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高府,高轩轩在高老头的要求下,去给叶欢做一顿好吃的饭菜款待叶欢,以欢迎叶欢前来高府做客。
最开始高轩轩自然是想拒绝的,心想:“偷窥老娘洗澡,老娘还要给他做饭?做梦吧!给他点一份外卖得了,还款待啥。”
但是她眼珠子一转,想到了一个坏主意,然后便欣然答应了。
往饭菜里下药这么低端下作的手段,高轩轩自然是不会这么干的,而且自己跟老爹也得一起吃呢。
她的主意是:全部做灵肉菜。灵肉是这个世界特有的,专供炼气士食用,炼化以后用来增长法力和改变法力品质的。
凡人也不是不能吃,不过凡人吃不了多少,最多只能吃一两块就会感觉饱腹。
其原理大概有点类似某些科幻片里面的营养素,每天只需吃一小粒,即可满足一天的活动消耗所需。
高轩轩的想法自然是,老娘给你整一桌好吃的,而你却不能吃,只能干瞪眼。
所以当她把一桌子好菜端上桌,整整摆了满满一桌子,高老头一看那些菜式便眉头皱起。
如果叶欢是炼气士,他一定会大赞自己女儿懂事,舍得拿好东西来招待客人,可是叶欢是凡人却又不同,如此作为却显得有点刻薄,不是待客之道。
趁着叶欢不注意他狠狠地瞪了女儿一眼,高轩轩却给他回了一个鬼脸。
高老头只能无奈摇头。
然而片刻之后,事情的发展却是这样的:
“唔,好吃,这是什么肉呀,这么好吃。”
“唔,这个也不错,有嚼劲,味道也好。”
“唔,这个更好,大侄女的手一真是一流。”
叶欢一边胡吃海塞,一边鼓着腮帮子,口齿不清地大赞高轩轩的厨艺了得。还说什么大侄女太客气了,做太多菜了之类的客套话。
把高老头和高轩轩看得目瞪口呆。
高轩轩更是郁闷得差点吐血,整这样一桌好菜可是价值不菲的,为了作弄叶欢她可算是下了血本了。
却没想到结果会是这样,这人可真是一个怪胎。
高老头看着叶欢好一顿猛吃,忍不住劝了一句:“臭小子你悠着点,这可是灵肉。”倒不是心疼灵肉舍不得给他吃,而是担心叶欢吃了消化不良。
“啥是灵肉呀?”叶欢好奇地问道。
“灵肉是给炼气士专用的,辅助修炼的食材,凡人是不宜多吃的,你吃这么多有没有感觉身体不适?”高老头好心提醒他一下,可别真的把他吃坏了。
叶欢一边嚼着灵肉,一边茫然地摇摇头:“没啥不适啊,就是微微感觉有一点身体发热,就像是吃了大补之物一样。”
高老头嘴角一抽,感叹一句:“凡人吃灵肉如同等闲,估计也就你小子能够做到。”
高轩轩闻言更是感觉一阵胸闷,呼吸都有点急促,夹了一块灵肉塞到嘴里,恶狠狠地嚼着,一边嚼一边狠狠地盯着叶欢,估计是把那块灵肉给当成叶欢去虐待了。
叶欢却咦了一声:“大侄女你身体不适吗?你呼吸有点急促啊,是不是吃太多了消化不了?”
叶欢真诚地对高轩轩嘘寒问暖,大献殷勤。
高轩轩咬着牙说:“要你管!你一个人就吃了一大半,我怎么可能吃太多!”
叶欢闻言讪然一笑:“我今天整整一天没吃东西了,实在是饿坏了,吃相是难看了一点,失礼了,让大侄女见笑了。不过大侄女你的手艺实在是太好了,即便我不饿,估计也能吃这么多。”
叶欢解释一下自己的吃相难看的原因,稍带着不露痕迹地拍了一下高轩轩的马屁,马屁功夫简直炉火纯青。
高轩轩闻言心情立马变好一点,好听的话谁不爱听?
