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笔记本(六)
今天早上五点,在还未听到闹钟铃声响起,我就悄悄的起来了。
每天早上五点半起来做早饭,是我妈嫁到这个家三十多年来,完成一天功课的第一步。
自从半个月前,我回家后,做早饭成了我的功课。这是我强烈要求的结果,可以说是我抢了妈妈的功课吧。
打开院门的锁,是我起床后的第一个功课。
我知道,虽然她不用那么早就起床了,但三十多年的习惯,让妈妈到那个点儿就醒了。
我在几年前就发现,一个你用三个月的时间,刻意养成的一个习惯,会变成你的本能,而本能是会伴随你的一生的,不过,也不是不能改变,只要你够毅力,再花三个月去刻意改变它。
对于半个月前强行接替妈妈做早饭这一工作,并不是说我已经做好为现在的原生家庭,或家人认为我以后一定会有的自己的家庭,奉献一生的准备了,而是让他们觉得我有这个打算。
我做这些只是为了给他们一个假相,只是为了更好实施我的计划而已。
目前看来,我的计划完成的,不,也许应该说是实施的还不算太差。这个计划离完成还差一步,最关键的一步。可是,我一点儿都不担心,一切都很完美。
我做好早饭,确定全家都还在半睡半醒的迷糊状态,没有谁想起床撒个尿什么的之后,我在客厅的桌子上放下早就写好的纸条,轻轻的打开屋门。小胖和小灰听到了我的动静,好奇的蹲在主屋的台阶上,看到我,它俩高兴的摇着尾巴,小灰还一直试图跳起来闻闻我的手上是否有食物。
亚当·斯密早在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里,曾有这么一段话:我们从没见过哪两只狗公平审慎地交换骨头,也从没见过一种动物用姿势和呼声告诉别的动物:这个归你,那个归我,我们交换。一个动物若是想从人或别的动物那里获得某物,除了讨好他们之外,没有任何说服或劝诱的手段。小狗对着母狗撒娇献媚,以期获得食物;家犬为了进食,做出种种姿态吸引主人的注意力。
看着小灰的样子,我不仅感慨:如果在它的世界里,讨好等同于人类世界交易的通行证——钱的话,那么小灰真的是一只富有的狗。
现在距离大门只有五米远,但在走过这段路时,我还足费了很大的劲,既不能发出大的声音,又要保证能把小胖和小灰带出大门,还得注意不能让一直缠在我脚边的小灰,把我绊倒。
终于在没有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走出了家门。但我那颗悬着的心,一直到我从门囗的树林里,把用落叶盖在一个大树坑里的自行车扒出来才算彻底的放了下来。
看着它,我笑了。这就是我的计划,这就是我在逃跑十七年无果后,用四个月零六天,精心策划的计划。
目前看来,我的计划完成的,不,也许应该说是实施的还不算太差。这个计划离完成还差一步,最关键的一步。可是,我一点儿都不担心,一切都很完美。
虽然,计划在实施中遇到了一个插曲,但谁又能说插曲不可以变成主题曲呢?只要这个插曲是我心所向就好,最起码,我挺喜欢,尽管,在刚看到这个“插曲”时,我受到了点儿惊吓。
该怎么去形容这种惊吓呢?就拿花来比喻好了。我本来只想要一朵花,在愿望实现时,我发现自己得到的是一片花海。所以这种惊吓,在本质上其实是过于巨大的惊喜。那么,就不能怪我太贪心了。
古人说“人有其愿,天必从之”。既然老天眷顾,我又怎么能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呢?
