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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论剑 (5)

我现在还记得金庸用来描绘她揭下面纱后的观感:新月初晕,花树堆雪。我的个天,什么叫做活色生香,什么叫做美丽动人,比起神仙姐姐来,木婉清那种原生态的性感更能叫我辈凡人喷鼻血。

金庸肯定也看出了木姑娘性感的潜质,所以特意让她和小段待在一个石屋里,然后借阴阳六合散之名,来写木婉清性感之实,每当看到木姑娘穿着个小肚兜,眼波欲流双目喷火的描写,我就恨不得冲进去揪着小段的耳朵训斥:“你还犹豫个啥啊,当真是一段木头!”

可金老硬是让小段悬崖勒马了,理由是“我那神仙姐姐实在比婉妹美貌得多”。见过YY的,没见过有这样光YY不敢干实事的。至此,我对金庸的唯美貌至上彻底地寒了心。

据说新版中段誉最后娶了木婉清做皇妃,“因为她还是真心爱我的”,看来金庸在年老后终于明白了,对于一个男人来说,爱我的女人才是最好的。

金庸特别喜欢用的道具还有金环,黄蓉、何铁手等人都是白衣金环,娇艳无俦。

四、爱笑。套用一句古龙的话:爱笑的女人,通常运气都不会太坏。小龙女等天仙们大多不爱笑,笑的时候也只是微笑、浅笑。可是苏荃、何铁手等人非常善于笑,一笑就笑得花枝乱颤,眼角眉梢春意无边。

《白马》总论:东方式的《伊索寓言》+《安徒生童话》

如果我以后有一个孩子的话,我会把《白马啸西风》当做他的启蒙读物。中华民族是一个早熟的民族,数千年前,我们的祖辈庄子老子们就已经开始探讨最深远的哲学问题,而世界上大部分地区的人民还处于蒙昧阶段。与此相应地,世故和成熟也成了中国文学的主流,文学作品从来都是写给成人看的,没有滋养童话的土壤,自然就产生不了天真烂漫的童话故事。

古时候的小朋友们,还只四五岁就念《三字经》、《千字文》,整天之乎者也仁义道德的,不少年老成才怪,窃以为,古时中国人想象力之匮乏,也许和小时候没童话读有关。现代的小朋友幸福多了,他们有了自己的读物,只不过这些读物大多产自域外,像我小时候,看得最多的书就是《格林童话》和《伊索寓言》。

直到我稍微大了点,邂逅了金老爷子写的《白马啸西风》,才恍然大悟,原来,我们中国也有属于自己的童话。如果说武侠小说是成人的童话的话,《白马啸西风》的受众面更广些,我异常坚决地认为,这本书很适合做小朋友的启蒙读物。

因为这本书既有童话故事所特有的神奇变幻,又兼具寓言故事所特有的隐喻寄托。再说,安徒生童话也好,伊索寓言也好,它们都是在西方人文背景中孕育出来的,自然不如《白马》这样纯东方,更适合中国小朋友的审美情趣。

寓言的特点在于言在意外,借物讽世。综观《白马》全书,就是一部“爱的寓言”,正如很多金迷所说,《白马》本是情书,其主题就是“有情皆苦”。书中人物个个有情,但除了苏普和阿曼这一对小情侣外,个个都尝过情之苦涩。

白马李三和三娘子两人,是因情而死;孑然一身踽踽独行的李文秀,是因情而寂;杀死了雅丽仙的瓦尔拉齐,是因情而戾;为救李文秀而献出了生命的马家骏,是因情而牺牲;而因妻子的死而仇视汉人的苏普克,则是因情而恨。

这些人活得那么不快乐,无非是为情所困,为情所伤,这就给我们这些混混沌沌的读者带来了一些警示:感情这玩意儿,在把握不定的时候,难免会伤人伤己。

此是《白马》的第一层寓意。

与伊索寓言的一事一喻相比,《白马》这个寓言显然是多层次、开放式的,它留给我们更多的是思索和启发,而并非定论。

全书用多个人的情爱故事,抛给我们一个命题,那就是:当你深深爱着的人,却爱着另外一个人时,你该怎么做?

