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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处理完公仪衡的事,我紧赶慢赶,结果还是迟到了。当我正苦恼今天该编一个什么样的借口蒙混过关时,温太傅竟然没有多说一个字,直接就让我落了座。说实话,我其实有点惶恐。因为我始终觉得,今日上课的氛围实在是很不一般,每个同窗看我的表情都各不相同,各有千秋。我心里发毛,后背冷汗涔涔,第一次觉得上一堂课如此艰难。很理所当然的,我听不进课了。

如果我要是在这种异样的氛围中都能听进课,并且深刻的理解了温太傅讲解中的深意,那么我就将会是下一个恒谭,或者直接变成恒谭的祖父。

当然,这只是一句玩笑话,恒谭是个很正直的小伙子,我欣赏他,我的父皇也欣赏他,我们都很认定恒谭会是将来的国之栋梁。

我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都城曾有过一场血流漂橹的大战。那个时候我还不是公主,我的父皇也不是大宣的帝王。我被人从安全的营地里劫出来,目睹了两队人马的厮杀,白的刃,红的血,交织成大朵大朵血色的花,都一一在我眼前绽放。有个少年把我从死人堆里刨出来,拉着我在遍地的枯骨之中狂奔。我以为他是来救我,可后来我发现他好像是救错了人,在发现我不是他要找的人之后蹲下来抱头痛哭了一顿。

这些事隔得太久,其实我早已忘了十之八九,之所以会再回忆起这一件事来,纯粹是课堂上太过于无聊,关于那个少年的一切,我其实早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

除此之外,我还想了很多,诸如午膳吃什么晚饭又吃什么,明日调休又要去哪里玩此类。想得我一时开心一时悲伤,面上表情变换莫测,十分精彩。等我从思海里抽身时,只隐隐听到了温太傅一句下课。我想了想,好像是到该用午膳的时候了。于是我收拾收拾,很开心地跑出去同提着食盒来找我的迎春找了个风景独好的亭子用午膳去了。

用膳用到一半,苏梦芷拎着食盒找了过来。她同我并排坐下。我不是个特别在意规矩的人,我同苏梦芷同岁,她又是我的同窗,自然同她交好。我的同窗们,也大多都跟我相处甚佳。这个大多里,不包括神秘男孩薛瑄。

苏梦芷眼巴巴地看了我一眼,语气略有些担忧:“你...还好吧?”

我嘴里塞了个翡翠包子说不出话:“嗯嗯嗯......”

“公主说她没事,她很好。”迎春的这个翻译很完美,于是我抬起头,非常赞赏地看了她一眼。

谁知苏梦芷听了这句话,反倒更担忧了:“纵然我哥哥伤了你的心,你也用不着如此来伤害温太傅吧?”

“嗯?”抬头迷惑地看着她,保持着夹着翡翠包子沾酱料的动作。实在不知道她这话要从何说起。

苏梦芷顿了顿,很是忧伤地看着我筷子尖尖上的包子,然后又很是忧伤地告诉我:“你说你喜欢温太傅的事,全太学的人都知道了。”末了,又很是正义地补了一句:“温太傅也太惨了。”

我的嘴立刻张得能塞下迎春的两个拳头。夹包子的手一抖,筷子一松,包子啪一声掉进酱料碗里。一石激起千层浪,碗里立刻便酱料四散,挑了刁钻的角度飞进了我的眼里。我捂着眼睛哀嚎一声,立刻便哭了出来。

结果当天下午,我只好顶着一双红肿的眼睛上课,上课期间还时不时拿丝帕擦擦完全不受我控制的眼泪。这个动作在我的同窗们看来,我实在是一个为情所伤的哀怨女子教科书般的代表。

你们清醒一点!拒婚的人是我!是我啊!苏执才是被拒绝的那个人啊!

饶是我再不在乎浮名,也深知人言的可畏。而且这些话如果传到我的皇帝老子的耳朵里,我很可能会遭受一次家庭暴力。

我不怕别人造我的谣,可我怕挨打。

思前想后,觉得我今天再在太学里继续呆下去可能还会传出更为可怕的谣言,于是匆匆起身,匆忙间不知道踩了哪个倒霉蛋一脚,也顾不得道歉,仓皇且迅速地向温太傅告了假,几乎是连滚带爬折回了栖梧宫。临走时的余光撇到他似乎还有事要同我交代,但我实在是顾不得太多,权当作没看到了。

一离开太学那股诡异的氛围,立刻便觉得整个人神清气爽,简直不要太精神,整个人仿佛劫后余生般的轻松自在。

于是我撩开了轿帘,严肃的问跟在一旁的迎春:“迎春,你看我这个样子,像是为情所困的样子么?”

