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城有个戒律,叫做,宁惹千军,不遇狼王。
正因如此,暗夜狼族生活的城东万里原就此被称为“黑夜禁忌之地”,这条戒律不是某个江湖说书人为了提高收入强行杜撰上去的,而是那暗夜狼族活生生的杀出来的。
但凡有军队,猎杀者小队途径万里原,遭遇暗夜狼族的后果往往是悉数战死,偶尔有强级坐镇的队伍,才能活上三五人罢了..那回来的人,不是被咬断了胳膊,就是少了个耳朵,但比起那些曝尸荒野的几十号战友来说已是万幸了。
渐渐地,万里原走得人便少了,不知何时,城中就流传起“宁惹千军,不遇狼王”的说法来。
Lv1的新号野外偶遇Lv10炼狱难度副本BOSS,就算你手里拿着的是青龙偃月刀,那手也得抖上三抖..
那话说回来,这暗夜狼族为何如此之厉害?
其一,暗夜狼王的实力恐怖滔天,通常来说,B级的怪物就可以纵横一方了,要知道S城一城之中,也未必驻守着一名强级(对应怪物B级)水准之人,这世道,强级高手可是烫手山芋,各方势力争先恐后的想讨来做打手。而那暗夜狼王,在B级中俨然一副王者之态,就如今夜的金翼蝠王在它手里被打的是魂不守舍落荒而逃(金翼蝠王晚上出去觅食的时候正巧遭遇了暗夜狼族的埋伏,前文有提)。
其二,江湖有句名言,双拳难敌四手,乱棍打死老师傅。暗夜狼族百余名战士各各有如精兵强将,训练有素,甚至有传闻说此狼群竟然懂得天覆八卦阵,变化多端诡异莫测,一旦陷入其中要想逃脱,有如天方夜谭。
综上所述,暗夜狼族无论从将领水准,战术战略,军队素质,都顶的上一个师的兵力了。
而此时此刻,深陷包围圈的三人面对如此强敌,又岂能不心乱如麻。
旦见不归林中,顾成二十来个毒药烟雾弹掷出去后,确实起到了一点功效,令暗夜狼族追杀的脚步慢了一分,但也仅仅只是一分罢了,那些毒气弹仿佛变成了“饿狼催化剂”,顿时激起了群狼的杀戮之欲,一只只撒开脚丫直追而来。
要知道..人类与野兽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智商”,人类会用武器工具,野兽不会,人类会使元气秘法,野兽不会,但三十年过去了,人类与野兽的战争还僵持不下,甚至略显颓势,这是为何?
道理很简单,野兽的身体强化实在太过强大了,你人类有轻功又如何,我就是跑得快,你用上轻功也没我跑得快,你会武技能怎样?我一巴掌下去你还是挡不住。这就是简单的强大..好比举重比赛,50kg级的选手任凭他技术再好,水平再高。从200kg水准中随便拉出来一个也比你强大太多了。
所以人类与野兽的战斗,要么依靠武器,要么倚仗智商,否则同等水准之下必被吊打。
暗夜狼族曾经的栖息地名为“万里原”,平日猎杀就相当于在跑马拉松锦标赛,输的猎物就会被吃掉,而顾成,王不悔,黎晚漪这三人此刻可是在和它们比拼脚力..
“我淦你妈!”匆乱之间,顾成往身后一扫,只见铺天盖地的血色瞳孔从四面八方包围而来,那一个个在深夜亮如星辰的血色眼眸仿佛冥河的提灯,摄人心魂。
“咋他妈越来越近了啊!”顾成此时心也乱了,整天阴人的他终究被反阴了一次,说到底他还是个十七八岁的青年,就算其性格早熟,但比起一些老谋深算的谋士来说还略显稚嫩。
夺路而奔数分钟后,王不悔的体力渐渐不支了。
“成哥,我跑不动了,放我下来吧,你们走。”王不悔说这话时,脸上已苍白无色,被金翼蝠王重伤之后,走到这里已是极限了。
“啪!”一个响亮的巴掌直直甩在了王不悔脸上,顾成此时已带着些许哭腔,冲着王不悔吼道:“滚你妈的蛋!你再说一句这种话老子回去给你切碎了喂猪!”
