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三分,夏蝉不鸣。
这篝火宴会喧喧闹闹,直开到凌晨,待人们玩累了,闹够了,吃得满嘴流油幸福美满,方才罢休。
顾成他们三人倒是还好,范建忠和姒如花这俩活宝却是和村民们相处的异常融洽,在马家村里的人,总认为城里大家族的少爷都是那种不可一世,脾气暴躁之流,但没成想,竟是自己以偏概全了。这一个书生一个花和尚,哪一个不是亲切和善,没有架子的三好青年?有学识会武功,品性端正家境优渥,要不是实在没处下手,这俩人怕是得在这村子留上一留。
顾成与黎晚漪一吻过后,气氛有些僵冷,黎晚漪低垂着眼睑,微微侧身,不再理他,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顾成倒是狼心狗肺,没想这么多些许,百无聊赖之际看着远方那花和尚,正和那村民们划着拳,不是蹦出个“五魁首来”“六六六哇”,随后要么一声大叹,要么一声哄闹,随着一杯酒的下肚,便是再来一拳,立得要分个高下。
这末世难得的宴会,终究散场了,顾成近些日子来的一些抑郁也得消散,呼出一口浊气,看了看身边还红着脸的姑娘,喜形于色,极是满足。
“漪漪,该走啦,再在这坐着,晚风瑟瑟,当心着凉。”顾成弯下腰来,试图对上黎晚漪那双星眸,窃个三分意图。
“下次..”黎晚漪静了半晌,呢喃细语道:“下次可不许这样了..”
“呔。”顾成单膝跪地,双手平举抱拳,猴戏道:“今夜是小生唐突,如若冒犯,还请公主责罚!”
“哼!”黎晚漪被他这一闹,也不羞了,冷哼一声便站起身来。
顾成黠然一笑,也一道站了起来,刚欲要走,左手却牵过一丝柔滑,如玉温凉。
黎晚漪..竟主动将小手送了进来,任他牵着。
这一瞬,别提他心里有多美了。
你瞧瞧你瞧瞧,谁说老套不顶用的,这不是我“欲擒故纵”的功效又是什么?简直可以用“立竿见影”来形容好吧?英雄救美往后再说一百年那也是管用的!莫提俗气二字!
唉,顾成这厮的心理活动如果拍成电影,最起码也是好莱坞大片级别的。
“看什么看!”黎晚漪柳眉一挑,还有些不好意思,微别半张脸去,很是娇柔的说道:“快走啦。”
您看过“机械舞”吗?就是那种浑身触电的感觉。没错,顾成差点就在这来上一段,只见他被黎晚漪这一言一行电的是浑身酥麻,寸步难行。
“成哥,抽风了啊?”刚巧不巧,王不悔恰从此经过,由于他是从侧面来,恰好被身躯挡住了视线,没看到二人紧紧握在一起的手,不然的话,他也不会这么不识趣的过来打搅一番。
“你丫!自己的姑娘不要,跑我这来兜什么风。”顾成听到右手边传来一熟悉声响,便知不妙,如此微妙之景被王不悔掺和一脚,还不得气氛全无?
黎晚漪见他来了,小脑袋埋得更深了,绯红一直蔓延到月颈之上,可她那素白小手,却不曾松开。
“嘿,你这人。”王不悔这会正郁闷着呢,先前顾成当了媒人,帮他和那水灵姑娘搭了桥,聊了有一会功夫,发现聊不太来,姑娘的为人三观倒是没多大问题,就是和王不悔的兴趣爱好有些偏差,若是做个比喻,王不悔喜李白磅礴大气,姑娘爱白居易随和亲民,两人又都属腼腆类型,说了两句就没了话题,看情形甚是尴尬,再次用起尿遁之术,溜之大吉。
所以啊,顾成这番话可是戳到王不悔心里痛楚了。
而正当他准备捋起袖子找顾成干上一架,那袖子还没捋直咯,就被一道肃杀的目光震慑的冷汗直流,双腿打软,梨花剑客只用一道目光竟可给予如此之大的心理威压,其强度丝毫不亚于“蒙奇·D·路飞”的霸王色霸气..得亏王不悔是个练家子,要是换个普通人来当即就给跪下去了。
这会功夫王不悔方才看清了,这一男一女背地里做的事竟如此不堪入门,直喂狗粮,王不悔捂着胸口,似有鲜血喷出,弱弱接道:“你们聊..你们聊..”
