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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汪中、凌廷堪文学思想的异同

要研究清代扬州学派的文论,必须先确定这个学派的范围和代表人物。现代学者大体上对扬州学派的基本成员有一定的共识扬州师范学院于1988年9月11日至23日举行了“扬州学派学术讨论会”,当时与会学者对扬州学派的基本成员和代表人物取得了一些共识:“大家基本同意这样一种看法:扬州学派虽以扬州为活动基地,成员以扬州籍为多,但并非凡扬州学者,就一定属扬州学派,非扬州籍学者,便不是扬州学派。判断一个学者是否属扬州学派,除在地域、师承等因素外,主要看其学术思想和学术风格。具体而言,扬州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王念孙、汪中、焦循、阮元。属于这一派的学者有李惇、任大椿、程晋芳、刘台拱、贾田祖、江德量、凌廷堪、秦恩复、钟怀、顾凤毛、罗士琳、王引之、刘文淇、黄承吉等。”见张笃勤《“扬州学派学术讨论会”在扬召开》,页30—31.,可是他们的意见主要针对清代的经学研究而发,完全没有顾及文论方面的问题。追本溯源,方东树既然是第一个从文学角度谈论扬州学派的人,我们的讨论自然亦应从他的论述开始,看看他所理解的“扬州学派”到底包括哪些人物,以及有哪些重要的主张。

前文已指出,“扬州学派”一名始见于《汉学商兑》。该书卷中之上批评汪中“既斥《大学》,欲废《四子书》之名”时,尝谓:“后来扬州学派著书,皆祖此论。”《汉学商兑》,页292.文中没有解释这个学派的含义,但紧随着这段文字之后,方东树即逐一批驳阮元、凌廷堪和焦循的说法,由此可以推断,这几位学者与扬州学派应该有密切的关系。这个推断不难获得佐证,因为方东树在同书卷下论及汉学家的文论时,便再次提及这个学派,并且列举了一些人名:汉学家论文,每曰:“土苴韩欧”、“俯视韩欧”,又曰:“骫矣韩欧”。……扬州汪氏,谓文之衰,自昌黎始。其后扬州学派,皆主此论,力诋八家之文为伪体。阮氏著《文笔考》,以有韵者为文,其旨亦如此。江藩尝谓余曰:“吾文无他过人,只是不带一毫八家气息。”又凌廷堪集中,亦诋退之文非正宗。于是遂有訾《平淮西碑》,书法不合史法者。《汉学商兑》,页384.这段文字不但重复提及汪中、阮元和凌廷堪,还特地征引了江藩的意见,可知这四人必然是方氏心目中的扬州学派成员。大概由于凌廷堪并非扬州人,所以方东树不是说“其后扬州学者,皆主此论”,而是以“学派”这个含义较宽的字眼概括这些人物。除上述四人以外,细绎文中引述的汉学家文论,还可以发现一些隐藏的学者。所谓“土苴韩欧”、“俯视韩欧”、“骫矣韩欧”,分别见于江藩、段玉裁和焦循的著作。江藩尝谓汪中“土苴韩、欧,以汉、魏、六朝为则”《汉学师承记》论汪中一节,载江藩、方东树著,徐洪兴编校《汉学师承记(外二种)》,页135.;段玉裁在《戴东原先生年谱》中称许戴震“修辞俯视乎韩、欧焉”《戴震文集》附录段玉裁《戴东原先生年谱》,页246.;焦循在《读书三十二赞》论及章学诚时则有“卓哉班马,骫矣韩欧”之句《雕菰集》卷六,页5.。段玉裁年岁长于汪中,很难称得上是汪中“其后”的扬州学派人物,江藩后来亦再被方东树点名批评,因此真正需要加进扬州学派成员名单之内的只有焦循一人,这个名字早在《汉学商兑》卷中之上已曾与阮元、凌廷堪相提并论。

在方东树眼中,以汪中、凌廷堪、江藩、焦循和阮元五人为代表的扬州学派有着相近的文论取向,他们均轻视古文,讥毁韩愈。然而,深入研读有关材料后,我们发现方氏的说法其实并不中肯,因为从宏观的角度看,扬州学派的文论虽然的确与桐城派有所不同,但并非所有成员俱以骈俪为正宗,斥韩、欧为伪体。方东树过分强调他们有别于桐城派的共通点,不免忽略了扬州学派内部的分野。事实上,扬州学派的文论有两种不同的取向。这两种取向首先体现在汪中与凌廷堪的分歧之上,后来分别由焦循与阮元所继承和发扬,因此要彻底掌握扬州学派的文论,我们必须要严格辨析汪、凌二人的异同。

由于汪中和凌廷堪俱未尝获得文论史研究者的注意,为了增加论述的方便,以下拟先整理他们的文学思想,继而阐述二人分歧的地方,最后考察他们被混同的过程,以及江藩在这个过程中的角色,借此厘清扬州学派文论的两个大方向。

第一节为文不专一体的汪中

汪中(1744—1794)以下有关汪中之生平及交谊,主要据凌廷堪《汪容甫墓志铭》,《校礼堂文集》卷三十五,台北:艺文印书馆影安徽丛书本,1971年,页12—13;汪喜孙《容甫先生年谱》,上海:中国书店影《汪氏丛书》本,1925年;支伟成《清代朴学大师列传》,总页168—171;赵尔巽等《清史稿列传》,台北:明文书局,1985年,总页13213—13216,及钱仪吉编《碑传集》卷一三四,台北:明文书局,1985年,页7—12.,字容甫,江都人。七岁而孤,家贫,赖母氏授读。年纪稍长,助书贾鬻书于市,得阅经史百家,触目成诵,遂为通人。汪中尝有志于用世,故留心古今沿革、民生利弊,三十岁以前工诗、善词赋,肆力于诸史,后专意经术,与同里王念孙、刘台拱为友。汪中本来拟撰《述学》一书,博考先秦古籍,三代以上学制废兴,使知古人之所以为学,惜未成书,今存《述学》内外篇,仅为其平日考古论学之文。

汪中既是杰出的汉学家,也是享负盛名的辞章家,与他年辈相接的学人均对他推崇备至。如段玉裁云:“工文词者,不必通经术。通经术者,不必工文词。惟《述学》兼而有之,在当代为有数之书”汪喜孙《容甫先生年谱》,页37.;李惇尝对汪中说:“吾文只可惊俗眼耳,君乃真古文也”汪喜孙《容甫先生年谱》三十七年壬辰,页11.;刘台拱则谓汪文“钩贯经史,镕铸汉唐,闳丽渊雅,卓然自成一家”汪中《汪容甫先生遗诗》,台北:世界书局,1962年,《刘台拱题辞》,页1.。王念孙为《述学》所作的序言也有类似的话:至其为文,则合汉魏晋宋作者而铸成一家之言,渊源醇茂,无意摩放,而神与之合,盖宋以后无此作手矣。王念孙《叙》,见汪中《述学》,台北:世界书局,1962年,页1.“无意摩放”一语,颇能道出汪中为文的特色。汪中在《与巡抚毕侍郎书》中曾自言“所为文,恒患意不称物,文不逮意,不专一体”汪喜孙编《述学·别录》卷六,页17.。此处“不专一体”正可与“无意摩放”、“自成一家”等语互相参证。事实上,汪中对自己的学问、文章均颇为自负,其《与秦丈西岩书》云:某始时止习辞章之学,数年以来,略见涯涘。《三礼》、《毛诗》,以次研贯,且有志于古人立言之道。盖挫折既多,名心转炽,不欲使此身为速朽之物也。《容甫先生年谱》三十三年戊子,页5.这里用语尚算客气,仅称于辞章之学“略见涯涘”,但在《与达官书》中,他便不作谦语,直云:某以孤童就学,逮今二十年矣。其他记诵之学,无过人者,独于空曲交会之际,以求其不可知之事。心目所及,举无疑滞,钩深致隐,思若有神。又喜为文,自六艺子史以下,莫不知其利病,而深思力取之。《容甫先生年谱》三十七年壬辰,页10.按汪喜孙《孤儿编·先君学行记》(台北:新文丰出版社影江都汪氏丛书本,1997年)引汪中《与彭文勤书》同样有“六艺子史以下,莫不知其利病,而深思力取之”等语,然则“达官”或指彭元瑞。汪中素以博闻强记著称,连对他诸多批评的章学诚章氏于《立言有本》称汪中“聪明有余,而识力不足。不善尽其天质之良,而强言学问,恒得其似而不得其是”。见《章学诚遗书》,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页56.又特撰《述学驳文》指摘汪中的学问,从中可以看到他对汪中的评价。(页56—58),也不得不承认他“记诵则甚侈富”《又答朱少白书》,《章学诚遗书》外集二,页336.按此书虽未尝点出汪中之名,实际上却是针对汪中而发。详参柴德赓《章实斋与汪容甫》,《史学丛考》,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页290—291.,“平日谈经论史,灿然可观,甚有出于名才宿学之所不及”章学诚《立言有本》,《文史通义外篇》,《章学诚遗书》,页56.。然而这里汪中却说自己的“记诵之学,无过人者”,显然是要反衬他于“空曲交会之际”“思若有神”的优点,至于文词方面,他亦自信能窥六艺子史的利病得失。汪中对学问及文章两方面俱别有会心,不过在他心目中,前者显然比后者更为重要。他在《与朱武曹书》中说自己素来“有志于用世,而耻为无用之学,故于古今制度沿革,民生利病之事,皆博问而切究之,以待一日之遇”《述学·别录》卷六,页20.另参同卷页17《与巡抚毕侍郎书》:“中少日问学,实私淑诸顾宁人处士,故尝推六经之旨,以合于世用。”又汪中对社会的关怀,可参Chow, Kaiwing, “Scholar and Society: The Textual Scholarship and Social Concerns of Wang Chung(1745—1794)”,见《汉学研究》1986年6月第4卷第1期,页297—312.。自勉以外,他还以此劝勉友人。洪亮吉说:“余弱冠后始识中,中频以有用之学相勗。”洪亮吉《又书三友人遗事》,《更生斋集》卷四,台北:中华书局据北江遗书本校刊,年份不详,页13.汪中曾告诉刘台拱,谓其志“乃在《述学》一书,文艺又其末也”汪中《与端临书》,《述学·别录》卷六,页17.。《述学》的重要性在于它是用世之书,旨在博考古代学制兴废,使人知古之所以为学者,于是比较起来,文艺便显得无足轻重了。正因为汪中如此重视经术,因此他虽以文学见称,却很少直接讨论这方面的问题。稍为浏览汪中自订的《述学》及《文稿》目录中所提及的文章参汪中《述学》所载汪喜孙跋文,见卷四,页43.,即可以发现这一点前引汪中《与秦丈西岩书》收于《述学》卷六之《别录》,而《与达官书》则见于《容甫先生年谱》,俱为汪喜孙所编,与汪中自订之目录不同。。不过倘若通盘阅读他的遗作陈铁凡《汪容甫著作考》(《书目季刊》1967年9月,页37—51)尝详述汪中传世及未传世的著作,不过该文并未提及《文宗阁杂记》一书。按此书为台北文海出版社清代稿本百种汇刊之一,1974年出版,乃汪中杂抄各书的笔记,并非完整的著作。然而书中所载,均是汪中读过并且加以注意的材料,多少反映了他的一些想法或背景知识,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仍可略窥他的文学思想。