迎春几乎想也没想,立刻便摇头,认真道:“迎春明白公主的心思。公主的心肠天下第一好。他们不了解公主,公主也毋需同他们解释。只要皇上明白,苏小侯爷明白,公主的心思就不算白费。”

迎春不知道,我怕的就是父皇不明白。他若是不明白,届时我不仅放他的鸽子拆他的台,还在温太傅面前说浑话,在太学里痛哭流涕丢他的脸,若我是他,不用祖传家规打我一顿,连我自己都觉得过意不去。

我举目望天无语凝噎。

我觉得我这种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无私奉献精神简直太伟大了。

好吧,主要还是死过一次,以前想不通的事现在统统想通了罢了。

既然苏执不是我的白马王子,那我就潇洒一点,天下骑白马的帅哥何其多,我也不是非要找一个王子。再宽泛一点,也不一定非要找个骑白马的。我这么说您听懂了吧?他可以不是王子也没有白马,因为这两件东西我本来就不缺,但前提条件是,他首先得是个帅哥。

说到这里,肯定会有人会觉得我很肤浅,是的,我确实肤浅。当初看上苏执,其实百分之八十的原因都是因为他长得好看。

执意要嫁给他也是因为我本身是个很高傲且执着的人,加上深受民间传说话本的荼毒,觉得像苏执这样的青年才俊,一定会喜欢公主。但是很可惜,苏执并不是话本里的才俊,所以他不喜欢公主。这让我很恼火,苏执的所作所为深深的打击到了我作为一个公主的自尊。于是我嫁给他,只用了短短三年时间就将自己的生命消磨殆尽。

三载春秋转瞬即逝,但是对于苏执和络昭仪来讲,可能还是有点太长了。

我听过一个句话,说的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意思是对于相爱的人来说,可能一分一秒都觉得无比漫长。

想到这里,我觉得有点悲伤,红肿的眼眶也适时地滚出一点眼泪,掏出丝帕擦了擦,仿佛又想起了什么:“迎春,没吃完的那半笼翡翠包子还热乎着么,给我来一个。”

迎春手里的食盒似乎还留有余温。她一只手托起食盒,一只手揭开盖子。正要将包子端出来,突然脚下一滑,手里的食盒呈一条完美的抛物线笔直地飞了出去,白瓷的碗碟和着没吃完的饭菜叮铃咣啷打碎了一地。我立刻从轿子里冲出去扶她。

由于穿得厚,迎春人倒是没什么大碍,就是摔下去的时候崴了脚,没有防护措施的手掌擦过了破碎的瓷碗,划了很长的一条口子。

“呜......公主,都怪迎春太没用了。”

我立刻用手里的丝帕把她的伤口缠上,瞪了一眼杵在原地大眼瞪小眼的几根抬轿木头,很是无语:“愣着干什么,过来帮忙啊。”

于是几根木头动作整齐划一地围了过来。看到这里,我已经有点佩服内务府的机械化管理了。

无语地叹了口气:“把她搬到轿子里去。”

几根木头一愣,似乎还没反应过来,迎春已经迅速跪在了我面前,眼泪汪汪地行了个大礼:“公主,迎春是奴才,奴才怎么能乘主子的轿子呢?要是被人瞧见了,迎春受罚事小,要是连累了公主,哪怕迎春死一万次也不够的!迎春知道公主心好,可这实在不合规矩。公主还是先回栖梧宫去,迎春自己去找太医拿两贴膏药敷一敷,这点小伤,一点都不碍事的。”语气之诚恳态度之坚决,仿佛是在同我诀别,下一刻就要被人拖出去杖毙。

我见她手心已是一片湿红,也顾不得许多。明白她的意思,再说下去已是做无用功,于是话锋一转,差遣那呆立着的几根木头喊太医去了。

红檐黑瓦,青砖朱墙,这里冷冷清清空空荡荡,寂静得能听见冷风穿过树梢。荒凉的院墙将青石铺就的地皮分割,留出一条一条纵横交错的石道,在寒冷的日光下长满了斑驳青苔和不知名的野草。我低头看着身边的迎春,问她:“你觉不觉得,这里好像很眼熟?”

迎春依言打量着周围,还没来得及回话,我的眼里便蓦然映出一片绯色的衣角。

那是我的披风,我认得。我不仅认得,而且还记得我今天早上,好像把它送给公仪衡了。

目光顺着那片衣角一寸一寸往上,最后停在他的脸上。

公仪衡居高临下地看着我,逆散的光影打上他的侧脸,投下一片寒冷的阴影。他眨了眨眼睛,眼睫上像是凝了一层薄霜,神色淡漠得仿佛一捧碎雪:“这里很冷,你可以进来躲躲。虽然里面和这里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就是了。”

他朝我伸出手,白玉一般的手指像竹节一般修长,无瑕得仿佛一碰就会消散。

我犹豫着,打心底里有点不敢去碰他,怕一碰到他,就会玷污了他。

公仪衡看出了我的犹豫,但他不知道我在犹豫什么:“怎么了?这是不愿意?”

