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商业体制改革
1986年,县商业系统进行扩大经营自主权的改革,企业实行“全民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的经营责任制。
1987年,实行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五交化、百货、副食品等企业,实行商品采购、仓储保管、批发、零售经营责任制;红都、瑞金照相馆试行集体租赁制,美容理发厅实行个体租赁;饮食服务公司进行承包经营试点。
1988年,商业系统全面实行承包经营改革。各公司确定法人代表,明确经济指标,签订3年承包合同。以承包前3年完成的经营收入的平均数为基数,销售收入、利润每年分别递增5%和3%,一定3年不变。把经济指标落实到各门市部、柜组、批发部及职工个人。实行定编、定岗,双向选择,优化组合。通过3年承包,全系统的商品购进、销售、利润、税金年平均总额分别实现4200万元、5500万元、78.6万元、128.5万元,比承包前的1987年分别增长29.03%、30.95%、48.86%、32.33%。
1991年,国营商业系统在全面审计并兑现第一轮承包后,又进行第二轮承包。由过去个人或小组承包,改为企业全员承包。
1992年,国营商业企业全面实行“经营、价格、分配、用工”的改革。除国家规定的专营、专卖的商品外,不受商品经营分工和行业限制,实行放开经营;企业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可按价值规律,市场供求状况,自行定价;放开企业工资资金提取办法,职工收入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企业内部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干部聘用制、下岗待业制,企业可自主向社会招工。试点企业与非试点企业对比,销售、税利、职工人平收入分别高于40%、15%、10%。
1993年,根据1992年12月制定的《瑞金县国营商业改革方案》,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和“国有民营”的改革。是年,成立县商业总公司。国营商业划小核算单位,公开招标,费用自理,包定基数,超收全留,欠收自补,并按一定比例缴纳抵押金,职工创办“国有个体户”,停薪留职,自主经营;批发、零售企业全面推行租赁制,“租壳卖瓤”、“国有民营”,公开招标,选择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者自行聘用职工,并按垫底资金的20~40%缴纳风险抵押金。原有商品一次性作价处理,由承租人全部购买,分期归还贷款。承租者自筹资金、自主经营,照章纳税,按时缴交租金。
1994年2月,市饮食服务公司实行公开招标租赁经营。5月,市副食品公司也实行租赁经营。租赁期均为3年。是年,市五交化公司因资不抵债而破产。
1996年5月,市商业局由行政部门改为事业单位。
1997年6月,市食品公司创办惠利食品畜牧有限责任公司,实行股份制,共吸收股金93.6万元。同年7月,市家电公司因资不抵债而破产。11月,市商业天顺液化气公司与香港港峰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安然液化石油气公司合作兴办江西万家惠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股份制经营液化气批零业务。
2000年,商业系统11个国有企业中,实行承包制2个、租赁制1个、国有民营制8个,713名职工全部办理养老保险,702人办理医疗保险,616人自行谋业。
(第二节)供销体制改革
1986~1990年,县供销系统实行以承包经营为主要形式的改革。县供销社与乡(镇)供销社签订承包合同。纯商业性企业实行定任务、资金、费用、损耗、岗位、花色品种,按百分比计薪算奖;饮食服务业实行利润包干;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定人员、产值、资金、成本,联产计酬。1987年12月,县人民政府批转县供销社《关于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的意见》,改革经营体制,赋予基层社经营管理自主权;将县、乡(镇)两级理、监事会,改组为社务管理委员会,并由同级社员代表大会产生。
1991年9月12日,县政府批准县供销系统所属土产、工贸公司及17个基层供销社进行“经营、价格、用工、分配”放开。1992年7月,成立瑞金县供销总公司,与县供销社合署办公。
1993年12月,县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商贸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行国有民营、社有自营政策”的改革措施,实施“租壳卖瓤”改革方案。将库存商品折价优惠卖给职工,一次或几次收回资金;按改革前3年的经营实绩确定承包租金基数;在企业内部实行竞争招标。1994年底,257家门店中,实行“社有自营”的246家,占总数的95.7%。
1995年,市供销合作社进行“民主、民办、民享”改革,供销社由“官办”转归“民办”。各基层社开展“入社扩股”活动。全市农村人股社员达89225户,占全市农户的91.22%。入股金额达407.65万元,比改革初的1983年增加了25.5倍。普通股和职工股年息13.2%、千元股年息15.6%、万元股年息18%。同年12月,召开瑞金市供销合作社第五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1996年5月,市供销合作社由行政部门改为事业单位。
20世纪90年代,对一些无法维持正常经营管理的企业,实行关停托管。1994年,粮油食品公司歇业。1995年,工贸公司歇业,综合服务公司解体。1996年,茶果副食品公司、蜜饯厂相继歇业。1997年,棉麻公司歇业。1998年,瑞金商场歇业,泽覃供销社破产,1999年,五交化供应站解体、五交家电公司歇业。2000年,市农资公司破产,土产、再生产资源公司相继歇业。再生资源、五交家电、棉麻等公司和瑞金商场、蜜饯厂委托市供销总公司代管;土产公司委托日杂公司代管。供销大厦采取租赁方式经营;日杂公司实行内部职工股份制经营。基层供销社采取设中心社的方式进行机构重组。原合龙社归壬田中心社管理;冈面社归九堡中心社管理;黄柏、沙洲坝社归象湖中心社管理。至2000年底,全市供销系统企业中,歇业13家、破产2家、租赁2家、托管12家、社有自营11家、目标责任制2家。全社1087名职工中离岗挂职740名。内部退养24名,全员参加养老保险,720名参加医疗保险。
(第三节)物资体制改革
1986年,县物资局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是时,物资部门实行国家指令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相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