初步看来,汪中自信能知六艺子史等文词的利病,与他精通校雠之学颇有关系汪中校书甚多,汪喜孙《先君灵表》称“君于先秦古籍多所校正,《荀子》、《贾谊》有定本”(《孤儿编》卷二,页1)。据陈铁凡《汪容甫著作考》言,刊行于世者有《大戴礼记正误》、《国语校本》;未刊者有《周礼校本》、《逸周书校本》、《荀子校本》、《墨子校本》、《商子校本》及《贾谊新书校本》等。,因为这门学问要求学者对“语言的内部规律性和时代性”有充分的理解,并须“熟知词汇的发展与词的形式、意义及用法”参管锡华《校勘学》,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1年,页208—230.。卢文弨《书荀子后》云:“《议兵篇》有‘而顺暴得勇力之属’句,注虽依文为解,然相其文势,似不当尔。江都汪容甫谓其上有脱文,下有‘为之化而愿,为之化而公’等语,则此亦当是‘为之化而顺’,其上文则无由知之矣。”卢文弨《抱经堂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页140.这是汪中深研文势的例子。此外,如《旧学蓄疑》云:《蜀志·杜徽传》诸葛亮与书曰:“朝廷主公年十八”,顾处士疑“主公”不辞。《文选·王俭集序》李善注引正作“朝廷十八”,“主公”二字,盖后世妄人所加。汪中《旧学蓄疑》,台北:广文书局,1971年,页17.按“杜徽”当作“杜微”,参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杜微传》载孔明书‘朝廷主公今年始十八’,亦无称朝廷为主公之理,是后人所改。”(卷二十四,页11)顾炎武怀疑“主公”二字有问题,正是根据语言的习惯,认为此词“不辞”,而汪中则引书证成之。作为卓越的校勘家,汪中素来留意这方面的问题,《文宗阁杂记》中便抄录了有关称谓的材料:东坡云:“凡人相与号呼者,贵之则曰公,贤之则曰君,自其下则尔汝之。虽王公之贵,天下貌畏而心不服,则进而君公,退而尔汝者多矣。”予谓此论特后世之俗如是尔。古之人心口一致,事从其真,虽君臣父子之间,出口而言,不复顾忌,观《诗》、《书》所载可知矣。汪中《文宗阁杂记》,台北:文海出版社清代稿本百种汇刊,1974年,页24.按此条出自洪迈《容斋随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卷十五,页193.如此关心文词用语的古今变化,正是考证学者求实精神的表现。除了以征实的态度校对文字之外,汪中偶尔也会评论文词的优劣《文宗阁杂记》也引录了一些诗评,如:“朱庆余《闺意》一绝句上张籍水部者,曰:‘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细味此章,元不谈量女之容貌,而其华艳韶好,体态温柔,风流蕴藉,非第一人不足当也。欧阳公所谓‘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然后为工’,斯之谓也。”(页116)按此条见于洪迈《容斋五笔》卷四,页846.。《旧学蓄疑》收录了几条论诗的资料,首两则云:《晋书·段灼传》灼讼邓艾曰:“七十老公,复当何所求哉?”王维《夷门行》语本此。汪中《旧学蓄疑》,页14.

韦应物《拟古诗》云:“中心君讵知,冰玉徒贞白。”按诗意本之鲍明远。鲍明远诗云:“憔悴容颜君不知,辛苦风霜亦何为。”妙手转换,正自无多耳。汪中《旧学蓄疑》,页15.第一则指出王维“向风刎颈送公子,七十老翁何所求”句王维《夷门歌》,见王维著、赵殿成笺注《王右丞集笺注》,香港:中华书局,1972年,页89.,本自《晋书·段灼传》,这是对诗句出处的考释,并无文学评论的成分这几则材料隶属“评诗”小题之下,实际上除本文所引第一则外,第四及第五则也无文艺批评的成分在内(参《旧学蓄疑》,页15)。这种考证与评论交错不分的情况,正可佐证上文所谓“汪中自信能知六艺子史等文词的利病,与他精通校雠之学颇有关系”。;第二则除了指出韦应物诗意之所从出外,还多了“妙手转换”等评语。这几句话虽夹杂在考证的文字中,却相当值得留意。比较《文宗阁杂记》中所抄录的类似材料,即可明白个中分别:杜云:“竹根稚子无人见”,稚子即筍,或以为竹,非也。牧之云:“小莲娃欲语,幽筍稚相携。”以莲比娃,以筍比稚子,与子美意同。汪中《文宗阁杂记》,页193.此条出自朱翌《猗觉寮杂记》朱翌《猗觉寮杂记》卷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页42.然而该书所引杜枚两句诗次序有所颠倒,汪中所引则与原诗相同。参杜枚《朱坡》,《全唐诗》卷五二一,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总页5957.,《四库全书总目》说:“此编上卷皆诗话,止于考证典据,而不评文字之工拙。”《四库全书总目》“杂家类二”“子部”,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页1018.诚然,此处考辨诗意的目的在于寻求正确的说解,基本上与上述第一则一样,仍是以求实为本;但第二则称赞韦应物“妙手转换”鲍诗,却已溢出求实的范畴,进入艺术判断的层次了。假如披沙拣金地阅读汪氏的著作,尚可发现类似的评论,如:庾亮将北伐石虎,蔡谟陈其不可。其言简明精核,知彼知此,可为议事之式。汪中《旧学蓄疑》,页12.不可否认,与汪中考证经史的札记相比,上述评论毕竟只属少数,但从中也可看到他对词章的关怀,印证其“喜为文,自六艺子史以下,莫不知其利病,而深思力取之”等语。汪中广泛地阅读不同类别的文字,参详其中得失,进而丰富自己的文章,这是其“不专一体”最具体的说明这里要略作补充的是,“不专一体”乃指汪中整体上的创作不跟从某种特定的风格,并不是说他不辨各类文体,甚至混淆文体。这一点在下文还会有所说明。。

本来比勘文字的异同与评价作品的优劣各有不同的取向,原属不同的范畴,不过由于二者均须精细地研读文本,因此它们之间也有一定的关系譬如西方文学批评史的发展,即与语文学的研究大有关系。参 Kennedy, G。A。,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Literary Criticism Vol。1,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9, pp。vix。。至于如何从文献的研究过渡到艺术的评论,汪中并没有直接的讨论。他惜墨如金洪亮吉《又书三友人遗事》记:“中为文及诗,格度皆谨饬过甚。余怪问之,中曰:‘一世皆欲杀中,倘笔墨更不谨,则堕诸人术内矣。’”(《更生斋集》卷四,页13)。,集中仅存《释三九》一文,较为清楚地展示了他研读古书的经验。

《释三九》分上、中、下三篇。上篇指出经籍中的“三”和“九”有虚实两种用法,“实数可稽也,虚数不可执也”④⑤汪中《述学·内篇》卷一,页3.。中篇阐述古之辞有“曲”及“形容”两种手法,如:《春秋传》卫懿公好鹤,鹤有乘轩者。鹤无乐乎轩,好鹤者不求其行远,谓以卿之秩宠之,以卿之禄食之也,故曰鹤实有禄位。然不云“视卿”,而云“乘轩”。④这是“辞之曲者”其中一例,至于“辞之形容者”则有以下例子:《乐记》武王克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尧、舜之后。大封必于庙,因祭策命,不可于车上行之。此言乎以是为先务也。⑤下篇再以《论语》“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为例,具体说明解读经书之法。句中“三年”乃虚数,“言其久也”⑦汪中《述学·内篇》卷一,页4.,此外“道”也是关键字眼,“何以不改也?为其为道也。若其非道,虽朝没而夕改可也”⑦。这是处理虚数时的释读方法。

《释三九》三篇文章简洁明鬯,举证翔实,篇幅虽短,却是汪中心得之言。他向来对数字甚有兴趣,《文宗阁杂记》便有一些与数字有关的材料,例如:古书及汉人用字,如一之与壹,二之与贰,三之与参,其义皆同。……九之与久,十之与拾,百之与栢亦然。汪中《文宗阁杂记》,页41.按此条出自洪迈《容斋五笔》卷九,页913.此条论数字的异体写法。又如:世宗志在四方,常恐运祚速而功业不就,以王朴精究术数,一旦从容问之曰:“朕当得几年?”对曰:“陛下用心,以苍生为念,天高听卑,自当蒙福。臣固陋,辄以所学推之,三十年后非所知也。”世宗喜曰:“若如卿言,寡人当以十年开拓天下,十年养百姓,十年致太平足矣。”其后自瓦桥关回戈,未到关而晏驾,计在位止及五年余六个月,五六乃三十之成数也,盖朴婉而言之。汪中《文宗阁杂记》,页164.按此条出自薛居正等撰《旧五代史》,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引《五代史补》,总页1586.这条资料之所以会引起汪中的注意,可能由于王朴以“三十”婉言世宗在位的年期,当中既与数字有关,又有曲辞的成分。参观这些笔记,可知汪中《释三九》所论,乃他研读具体文献时积累而来的见解,不可等闲视之。

刘师培认为“自汪氏发明斯说,而古籍胶固罕通之义,均涣然冰释矣”《古书疑义举例补》,收于俞樾等著《古书疑义举例五种》,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页170.。该文无疑以解释经义为主《释三九》上篇篇末言“故学古者通其语言,则不胶其文字矣”(卷一,页3),中篇篇末又言“故学古者知其意,则不疑其语言矣”(卷一,页4),表明其文乃为学古者而发,所以王念孙《述学·序》称该文乃“有功经义者”(页1)。,但它的意义并不仅限于字义诂训的层面上,而已进入修辞的领域了。钱锺书便认为汪中所说的“实数”与“虚数”之分,乃“重要的修辞方法”钱锺书《读〈拉奥孔〉》,《七缀集》,页34.另参钱锺书《管锥编》,页96及984.,并把它推广到颜色字的运用上钱锺书《读〈拉奥孔〉》,页34—36.。至于“曲”与“形容”两项,更是早已受到修辞学者的重视。杨树达称前者为“曲指”,后者为“夸张”杨树达编著《汉文文言修辞学》,香港:太平书局,1970年,页124—137.,陈望道则分别称为“婉曲”和“铺张”,并谓“古来论铺张辞最周到的,据我所知,要算汪中为第一”陈望道《修辞学发凡》,香港:大光出版社,1958年,页135.。这些都是汪文应得的评价。

以上借着疏理汪中“不专一体”的为文取向,展示了他对文词的态度,以及与之有关学说。这些说法乃从汪中的著作中直接推衍出来的,大体上反映了他的主要见解。当中值得注意的是,他从来没有说过鄙视韩愈的话。其实根据“三人行必有我师”的道理,一个为文不专一体、又好深思以力探各种文章得失的作者,根本没有必要特别排斥某一个作家。在汪中的碎金中,反而可以看到他颇为重视韩愈。不过在正式回应方东树的说法之前,以下尚须探讨凌廷堪的文学思想。

第二节以《骚》、《选》为正宗的凌廷堪

凌廷堪(1757—1809)按学者一般以凌氏生年为乾隆二十年(如阮元《揅经室二集卷四·次仲凌君传》与张寿安《以礼代理——凌廷堪与清中叶儒学思想之转变》,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4年,页6),这里根据张其锦《凌次仲先生年谱》(台北:艺文印书馆影安徽丛书本,1971年)所考,订为乾隆二十二年(1757)。以下有关凌廷堪之生平及交谊,主要据张其锦《凌次仲先生年谱》,阮元《次仲凌君传》(《揅经室二集,页432—440》),支伟成《清代朴学大师列传》(总页220—222),赵尔巽等《清史稿列传》(总页13228—13229)。,字次仲,安徽歙县人。六岁而孤,十岁即弃书学贾。偶在友人家见《唐诗别裁集》、《词综》,携归研读,遂能诗词。年二十余,始复读书,著《辨志赋》以见志。乾隆四十六年(1781)游扬州,翌年秋入京,从翁方纲游,习举子业,并究心经史之学。五十五年(1790)中进士,铨授宁国府教授。嘉庆十四年,卒于歙县,年五十三。廷堪博闻强记,贯通群经,尤深于《礼》,著《礼经释例》,发明义例二百四十有六;另有《复礼》三篇,彰明礼意,为唐宋以来儒者所未有凌廷堪的礼学思想可参张寿安《以礼代理——凌廷堪与清中叶儒学思想之转变》。,又深研乐律,成《燕乐考原》。