面对这个命题,书中的人两极分化,如史仲俊、瓦尔拉齐之流,则出手毁灭之,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休想得到;如李文秀、计老人,则默默付出,哪怕得不到对方的回报。

奇怪的是,不管选择哪种方式,貌似都没有好的结果。这就更加发人深思了:等我碰到这种情况时,该怎么做呢?每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答案。

《白马》之胜于伊索寓言者,正在于其言外之意的开放性和多样性。不单整部《白马》是一个爱的寓言,其实,此书从寓言的角度来看,则等同于一本寓言故事集,包含了一个又一个的小寓言故事,试举例如下计老人道:“是的,唱得真好听!那是天铃鸟,鸟儿的歌声像是天上的银铃。这鸟儿只在晚上唱歌,白天睡觉。有人说,这是天上的星星掉下来之后变的。又有些哈萨克人说,这是草原上一个最美丽、最会唱歌的少女死了之后变的。她的情郎不爱她了,她伤心死的。”李文秀迷惘地道:“她最美丽,又最会唱歌,为什么不爱她了?”--天铃鸟的寓言,寓意着爱情的不可勉强和无可奈何。

李文秀道:“放了它吧,你瞧它多可怜?”那男孩道:“我一路撒了麦子,引得这鸟儿过来。谁叫它吃我的麦子啊?哈哈!”--陷阱的寓言,寓意着引诱。

李文秀满腹疑团:“他为什么不到外面去求人医治,一个人在这荒山中一住便是十二年,有甚么意思?”显见他对自己还是存着极大的猜疑提防之心,但眼看他痛得实在可怜,说:“伯伯,我来试试。你放心,我决不会害你。”--疑心的寓言,寓意着不信任使人类活活受苦。

那时高昌是西域大国,物产丰盛,国势强盛。唐太宗贞观年间,高昌国的国王叫做鞠文泰,臣服于唐。唐朝派使者到高昌,要他们遵守许多汉人的规矩。鞠文泰对使者说:“鹰飞于天,雉窜于蒿,猫游于堂,鼠安于穴,各得其所,岂不能自生邪?”意思说,虽然你们是猛鹰,在天上飞,但我们是野鸡,躲在草丛之中,虽然你们是猫,在厅堂上走来走去,但我们是小鼠,躲在洞里啾啾地叫,你们也奈何我们不得。大家各过各的日子,为什么一定要强迫我们遵守你们汉人的规矩习俗呢?唐太宗听了这话,很是愤怒,认为他们野蛮,不服王化,于是派出了大将侯君集去讨伐。--执著的寓言,寓意着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偏偏我不喜欢。

所以说,我们中国的小孩,何必去看西方人写的伊索寓言哩,光是一部《白马啸西风》,已含有无数东方的隐喻,让人在潜移默化中,渐渐学会洞悉人性,辨别是非,懂得抉择。而李文秀这个主角,生来就是导人向善的,可以给小朋友树立一个好的榜样,所以,白马实乃居家旅游床头马上必备之读物。

我愿意将《白马》比做《安徒生童话》,而不是更为广大中国人民群众熟知的《格林童话》。我始终觉得,对于一个小朋友来说,与其让他认识到白雪公主的后母有多歹毒,但不如带着他感受一下人鱼公主的凄凉和甜蜜。虽然小小年纪,就和小时候的李文秀一样,不懂得天铃鸟为何而悲伤,但对于培养小朋友的敏感心灵和艺术气质还是很有好处的。

《格林童话》是幼龄化的成人童话,里面充满了妒忌、斗争、仇恨等现实世界中常见的现象,看多了,无非是让小朋友领会到这个世界有多黑暗。而《安徒生童话》则是纯粹的童话,为我们营造了一个纯真透明而又不乏浪漫的童话世界。

我总觉得,安徒生的性格可能是抑郁型,所以他的笔下,总是弥漫着一种若有若无的忧伤,字里行间雾气弥漫。而读《白马》时,也给我了相同的感觉。在金庸淡淡的笔触下,似乎总蕴藏着浓得化不开的忧伤。读《白马》的时候,宜在雨天,细雨在窗外呢喃,而看书人的心情,也仿佛被雨洇湿了,变得柔软易感。这时候,李文秀的落寞和失意,才能引起我们更深切的共鸣。

《白马》是一部失意者之书,快活的人看它,总嫌太过冷清。《白马》又是一部极度单纯的书,涉世太深的看它,总觉得流于浅显。龚自珍有诗云“童心还复梦中身”,也许,只有心思单纯而又喜欢怀旧的人才会喜欢《白马》吧,它会拂去蒙在我们心上的尘埃,提醒大家,原来我们也曾有过像小阿秀那样执著天真的岁月。

如前文所述,生于浙江海宁的金庸,醉心于江南风光,笔下多写小桥流水垂柳桃花。奇怪的是,他在唯一的中篇《白马啸西风》中,却把笔触对准了大漠风光黄尘沙暴。不知道这是不是在向梁羽生致敬或者挑战呢?众所周知,梁公的异域风情和天山儿女们写得精彩纷呈,也许金庸想证明,我也不是只能写江南风物的。