两只狗儿很欢快。不过,小胖的欢快里好像还带着点儿忧郁。它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只是我不知道它的忧郁是来自对家的留恋,还是对未知旅途的不确定。
我从口袋里拿出两个临走前揣在里面的馒头,这是我们的早餐。
我们。我,小胖,小灰,我们。
我们吃完早饭,就准备上路了。
我把小灰抱到车前绑的塑料小板凳上,小胖自己跳了上来。
车后绑着一个塑料包裹,里面是一件厚厚的棉大衣和一条肥大的棉裤,以及三十个馒头,外加几件常用的修理工具。就这样,我们一人两狗开始了专属于我们的旅程。
一路上,看着车前专注盯着路边风景的小胖和此刻已经钻到小胖肚子下面打瞌睡的小灰,听着自行车发出的吱吱悠悠的声音,再配上昏暗的天色和一直抽打脸庞的雪粒子,我突然特别想哭,并不是因为伤心、难过或委屈,这是一种得到了救赎的错觉。
2009年1月18日中午于途中休息时
红色笔记本(七)
他死了。
他竟然就这么死了。
今天早上,当我走到他的门口时,他的那条小黄狗瑟瑟发抖的趴在院门外,一双眼睛看看走在我前面的小胖、小灰,再看看我,嘴里“呜呜”了半天,终究没敢叫出声。看着它的样子,我笑了一下,看来,它平时没少被小胖收拾。
院门没关,这和我昨晚走的时候一样。
小胖是第一个冲进院子的,小灰在院门外,试探着小黄狗的底细,大概是想交新朋友了。我刚走进院子,就看到他了。
虽然今天天气不太好,但这会儿天色已经开始越来越亮了。我盯着他胸口那把,昨天还被我藏在袖筒里把玩的匕首,想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决定得先把它拿开,实在是太碍事了。
他现在全身僵硬,拔他胸口那把匕首时,我很是费了一番力气。剩下的工作,就简单多了。我加快了手上的速度,我可不想在忙活儿一半的时候,被哪个早起溜达的人给打搅了兴致。
他的血,几乎被上衣前襟给吸收干净了,经过一夜冷风的吹过,都结成血冰了。
想要脱掉,很难。不过,手里有把匕首,尽管是把锈迹斑斑的匕首,也让这一切本来繁琐的工作,变得简单、直接了许多。
我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小胖一直在跟前围绕着,直到我从厨房的拎出储水桶,将一桶结了冰碴的水,往他赤裸的身体上往下浇的时候,它才跳着跑开了。狗都怕水。
他的身体上已经没有任何血迹了,可是,那些挂在身上的水珠,被风一吹,变成了一层冰霜。
我把水桶放回厨房,把刚被我扔到那堆扯烂的衣服上的匕首,又重新插了回去。
本想转头就走的,但他那双泛着死灰的眼睛,总让我觉得,还少了些什么。
想了想,我从胸前的内囗袋里,把我现在正握在手里使用着的碳素笔,掏了出来……
有句话,叫“尘归尘,土归土”,现在,有关于他的一切,都结束了,我也该踏上我的旅程了。
2009年1月18日中午于途中
红色笔记本(八)
在一切即将接近尾声时,我觉得自己该剖析一下自己了。
简单点儿说,就是我需要用现在手里握着的这支笔,对自己这个看似短暂,实则漫长无比的人生做出一个交代了。
为谁?
如果这个问题重要的话,那么就当是为了我自己吧。
我这次出来没带手机,也没带手表。本就是一场以狗为名的旅行,所以我尽量让自己这场旅行的方式,离狗的生活方式更近一些。
今天的天气很差,路面上昨天的雪粒子变成了一层薄冰,今天的雪又在冰面上加了一层“棉絮”。
中午休息过后,我又在路上骑行了大概两个小时。中途停下歇了好几次,眼看着车前小胖那黑色的皮毛已经变成了白色,我决定今天的旅程到此结束。
现在应该是下午五点钟左右吧,我看到一个宽敞的山洪排水口,于是带着小胖和小灰进去了。这里面有些许泥沙,也有很多朽树杈。我把周围的树杈归拢成一堆,升起了火,除了偶尔传来的奇怪的风声,这里是我们比较完美的容身之所。
这里是比较合适的回忆之地。
提到回忆,一下子有太多东西涌出脑海,一时有点儿不知道从哪儿开始。平复了一下心情,觉得还是从头说起吧。
1980年的1月25日,农历的腊月初八的早上,我出生了。
我是家里的第三个孩子,在那个大力推行计划生育的年代里,我的出生算是幸运的。
我家的条件,在李家庄这个小村子里,还算可以。父母在养着家里三个孩子的同时,还养着一头耕牛和二十多只山羊。
从我记事起,我一直都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孩子。性格不招人喜欢,但也不讨人厌。上学之后,成绩既不突出,也不是最后。父母和哥哥、姐姐对我的态度在差与很好之间。
有关于我所有的一切,都停留在“中等”这个水平上。
“中”是“人生”这个跷跷板上的支点。如果我能终其一生都坚守在这个支点上的话,我想,我应该到死去的那一天,都是平静的无关喜乐与忧怖的。
依稀记得,我好像对自己将要过怎样的一生,是有过设想的。
如果这个设想真实存在的话,我想它应该是这样的:在该上学的时候上学;该工作的时候工作;该结婚的时候结婚;该生孩子的时候生孩子;该死去的时候就安静的死去······
如果这个没想真实存在过的话,我想,它在十七年前,也就是我十二岁那年的秋天,就被打破了······
2009年1月18日傍晚于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