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结束,观众不由自主地鼓起了掌,这表演实在是太精彩了。
丽丽和娟娟拍得更欢,她们此时看向丁丁的眼神就像是看外星人一样,看不透他小小的脑袋里究竟装了怎样的风景,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个小孩太厉害了,就像是武侠小说里一个独自下山历练的神秘少年一样。虽然他们都是可爱的小仙女,但是此时心里正在此起彼伏地喝到流批,流批,流批啊!。
丁丁看着四周热情的观众,心里激动无比。他曾无数次想象过在舞台上激情澎湃,下面的观众一呼百应的场景。
今天的观众虽然没有那么多,但是贵在真实。毕竟脑海里无论怎么精彩都是虚幻,在场的人再少,那也是真实的反馈。
哪个人又没有一个万众瞩目受人敬仰的梦想,更何况是一个踌躇满志的少年郎。
爽,实在是爽!张老师说的没错,好的音乐就是要拿出来和大家分享,只有演奏出来的音乐,才是活着的音乐,才是让人激动的音乐!他知道接受掌声和欢呼会很爽,但是真正体验过后,才知道这个爽究竟有多爽,爽得丁丁热泪盈眶。
周围的人更多了,人都是充满好奇的,他们就是为了消遣和凑热闹而来,此处动静这么大,自然会吸引更多的人来这里。
这时候主唱来到了丁丁身旁,弯下腰,微笑着对丁丁小声问道:“会不会弹《归来少年郎》?”
巧了,这首歌丁丁也是滚瓜烂熟,是一首摇滚布鲁斯风格的歌,看来张老师挺有眼光。
没办法,世上的歌曲多如牛毛,但真正能经受得住时间洗刷的歌曲却是十不存二,只有那些既符合大众审美,又有普世价值的歌才会源远流长。
《归来少年郎》就是其中一首。
丁丁点点头,激动地道:“我会,我会!我很熟!”
他是怕主唱叔叔不让他弹奏了。
“会唱吗?你来唱!”主唱趁热打铁道。
“不不不,我不行……”
丁丁还没说完,主唱就转过身,对着观众大声道:“《归来少年郎》,由我们的天才少年为大家演唱!掌声在哪里!”
“哗哗哗哗……”围观的人群立刻报以热烈的掌声,其中娟娟和丽丽最是积极,口中更是欢呼不断,将气氛带动得更加热烈,就像是演唱会现场一样。
一些搞直播的主播更是把手里的手机用架子固定住,摄像头对准了丁丁他们。
丁丁骑虎难下,这时候要是不上去,岂不是扫了众人的兴?唱的好不好无所谓,但既然上台了,就一定要开心,放肆!
丁丁想着,抱着木吉他,拖着长长的线走到了话筒前。
主唱叔叔马上将话筒的高度降下来,一直降到丁丁的嘴边。
身后的鼓手看了看身旁的木吉他手,嘿嘿一笑,道:“我去干活了,你慢慢欣赏!”说着一溜烟跑到了架子鼓后,拿起鼓棒,在手指之间酷酷地绕了几圈,然后砰砰砰地敲了起来,没办法,他也来感觉了。
而乐队原本的木吉他手,颜值担当,此时却被遗弃在了角落里。
她撩了撩头上的短发,小嘴嘟起,小声地道:“哼,我居然被一个小朋友欺负了……”
鼓手也是个狠人,一上来就是两百的双踩,稳稳当当,这是他自己加上去的,踩了四小节后才开始进入正题。
镲片击打四下,丁丁的和弦又一次精准切入,这首歌的和弦节奏非常快,功力不到家的人就算跟得上换和弦的速度,弹出来也会匆匆忙忙而失去味道。
丁丁自然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日复一日的刻苦练习让他闭着眼睛都能快速而准确地按到他要的和弦,此时演奏起来自然游刃有余,何况这首歌不是难度刁钻的歌。
前奏很短,但足够让丁丁找到感觉了,可是他的声音显得稚嫩,和原版沧桑的嗓音比起来有很多不足,但是抛开音色,丁丁唱的却也不差。
他边弹边唱道:
我的灵魂来自一个地方
那是令人心安的故乡
一直听到一个召唤
那是我无法忘记的信仰
我一直在寻找她的方向
经历了风霜和嘲讽的目光
看到了时光和命运的璀璨
可是她
一直在前方
……
唱到这里,是木吉他一段长达四十多秒的间奏solo,速度非常快,但是丁丁完全能够把控。主唱之所以敢选这首歌,也是因为他感觉得出丁丁的基本功很扎实,完全能够驾驭。
结果令人满意,丁丁完美地弹奏出了他想要的效果。
间奏过后,丁丁开始唱第二段:
半生流离的我改变了模样
越来越坚强越来越勇敢
一直听到一个召唤
那是我无法忘记的信仰
我一直在寻找她的方向
豪迈的脚步坚定而又铿锵
就算我已经老去白发苍苍
归来时
依旧少年郎
依旧少年郎
少年郎
少年郎
……
今晚的表演,一开始便是高潮,之后更是一浪高过一浪,直到最后,周围已经人满为患,闪光灯就像是机关枪一样停不下来。
丁丁玩得忘乎所以,跟着弹了一首又一首,一直弹到惊动了警察叔叔开着车来维持秩序疏散人群的程度。
他们不得不收摊。
这时候一个酷酷的短发女郎却是提着一袋饮料,走到了三人面前,将袋子里的饮料递给了他们。
来的正是原本的木吉他手,眼睁睁看了丁丁拿着她的琴撒欢一个半小时,却又无能为力。
“小朋友,弹得不错!不过你该还我的琴了!”