1987年,实行上缴利润包干制。年初,县物资局与县财政局签订《关于1987年上缴利润包干合同协议》。规定县物资局当年实现利润9.6万元(上缴县财政4万元),超额部分中的30%上缴财政、70%留物资局,作生产发展基金使用。
1988年,实行全员风险抵押承包责任制。年初,物资局向县财政局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包定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全留,欠收自补,一包3年,逐年递增”。3年承包指标,全部超额完成。1988年,完成利润指标35.8万元,上缴税利9.8万元,1990年完成利润指标21.8万元,上缴税利17.9万元。1988~1990年共完成税利指标80.9万元,上缴税利47.8万元。与承包前相比,物资系统销售收入突破千万元,增长16.8%,利润增长190%,上缴财政增长410%。
1992年,县政府颁发[1992]112号文件,批准县物资局改革方案,实行政企职责分开,设立物资总公司,与物资局合署办公,下设若干个子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子公司与总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实行目标管理。
1993年,物资部门彻底取消计划经济,全面转向市场经济,全县物资系统实行风险抵押承包经营制,任务分解到门点,落实到人,层层承包,分级核算,分级考核和管理。经营网点(门店)推行“国有民营、公有私营”的政策,实行租赁、股份、拍卖等形式,鼓励兴办“夫妻店”、“父子店”,向个体经营方向转变。
1994年,县政府以瑞府发[1994]9号文件批转县物资企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同年8月,市液化气公司面向社会公开租赁经营,租赁期3年,租金逐年递增。各公司及经营门点向国有民营转化。鼓励职工自主经营。
1995年下半年,市物资总公司根据赣府发[1995]20号文件精神,在企业内部取消原有的干部、工人、固定工、合同工、集体工、临时工等各种界限,统称为企业职工,原档案身份保留。企业职工与企业法人签订劳动关系合同书。
1996年5月,市物资局由行政部门改为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并逐步向经济实体过渡,保留原级别。
2000年底,市物资系统91名职工中,离岗挂职72人、办理养老保险91人、医疗保险13人、失业保险10人、工伤保险10人、生育保险10人。
(第四节)外贸体制改革
1993年,县外贸总公司开始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承包经营。同年6月,总公司与各分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各分公司又将外贸进出口业务承包给职工个体经营,独立核算。至1995年3月,各分公司严重亏损,停营歇业,职工全部自谋职业,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1995年11月,瑞金市外贸总公司由收购调拨出口转为企业自营进出口。是年11月15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1995]外经贸函字第1934号文件批准,赋予瑞金市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进出口经营权,并核准总公司的单程和进出口商品目录。文件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2种进口商品除外的本县(市)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合作生产等业务。
2000年,汇丰萤石精选厂申请办理了自营出口经营权,实现瑞金市企业自营出口经营权零的突破。
(第五节)驻市商贸体制改革
1986年至2000年,盐务局、烟草专卖局等驻市商贸机构尚未开展体制改革。其他驻市商贸机构采取不同形式,稳步实施体制改革。
石油公司体制改革1985年3月,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石油经营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瑞金县石油公司从县商业局析出,收编归中国石化总公司赣州分公司管理,实行“统一核算,确定基数,超收分成”。
199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组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有关划转问题的通知》。省、地、县石油公司财务划转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管理。由中石化集团给各省公司下达利润指标,再由省石化总公司下达到地区分公司和县支公司,分级完成。
2000年3月,江西省石化总公司根据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关于企业整体重组的方案,对石化企业管理体制进行重组,全系统主业部分进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原来的四级法人转变为一级法人,省、地、县上市公司取消法人资格。是年7月,瑞金石油支公司分成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瑞金支公司(上市公司)和江西省石油总公司瑞金支公司(非上市公司),人、财、物均一分为二,实行单独核算,自负盈亏。
医药公司体制改革1993年11月,瑞金县医药公司被列为赣州医药集团公司岗位技能工资制试行单位,改固定工资为岗位技能工资,解决劳薪、技能脱节的问题,坚持“工资与效益挂钩”的改革方向。
1996年12月,市医药公司依照江西省赣药发[1992]4号文件和赣药集团[1994]36号文件精神,制订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实施方案,由公司与在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以法律形式确定劳资关系,形成新型用工制度。于1997年1月正式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1998年9月至2000年,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市医药公司逐步加快经营体制改革步伐,实行优化劳动组合,精简机构、人员,制订职工下岗分流和再就业实施方案。机关各部门及下属站(店)核定岗位员额,现有人员竞争上岗,优化组合。未被组合的人员,下岗分流,买断工龄,自谋职业,全员办理养老保险。与此同时,安排老弱多病职工提前退休,解决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