高老头也出来打圆场:“臭小子能吃你就多吃点,别管她。”
高轩轩闻言又是一阵气苦,老爹,到底谁才是你亲生的?而叶欢则从善如流地又适当地多吃了“一点”。
“臭小子你今天出去逛了一天,有什么感觉和收获?”感觉叶欢吃得差不多了,高老头才问起这事。
叶欢“咕”一声把最后一块灵肉咽下肚子,才意犹未尽地放下手中的筷子,实在是太好吃了。
他再噎呃一声打了一个饱嗝,才慢条斯理地开口道:“老头你说得对,我一没技术,二没力气,也就能干一干图书馆管理员这样的工作了,你给我安排吧,我都听你的。”
经过一天的社会历练,叶欢终于认清了现实,怂了,认命了。社会不好混,尤其是像他这样没技术,没资历,没力气,没人脉,没背景,要啥没啥的人,其实就应该是咸鱼一条。
咸鱼就咸鱼吧,先赚点伙食费再说,总不能在人家这里白吃白喝。而且如果没有高老头帮衬,他连图书馆管理员这样的工作都未必能够找得到。
这社会,想当咸鱼都得靠关系,叶欢无奈地苦笑一下。
高轩轩一听说叶欢准备打工,连忙插嘴道:“以后发了工资记得第一时间悉数上交,就当做是你的伙食费了。”
高老头又瞪了她一眼,准备开始说教。
叶欢却伸手拦了一下高老头,“我打工本来就是想自食其力,赚点伙食费的,老头你虽然好心收留我,但是我总不能白吃白喝,交伙食费是应该的。”
然后又转头对高轩轩说:“不过,大侄女咱能不能打个商量,您高抬贵手,手下留情,每个月给我留一点点钱傍身好不好?不要多,就一成就行。这钱是英雄胆,没钱寸步难行啊。”
高轩轩却圆眼一瞪:“不行,一分都不能少。”颇有点六亲不认的味道。
叶欢只好苦着脸点头答应了,好吧,反正即便截留一点钱也不够干啥的,估计来一次大保健都不够。
高轩轩心中快意难名,心怀大畅,她第一次感觉到,原来折磨人也能使人快乐,看着你受苦,我就开心了。
不过高老头的下一句话却让她刚刚高兴起来的心情,又郁闷下去。
“工作我给你安排,明天让轩轩顺便捎你一程,把你送到图书馆去。图书馆里还有一个有意思的家伙,你一定不会感觉寂寞的。”
叶欢忙不迭地先行谢过咱大侄女了。
然后才问高老头:“有意思的家伙?谁啊?”
“你去了就知道了。”高老头有点故弄玄虚地说。
高轩轩却一肚子郁闷,所以,老娘还得当他的免费司机?老爹你能不能不要这么自作主张,先问一问我的意见好吗?
不过那俩人的聊天已经拉了进度条,早就过了这一程了,事情已经既成事实。
这时叶欢有点疑惑地问高老头:“老头,咱这里不是修仙世界么?炼气士不都能飞天遁地么,怎么你们都兴开车呀?”
高老头喟然叹息道:“这其实就是一个社会风气的问题。”看他的样子似乎是对这样的社会风气也有点无奈和不满。
“社会风气?”叶欢有点愕然,万万没有想到答案居然会是这个。
“是的,”高老头点点头,“炼气士筑基以后就可以驾驭飞剑飞行,开始的时候炼气士出行自然都是靠驾驭飞剑的。
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帝国逐渐进入电气化和工业化,而自从汽车这种东西被发明之后,就引起了一些世家子弟的青睐和追捧,大概经过几千年的驾驭飞剑,他们也已经厌倦了吧,所以想换一种出行方式。
而社会风气的转变向来是以世家子弟为风向标的,慢慢的,这种出行方式便被蔚然成风,成为了社会上最时髦的出行方式。
而驾驭飞剑这种传统的出行方式已经沦为穷人炼气士的标志了,这样一来,驾驭飞剑出行的人就更少了。”
叶欢有点无语,这真的是修仙世界吗?炼气士不喜欢驾驭飞剑,喜欢开车?这是什么毛病。
不过社会风气和社会潮流这种东西是没有道理可讲的,就好像地球上的人不也时兴穿一条破着洞的裤子吗?
再加上驾驭飞剑这种事,终究是要花力气的。即便可以让别人带着自己飞,可是飞了几千年,会产生审美疲劳也很正常。
汽车的出现和流行,只是恰逢其会罢了。
当天晚上,叶欢便在高府住下了,高老头给他安排了一处独立的小院子。
高老头的家里正如他所说的那样,房间多得很,就他们父女俩住,实在是冷清得很,而且他们也没请佣人,家里却一尘不染,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
叶欢随手把那本《道德经》扔到一张紫檀桌子上,看着装修得富丽堂皇的客房,心情很复杂。
自己这也算是安定下来了吧,暂时在这个世界站稳了脚跟,有了安身立命之所。
虽然是寄人篱下,但是总比颠沛流离要强,所以,他很感激高老头,在自己走投无路的时候收留了他。
包括高轩轩也是,虽然有点脾气不太好,但是——身材是真的好。
透过打开的窗户,叶欢看到一轮明月挂在天上,他看着月亮,月亮也冷冷地看着他。
他发现这个世界和地球有很多相似之处,同样是日升月落,日夜变换。
大概所有能够孕育出高等文明的星球,其环境都是差不多的吧。叶欢如此猜测着。
今天这一天的经历可够丰富的,也不知是谁袭击了他,到底为了什么?叶欢感觉就好像黑暗中有一个猛兽在虎视眈眈,随时有可能会对他发动致命一击一样。
怀揣着对未来的一点点担忧,叶欢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了好久,才慢慢地进入了梦乡。
全新的生活就要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