女人的声音里听不出情绪,但是给人的感觉很冷。
“谢谢阿姨!”丁丁接过水,连忙递出手里的吉他,然后鞠了个躬。
“你叫我啥?”女人一扬眉毛。
“姐姐?”丁丁不确定地道,他实在想不通,城里的女人怎么都喜欢这种乱了辈分的称呼。
这也是张老师教他的小技巧,丁丁一时给忘了。
“嗯,这还差不多!”女人点了点头,接过吉他,开始收拾。
这时候,收好了电吉他的主唱叔叔走了过来,摸了摸丁丁的头,道:“小朋友不错,很厉害,要不要跟我们去吃烧烤?我们一起聊聊?”
“嗯……”丁丁有些犹豫地道:“我得找个旅社休息了,明天还要买琴弦,然后赶车回去。”
他心里其实是想要跟他们走的,因为他非常渴望和同样热爱音乐的人交流心得,验证心中的一些想法,解开心中的一些疑惑,此时正是个好机会。
但是丁丁知道他这次的任务,可容不得出错,否则的话,他阿妈知道他偷偷跑出来,肯定要来找他,找到了还要挨打。
这祸闯不得。
“你有几岁了?身上有身份证吗?”主唱问道。
“没有!”丁丁摇了摇头。
“你没有身份证,哪个旅社敢让你一个小孩住,你城里没有亲戚吗?”
“没有!我就是来买琴弦的。”
“琴弦我那里有,我给你几套,你哪里也别去了,一个人危险的很,听我的,我们一起吃烧烤,吃完了去我那里住,明天一大早我送你去车站!”主唱叔叔道。
不知道为什么,丁丁觉得主唱叔叔很值得信赖。
“好!”丁丁点了点头,然后深深鞠躬道:“谢谢叔叔!”
就在这时,正在离开的人群里跑出来两个女孩子,却是娟娟和丽丽。
俩人兴奋地跑到丁丁的面前蹲下,大声道:“哇,小朋友,还记得我们吗?你可真厉害,太酷了!”
“咦,两位姐姐,你们也在这里啊?什么时候来的?”丁丁自然记得这两个热心肠和自来熟的小阿姨。
“你弹第一首歌弹到一半的时候我们就来了,当时我们都惊呆了!”两个女孩依旧热情不减。
“怎么,你们认识啊?”主唱看着这场面,向丁丁问道。
“嗯,这两位姐姐是好人,刚才就是她们叫我来这边玩的。”丁丁道。
“你好你好!我们是丁丁的朋友,很高兴认识你!”
“哇,你们好酷啊!你们的乐队名字叫什么?”
“帅哥,你有女朋友了吗?”
丽丽和娟娟看到主唱,顿时都站了起来,把主唱围个水泄不通,两眼冒光。
“呃……幸会幸会,我们的乐队叫红钉子乐队……”主唱不是没见过热情的观众,但是这么热情的还是头一次见到,特别是丽丽,问他有没有女朋友,更是让他窘迫不已。
旁边正在搬鼓的鼓手看到这场面,拍了拍身边怒目而视的短发女人,嘿嘿笑道:“完了完了,你今晚恐怕要失去很多啊!嘿嘿嘿……”
“怎么,想打架?”女人听了顿时扬起拳头。
“不不不……哪能呢!”鼓手把头摇了拨浪鼓似的,麻溜地走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