茌了。”王仲云忽然大笑起来,怎么忘了还有个什么五鬼。
宋家庄,宋异人,姜子牙,五鬼。
商奴悄声问道:“主人想到什么这么高兴,什么五鬼,什么搬运?”
哮天也低声笑道:“我也不知,不过,我们的主人聪明过人,一定是想到了什么办法了。”
“嗯,一定是这样。”
三个人又到了另外一间石室,这一次又是另一番光景,宽大的石窒内摆放着几十具石棺,哮天又把手放到了鼻端,却仍然挡不住那股味道,几具石棺空空如也,另外的石棺中躺满了可怖的僵尸。
王仲云只是看了一眼,便转过身向外行去,大声道:“烧。”
商奴冲着他的背影大叫道:“不能留下吗,烧了可惜啊。”
回答他的只有摇动的手指。
哮天拍了拍商奴的肩膀,也追了出去,这味道实在是,太难闻了。
商奴咬了咬牙,忽然跺了跺脚,从壁上取下火把,掏出火折点燃,商奴手上不停,火把一根根地扔出,当最后一根火把扔出时,商奴拿起石壁旁倚着的长刀,已转身奔出,离开了石洞。
也和过去做了告别。
一把火烧尽了那间石室,却没有烧尽所有。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几百年后,此地已是草木丛生的景象,有一修士无意中路过此处,在废墟中发现了一具还没有烧烂的尸体。
修士潜心钻研,竟创出了一门绝技:赶尸。
又在山脚下发现了无数的断矛,遂将此地命名为:茅山,后来代代相传,惭惭传至今湘西之地,慢慢门派鼎盛,香火不断。
此是后话。
王仲云命商奴又将埋藏财宝的石室用巨石封闭,驾云而去。
下了山峰,少年们已歇息完毕,笑着迎了上来。
哮天重重地喘了几口气,回身望去,峰顶仍有青烟升起。
一行人等又一路下山,这一次快了一些,很快便回到了出发时的地方。
王仲云闭上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一股草木的清香之气从远方传进鼻端,泌人心肺,睁眼看时,日已微斜,阳光刺眼。
一个青年从远方走来,走出了阳光,身上仿佛也带着一股草木之气,头脸间竟还有几片树叶落于其上。
那青年笑嘻嘻地竟直走了过来,左手里还拿着一个熟透的果子,不时的咬上一口,右手倒提着一根浑铁棍。
一只小猴从树梢间跃过,冲那青年吱吱乱叫,那青年冲那猴儿做了一个鬼脸,一扬手,果子直奔那猴儿而去。
小猴伸手接过,纵身一跃,已消失在林间。
商奴正欲摆出一幅忠心护主之状,已被王仲云一把推开。
不知怎么,他感觉朝他走来的青年并无恶意,相反却有一种亲切熟悉的感觉油然而生。
但这次却确实是没有见过此人。
那青年歪着衣襟,一摇三晃地走了过来,冲着王仲云呲牙一笑,手上又多了一颗鲜红的桃子。
噗,那青年将口中果核吐出,嘻嘻一笑。
“久违了,王师弟。”
“你是?”王仲云道,却未语先笑。
那青年先挠头,又摸腑下,模样甚是滑稽,胡乱地拱手微笑道:“在下袁洪,”又挤眉弄眼地道:“云楚山的袁洪。”
王仲云看着袁洪,又回头看,哮天牵着白马,商奴扛着一把大刀。
取经四人齐了。
姬昌,我的贤侯,等着我,我早晚会向西一行。
不过,我去的不是西天,而是,西岐。
取的也不是经。
而是,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