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音像市场管理
1985年元月,瑞金县广播电视局联合公安、工商、物价制订《关于加强营业性录像放映管理的暂行规定》,对县内营业性录像放映行业实行规范管理。
1986年,全县营业性录像放映队发展到12家。同年成立瑞金县录像制品管理小组,专门执行全县录像行业管理。1988年4月,成立瑞金县音像发行站,隶属县广播电视局领导,配备专职管理人员2名。音像制品统一由发行站发行,统一由音像管理站管理。
1988年,对全县录像发行站、放映队、录像制品营销门点进行整顿,取缔无证照录像放映队2个,收缴非法出版录像带、录音带560盒。1989年8月,对全县音像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清查20个录像队,10个录音制品营销店;取缔7个无证、违章经营户,1个黄色录像放映队;收缴销毁各种非法、淫秽录音制品320盒,录像制品103盒。1990年至1991年,采取边缩边整的措施,优先保留广播电视、文化、工会等单位的录像放映单位,全县共压缩10个放映队。1993年2月,根据瑞金县委宣传部、瑞金县广播电视局等单位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我县音像市场管理的规定》的精神,对全县音像市场再次进行全面清理,县城内保留录像队8家。1995年,市音像管理发行站查处由广东揭阳运往浙江义乌的盗版音像制品计76000盒。1996年,对录像放映市场再次采取压缩措施,按有关规定,批准5家录像队从事放映业务。1997年,市音像管理发行站查处广东运往江西抚州的盗版录音磁带12万盒,并予经济处罚。
1986年~2000年,市音像管理发行站共收缴或销毁非法音像制品22万余盒(盘)。2000年,市区保留录像放映队5个、音像制品经营店18家,均纳入行业管理。
(第二节)广电稽查
1998年3月,成立瑞金市广播电视稽查大队,工作人员均持有江西省广播电视厅统一颁发的稽查证上岗,履行广播电视行政执法职能,对全市广播电视进行管理与检查,每年定期对全市20个有线电视台(站)进行年检,对全市121套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不定期稽查。1998~2000年,履行年检345次(份),办理村级站(室)经营证件99份;查处非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人和事51起;查处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事件2起。
(第三节)电视设施维护
瑞金电视台和瑞金有线电视台建立后,先后制定了机房管理制度、播出制度、工程技术维护制度、岗位目标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全面开展了周检、月检、年检等“三检”工作。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实行全方位保养监管,确保安全播出和信号畅通。1996~2000年,瑞金电视台连续五年评为江西省广播电视骨干台技术维护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