与汪中一样,凌廷堪也是雅擅文学的经学家。他曾自述为学的过程曰:廷堪幼而孤露,学贾不成,贫困无聊,漫为古今体诗,洎宋、元人词曲以自怡。未几弃去,治古文辞。年二十余,负米出游,经史尚未之全睹,由是发愤手录诸经文,伏而读之,复取汉、唐、宋人说经者比勘之,入乎其中,茫无畔岸。……癸卯入京师,覃溪先生教以举子业,勉之应试,则又见异而迁,专意于时文。凌廷堪《与王兰泉侍郎书》,《校礼堂文集》卷二十四,页8.凌廷堪创作的范围比汪中还要宽广,对诗歌、词曲、古文乃至时文诸体皆尝究心,且均有相当的成就,颇获时人称道。如钱大昕便赞赏他的文章“精深雅健,无体不工。儒林文苑,兼于一身”钱大昕《钱辛楣先生书》,《校礼堂文集》,页1.。卢文弨也认为深于经学者如戴震“不能为诗与华藻之文”④卢文弨《校礼堂初稿序》,《校礼堂文集》,页2.,而凌氏却“兼工之。诗不落宋元以后,文则在魏晋之间,可以挽近时滑易之弊”④。诗文以外,伍绍棠还指出:国朝经生能填词,近推张皋文、江郑堂。……江郑堂论词,于万氏《词律》深致不满,而自诩其倚声为得古今不传之秘,余未敢遽以为然。惟次仲此词婉约清新,能得宋贤三昧。《伍绍棠跋》,见凌廷堪《梅边吹笛谱》,台北:艺文印书馆影印粤雅堂丛书本,1967年,页1.被伍氏所贬低的江藩也十分佩服凌氏的文学造诣,认为其诗“声韵之协,对偶之工”,“一时独步”参《张其锦后识》,《校礼堂诗集·目录》,页21—22.,并且对凌氏的弟子张其锦说:“令师学问精博,悉臻绝诣。礼经乐律,固其千秋大业,即骈体文章、诗余小技,亦不落第二流也。”《张其锦后识》,《梅边吹笛谱·目录》,页12.另参江藩《汉学师承记·凌次仲》,页144.凌廷堪二十七岁始从翁方纲习时文参《学勤斋时文自序》,《校礼堂文集》卷二十八,页7.,但他在这方面也有卓越的表现。戴大昌曰:先生尝语余曰:“我于时文半路出家。”余笑谓:“半路出家,今竟作开山祖师矣。”盖先生中副车,“不曰如之何”一节题文,自后仿效其体者,辄多获捷故也。戴大昌《凌次仲先生事略状》,收录于《校礼堂文集》,页4.由半路出家而竟成开山祖师,充分显示凌廷堪在文学方面确然有极高的天分。

除了在创作上兼擅各体外,尤其难得的是,他对各类文体皆有深入的认识和研究。姑以时文为例,他与精于制艺的黄文旸相交后,“乃尽阅有明之文,得其指归,洞彻其底蕴,每语人曰:‘人之剌剌言时文法者,终于此道未深。时文如词曲,无一定资格也。’”《扬州画舫录》,见《校礼堂文集》纪略引文,页1.又他“十五学吟诗”《学古诗二十章》其一,《校礼堂诗集》卷五,页9.,对诗学也有一番见解。他与其师翁方纲一样,非常强调学养的重要,尝言:诗本言志,须充之以学,养之以气,取法于历代诗家一切超前绝后之作,其道乃成。《张其锦后识》,《校礼堂诗集目录》,页21.又认为“十五国风有正有变,大小二雅亦有正有变。风雅且然,唐宋以下何论焉。……故诗当论正变,不必分唐宋也”《墨波堂诗集序》,《校礼堂文集》卷二十八,页4.。通论以外,他也曾着力研究个别作家,尤其佩服元好问,“于唐宋后推遗山为大宗,而以其惓惓故国,留未亡之身,思为金源存一代文献,尤钦其品,拟之于汉管宁、晋陶潜”凌廷堪《元遗山先生年谱》,台北:艺文印书馆,1971年影安徽丛书本,包慎言《跋》,页1.另参《读元遗山集》:“神京喋血竟生还,忍死重过石岭关。一寸秋毫成野史,百年老泪洒空山。身经北渡流离际,才与东坡伯仲间。文献中州尽凋丧,赖君大手纪完颜。”(《校礼堂诗集》卷四,页3),特撰《元遗山先生年谱》。词曲方面,他也有非常专门的研究,尤其精于乐律。其词集名为《梅边吹笛谱》,自序云:稿中所用四声,非于唐宋人有所以本者,不敢辄为假借。所用韵,凡闭口不敢阑入抵腭鼻音,至于抵腭与鼻音亦然。异时有扬子云,当鉴此苦心也。《梅边吹笛谱序》,《校礼堂文集》卷二十八,页9.他对声律有如此严格的要求,难怪章太炎竟说:“凌次仲之填词,志在协和声律,非求燕语之工也。”章太炎《自述学术次第》,页396.该文收于章太炎著、傅杰编校《章太炎学术史论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页391—403.凌廷堪未必不求燕语之工,但他对律调的确相当关注。其词集序文尝言:少作但依旧词填之,不知宫调为何物,近因学乐律,少少有所悟。而宋人之谱多零落失传,又误以琵琶证琴声,故燕乐二十八调多与雅乐异名也。今取其可考者注宫调于其下,不可考者不注也。《梅边吹笛谱序》,《校礼堂文集》卷二十八,页9.除注明宫调外,他还考辨个别词牌。如于《月下笛》下云:“疑是《琐窗寒》别名,非《月下笛》本调”《梅边吹笛谱》卷上,页26.;又于《梦芙蓉》下云:“此梦窗甲稿《题尹梅津所藏赵昌芙蓉图》自度曲也。词极幽咽,竹垞、樊榭尝用之,而万氏《词律》失载。”《梅边吹笛谱》卷上,页28.他花了很多工夫研究乐律,最后更完成《燕乐考原》、《晋泰始笛律匡谬》等著作参凌廷堪《燕乐考原》(台北:华文书局影印粤雅堂丛书本,1965年)及《晋泰始笛律匡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众所周知,《礼经释例》是凌廷堪最重要的著作,张其锦则认为《燕乐考原》乃其“著述之亚于礼经者”张其锦《燕乐考原跋》,见凌廷堪《燕乐考原》,页3;另参张其锦《凌次仲先生年谱》“十四年己巳”条卷四,页13.。张氏的意见甚为可信,凌氏亦尝致书阮元谈论这部著作:间为《燕乐考原》一书,中言二十八调,颇为自来讲乐家所未悟。其不遽尔录寄者,缘此书及《礼经释例》尚为有关系之作,非杂文诗词可比,惧以未定之本流布于外人也。《与阮伯元侍郎论乐书》,《校礼堂文集》卷二十五,页1.可知凌氏本人的确相当重视此书。他认为古雅乐与当时俗乐,中隔唐人燕乐一关,该书序言略云:“古之所谓声者,即燕乐之十五字谱也。古之所谓音者,即燕乐之二十八调也。故知声而不知音,昔人所讥焉。”《燕乐考原序》,页1.他对自己的发现颇为自负参《与程易畴先生书丙寅》言“拙著有《燕乐考原》一书,粗有心得”(《校礼堂文集》卷二十五,页9)。又《论曲绝句三十二首》第一首云:“三分损益孰能明,瓦釜黄钟久乱听。岂特希人知大雅,可怜俗乐已飘零。”(《校礼堂诗集》卷二,页9)同书《后学古诗十首有序》“琴之仲吕均”一首云:“唐人作燕乐,字谱所从起。合字定黄钟,宫声不关此。但配十二律,学者多疑似。所以论乐书,恒失古人旨。”另外“琵琶第一弦”一首谓:“燕乐高于雅,律本为夹钟。今古互歧错,如堕浮云中。”(卷十一,页12)最后“燕乐无征声”一首则云:“孤学虽知希,犹可寻遗编。鬼神告于室,似鉴思之专。梼昧幸晤此,愿质唐宋贤。”(页13)言下亦颇自负,隐然有发千载之覆的口吻。,《校礼堂文集》卷十八与十九尚有多篇文章讨论这方面的问题。

当然,上述凌廷堪有关各类文体的论述未必完全正确例如丘琼荪《燕乐探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便认为凌氏对燕乐的研究“也不能无误,他根本上的误点,就在‘今器’二字。他不知道唐人之器与今器殊”(页241)。此外,王子初《荀勖笛律研究·凌廷堪〈笛律匡谬〉述评》(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5年)也批评“凌氏对乐学和律学的概念,尤其对二者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和独立性的认识,是极不明确的”,因而“对荀笛作了完全错误的评价”(页108)。,不过从中可以肯定,他对这些文体的性质确然有相当自觉的见解。这些深入的研究,使他注意到各类文体的特色,以及它们之间的差异。他在《晚霞赋·序》中,指出:昔谢希逸之赋月也,应、刘既逝,犹有仲宣。庾子山之赋枯树也,东阳出守,尚逢元子。皆假托古人以畅其旨,设为往复以骋其才。是亦长卿之“亡是”“子虚”,平子之“凭虚”“非有”也。岂可指其疏舛,以为诟病。或者遂谓文人之瑰辞,但以藻丽为工,不以考证为主,与博洽之儒,章句之士,两不相谋。此又不然也。夫立言之体有常,为文之途不一。纪载则雅应典核,辞赋则无嫌恢诡。譬之豕薇羊苦,各有所宜;夏葛冬裘,反之均失。故虚为主客之作,岁月若与史册相符,则何异于张霸之伪撰《尚书》,王肃之私定《家语》?凡所以故为纰缪者,盖明其非事实也。是以宣尼而友柳下,不害庄生之寓言;子产而臣郑昭,终乖史迁之传信。《校礼堂文集》卷三,页12.“立言之体有常,为文之途不一”,他深明不同的文体对真确性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强调辞赋与纪载之间的分别,指出前者有虚构的性质,不可用后者为标准加以裁判。除了辞赋以外,他还注意到元杂剧之中也有类似的情况。《论曲绝句三十二首》第十二首云:“仲宣忽作中郎婿,裴度曾为白相翁。若使硁硁征史传,元人格律逐飞蓬。”自注云:元人杂剧事实多与史传乖迕,明其为戏也。后人不知,妄生穿凿,陋矣!《校礼堂诗集》卷二,页10.钱锺书讨论《月赋》时,也曾引用凌廷堪这两条材料钱锺书《管锥编》,页1296—1304.。不过,他对凌氏的评价似乎并不甚高,如谓其《晚霞赋·序》以《庄子》融通辞赋,乃承袭刘知几及顾炎武的见解而来钱锺书《管锥编》,页1298.,又指《论曲绝句》虽已触及“词章中时代错乱(anachronism)”的现象,所论却“犹未遍赅”钱锺书《管锥编》,页1299.。按钱氏乃以理论的圆融为旨归,品论众说,若从他的立场看,上述两点批评无疑中肯然而钱氏进而说:“凌廷堪既能演顾氏之论赋,复如补王骥德之论曲,却不悟灯即是火,乳非异酥,未尝连类通家”(见《管锥编》,页1304),则未免吹毛求疪了。按:凌廷堪立言,本有自己的旨趣,如《晚霞赋·序》论及辞赋假设之言,目的是要解释该赋乃“师希逸、子山遗意,为晚霞之赋,借江淹、沈约缀构成篇,盖以昭明、冠时二子皆前卒故也”(见《校礼堂文集》卷三,页12),并非讨论辞赋与戏曲相通之处,若必以己意衡度,视为不足,恐怕并不公允。且凌氏“未尝连类通家”是实,但说他“不悟灯即是火”,却是推论过甚。须知学者论述甲而不及乙时,不表示他对乙毫不认识。“不悟”的人自然“未尝连类通家”,但“未尝连类通家”的人却不一定“不悟”。现在我们只能确定凌氏之“未尝”,并未能由此推出他“不悟”这结论。。然而,倘若就文学思想史的角度而言,凌氏的见解便不容轻视了。且以钱锺书该文为例,当中分梳了辞赋多假设之词、词章中之时代错乱,以及明知故为之时代错乱等现象,而凌氏上述两条材料竟已全数触及这三方面的问题,这无疑是相当难能可贵的。钱锺书论述首两项时已征引凌说,此处无须细表。至第三项阐明“时代错乱,亦有明知故为,以文游戏,弄笔增趣者”之义时《管锥编》,页1302.,主要举作品为例,并无援引前人学说,但凌文有“凡所以故为纰缪者,盖明其非事实”及“明其为戏”等语,已能从作者的立场着眼,点出他们的纰缪有故意的成分,因此他虽未尝触及钱氏“以文游戏,弄笔增趣”之义,却已知时代错乱之有“明知故为”。由此可见,他的见解虽然不及钱锺书周密,却已比该文所引述的其余诸家更为全面按:钱锺书从一个极高的层次统摄众说,不独凌说不如他周密,该文所引述的诸家也莫不如此。如他指出辞赋虽有假托,但“依附真人,构造虚事,虚虚复须实实,假假要亦真真”(页1296),文中所引诸家均未尝言及此义。又他论时代错乱,除凌廷堪所提到的人物角色外,尚有“道后世方有之事,用当时尚无之物”等(页1299),其说乃综合方世举、史绳祖和王骥德等人的见解而来,引证的文类也较前人为富。倘若单独看某一学者的意见,根本没有一个能全面地表述他的见解。在钱氏这种理论的高度观照下,凌廷堪所论肯定“犹未遍赅”;但若与其他人比较,凌氏触及的范围已相当广阔。这是以历史人物为参照系,即从文学思想史的立场,肯定凌氏的地位。。