我立刻摇头,小心翼翼地攀住他的指尖。他围着我的披风,一双手却仍旧冷得像冰。

那一瞬间,我仿佛看见迎春的身上发出了刺眼的光圈。

由于迎春崴了脚行动不便,我思考了一会儿到底该怎么将她移动到公仪衡住的宫苑里,思考的结果就是由我和公仪衡一人架着她的一条胳臂,将她半扶半抬了进去。

我虽不是打小自这宫中长大,却也生活了有些年头。宫中的三宫六院我熟得闭着眼睛都能找对地方,唯独对这个地方鲜少踏足,算上今日,一共三次而已,且光是今天一天就踏足了两次。

那是五年前,我还只有十岁。彼时年纪虽小,胆子却是大得出奇。温太傅在我皇帝老子坚持不懈的骚扰下终于不堪其烦重出江湖,头一回在太学里开课授业。当天是我头一次上温太傅的课,也是头一回同薛瑄打照面。

想得没错,我同薛瑄似乎是八字不合,一见面便打了起来。其实打架的理由我早已记不得,不过小孩子么,产生矛盾的理由总是千奇百怪。

但不能否定的是:我们都打得很激烈,很卖力。当时我们俩都正值换牙时期,于是这场战斗便以双方一人掉了一颗门牙告终。

温太傅当然处罚了我和薛瑄,我当时觉得很公平,也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之处,直到我回了宫里。

我同薛瑄打架的这件事早已经传进了父皇的耳朵,他很生气,对着我大发雷霆。

我失算了,我忘记我比薛瑄多了个老子。

父皇在那一天夜里要我在他的行宫外跪足两个时辰,不然不许吃饭,也不准休息。我当然不可能老老实实跪着,于是装模做样跪了一刻钟,心里越想越委屈,想着想着一骨碌爬起来便跑了,速度之快,撵上来的内侍愣是一个也没追上我。

人在情绪不稳定的时候总是容易犯错,更何况我还只是个十岁的小丫头。一口气跑到这种冷冷清清人迹罕至的地方更是大错特错。

话本记载,越是在这种月黑风高,人迹罕至的地方越容易发生点什么,而且多半是坏事。尽管当夜的月色实在不算是坏,但这并不妨碍故事的发展。

就是在这里,我遇上了自我做公主以来的第一次刺杀。其实也不算是刺杀,因为来人的目标并不是我。我就是凑巧被潜进宫里的刺客抓起来充当了人肉盾牌。

我记得很清楚,甚至还记得我在哪个地方摔了一跤,磕掉了我同薛瑄打架时幸存下来的另一颗门牙。

当时那个刺客用刀抵住我的脖子将我当成人质,被举着火把赶来的御林军重重围住。

悲痛万分的我并没有注意到这危险的氛围,捏着磕掉的门牙哭得几乎快要背过气去。

军士们当我是害怕,小心翼翼地同刺客对峙交涉,没有一个人敢轻举妄动。

哭着哭着,我被口水一呛,哇的一声吐了一口血出来。

门牙掉了当然会出血。可惜军士们并不知情,觉得再对峙下去我很可能会就此小命不保,于是纷纷咬着牙让出一条路来。

刺客见状提着我几个起落,踩着宫檐飞速消失在夜色里了。

要说起来,这件事也算我喜欢上苏执的一个引子。当时御林军里领头的,便是只有十五岁的苏执。

刺客将我带到一处密林,饶是我胆子再大,此时也觉察到了事情的不对。

我极力使自己保持镇定,幼时的磨练使我见惯了这种场面,虽害怕,却也没有过多地表现出来。

我不动声色地打量着这个刺客,身量很高,我站起来差不多只到他的胸口,身形偏瘦,手里提着一把看上去就很值钱的长剑。从刚才他提着我一口气跑这么远也大气不喘一口的情况来看,是个轻功很好的武林高手。

我思考着如果我现在爬起来就跑,会有几分活命的机会,最后思考的结果是零。我还没有爬起来便会被他一剑砍死,血溅当场,呜呼哀哉。

硬来不行,只得智取。

既然是刺客,就得该有个刺客的样子。眼前的这位就是一身标准的行刺打扮,黑巾遮住的面上只露出一双锐气逼人的眼睛,像一条在深夜里觅食的毒蛇,此时我就是他牢牢锁住的猎物,盯得我脊背发毛,从头到脚如坠冰窟。

由于我从小被绑过很多次,对这种事情很有经验,也很明白他们这一行的规矩最忌讳的就是盯着他看,要是一个不小心看到了他的脸,就是不死也得死了。

于是我很谨慎的避免着这种情况的出现。

不看他,死也不看他!