一句话骂完,顾成不由分说的一把背起王不悔,本就不快的脚步又慢上了几分。
“不行..带上我一个都走不掉,我已经是个累赘了,成哥你要好好活着,黎女侠,你也是。”王不悔在顾成背上说这话时,眼泪不争气的从眼眶中流出,自知死相百出的他,已经放弃了生的希望,他只期盼着最好的朋友能逃得一命。
人之将死,言出必诚。
不到生死关头,很难看出一个人隐埋心底的真正品性,顾成从不交朋友,王不悔是唯一一个,朋友贵精不在多,世上又有几人能在生死存亡之际念着好友,而放弃了自己生的希望呢。
人不到死时最后一刻,往往都抱着侥幸,万一呢?万一狼群追不上呢?万一有人来救我们呢?虽然自己也知道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人之本性就是如此,自私而又贪婪。
“切。”顾成鼻尖一酸,眼眶之中也出现了些许晶莹,强忍着说道:“你就在这老老实实呆着,哪也不许去,要死咱也得死一起,大不了来世再当兄弟。”
男人间的友谊,清澈纯粹。无论平日里他用何等粗鄙之言去侮辱你,如何损你,骂你,在人生中最低谷的时候,你会发现只有他才会站在你身边与你同舟共济,那些恭维,谄媚之人早已不知消失在何方,不见了踪影。
黎晚漪叹了口气,抽出剑来,猛然朝着狼王一方杀去,朱唇一颤,大喊道:“我去引狼王离开,你们趁机快跑!”
一语道出,不等顾成王不悔二人反应,黎晚漪就已消失在浓郁的黑森林之中。
“喂!”待顾成反应过来已经为时已晚,黎晚漪的身影早就不见。
“他妈的,一个个都不听使唤是吧!”顾成鼻尖又是一酸,一边狂奔一边喃喃道:“明明..明明你一个人早就能走脱的,干嘛去你妈的为了我们以身犯险深入狼群啊!!”
黎晚漪,并非找个由头逃跑,而是真正的去找狼王搏命去了。
顾成,王不悔二人兄弟多年,生死相依到不为奇,萍水相逢的黎晚漪为何要为他们出生入死?这不符合逻辑。
但..她就是如此这般。
江湖人称:梨花侠客——黎晚漪。
这梨花侠客,自南疆一路而来,侠义之举已传得颇为响亮,甚至江湖上有人特意为她作诗一首,
“自古南疆兮,山水画如仙。
恰有美人兮,一剑梨花庵。
梨落花千里,嫉恶似疯魔。
孤剑屠万鬼,侠气壮黄昏。”
黎晚漪这人,心之善,深不可测,她嫉恶如死仇,以执掌正义,扫除世间黑暗的理念行走天下,从西南疆域一路走来,大大小小的事件也糟了不少,行侠仗义,抓寇擒贼,人性之黑暗有领略不少,有如农夫与蛇的故事也不止出现一次,但她的理念..却从未变过。
这是人之本性,从出生到长大,“善良”的天性从未离她而去,打小习武的她梦想就是浪迹天涯,做得一名遵循本心,快意人生的女侠。
所以,黎晚漪救他二人,一是欣赏顾成的才华和为人,二是被他两人兄弟之情折服。这无关于她的利益,但..这就足以成为她为之赴死的理由。
人活一世,图个啥?百年人生?未必,黎晚漪只做她认为有意义的事情,哪怕就此消香玉陨,但做无妨。
随着黎晚漪一走,很显著的,狼群大部分都随着狼王追她而去,黎晚漪身上的能量好比个八斤重的大西瓜,顾成王不悔二人加起来也顶多算半个馒头,狼王可不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蠢事,集结大部分力量去击杀黎晚漪才是它的当务之急。
待黎晚漪领着大部分战力远去之后,顾成数了数身后的狼,约莫十来只,索性也不跑了,把王不悔安顿在树旁,从腰间抽出剑来,目光之中沾满了凶狠至极的恶意。
“一帮龟孙..”顾成握剑的右手都有些微微颤抖。“拿你顾爷爷..不当回事是吧。”
那十几只暗夜狼族见眼前的人类不再跑了,有如训练有素的特种兵,迅速形成合围之势,将顾成团团围住。
至于那一旁的王不悔,已然是废人一个,杀了这个能动的再吃,也不为迟。
“几个C级的领着十来只D级狼崽子就敢找我打。”顾成眼中血红一片,竟是比那暗夜狼族的眼眸还要显得猩红可怖。
“呵呵。”顾成的嘴角微微一冷。
倏忽。
霎时间,犹如万千剑光闪过,只觉眼前一亮,那十几只暗夜狼族的胸口猛然炸裂,全身爆裂而死。
鲜血..染红了半片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