与钱氏的关注点稍有不同,在我们看来,凌氏标举辞赋有“故为纰缪”的特色,乃是他明辨文体的另一表现。原文说:“虚为主客之作,岁月若与史册相符,则何异于张霸之伪撰《尚书》,王肃之私定《家语》?凡所以故为纰缪者,盖明其非事实也。”辞赋的作者正是恐怕读者会误以假设之词为真实,因此故意与史实相乖,用异于纪载的“恢诡”之言,留下明显的破绽,叫人不要误会。他不仅注意到明知故为的时代错乱,还为这种错乱提供理性的解释。当然,辞赋作者是否因为要与伪书划清界限,才故为纰缪、用假设之词?这个问题不容易有确切的答案,但凌氏对辞赋作者创作意图的推断,反映了他对辞赋的作法有极为自觉的认识。

凌廷堪不但明辨各体之间的特色,还对个别体裁的源流正变作过细致的分析。上文提过他论诗不分唐宋,但论正变,他对元人杂剧也有类似的见解。这里且承接上述“故为纰缪”这话题,展开我们的讨论。

元剧中亦有与史实乖迕的现象,除上引《论曲绝句》第十二首外,第十五首也说:“是真是戏妄参详,撼树蚍蜉不自量。信否东都包待制,金牌智斩鲁斋郎。”自注云:元人关目往往有极无理可笑者,盖其体例如此。近之作者乃以无隙可指为贵,于是弥缝愈工,去之愈远。《校礼堂诗集》卷二,页10.在此情节上的乖舛之处不仅如辞赋般不足以为病,更进一步成为元剧本身的体例。后世作者以无隙可指为贵,于是努力弥合缝补;可是廷堪认为这些缝补并非元剧本色,弥缝愈工,则与其体例相距愈远按:王国维也注意到元剧情节不及后世周密一事,其《宋元戏曲史》(上海:上海书店,1989年)略谓“元剧关目之拙,固不待言。此由当日未尝重视此事,故往往互相蹈袭,或草草为之。……然元剧最佳之处,不在其思想结构,而在其文章。……明以后其思想结构有胜于前人者,唯意境则为元人所独擅。”(页125)他直认元剧关目有其问题,并从另一角度肯定元剧的价值,与凌廷堪的见解恰可相映成趣。。他在《与程时斋论曲书》曾详细讨论杂剧的源流,认为此体昉自金源,由诗余变为北曲,盛于元朝,至元末又变为南曲:“北曲以清空古质为主,而南曲为北曲之末流,虽曰意取缠绵,然亦不外乎清空古质也。”《校礼堂文集》卷二十二,页5.所谓“古质”,正可与弥缝不工、“无理可笑”之说互相发明。后来南曲兴盛,北曲式微,但“北曲以微而存,南曲以盛而亡”《校礼堂文集》卷二十二,页5.,因为元朝之后作北曲的人虽少,但规矩犹在,只要有豪杰之士取而法之,亦易复古,但南曲则不然:若夫南曲之多,不可胜计,握管者类皆文辞之士。彼之意以为,吾既能文辞矣,则于度曲何有?于是悍然下笔,漫然成编,或诩秾艳,或矜考据,谓之为诗也可,谓之为词也可,即谓之为文也亦无不可,独谓之为曲则不可。《校礼堂文集》卷二十二,页5—6.在凌廷堪眼中,元曲有异乎其他文类的特色,就像《论曲绝句》第二十三首所云:“试将杂剧标新异,莫作诗词一例看。”《校礼堂诗集》卷二,页11.文士所度之南曲,或诩秾艳,或矜考据,虽漫然成编,但距北曲清空古质之旨愈来愈远。凌廷堪认为这些作品可以称作文、诗或词,但不可称为曲,正是基于这个缘故,他说南曲虽盛而实亡,作品虽多,实际上却无曲可言。在这番评论中,我们开始触及凌廷堪文学思想中的一些极为重要的想法。

凌廷堪推本溯源,分辨元剧的正流和末流,并以正流为标准,品评南曲。他视正流的本色为曲之所以为曲的本质特征,认为缺乏这种特征的作品不可以称作曲。这里有一点须要注意,凌廷堪并没有完全否定南曲的成就,但他主要以是否符合正流的本色作为批评的根据,因此他说:若临川,南曲佳者盖寡,《惊梦》、《寻梦》等折,竟成跃冶之金。惟北曲豪放疏宕,及科诨立局,尚有元人意度。此外,以盲语盲,递相祖述。《与程时斋论曲书》,《校礼堂文集》卷二十二,页6.《惊梦》、《寻梦》是汤显祖南曲之中较佳的作品,可是凌廷堪对此并不十分在意,反而因为汤氏的北曲尚有元人遗意,即加以褒扬。凌氏这种严辨正流、并以正流为优越的想法,除了反映其曲论以外,也影响了他对文章的见解。

凌廷堪自言“少好六朝辞赋,为文喜作《选》体”《上洗马翁覃溪师书》,《校礼堂文集》卷二十二,页10.。他二十二岁时即与友人相约共治古文辞,认为曹丕、挚虞、陆机、萧统、沈约、任昉、刘勰、钟嵘和徐陵九人能明辨文章流别,“叩音响于空虚,索端倪于冲汉”,于是特撰《祀古辞人九歌》,仿《楚辞·九歌》之体以祀之。其序文言:离麹糵而言酒,则水不可饮;舍黼黻而言文,则质将何辨。所以炳炳者其泽,琅琅者其响,渺渺者其情,蓬蓬者其气,不欲陋而欲华,不取奇而取耦。譬之虞廷庆云,色皆备五;丰城宝剑,光必成双。此屈宋鸿篇,为辞林之正轨;班张巨制,乃文苑之大宗也。用能垂日月而不刊,与天地而齐寿。渊源自古,光景常新。虽徐庾之绮才艳骨,燕许之佩玉垂绅,而老成之典型尚存,高曾之规矩未改。降及韩柳,矫彼梁陈,漫云起八代之衰,实自成一家之学。然而《进学》名解,体仍沿于《客难》、《释讥》;《贞符》命篇,源本出于《封禅》、《典引》。方诸庐陵之高谈太史,眉山之轻诋德施,固有间焉。《校礼堂文集》卷六,页1—2.这段文字提出了几个重要的观点,可分三个层次去理解:(1)“屈宋鸿篇,为辞林之正轨;班张巨制,乃文苑之大宗”,张其锦据此称廷堪“论古文,以《骚》、《选》为正宗”参《次仲先生年谱》十三年戊戌,卷十四,页6.,这是凌氏对文章正统的看法;(2)“不取奇而取耦”,这是文章正统的特质,与元曲“清空古质”的位置相同;(3)韩、柳“漫云起八代之衰,实自成一家之学”,凌廷堪视韩、柳、欧、苏等古文家为别派,并以他们与正宗的关系为判准,加以不同的轩轾。

倘若参观凌氏的曲论,可以发现上述的正宗说,还有一些问题尚待阐述。如他以北曲为正体,乃因北曲为曲体形成后最早的形态,亦是南曲之所从出详参《与程时斋论曲书》,《校礼堂文集》卷二十二,页5—6.,然则他显然是以文体出现的先后作为判分的准则,辨别正体和末流。按照这种逻辑,那么文章的正宗便不应该是屈、宋,而应上溯到屈、宋之前;屈、宋之前的文章如六经、诸子等,并非全以骈偶为主,于是“不取奇而取耦”便不见得是正宗的本色了。遗憾的是,凌氏并没有深入讨论这些问题,只以酒水为喻,带出他的观点。这个问题要等到阮元撰成《文言说》等一系列的文章后,始有较为融贯完整的解答说法。不过须要留意的是,凌廷堪表达这番意见时,阮元才十五岁按阮元《揅经室续集·自序》(台北:世界书局,1982年)云:“元四十余岁,已刻文集二三卷,心窃不安。曰:此可当古人所谓文乎?僭矣妄矣。一日读《周易·文言》,恍然曰:孔子所谓文者此也。著《文言说》。”(页1)可知阮元乃于四十岁以后始悟“文言”之旨。,因此其说虽不及阮元精深,但它的独创性却是毋庸置疑的。

凌氏以《骚》、《选》为正宗的意见,并不仅见诸上引文章,他在《九慰》的序言中也曾表达了他对屈原的尊敬,认为屈原的作品“开词赋之先声,攀风雅而接迹”③《九慰并序》,《校礼堂文集》卷六,页7.,又谓“秦汉以还,得其一体,便可名家,猎其片言,即成伟制”③。此外他在《书唐文粹后》中,更清楚地表明其崇尚偶句及视韩愈为末流的观点。该文首先批评姚铉的《唐文粹》“体例不甚精确”⑤《书唐文粹后》,《校礼堂文集》卷三十二,页6.,并具体指出其中疏漏之处,不过谈及《平淮西碑》一文,文章语调却大为改变:唯《平淮西碑》取段文昌而不取昌黎,此真深知文体者。盖昌黎之文,化偶为奇,戛戛独造,特以矫枉于一时耳,故好奇者皆尚之;然谓为文章之别派则可,谓为文章之正宗则不可也。宋初古学犹存,文章矩矱人皆知之,故姚氏明于决择如此。熙宁而后,厌故喜新,末学习为固然。元明以来,久不复识源流之别矣。所谓姚铉深知文体,不选韩文,纯粹是借题发挥的说法。《四库全书总目》称《唐文粹》“文赋惟取古体,而四六之文不录……盖诗文俪偶,皆莫盛于唐;盛极而衰,流为俗体,亦莫杂于唐。铉欲力挽其末流,故其体例如是。于欧、梅未出以前,毅然矫五代之弊,与穆修、柳开相应者,实自铉始。”《四库全书总目》集部,卷一八六,总页1692.查该书并非全无四六之文,只是数量较少而已,不过姚铉确是“止以古雅为命,不以雕篆为工,故侈言曼辞,率皆不取”《序》,《唐文粹》,台北:世界书局,1962年,页4.。可是凌廷堪却以“姚氏明于决择”为幌子,反过来宣称韩愈化偶为奇的文体,只是一时矫枉之举,绝非文章正宗,仅可视为别派。这些说法无疑十分骇俗。须知自欧阳修提倡韩文,继承唐代的古文运动,韩愈的地位便日益高涨。宋代的一些文章选本,如吕祖谦《古文关键》、楼昉《崇文古诀》和谢枋得《文章轨范》等,均以欧阳修所揭示的文章观念作为甄选的准则,后来明代的茅坤以至清代的桐城派亦延续了这种文论取向。真德秀《文章正宗》曾质疑:“昭明《文选》、姚铉《文粹》所录,果皆得源流之正乎?”《纲目》,《文章正宗》,台北:商务印书馆,1981年,页1.如今凌氏借《文粹》为题,反说韩文并非正宗,可谓孤秀独出之论。李慈铭《书凌氏廷堪校礼堂集中书唐文粹文后文后》虽不赞成以韩愈为别派这种论调,但他说:“凌氏言文体,必本韵偶,卓识雄论,自超前哲”《越缦堂文集》卷六,台北:文海出版社,1979年,页11.,也承认凌氏所论确是言前人所未言,具有相当的创造性。

