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毛达让青梅跟她一起练,青梅就是不练,说:
“有公子练就行了。”
这《刀剑宝典》上的武功真是精妙,老少皆宜,不分体质,候毛达被深深吸引,一天到晚练得废寝忘食,饭都不想吃了。
三天速成主要练习速度,直取对方咽喉,刹那间就能让敌人毙命。看起来比较残忍。
候毛达就买了把剑。
三天之后,一日深夜。
只身勇闯县城监牢,虽然不会飞檐走壁,但是势不可挡。
一路横冲直撞,左劈右砍,杀红了眼。
一直杀到聂凌云牢狱门口,把聂凌云吓了一跳。
“这不是聂家剑法吗?”他说。
候毛达一剑劈开牢门,让他赶紧走,随手把那封家书送到他手里。
聂凌云说:
“你就为了这个?”
“答应人的事要办到。”
“其实我可以自己离开。”
“别废话了,赶紧走!”
候毛达拉起聂凌云冲出监牢,来到几里之外。
候毛达说:
“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少侠等等。”
聂凌云叫住候毛达,对他说道:
“既然被你救出,我也没什么说的。大恩不言谢。我在京城有一处宅子,白羊街六十六号,后院莲花池水沟子藏有黄金十万两,归你了。”
说完消失不见。
这人给候毛达的最大印象就是那张刀疤脸,脸上除了刀疤,就只看到他那对刀锋一样的眼睛。
候毛达救了人,赶紧回老宅。此地不宜久留,已经惊动全城官兵,必须尽快逃离。
回到老宅后,也没什么需要收拾的。候毛达叫上青梅,他们俩就离开了。青梅骑在骡子上,候毛达牵着骡子。
一路向北走,经过尼姑庵的时候,青梅说要去妙手空空儿坟前祭拜一下。
候毛达就陪她去了,青梅找了一块木板让候毛达了刻成墓碑。上书:望君止杀。
随后青梅取出火石,燃起了篝火,候毛达以为她要给妙手空空儿烧纸。不料青梅拿出那本《刀剑宝典》一撕两半,丢进火堆里烧了。
篝火熊熊燃烧,候毛达想把秘籍取出来都没有机会,眨眼间秘籍就烧成灰了。
候毛达干瞪眼,就问青梅这是何意,为啥烧书。他好不容易碰到的绝世秘籍,后面还都没练呢。
青梅说:
“看公子身上的血。”
候毛达才注意到自己的青布衣衫已经被鲜血染红,带着浓浓的血腥味,此前杀的正爽,根本没顾及这些。现在想起来真觉得后怕,俨然就是一个杀人狂魔。杀戮会上瘾。
“简直不可思议,我杀了那么多人?”
“杀人书,不可留!”
祭拜完妙手空空儿,两人朝东北方向走去。
京城就在东北方,世人称东京。六百里。
东京是人人向往的城市。
人口逾百万,物资集南北。加上流动人口,据说已经超过两百万。跟现代的三线城市差不多。
只要大冬王朝不垮掉,在东京良民均可挥舞才华,个个能一展抱负。
据青梅说,自大冬王朝建立以来,东京便是历史上首个永不宵禁的大都市。几乎是一座不夜城,夜生活丰富多彩。大部分店铺到深夜十二点才打烊。跟史书记载的同时期北宋王朝还真有点像。
候毛达越听越兴奋,没想到在古代也可以过上现代人的生活,晚上可以出来喝夜啤酒了。
京城由于人多,什么人都有,多方文化交流,各国使者,杀手刺客,潜伏者,鱼龙混杂,相互交织。
像候毛达这种躲避官府追杀的数不胜数,因为人多,便于隐藏。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也是这个道理。
既然聂凌云在京城送的有宅子有银子,候毛达就决定比费标和朴安分抢先一步到京城来。
反正费标和朴安分俩早晚都要到京城来。
费标的风流骚客梦就在京城当宰相,妻妾成群,过逍遥日子。只不过首先要考上举人,上次没中,又要三年。
朴安分要来京城当女皇的,看起来不太现实,这种宏图大业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游戏还在继续,说明她的传染病早就康复了,剑兰应该也没事。
候毛达和费标当初的想法就是先实现自己的梦想,等他们都有成就,再顺便帮朴安分完成梦想。因为朴安分只有一颗当女皇的心,其他的一概不管。就算作为小弟,他们也不愿意跟着这样的大哥。
跟着这样的老板,别怪兄弟们先己后人了。
朴安分自己也知道推翻封建王朝当女皇很难,心里上也设置了一个时间期限的,所以她现在还没着急。既然老板不着急,候毛达就觉得也没必要着急。以前就是太急了,才会如此悲剧。费标从来不理会朴安分的狗屁指令,还不是照样过的逍遥快活。
六百里,一天最多走个二十里,走走停停,就当旅游了。候毛达计划是走两个月。碰到好玩的就停下来多玩两天。况且身边有青梅相伴,走再久也不觉得累。
这骡子只能托一个人,候毛达一路当骡夫。青梅于心不忍,毕竟他是主人,自己是丫鬟。欠主人的一千八百两还没还呢。几次请候毛达上来骑,他都拒绝了。青梅认为候毛达把她当成未来人常说的纯粹朋友了。
在古代男女之间的交往都是在父母眼皮子底子进行的,不存在纯粹的友情。
碰到候毛达,青梅就感觉不一样了,有种人在江湖的感觉。随时都可能挨刀。不过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她可以无拘无束,不用再去在乎那些封建礼教束缚。
她已经不奢望成为候毛达的妻子了,女人被砍成这样,对谁都没法交代,当小妾别人都嫌弃。背上的伤疤,是她永远无法抹去的痛。
两个人一路以礼相待,真像是朋友结伴出来旅游的。
路上候毛达多次感叹《刀剑宝典》被烧掉太可惜了,这是他唯一成为绝世高手的机会。虽然杀人,那也是为了救人,正义不倒。
青梅就告诉他:
“奴家已经谙熟于心。如果公子要练,我背给你听。”
候毛达一阵激动,直赞青梅聪明伶俐。
“青梅,你真的过目不忘吗?”
“差不多。书上的东西看过一遍基本上都能记得。”
“神童啊!”
“书虫!嘿嘿。”
候毛达早已换掉了他那身血衣。为了避免显眼,他们俩都穿成普通人打扮。候毛达专门在青梅脸上涂了一层西红柿面膜,颜值高有时候未必是好事。不仅会吸引回头率,更会吸引贼人惦记。这不像城里,马路上是没有治安的。
果然两个月后,他们就到了距离京城还有三五里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