转眼,脚下抹油,风也似的跑去找姒如花和范建忠两人玩去了..
事已至此,顾成又徜徉回了风花雪月之美差来...
收场,深夜。
等大伙乐完了,嗨翻了,突然才想起一个事来。
这马家村五六十户,里里外外来竟翻不出一间客房,更别提酒店客栈这等建筑了。
但客房没有,空房还是找得到两间的。
第一间,是马巍的住所,他自从父亲走后,向来独居,父亲原本的屋子为了留个念想,他也每层动弹,床和被褥也常年更换,马巍就可以睡父亲的屋子,把自己的屋子空出来给顾成他们用。
可独独一间房,哪够五个人一块使?别提黎晚漪这黄花闺女,就是五个大老爷们也挤不进一张床去。
但是巧了,这村里还有一户人家,空上一张床。
这户人家的家主名叫马建国,家有一姝,十八九岁,生得乖巧伶俐,生动活泼,家家户户都抢着上门提亲,不过马小玲愣是一个没看上。
事情发生在十余天前,到了一月一次的进城之日,由马巍领头,带上一众要去城里购置东西的男女老少进城赶集。
这一行人,不多不少,十五六个,起个大早出发,约莫十点左右行至城里,给上四五个小时的自由采购时间,再到四点来钟,城门口集合,出发回村。
马巍属于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类型,也没有家人让他照顾,所以他进城主要是起个保驾护航的作用来,前文说了,他是个粗人,他天真的以为只有在荒郊野外才会有危险发生,到这城里,能有个屁的危险?
马巍认为,城里的人也同他们村里一样,淳净朴实,不干脏事。可是没成想,今天有个进城的人,叫“马小玲”。
年轻貌美的姑娘走到哪里都像一个雀跃的精灵,自成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那么自然,就会很“惹人注意”。
啊不..惹人注意这个词汇似乎有些和善了,不妨叫“惹畜牲中意”罢。
这几头尚未开化的畜牲,就是曹金刚一派。
后面发生的故事,想必大家也回想起来了,那人间极恶之景,我也不愿多提。
那天直至傍晚时分,马巍也没等来迟迟未归的马小玲,但这个时辰已经是他们等待的极限了,而他当时就没多想,只是以为小姑娘可能在路上耽误了,大不了..明日自己再来走一遭,接她回去。
至于为何不能等她一夜..马巍也想等,可他身后那一大帮子人可等不起,等上一夜,住哪里?在街头一躺?没个两分钟就来人赶你走,往酒店里睡?农村人有几个闲钱住上一晚酒店,可能辛苦一年也住不上一宿。
再者说了,她马小玲也老大不小,十八九岁了,路上耽误点事..自己对付一宿,明天再来接她,不碍事。
失踪一个多小时,谁也没往深处想,就是现代失踪,不满24小时派出所也不会立案,除非三天见不着人影,才会出动警力替你调查寻人,区区一个多时辰,算不了什么。
再不走,天黑之前就回不了村子了。要是遇上那几只钢牙野猪,一行人还会有生命危险。
到第二日,马巍独身前来接她,在城门口站了整整一天,竟不见人影。
他急了,急得满头大汗,六神无主。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迟到的事,但是第二天一早来城门口一瞧,准能见到迟到的人,可今天直到日落西山还没看见马小玲,保不准,是出事了。
马巍最先就是去报警,但是这种事在警察局里只能算个“寻常”,备个案就让马巍回去了,告诉他“再等两天看看”。
这一等,又是三天。
这三天里,马巍四处寻找马小玲的踪迹,大街小巷被他翻了个底朝天,他自持脚力不错,血气方刚,愣是找了三天三夜没合过眼。
警察也出警了,调监控,走街串巷,无果
毕竟是肉体凡躯,连日的奔波揪心,到头来还是给马巍累趴下了,这一倒,就是好些天。
直至两天前,马巍悠悠转醒,饿的头脑发昏四肢无力,去街上吃了整整一大屉馒头,才垫上肚子。
待他失魂落魄的回了村,挣扎几个时辰,才鼓起勇气行至马建国家门口,告之这个噩运。
马建国夫妇年近五十了,三十岁才得一女娃,给他乐的三天三夜合不拢嘴。
如今,娃娃丢了,生死未卜。
消息一出口,马建国的妻子眼前一黑,经受不住晕了过去。
这夜啊,煞是难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