凌氏论文的取向与当时桐城派的主张大有分别,这是他本人所清楚意识到的。他与姚鼐互相认识,集中有《答姚姬传先生》一诗云:皋比廿载拥名都,言行真为士楷模。谈艺不讥明七子,说经兼取宋诸儒。是非原有遗编在,同异何嫌立论殊。传得桐城耆旧学,直偕熙甫继欧苏。④《校礼堂诗集》卷十二,页2.自注曰:“先生论文以归熙甫上接欧、苏,盖其乡方望溪、刘才甫之说”④,可知他相当熟悉桐城文派。此诗虽然平和客气,却已触及凌、姚之间的分歧。张其锦谓嘉庆六年凌廷堪官宁国教授,“时桐城姚姬传先生主敬敷书院讲席,为题校礼图,与先生论学宗旨各别。先生答之以诗,有云:‘是非原有遗编在,同异何嫌立论殊。’”《凌次仲先生年谱》卷三,页6.除学术以外,二人也曾讨论文章方面的问题。姚鼐在《答翁学士书》中曾以射为喻,提到“非有定法”之说《惜抱轩诗文集》,页84.,凌廷堪在《复姚姬传先生书壬戌》中即顺势表达自己对桐城义法的看法:又集中论诗假索伦、蒙古人之射为喻,以为非有定法。此诚不易之论。窃谓诗既如此,文亦宜然,故于方望溪义法之说,终不能无疑也。《校礼堂文集》卷二十四,页14.其《学古诗二十章》有“文章无成法,达意即为善”等句《校礼堂诗集》卷五,页9.,显然也是针对桐城义法而发。姚鼐与翁方纲平辈论交,比凌廷堪长了一辈,对这位后学的诘问,他似乎并不十分在意。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姚鼐本人也知道凌氏以《选》体为正宗的主张,因为他在给侄儿的信中曾说:吾昨得凌仲子集阅之,其所论多谬,漫无可取,而当局者以私交入之儒林,此宁足以信后世哉?……至于文章之事,诸君亦了未解。凌仲子至以《文选》为文家之正派,其可笑如此。姚鼐《与石甫侄孙莹》,《惜抱先生尺牍》卷八,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据咸丰中杨氏海源阁刊本影印,1990年,页14.由此可知,凌廷堪的议论很早便受到桐城文家的注意。后来姚氏的弟子方东树肆力批评凌廷堪,也是顺理成章的事。然而,方东树以为凌氏的说法肇自汪中,却是极大的误解,不可不详加分辨。

第三节汪、凌文论的根本分歧

凌廷堪以《选》体为正宗的论文取向,与汪中不专一体的态度并不相同。他与汪中同样是擅长文学的经学家,二人在乾隆四十九年初次会晤,很自然会谈及文章方面的问题。凌氏在《上洗马翁覃溪师书》曾详述是次见面的谈话内容:今年在扬州,见汪君容甫,研经论古,偶及篇章。汪君则以为《周官》、《左传》本是经典,马《史》、班《书》亦归纪载,孟、荀之著述迥异于鸿篇,贾、孔之义疏不同于盛藻。所谓文者,屈宋之徒,爰肇其始,马扬崔蔡,实承其绪,建安而后,流风大畅,太清以前,正声未泯。是故萧统一序,已得其要领;刘勰数篇,尤征夫详备。唐之韩、柳,深谙斯理;降至修、轼,寖失其传。是说也同学或疑之,廷堪则深信焉。……独是汪君,既以萧、刘作则,而又韩、柳是崇,良由识力未坚,以致游移莫定。犹之《易》主荀、虞而周旋辅嗣,《诗》宗毛、郑而回护考亭,所谓不古不今,非狐非貉者也。《校礼堂文集》卷二十二,页10—11.这番夫子自道触及汪、凌文学思想的同与异,实在是非常重要的材料。根据凌氏的转述,汪中曾区别经典、纪载、诸子、注疏等文类,并有“所谓文者,屈宋之徒,爰肇其始”等话,这正是凌氏所“深信”的,也是他引汪中为同调的地方。不过,汪中说“唐之韩、柳,深谙斯理”,却是凌廷堪所不能认同的,因此他批评汪中“既以萧、刘作则,而又韩、柳是崇”,乃“识力未坚”、“不古不今”的表现。

然而,汪喜孙并不同意凌氏的说法,他在《容甫先生年谱》中引录《上洗马翁覃溪师书》后按曰:凌君前说,恐亦非先君之旨。先君选周秦以下之文为喜诵,仿昭明之例,史班传赞,亦入本书,所见固迥别也。若后说驳先君不当并尊韩、柳,岂有士生唐以后,学为文章,不从事于韩、柳者?亦可谓妄已!韩、柳固从先秦、两汉、六朝镕化为文,所谓“唐之韩、柳,深谙斯理”是也。今人若作碑版文字,不上规《史》、《汉》,下迸韩、柳,但依仿六朝骈俪之作,可乎?《容甫先生年谱》四十九年甲辰,页26.“前说”指凌氏信中“汪君则以为《周官》、《左传》本是经典”一段,也就是凌氏所深信的话;“后说”则指“汪君既以萧、刘作则……以致游移莫定”等语。这一段公案自汪喜孙以后,已鲜有人再次提及;反而在江藩等人的叙述下,汪、凌之间的分别渐渐泯灭详参下节。。此后言清代文学者,几乎无人注意这个问题,只有早慧的钱锺书较为例外。钱锺书二十四岁时发表《中国文学小史序论》,其中论及“自来论六朝文艺批评者,多以萧统《文选序》与刘勰《文心雕龙》并举,而不知二者之相凿枘”时《写在人生边上的边上》,页42.原文刊于《国风》半月刊第三卷第八期、十一期,1933年10月16日、12月1日。,即举上引凌书为例,接着他以括号加插了一段相当重要的评论文字:按凌又有《祀古词人九歌》可参观。《汪中年谱》四十九年甲辰下引此,盖廷堪以为中论文既崇萧刘,不得复尊韩柳也。《校礼堂集》文主骈体,与《述学》之奇偶错综者不同,故持论始合终离如此。然汪氏谈艺之说,散见《遗书》中者,实非如凌氏所云云,参观《年谱》五十二年丁未下劝焦理堂语,五十一年丙午下《祭告冯按察书》,五十二年丁未下《与赵味辛书》,便知凌氏之说,全然臆测,汪孟慈驳凌氏不引此等为根据,而徒作无理之诘问,亦未为善读父书矣!今人如李详等心目之汪氏,亦不脱凌氏之见,此为清代文学批评中一大事,而俗说横流,真相不著,故随文附着其涯略于此。《写在人生边上的边上》,页42.按钱基博于1935年撰《读清人集别录》云:“儿子锺书能承余学,尤喜蒐罗明清两朝人集。以章氏文史之义,抉前贤著述之隐。发凡起例,得未曾有。”(见《中国文学史·附录》,页948)可知钱锺书早年即对清代文学有非凡的认识。可惜这件清代文学批评的大事,并没有多少人关注,后来钱锺书本人也没有再次讨论这个问题。平情而论,钱氏对汪喜孙的批评不免有点苛刻,须知撰作年谱本有自身体例的要求,且观汪喜孙其他文字,即可知道他对汪中的文论取向十分熟悉,“未为善读父书”一语未免言重。然而倘若撇开这一点,则钱氏的补充基本上与汪喜孙的立场并无太大的分别。参考了他们的讨论后,下面试以凌廷堪的文论为参照系,综合汪氏父子的著作,进一步分疏这个问题。

上节说过凌廷堪论文的主张,可分三个层次去理解:(1)以《骚》、《选》为正宗,而正宗的特色乃(2)不取奇而取偶;再以第二点为判准,则(3)韩愈等古文家只能视作末流。凌氏批评汪中“韩、柳是崇”,显然清楚知道自己与汪中在第三点上有严重的分歧。汪喜孙曾多次提及汪中“选周秦以下之文为喜诵”一事,如《孤儿编》云:“选先秦、汉魏、六朝、唐人之文为喜诵”汪喜孙《先君学行记》,《孤儿编》卷二,页9.,又《汪氏家传》亦记汪中“尝选先秦两汉至唐人文为喜孙诵”汪喜孙《汪氏家传》,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国粹学报》第六十三期,1970年,页7,总页3275.。可知“周秦以下”的下限包括唐人在内,而韩愈也很有可能入选,因为事实上汪中不仅不卑视韩愈,而且相当佩服他,并曾肆力学习他的诗文。汪喜孙指出汪中十六岁“始学为诗,早岁溯源汉晋,下逮唐人,于杜工部、韩昌黎用力尤邃”《容甫先生年谱》二十四年己卯,页2.。三十以后虽不复作诗参《容甫先生遗诗》(台北:世界书局,1962年)刘台拱题辞:“早岁喜为诗,三十以后绝不复作。”,仍留心于古文词:先君三十以后,古文词初学昌黎,既博览先秦两汉之书,镕式百家,不名一体。《容甫先生年谱》三十八年癸巳,页13.由此可知汪中为文虽然不专一体,但在起步的阶段也是从韩文入手的。他不但推崇韩愈一人,《与赵味辛书》云:比闻足下将肆力于文章,此道自欧、王之没,迄今七百余年无嗣音者。《容甫先生年谱》五十二年丁未,页32.欧阳修和王安石是远绍韩愈的古文家,汪中认为他们亦能通乎文章之道,也就是肯定了他们一派的文学成就。

凌廷堪崇骈抑散、卑视韩愈,汪中既然如此重视韩愈,这是否意味着他对骈、散的态度也与凌氏相异?其实汪喜孙说汪中为他编选的文章包括“史班传赞”,已间接回答了这个问题,此外其《先君学行记》云:先君文章初学昌黎,既博览先秦两汉之文,取法乎上,好《春秋左氏》,学之。又尝谓文章当以左邱明、司马迁为宗。《孤儿编》卷二,页4.汪中说文章当以《左传》、《史记》为宗,与凌氏的见解大异。除喜孙之外,同里的晚辈学者焦循也曾听过类似的说法。《容甫先生年谱》五十二年丁未记:焦里堂以文质,先君曰:“爇之!此唐宋人小说,何不学左邱明、司马迁?”《容甫先生年谱》,页32.焦廷琥对这件事有更为详细的记述:丁未,以所撰序事文就正于汪容甫先生。先生令焚之,曰:“序事文须无一语似小说家言,当时时以《左传》、《国语》、《史记》、《汉书》为之鹄。”至今心服之。焦廷琥《先府君事略》,受古书店《焦氏丛书》本,道光戊子年,页36.另参汪喜孙《尚友记·焦里堂家传》,台北:明文书局,1985年,页171—172.然则除《左》《史》以外,《国语》和《汉书》也是值得效法的。焦廷琥说焦循“心服”汪中之论,绝非虚语,焦循《家训》有云:叙事之文,尤为重大。……至于难状之状,难写之情,一经点次,如见如诉,宜从《左》、《史》入手,参之以《庄》、《列》诸子,广之以韩、柳诸集,大之能包括一切,细之能穷极毛发,繁简长缩所不拘也。焦循《里堂家训》下卷,台北:新文丰出版社影传砚斋丛书本,1989年,页9—10.这些说法无疑可与汪中不拘一体、博览多家的态度相呼应。不过要注意的是,汪喜孙称汪中论文“以左邱明、司马迁为宗”,这句话只可宽泛地理解为汪中高度地赞扬《左》、《史》的文章,不可过分拘泥,以为汪中也像凌廷堪一样,具有强烈的正宗意识。参看汪中《祭冯按察书》一文,即可明白个中分别:碑铭之体,自东汉至于唐初,其叙年月官阀,既详且实,而于事迹则为括比拟之词。中唐以后,作者数家,始以《史》《汉》叙事之法行之,故史家多采焉,而年月官阀,类多凌躐翦裁,以求行文简便,且避体制之重。今某所作,于年月官阀则用汉以后例,于事迹则用唐以后例。《容甫先生年谱》五十一年丙午,页30.不专一体不等于不辨文体,这番话显示汪中对碑铭作法的流变也有深入的理解。比较凌廷堪论述元曲与文章源流等文字,可以发现汪中并没有根据时代先后判别正宗、末流,更不曾以某段时期的特色为标准,臧否作品。中唐作者以《史》《汉》之法叙事,自有其独到之处,但此举有疏于年月官阀的毛病,也不值得完全仿效。他对碑铭的体裁变化了然于胸,明白各个阶段的好处和坏处,于是截长补短,加以综合,形成自己独特的文章风格,跟凌廷堪的正宗说大不相同。其实像汪中这类留心各体文字优劣、以便融为己用的作家,根本没有必要特别排斥某类作品或体裁,因此他不像凌廷堪般崇骈抑散,而是兼采《左》《史》散体,正是顺理成章的事。