但事实上,照我看来,《白马》虽然把故事场景设置在大漠之中,可实际上骨子里却仍然是纯江南的,全书所有文字,无不弥漫着江南气息、江南风味、江南情调。

《白马》采用的是女性视角,而女主人公,正是来自江南的李文秀,文秀虽长于大漠,却保持着江南女子特有的温婉和细腻。于是,一个江南女子眼中的大漠,不同于漠北人熟知的风沙烟尘,而是不乏江南情调的风物。比如说,文秀非常喜爱天铃鸟,天铃鸟这么婉转娇媚的歌喉,就完全没有大漠特色,而像是将江南风物偶然带到了沙漠之中。

文秀这个人更不用说了,很典型的一个江南女子,包括她处理和苏普关系的手段,用的也是江南手段。

所以,《白马》整个故事,就像把一个本应发生在江南的故事,移植到了戈壁沙漠之中。背景虽然变了,骨子里的调调完全没变,仍然是很金庸,很江南。

大漠黄尘间入了江南烟雨的气息,自然不能完全保持它的粗犷本色,而是变得忧伤迷离起来。这就是《白马》为何如此忧伤的原因。

读《塞外奇侠传》时,草原女英雄飞红巾的遇人不淑让我很气愤,很心痛;而读《白马啸西风》时,李文秀的爱而不得却让我很伤感,很无奈。因为,前者处理感情的方法是大漠式的,再痛也只痛一次,后者处理感情的方法却是江南式的,将那种痛楚深深隐藏起来,足够伤人一辈子。

说《白马》是个童话,不仅因为金庸和安徒生类似的忧伤笔触,更因为它的语言。

关于《白马》的语言,是一个争议性很大的话题。很多人认为,《白马》的文学性不高,就在于语言太质朴,甚至质朴到了稚拙的地步。

众所周知,金庸是一个文字高手,为什么他会犯稚拙的错误呢?我想了很多年,最后终于摸索出一个答案,那就是,金庸其实是用写童话的手法来写这篇小说的。

童话的一大特点就在于,用适合儿童口吻的语言,说给(写给)儿童听的(看的)一种富于幻想的故事。

知道了这一点后,我们就不难理解《白马》文字的稚拙了,因为,金老压根就是故意的。你们说武侠是成人童话,可人家金庸非得把成人童话写得老少皆宜,叫你不得不服气。

现在,我们再来看《白马》中的文字,是否觉得和你小时候看的童话语言风格很类似?看看这些句子吧:

晚上,李文秀有时候从梦中醒来,听着天铃鸟的歌唱,又在天铃鸟的歌声中回到梦里。她梦中有江南的杨柳和桃花,爸爸的怀抱,妈妈的笑脸……

草原上的夜晚,天很高,很蓝,星星很亮,青草和小花散播着芳香。

听到歌声的人心底里都开了一朵花,便是最冷酷最荒芜的心底,也升起了温暖:“倘若是一对好人聚在一起,戈壁沙漠自然成了花园,谁又会来生你的气啊?”老年人年轻了二十岁,年轻人心中洋溢欢乐。但唱着情歌的李文秀,却不懂得歌中的意思。

会走路的花更加袅娜美丽,杀狼的小孩变成了英俊的青年,那草原上的天铃鸟呢,也是唱得更加娇柔动听了。

……

如此通俗易懂,如此简洁流畅,完全就是童话手笔嘛。

至于那些批判《白马》语言太朴素的同学,对于你们的意见,姑娘是一百万个不赞同。

为人造文的最高境界是什么?照我看来,就俩字:朴素。

朴素绝对不是拗口、枯涩、乏味的语言的代罪羊,也绝不等同于平淡如白开水。真正达到朴素境界的语言,是繁华落尽后的真淳,是绚烂之极后的平淡,读之清新可喜,思之韵味悠长。

窃以为,《白马》中的文字,就达到了朴素的最高境界。它的语言像一匹棉布,读之让人熨帖、舒服。尤其可贵的是,《白马》别出一格,是在用诗的语言来写小说,所以也保持了诗的纯粹和韵致。

语到极致是平常。那些堆砌华丽辞藻的文章,就像一件华美却油腻的衣服,乍一看挺惊艳的,其实却经不起触摸,接触久了甚至会让人感到发腻。

真正好的文章,也许就像盛唐诗歌一样,气象玲珑,浑然不可句摘。读古龙的小说时,常常会被文中的奇语隽言吸引住,但看金庸的小说,却很少能遇到某个让人刻骨铭心的句子。

但是很多年过去了,我对古龙的记忆,仅仅是几个诸如“爱笑的女孩子,通常运气都不会太坏”这样的句子,而对金老爷子笔下的故事和人物,却不会因年深日远而感到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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