我很配合地把头转向一旁:“你快走吧,一会儿他们追上来了,你就走不了了。”

他没说话,半晌,没头没尾的问了一句:“你不怕我?”声音从遮面的黑巾后传来,和我想象得有点不太一样。

是冷清清的,有点温柔的声音。

说实话,我被他的这一个问题搞得有点懵。这你让我怎么回答?我要是说不怕,他觉得我冒犯了他作为一个刺客的尊严,然后恼羞成怒一剑把我砍死。要是我说怕,万一他是个心理变态,觉得我这个回答太没意思,或者太有意思,然后恼羞成怒一剑把我砍死。无论我怎么回答,结果都是同样。

不过我觉得干刺客这一行的,游走在法律与社会的边缘,长期在刀口上讨生活真的很容易会心理变态。

于是我说:“不是很怕...”这是一个很机智也很折中的回答。

他似乎是觉得好笑:“那你为什么哭?”

他原来真的是个心理变态。

我该怎么回答?当然不可能老实说其实我哭是因为牙磕掉了。于是我很认真的编了一个理由,完美得连我自己也挑不出来破绽。

我说:“我要是不哭,他们就不会这么轻易地放你走了。”

一瞬间的安静。我不知道他在干什么,或许是在琢磨我这句话的真实性,或许是在思考该怎么杀了我。总之,无论他此刻在想些什么,我的下场都不会太好。

今夜月色不错,清冷地落上这片密林,正是百花谢去的暮春,我却借着月色看到了刺客身后怒放的桃花。花下立着一个人影,看身形应是一个少年。

刺客转过身同他对峙,少年踏着月光与一地繁花缓缓走近,没有丝毫犹豫地对着这个高出他一头不止的青年刺客亮出银白的长剑,进攻的招式干净利落,步步直逼要害。

先前能对刺客有所牵制,完全是占了人数上的优势,此时孤身作战,他肯定不会是一个剑下亡魂无数的资深刺客的对手。

我明白这一点,刺客也明白,苏执却不明白。

苏执执意要打败他,因无论是战场还是江湖,他都从来没有输过。但二者之间的实力差距实在太过悬殊,他注定只能失败。意外的是,刺客并没有要和他过多纠缠的意思,闪身躲开他咄咄逼人的凌厉剑锋,顺势几个起落便不留痕迹地消失在茫茫密林中了。

就在那个瞬间,我听到极轻的一声铃铛脆响,衬着幽幽月色,仿佛从很远的地方响起,格外孤寂。

我想,这个刺客真是我见过的,最奇怪的人了。他将我劫出来,既不要钱也不要命,只问了我一句害不害怕,事毕掉头便走,潇洒利落,留下我和苏执面面相觑,半点摸不着头脑。

天下的刺客要是都像他这样做生意,那这个职业早就没了发展前景,湮没在汤汤历史长河中了。

当天晚上,苏执背着我一路走回宫里。我趴在少年苏执稍显单薄的肩头上,两只手圈住他的脖子,稍微埋下头,就闻到他身上好闻的熏香。他小心翼翼地托着我的两条腿,踏上蜿蜒曲折的山道,路上荆棘遍布,每一步都走得慎之又慎。周遭缀满了将谢的春花,还没来得及凋零的花瓣沾上他的衣角,在月色凋敝的夜里随着他的脚步起起伏伏,翻转飞舞。

我侧过头去看他,看见他深邃眼窝里的纤长眼睫和从阴影里突出的挺拔鼻梁。接着,是他的声音,有点冷硬的安慰:“不要怕,卑职会带着殿下回去。”

我说:“我不怕。”

其实怎么可能不怕呢?我很害怕,怕得腿都软了。但是我很清楚,即使再害怕也没什么用,我早就明白,这不是我遇到的第一个刺客,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惊惧无用,徒增烦忧罢了。

但我那时毕竟只是一个十岁的小姑娘,心里再怎么明白也并不能自如地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神奇的是,此时苏执叫我不要怕,我就真的一点也不怕了。

你看,此情此景,我会喜欢上苏执,这是不是很合理的一件事?

后来我每次记起那个夜晚,都觉得无比的懊恼。我很悲伤,因为我觉得我同苏执见面那时,我实在是太丑了。

顶着一张哭花的大脸不说,还缺了两颗门牙,说话还漏风。

他对我的印象一定很不好,所以才会在成婚的那天夜里告诉我:“我一点都不喜欢你这种女人,你让我觉得恶心。”

明明是同样的一个人,同样的一种声音,我听着这句话,怎么就如此害怕,如此伤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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