如是说来,汪、凌二人见解相近的,就只剩下凌氏引汪中为同调的“以萧、刘作则”一说了。这番话与凌廷堪论文的第一层意义隐然有所呼应,可是汪喜孙与钱锺书并不以此为然。汪喜孙认为凌氏所言“恐亦非先君之旨”《容甫先生年谱》四十九年甲辰,页26.,钱锺书则说:“汪氏谈艺之说,散见《遗书》中者,实非如凌氏所云”,甚至直言“凌氏之说,全然臆测”《中国文学小史序论》,《写在人生边上的边上》,页42.,并指责喜孙的回应不够彻底。按凌廷堪《上洗马翁覃溪师书》转述了与汪中见面的谈话内容后,始谓汪氏之说“同学或疑之,廷堪则深信焉”《校礼堂文集》卷二十二,页10.,现在钱锺书等认为凌廷堪对汪中的理解,仅是他一厢情愿的猜想,这是否意指凌氏信中所转述的文字,也只是他一己的杜撰、不合汪中论文的宗旨?细按汪喜孙和钱锺书的回应,可以知道他们对凌氏论文的各层含义只有相当笼统的理解。查钱氏所提及的材料,实际上仅可说明汪中对骈散的态度与凌氏并不相同如《年谱》五十二年丁未下劝焦理堂语与五十一年丙午下《祭告冯按察书》,均只表明汪中为文有以《左》《史》等散体为法。至于《年谱》五十二年丁未的《与赵味辛书》,只有参观《年谱》中相关的材料,始能成为汪中推崇韩愈的旁证;否则,这条材料仅能点出汪中认同宋代欧、王的古文,表示他不排斥散体而已。,而喜孙的反驳则除了这一点以外,还论及汪中对韩愈的评价问题。他们的关注点虽然或宽或狭,但点出了自己所看见的汪、凌的分别后,便不约而同地全盘否定凌氏的说法。

其实这个问题应该分两方面来讲,即(1)凌氏所引录的文字是否符合汪中的文学思想,及(2)凌氏对该段文字的理解是否符合汪中的文学思想。要回答这两个问题,还得重新细读该段文字:汪君则以为《周官》、《左传》本是经典,马《史》、班《书》亦归纪载,孟、荀之著述迥异于鸿篇,贾、孔之义疏不同于盛藻。《校礼堂文集》卷二十二,页10.这是对各种著作的分类,文章接着说:所谓文者,屈宋之徒,爰肇其始,马扬崔蔡,实承其绪,建安而后,流风大畅,太清以前,正声未泯。是故萧统一序,已得其要领;刘勰数篇,尤征夫详备。唐之韩、柳,深谙斯理;降至修、轼,寖失其传。《校礼堂文集》卷二十二,页10.骤然看来,这段文字与《文选序》的铺排十分相似,二者同是通过对经、史、子等著作的分类,凸显“文”的位置,其中稍有不同的,只是汪中多了“义疏”一项;此外,文中又有“萧统一序,已得其要领;刘勰数篇,尤征夫详备”等语。因此说汪中这番话乃在重申《文选序》的主张,似乎有一定的根据,凌廷堪大概据此而说汪中“以萧、刘作则”。当然,汪中的说法乃经凌廷堪转述而来,凌氏既对汪说有某种理解,那么在转述之际或有可能加入了个人的剪裁。不过无论如何,仅据他所转述的文字,我们仍可看到当中确有一些主张与汪中的文学思想互相吻合,并且可以发现凌氏对汪说的理解并不正确。

首先须分辨的是,汪中的著作分类跟《文选序》的说法实际上只是貌同而心异,不可同日而语。《文选》不采经、子等著述,态度是相当鲜明的,其文论及“姬公之籍”、“老庄之作”和“贤人之美辞”时,除了阐述它们的性质外,还有“岂可重以芟夷,加之剪截”、“今之所撰,又以略诸”,以及“今之所集,亦所不取”等语以上引文具见《文选序》,台北:正中书局影万氏重刻本,1985年,页2.,借着排斥这些文类来强化和凸显“文”的特征,阐明它的含义。然而汪中的分类完全没有这些话,他只是对著述提出一些描述性的、定性的中立分类,与《文选序》的用意不尽相同。倘若因汪中的文字跟《文选序》相近似,进而以为二者有相同的论文主张,这种推断无疑欠缺说服力。其实汪中区别经、史、子、疏、文五类,仅反映了他对各种著述的性质有一定的认识,这与其自言“自六、艺、子史以下,莫不知其利病,而深思力取之”一说《容甫先生年谱》三十七年壬辰,页10.,若合符节。在这两段文字中,“文”同样是与六艺(经)、子、史等并列对举的观念。汪中喜为文,又留意六艺、子、史的利病,汲取其精华,可知他所理解的“文”与其他著述之间并无不可逾越的鸿沟。这与《文选序》排他地处理“文”的做法不宜等量齐观。

此外,“所谓文者”一段也不见得有“以萧、刘作则”之意。汪中在这番话中并没有直接谈到“文”的性质,只选择了若干历史人物,具体地阐述他们与“文”的关系。在他心目中,“文”肇自屈、宋,中经马、扬、崔、蔡,后来萧、刘、韩、柳等已能窥其理,至欧、苏时文理始渐失传。审其文意,由屈、宋而欧、苏乃一连贯的发展,当中萧、刘的位置并不见得特别受到重视。观“萧统一序,已得其要领;刘勰数篇,尤征夫详备。唐之韩、柳,深谙斯理”诸语《校礼堂文集》卷二十二,页10.,可知汪中对“文”有自己的一套见解,他以萧、刘、韩、柳等人的说法印证己见,因而有“得其要领”“征夫详备”等说法钱锺书认为前注所引的“萧统、刘勰四句,尤属瞽说”(见《中国文学小史序论》,页43),并详细梳理二者的分别。我们完全同意钱氏对萧、刘文论的分析,不过要补充的是,汪中并举萧、刘,只是以他们为试金石,印证己说而已。汪中的着眼点,乃在他们与己说相合之处,并就此提出“得其要领”等评语,这与钱氏通盘地考虑萧、刘的文论,强调差别之处,用心并不相同。。与韩柳的“深谙斯理”相比,《文选序》和《文心》的评语并不见得特别有分量。虽然汪中没有明说他所理解的“文”到底确指什么,但其理既能贯通萧、刘、韩、柳,则他所关注的肯定不在骈散奇偶之间。凌廷堪以为汪中“以萧、刘作则”,跟自己以《选》体为宗的论文取向相近,因此“深信”其论,其实根本误解了汪中的意思。不过,否定他对汪中该段文字的理解,不表示他所转述的文字也不足为信。该文言及文理至宋代的欧、苏渐失其传,正可跟《与赵味辛书》所谓文章之道“自欧、王之没,迄今七百余年无嗣音者”诸语旁行以观《容甫先生年谱》五十二年丁未,页32.另参汪喜孙《焦里堂家传》,《尚友记》,页171—172.。由此可知,凌氏引述的说法基本上符合汪中的文学思想,二者并无矛盾,不必完全摒弃,视为臆断。

总括而言,汪中的文学思想跟凌廷堪论文的三层含义根本没有任何一层相合。凌廷堪本人虽已察觉到他们之间确有一些重要的分别,并以此责难汪中识力不足,可是他也错误地引汪中为同调,以为自己跟汪中有相一致的地方。换句话说,凌氏自己也不能彻底分辨他与汪中的不同之处,难怪当时及后来的学者竟渐渐把二人混为一谈。上文“自其异者视之”,强调汪、凌的分别。不过若从较为宏观的角度看,作为当时卓越的汉学家,他们二人实际上也有不少相似的地方,诱导别人混同他们的文学思想。在这种混同的过程中,跟汪、凌相友善的同里学者江藩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他也是方东树点名批评的扬州学派代表人物之一。

第四节江藩对汪、凌主张的误解

就词章内部的宗尚而言,汪中和凌廷堪诚然有其差别,但作为乾嘉时期著名的考证学者,在当时学术风气的濡染下,他们对经术和文词的态度仍有不少相同的地方。这些共同点掩盖了他们相异之处,正是二人被混同的重要原因。考察这些共同点,有助我们全面把握他们的文学思想。

清代汉学家多鄙薄宋学,汪中和凌廷堪自然不会例外。凌廷堪为汪中撰写的墓志铭,有两句耐人寻味的记载:君最恶宋之儒者,闻人举其名则骂不休。《汪容甫墓志铭》,《校礼堂文集》卷三十五,页12.汪喜孙辨之曰:谨按先君与刘先生为问学交,刘先生素习有宋诸儒之学,先君若闻人举宋儒,辄骂不休,则不与之友矣。刘先生与先君交深,四海所知也。又谨按胡竹邨云:“仲子先生骂宋儒最甚,此不能为之讳。”然则凌盖假先君以自附耶?《校礼堂集凌仲子撰先君墓铭正误》,《孤儿编》卷三,页27.按凌氏此文诚然有失实之处,如说汪中殁后,“吊之者仅三人”,只要参看卢文弨《抱经堂文集·祭汪容甫文》,即知其谬。不过,喜孙以汪中与刘台拱的交情来反证汪中不好骂宋儒,理据也不充分,因为刘氏虽然兼采汉、宋之学,但他与汪中论学时,也不一定会谈到宋学。若要反驳凌氏的说法,应提出证据说明汪中确曾与刘氏或其他人谈及宋儒,而又无咒骂之言。喜孙的回应未免太间接了。钱穆据汪喜孙之言,认为“次仲亦是好骂宋儒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页506.。其实凌氏好骂宋儒,不必转折论证也可知道,因为他的著作中即有不少地方斥责宋儒。如《父卒则为母齐衰三年解》云:“说《春秋》者,啖、赵而下,妄人固多,未有如安国之甚者。……自宋以后,通儒日少,故鲜发明之者。尝谓本朝经术之醇,直接汉儒,视宋人之凭理妄言,真有霄壤之别矣。”《校礼堂文集》卷十五,页19.按“本朝经术之醇”诸语,见《礼经释例》卷七九一,页33.《书汪苕文书中星解后》云:“自宋以后,儒者率蹈虚言理,而不实事求是,故往往持论纰谬。”《校礼堂文集》卷三十,页8.类似议论亦见于《礼经释例》:“盖自道学盛传,学者多高谈心性,无暇深求圣人制作之本,不及南北朝诸儒多多矣。”《礼经释例》卷七九六,页23.另参同书卷七九一(页45):“自汉至唐,诸儒之议礼精详如此,非后世所可及也。”又云:“宋儒错简之烬,其风不可长也。”《礼经释例》卷七九一,页53.泛论以外,凌氏尚有点名批评个别学者,如说“陈无识”《礼经释例》卷七九一,页48.、“胡氏三省……岂精于史学而疏于礼经欤?”《礼经释例》卷七九四,页30.以及“洪氏迈《容斋五笔》……不引《仪礼》经注以证之,则洪氏疏于礼可知也”《礼经释例》卷七九四,页23.。凌廷堪批评宋儒的原因在于他们学问空疏,不尚故训,如《姚江篇》一诗便说:“阳明学亦考亭学,窃钩窃国何讥焉。至今两派互相诟,稽之往训皆茫然。”《校礼堂诗集》卷十四,页4.正道出汉学家轻视宋学的缘故。

凌氏说汪中也好骂宋儒,措辞不免过分夸张,难怪会引起汪喜孙的回应。不过汪中的确生性好骂,这是汪喜孙也不能否认的。《先君学行记》说汪中“性情伉直”:于朋友喜尽言,虽取怨怒不悔也。鉴于人伦,每出一语,品骘士类,无不中窾要。臧否人物,杂引喻言,议论风生,戏而不虐,自谓:“吾所极骂一二人,非不知古今者,恶莠恐其乱苗耳。”《孤儿编》卷二,页15.时人间或叙述汪中狂放的言行,喜孙尊敬乃父,对那些夸饰过甚、有损汪中名声的记载,总是努力澄清,上述驳斥凌氏的记载便是其中一例此外,《孤儿编》尚有《更生斋文集洪亮吉书友人遗事正误》、《五松园文稿先君传正误》和《焦里堂述先君遗事正误》等。不过正如上述驳斥凌氏的例子一样,喜孙的回应有时会以意衡之,不够有说服力。如洪亮吉《又书三友人遗事》云:“肄业安定书院,每一山长至,辄挟经史疑难数事请质,或不能对,即大笑出。沈编修志祖、蒋编修士铨皆为所窘。沈君本年老,数日即卒,遂以为中致之,共目之曰狂生。”(《更生斋集》卷四,页13)喜孙按曰:“安定山长有沈慰祖,并无沈志祖其人,且非经学家,何故以经史疑义质问于不通经者?即不能对,亦无足怪。”(《孤儿编》卷三,页23)其实喜孙的反驳充其量只能说明洪氏误书“沈慰祖”一名而已,并不足以否定洪氏的记载。此外,他回应焦循所记汪中“自道其甲乙”一事,也有类似的问题,详参《焦里堂述先君遗事正误》。。这里并不关心汪中是否真的闻宋儒之名辄骂不休,只想指出汪中的著作与凌廷堪一样,也有一些批评宋儒的话。《大学平义》云:《大学》其文平正无疵,与《坊记》、《表记》、《缁衣》伯仲,为七十后学者所记。……宋世禅学盛行,士君子入之既深,遂以被诸孔子。是故求之经典,为《大学》之格物致知,可与傅合,而未能畅其旨也。……习非胜是,一国皆狂,即有特识之士,发寤于心,止于更定其文,以与之争,则亦不思之过也。《大学平义》,《述学·补遗》卷四,页19.又《讲学释义》云:“礼乐不可斯须去身,故孔子忧学之不讲。后世群居终日,高谈性命,而谓之讲学,吾未之前闻也”《述学·别录》卷六,页1.,显然也是针对理学而发。

汪、凌二人轻视宋儒空谈义理、强调实学的取向,正是汉学家典型的治学态度。他们虽然都深研经学和文学,但两者比较之下,经学肯定有更高的位置。上文说过汪中重视经世之学,以为“文艺又其末也”《与端临书》,《述学·别录》卷六,页17.,凌廷堪也持相同的看法,其《学古诗二十章》云:文章无成法,达意即为善。高源万里来,曲折随地变。百家异趋向,各明己所见。胸腹苟无得,辛苦枉段练。文极自生质,时代递相嬗。齐梁夸俳俪,天章五色绚。韩欧矫其习,遂为不学便。入主出则奴,门户竞攻战。吾心别有在,硁硁守经传。《校礼堂诗集》卷五,页9.诗中用了不少篇幅表达他对文章的见解,重申了他对韩、欧的不满,然而最后却以“吾心别有在,硁硁守经传”作结,点出文章并非他最关心的项目。又《七戒·序》称“客有以书画、辞章、性理、经济、史学之等相劝勉者,于是拟《七发》之体,为《七戒》一篇以答之”《校礼堂文集》卷八,页2.。凌廷堪该文对辞章之学的回应是“走本钝椎,未暇为其伍也”《校礼堂文集》卷八,页4.,最后仍是以经学为归趋,可见他与汪中的取向基本一致。

这种重视经学的态度影响到他们对文学的看法。凌廷堪《上洗马翁覃溪师书》云:夫灵均之高曾规矩,不犹汉晋之授受专门乎?昌黎力排骈丽,不犹洛闽之高谈性命乎?北地之追秦汉,何异姚江之致良知也?震川之祖欧、苏,何异余干之主忠信也?虽门径歧趋,冰炭殊尚,而衡诸旧制,总属背驰。世儒言学则知尊两汉,而论文但解法八家,此则廷堪所滋惑者矣。《校礼堂文集》卷二十二,页10—11.他把学术与文学的发展结合起来加以考察,认为当时学者懂得推尊两汉之学,却不崇尚屈、宋文章规矩,实在令人大惑不解。这番话显示,廷堪重视《骚》、《选》文体,跟他的治学宗趣有着相当微妙的关系。他以程、朱、王、胡等理学家比配韩、李、归等古文家,并非随意的取譬,因为在他眼中,韩愈等人跟朱熹等人一样,均有空疏不学之弊。其《书唐文粹后》云:窃谓昌黎之论文与考亭之论学,皆欲以一人之见,上掩千古,虽足以矫风尚之同,而实便于空疏之习。故韩、欧作而挚虞、刘勰之焰熸,洛、闽兴而冲远、叔明之势绌,废坠之所由来者渐矣。今一二有识者,知蹈虚言理不如名物训诂之实有可凭也,于是蒐遗订佚,倡之于前,士从事于学者皆以复古为志,而论文则贸贸焉但曰八家,是知二五而昧于十也。《校礼堂文集》卷三十二,页6—7.文中“便于空疏之习”一语,正好呼应《学古诗》所谓“韩欧矫其习,遂为不学便”。凌廷堪论文讲究学问,与其治学方针一脉相通。他认为文与学应该统一配合,“汉朝经术即文章”《皖城夜感》,《校礼堂诗集》卷七,页13.,既然仰慕两汉儒者之学,便应效法他们的文章,不宜倡言八家之文。其《与江豫来书》对此有清楚的解释:盖文者,载道之器,非虚车之谓也。疏于往代载籍,其文必不能信今;昧于当时掌故,其文必不能传后。……今之号称能文者,以空疏之腹,作灭裂之谈,惧读书者之掎摭其后也,于是为之说曰:“能文者不在多读书也。吾读书不屑屑于考据也。”……昔韩昌黎见殷侑新注《公羊春秋》,遂乃愧生颜变,不复自比于人。今之文人每自诡步趋昌黎,何狂易之病不以昌黎瘳之也。《校礼堂文集》卷二十四,页1—2.《绝句四首》其二云:“蒙鸠系苇本无根,果是文雄学必醇。信否昌黎见殷侑,尚惭不复比于人”《校礼堂诗集》卷七,页8.,正可简括地总结上段引文的意思。凌廷堪认为文乃载道的工具,雄于文者必然学问醇厚,空疏之文无益于道,因此价值也不高。举例而言,韩愈有《后汉三贤赞》,为王充、王符、仲长统而作,凌氏认为该文“约《汉史》而成文,本蔚宗而立说,盖亦如小司马述《史记》之赞而已,无他深义也。……退之既非阐扬,又鲜断制,虽不作可也”④《后汉三儒赞序》,《校礼堂文集》卷十一,页1.。他认为该文识见并无足道,可以不作,反而许慎、服虔和郑玄三人“皆东京之冠冕,洵儒林之翘秀”④,不得不赞,于是另行撰作一篇同名的文章。韩愈以外,凌氏还批评了柳宗元和苏轼。柳氏《平淮西雅》云“鼎臑俎胾”,廷堪说此句“杂出不伦,稽之礼例,无一合者。盖唐之词人,类皆疏于经术,而经术中尤疏于《礼》。虽表表如子厚者,亦所不免,良可叹也”《书平淮西雅后》,《校礼堂文集》卷三十二,页8.。又《书苏东坡赤壁赋后》说:“今以此赋考之,则东坡于悬象亦未必了了也。”《校礼堂文集》卷三十二,页9.凌廷堪重视文章所表现的学识,并以此衡量文章价值,这是他贬低古文家的重要原因。

至于推崇韩愈的汪中,虽然没有如凌廷堪般抨弹古文家,但也不喜蹈虚空疏的文章。《与赵味辛书》云:比闻足下将肆力于文章,此道自欧、王之没,迄今七百余年无嗣音者。……足下颇心折于某氏。某氏之才诚美矣,然不通经术,不知六书,不能别书之正讹,不根持论,不辨文章流别,是俗学小说而已矣,不可效也。《容甫先生年谱》五十二年丁未,页32.按汪喜孙《赵同知家传》载:“君二十许即习为古文词,少壮博极载籍。中岁以后,敛其泛滥而深求于经训。……发为文章,循轨知途,一以韩欧为祈向,粹然而安雅,渊然而清深。”(《尚友记》,总页157)今人则把他归入阳湖派(参曹虹《阳湖文派研究》,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页75),从中亦可略窥赵氏文章的风格好尚。才美而不通经术、考证等学问,则其文仍不值得仿效。汪中视学问为文章的重要元素,结合上述批评宋儒高谈性命等话来看,他与凌廷堪的议论的确颇为近似。不过,汪中从来没有因此而否定韩、欧,这是二人之间最重要的分别。

可是,汪中的文学思想并未得到适当的理解。他去世不久,卢文弨《祭汪容甫文》即有“文章何师?西京、邺下。汴都、临安,未始孺炙”等语《抱经堂文集》,页463.按文章成于乾隆五十九年甲寅。。与王念孙所谓“合汉魏晋宋作者而铸成一家之言”的评论相比王念孙《叙》,见汪中《述学》,页1.,卢氏之言显然并不稳当。他说汪中学习汉魏诸朝之文,虽不准确,但尚可接受,因为汪中既然不专一体,便不见得会排斥汉魏之文;但他说汪中未尝孺炙宋人,则仍有待论证,因为汪中认为欧、王犹能传文章之道,未尝全盘否定宋人的成就。其后汪中的挚友刘台拱在《汪君传》中进一步谓其古文:醇茂渊懿,义例谨严,根柢经史,镕式汉唐,不入欧、曾、王、苏之室。《碑传集》卷一三四,页8.王引之亦说汪中:为文根柢经史,陶冶汉魏,不袭欧、曾、王、苏之派,而取则于古,故卓然成一家言。王引之《王文简公文集·汪容甫先生行状》,罗振玉《罗雪堂先生全集》六编第二十册。台北:大通书局,1976年,卷四,页24,总页8234.按该文撰于嘉庆二十年乙亥。他们的说法不但完全割裂了汪中与欧、王的关系,而且把“镕式汉唐”、“陶冶汉魏”之文,与“欧、曾、王、苏”等人对立起来,显然误解了汪中论文的宗趣。据王引之所言,汪中所摒弃的不仅是欧、曾、王、苏几个人,而是他们所代表的一“派”,令汪中的文论看来仿佛与当时崇尚八家的桐城文派针锋相对。这些例子均表明当时及稍后的学者并不十分熟悉汪中的文论。

在芸芸误解之中,江藩的意见占有极不寻常的位置。江藩(1761—1831)以下有关江藩之生平及交谊,主要据闵尔昌《江子屏先生年谱》(江都闵氏刊本,1927年),支伟成《清代朴学大师列传》(总页145—147),清国史馆原编《清史列传》(台北:明文书局,1985年,卷六十九,页37—38),及缪荃孙纂编《续碑传集》(台北:明文书局,1985年,卷七十四,页1—3)。,字子屏,号郑堂,晚号节甫,甘泉人。少受业于惠栋门下,从余萧客、江声游,得吴派之传,著《周易述补》、《尔雅小笺》。为人权奇倜傥,能走马夺槊;豪饮好客,不善营生,遍游齐、晋、燕、赵、闽、、江、浙。道光十一年卒,年七十一。藩十五岁即能为五七言诗,性不喜唐宋文,每自言文无八家气,时目为狂生。

江藩在其《汉学师承记》称汪中:尤善属文,土苴韩、欧,以汉、魏、六朝为则。《汉学师承记·汪中》,页135.他把“汉魏六朝”与“韩欧”对立起来,根本不符合汪中的见解;其中“土苴韩、欧”一语,尤其严重地歪曲了汪中的文学思想,比卢文弨、王引之的说法更为失实。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他在同书中说凌廷堪:雅善属文,尤工骈体,得汉、魏之醇粹,有六朝之流美,在胡稚威、孔巽轩之上,而世人不知也。《汉学师承记》,页144.又尝序凌氏文集云:近日之为古文者,规仿韩、柳,模拟欧、曾,徒事空言,不本经术,汙潦之水不盈,弱条之花先萎,背中而走,岂能与君之文相提并论哉!《江藩序》,《校礼堂文集》,页1—2.在江氏的叙述下,汪中与凌廷堪的文章取向看起来非常相似:一个“以汉、魏、六朝为则”,一个则“得汉、魏之醇粹,有六朝之流美”;一个“土苴韩、欧”,一个则异乎“规仿韩、柳,模拟欧、曾”之徒。江藩乃汪中“最亲密的学侣”张舜徽《清代扬州学记》,页99.,复与凌廷堪相交多年乾隆四十九年(1784),凌廷堪游扬州,始交汪中,汪中即介绍江藩予凌氏。廷堪尝为江藩《周易述补》作序,且十分欣赏江氏的史学。乾隆五十八年(1793),二人又在京师相遇,共谈象纬之学。其后凌氏去世,江藩复为《校礼堂文集》作序,可见二人交情不浅。详参张其锦《凌次仲先生年谱》,闵尔昌《江子屏先生年谱》(江都闵氏刊本,1927年)。,加上他本人也是兼擅文学的经学家据闵尔昌《江子屏先生年谱》、支伟成《清代朴学大师列传》(总页145—147)、清国史馆原编《清史列传》(台北:明文书局,1985年,卷六十九,页37—38)、缪荃孙纂编《续碑传集》,(卷七十四,页1—3)等书所载,江藩十五岁即能为五七言诗,性不喜唐宋文,每自言文无八家气,时目为狂生;所为诗古文,豪迈雄俊,尝作《河赋》数千言,以匹郭景纯《江》、《河》二赋,人争传录云云。,因此他对汪、凌文章的看法,自然有相当的分量。经过他的诠释后,汪、凌二人便俨然有相同的文学思想了。

江藩的《汉学师承记》偶有失误之处如李详《媿生丛录》卷一第一条指出:“吾乡任子田先生《字林考逸》,江郑堂《汉学师承记》谓丁小雅曾著此书,稿本存子田处,子田窃其书而署其名。小雅因作书遍告诸人云云。案:小雅游京师,与子田交最熟。《考逸》后附小雅之说,姓氏粲然。子田辑《考逸》时,广阅群籍,遂得从容撰集《小学钩沈》,其势自然,亦何借小雅,而为郭象盗庄之举?无论当时诸老绝无此说,即小雅逝后,许周生所作《丁教授传》,亦以《字林考逸》列入小雅为人校定刊行书内。不知郑堂当日厚诬两君何意?余疑有爱憎之见也。”(见《李审言先生文集》,页431.),但他既然如此熟悉汪中,为什么竟会犯上这样严重的错误?要解答这个问题,还得从江藩本人的文学思想入手。江藩的著述中很少涉及文章方面的讨论他的主要著作,如《周易述补》(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半毡斋题跋》(台北:艺文印书馆影功顺堂丛书本,1967年)、《宋学渊源记》(载徐洪兴编校《汉学师承记(外二种)》,香港:三联书店,1998年)、《炳烛室杂文》(上海:商务印书馆,1939年)、《乐县考》(台北:华文书局影印粤雅堂丛书本,1965年)等均没有涉及文学方面的讨论。我们只能从《汉学师承记》、《隶经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和《续隶经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内的少数篇幅,窥探他对文学的看法。,曾钊尝为其《隶经文》作叙,略云:《说文解字》:“文,画也,象交形。”然则物类中一彼一此,同异相错而成章,皆谓之文。故六艺诸子,文也;笺注传疏,亦文也。而后世溺尚词章,推唐宋八家为文宗;至于核证典礼,辨订经传,则皆外之曰考据家,若不足以语文者。呜呼!空骋议论,众口一谈,即多至百卷,究何补哉!……甘泉江郑堂先生,……一日出《隶经文》示钊,……以授梓人,并以鄙见附目录后,使为文者知所从事,无徒骋虚词焉。郑堂先生善汉学,不喜唐宋文,每酒后耳热,自言文无八家气云。《隶经文》目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页1—2,总页541.江藩常以文无八家气自诩,然则他才是真正“土苴韩欧”的作家。他抵制八家的原因在于他们疏于经学,“徒骋虚词”。其《〈顾命〉〈康王之诰〉辨》说:“天子之礼,与大夫、士不同。礼经残缺,其详不可得闻矣。惟顾命报告之仪,文具见于《顾命》、《康王之诰》二篇。两汉儒者,深究礼经,不为异说,即王肃之徒,亦不敢任意倍经。至宋时乃有苏轼者,不习礼仪,不明古义,妄谓之失礼。于是俗儒訾议之说,纷如聚讼焉。”《续隶经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页1,总页588.这与凌廷堪批评柳宗元和苏轼的议论正是如出一辙。在江藩眼中,崇尚八家的桐城学者也有类似的毛病。《汉学师承记》述江永事云:三礼馆总裁方侍郎苞,自负其学,见永,即以所疑《士冠礼》、《士昏礼》数事为问,从容答之。苞负气不服,永哂之而已。《江永》,《汉学师承记》,页93.又《国朝经师义目录》云:至国朝,如万斯大、蔡德晋、盛百二虽深于《礼经》,然或取古注,或参妄说,吾无取焉;方苞辈,则更不足道矣。《汉学师承记》附《国朝经师义目录》,页170.他站在汉学家的立场贬抑八家和方苞,并且一厢情愿地以为汪中这位汉学大师也跟他有相同的看法。在他笔下的汪中:于时流不轻许可,有盛名于世者,必肆讥弹。人或规之,则曰:“吾所骂者,皆非不知古今者,惟恐莠乱苗尔;若方苞、袁枚辈,岂屑屑骂之哉!”《汪中》,《汉学师承记》,页134.其实汪中不屑骂方苞之说,本诸凌廷堪的《汪容甫墓志铭》《校礼堂文集》卷三十五,页13.。汪喜孙尝辨之曰:谨按段先生云:“凌仲子撰容甫墓铭,称其不屑骂方灵皋,容甫实无此言,语太重矣。”又谨按先君评望溪集云:“于存殁之际,多有情至之文,亦其才美不可没也。”又撰《沈按察行状》云:“学文于方侍郎苞,冲融醇懿。”望溪集为刘端临先生所藏,《行状》今刊入《述学》。即《妇人无主》驳方灵皋说,亦何致不屑骂之?方为凌仲子乡前辈,仲子骂之,无所不至,同时人所共闻,殆欲引先君以自证耶?《校礼堂集凌仲子撰先君墓铭正误》,《孤儿编》卷三,页27.汪中也许的确没有指名道姓,说“岂屑屑骂”方苞等话,但我们也不可以根据汪喜孙所引证的材料,反过来以为汪中称赏方苞的文章据孙星衍《汪中传》所述,汪中曾言:“吾不骂庸俗人也,得吾骂亦大难。或言遭骂,妄传耳!”(见《碑传集》卷一三四,页7)可知被他骂也不是容易的事,而不被他骂亦未必是好事。,因为汪中明言“才美”而不通经术者,则其文仍不足仿效《容甫先生年谱》五十二年丁未,页32.,而且《行状》所谓“冲融醇懿”云云,乃指沈氏的诗文,并非方苞原文云:“公学诗于海宁查编修慎行,及编修弟侍读嗣瑮,学文于方侍郎,并冲融醇懿,称其德量。”(见《述学别录》卷三,页38)句中“并”字显然合诗文而论,指“公”之诗文。。此外,汪中认为自欧、王殁后,文章之道即无嗣音,对自命继承八家的桐城文统视若无睹,然则方苞在他心中的地位亦可想而知了。不过话说回来,汪中虽然并不特别重视方苞,却也未尝全盘否定方文的造诣,因此汪喜孙说凌廷堪的记载旨在引汪中以自证,亦颇合理而且凌氏也看不起方苞的学问。《礼经释例》论“君之礼拜,稽颡成踊者”时即云:“郑、贾而后,说九拜者,如陈氏祥道、黄氏度、郑氏锷、吴氏澄、田氏艺衡、王氏廷相、顾氏炎武、毛氏奇龄、阎氏若璩、惠氏士奇、江氏永诸君,于振动之拜,大率依违于先后郑之间,否则略而不言,即或别创一解,亦无定见。最谬者,方氏苞之说也。……方氏所云,不独陋妄穿凿,且不明礼意矣。”(卷七九一,页18)。当然凌氏未必有意诬蔑汪中,因为他对汪中的文学思想本来便不十分了解,有所误会亦不稀奇。

江藩撰写《汉学师承记》时引用凌氏有关汪中的记载,并无怀疑它的可信性,这大概是因汪中既曾批评空疏的宋儒,所以说他轻视不知古今的方苞似乎也合情合理,加上江藩本人也讨厌唐宋八家,当他发现汪中似乎与己见吻合,恐怕也有引汪中以自证之意。就是这样,江藩在有意无意之间把汪中与凌廷堪混为一谈。经过这些误解和误述,结果汪中由不专一体的作家,摇身一变,成为鄙薄八家的骈文家,而《汉学师承记》中“土苴韩、欧”四字,亦成为汪中文学思想的标记。

《汉学师承记》“在中国学术史的著作里,实占有异常重要的地位”语见周予同选注《汉学师承记》序言,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页50.,“也是当时在学术上引起波澜之书”语见杨向奎《江藩〈子屏学案〉》,《清儒学案新编》第八卷,山东:齐鲁书社,1994年,页306.,方东树的《汉学商兑》本来也是针对此书而发详参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页517—522)及朱维铮《汉学与反汉学——江藩的〈汉学师承记〉、〈宋学渊源记〉和方东树的〈汉学商兑〉》(《求索真文明——晚清学术史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页14—16)。。《汉学商兑》旨在掎摭汉学的弊病,但方东树既是“姚门四杰”之一,又曾亲闻江藩自夸文章“无他过人,只是不带一毫八家气息”《汉学商兑》,页384.,对《汉学师承记》中与文章相关的论述自然也十分在意。《汉学师承记》“第七卷计十三人,全为生长或流寓扬州的学者”参赵航《扬州学派新论》,页181.,方东树在该卷读到江藩恭维“土苴韩欧”的汪中、赞扬以《文选》为正宗的凌廷堪,于是未及细辨二人之间的分别,便作出强烈的回应。他以为“扬州汪氏,谓文之衰,自昌黎始”《汉学商兑》,页384.,误把章学诚的说法强加在汪中身上章学诚《与汪龙庄书》云:“韩子文起八代之衰,而古文失传亦始韩子。”(《文史通义外篇三》,《章学诚遗书》卷九,总页82)又《上朱大司马论文》:“然则推《春秋》比事属辞之教,虽谓古文由昌黎而衰,未为不可。”(《章学诚遗书外编》补遗,总页612)章氏于当时声名不显,又尝与汪中共事。方东树张冠李戴,也是可以理解的。,恰好从相反的角度强化了江藩的见解。

在江、方一正一反的叙述下,汪中变成凌廷堪的同道甚至先导,出现钱锺书所谓“李详等心目之汪氏”形象。李详《汪容甫先生赞》说:当时桐城,首倡义法。惟君上溯,道源三峡。藻耀高翔,词宗绝业。节甫(江郑堂)次仲(凌仲子),奔走承乏。《学制斋骈文》,《李审言先生文集》,页772.又《江都汪氏丛书序》云:仁和谭仲修先生撰有《师儒》一表,于容甫下,称为绝学,而别列同学刘端临、李孝臣、贾稻孙、江郑堂辈。案:端临、孝臣、稻孙,学本经生,文非素习,……刘李三人,可置弗论,郑堂差足语此,惜其词意偏迫,视汪尚远。惟歙凌次仲氏,附和容甫,如骖之靳。《学制斋骈文》,《李审言先生文集》,页889—890.于是本来与汪中分庭抗礼的凌廷堪,变成“附和”之徒,而汪中也成为对抗桐城义法的大将。后来闵尔昌《自题江子屏先生年谱稿后六首》其三亦云:同心汪、阮播兰芬,朴学扬州自一军。不似桐城矜义法,卓然雄俊《隶经文》。③闵尔昌《江子屏先生年谱》,页21.自注云:“先生自言文无八家气,盖犹汪容甫不慊于方灵皋诸人之意耳。”③可见这种想法不独为李详所有。然而,我们要郑重说明的是,这种“层累地”造成的汪中形象,并不符合历史事实,并且妨碍我们理解扬州学派文学思想的真相。

第五节结语

以上详细介绍了汪中与凌廷堪的文学思想,并且透过考察二者相异的之处,说明方东树对汪中的理解并不准确。由于方氏的误会基本上沿袭江藩等人的议论,我们在解释汪、凌被混同的过程时,又旁涉了江藩的文学思想。然则方东树提及扬州学派时所列举的五个人物,只剩下焦循和阮元二人。

本章严格辨析汪中、凌廷堪文论异同,原因在于他们分别代表了扬州学派文学思想的两大方向,而这两个方向后来分别由焦循与阮元所继承和改善。在下面的分论中,我们将会逐一处理焦循和阮元的文论,借此了解扬州学派文论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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