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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房间(二)

看曾毅选好了房间,红姐帮着曾毅把那个小书包那个上来。

曾毅进了房间打量了一下,比自己昨天住的二楼的房间大了不少。一米八的大床,没有床头柜。毕竟现在还不流行床头柜。床边就是书桌,简单实用的设计。

老式的嵌入式的衣柜,没有太多的东西,毕竟以前也只是一个客卧而已。空调是标配。

厕所是蹲厕,而不是马桶,这个曾毅特别满意,除非自己家专用的马桶,否则外面的多人共用的感觉不是特别卫生,曾毅有一些轻微的洁癖。电力的热水器,等等。

曾毅觉得和自己前世的房间区别不大。需要有的都有了。

红姐这时候又拿过一套洗漱用品和毛巾什么的。曾毅赶紧道谢。

把带来的一些衣服放进衣柜,小书包里的武功秘籍没有拿出来。然后随手把小书包放在了书柜的角落里。

曾毅看了一下房间,询问干妈“干妈,我可以去把计算机搬过来么?”

干妈失笑“就知道你小子喜欢那些,我已经让人联系下午来的那个人了,明天过来帮你转过来。”

“不用吧,我下午看着他们做挺简单的,我可以试试”。曾毅没感觉多大点事。

“那你去试试”干妈对于曾毅的动手能力一直鼓励。

曾毅看干妈同意,去了二楼的房间开始拆卸电脑。这个时期的电脑比较简单,一个卧试的机箱,上面放了一台显示器,主机和键盘鼠标都是连好的。只要给主机断电,把主机和显示器的电源线拔下来,然后一锅烩,可以直接抬走,都不用一根一根的连线。

曾毅整理好两根电源线,试了一下重量,大约30多斤。稍微使劲,直接抱了起来,往三楼走去。

现在的机箱都是铁质的,质量扎实,重量也扎实。至于显示器,都是那种大脑袋的球型显示器。所以两个加起来就稍微重了一些。

看着曾毅抱着电脑上楼,小保姆赶紧开门,好让曾毅可以一口气直接拿进来。

把电脑放在书桌上,等曾毅想连接电源的时候,发现写字台后面只有一个三相插口。拜托了红姐再找来一个移动插排,把电脑连好“滴”的一声,电脑开机,顺利完成自检并进入了系统界面。

看着曾毅真的把电脑弄好了,干妈也挺诧异的,毕竟她在干爹那知道曾毅在计算机方面很聪明,但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亲眼看着曾毅自己把电脑开机了,干妈才知道自己的干儿子真的有计算机方面的天赋。

不要用前世发展了几十年以后的计算机使用情况来衡量1996年的计算机普及程度。在1966年,能开机能打字就是高级人才。如果可以组装计算机,可以成为高级工程师了。

看着曾毅调出了打字界面,开始练习打字,干妈嘱咐了一下曾毅早点休息,带着小保姆下了楼。

等没人了,曾毅关闭了计算机,直接躺在床上开始思索自己以后的计划。

因为现在有了计算机,那么曾毅可以快速的解决书稿的问题。至于稿件发送,曾毅昨天在东哥看的《妙贼丁小勾》的出版社介绍里看到一个传说中伊妹儿,只不过这个伊妹儿备注的是网址。也不知道湾湾的出版社真的不知道网址和伊妹儿的区别,还是欺负大陆的没有见识。曾毅第一时间就记住了那个伊妹儿的地址。

电子邮件(electronic mail),简称E-mail,标志:@,也被大家昵称为“伊妹儿”又称电子信箱、电子邮政,它是—种用电子手段提供信息交换的通信方式。是Internet应用最广的服务:通过网络的电子邮件系统,用户可以用非常低廉的价格(不管发送到哪里,都只需负担电话费和网费即可),以非常快速的方式(几秒钟之内可以发送到世界上任何你指定的目的地),与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的网络用户联系,这些电子邮件可以是文字、图像、声音等各种方式。

如果说计算机的发展加速了人类的进程,那么电子邮件的存在,加速了人类交流交往。传统纸质邮件,最快的也需要7-10天的时间才可以让对方接收到,在回信过来,完成一次交流需要半个月到20天左右。

但是电子邮件只需要一瞬间就可以接收到对方的信息。ICQ,估计还是实验室产品。MSN倒是和瘟酒屋一起发送了,但是国内暂时注册量估计也就几百人。至于什么OICQ什么的,还在小马哥的脑袋里呢,需要再过两年才能出现。

所以在1996年来说,伊妹儿才是最快的交流方式,而且这样的交流方式一直到十年以后,即时通讯软件大行其道的时候才逐渐衰落,而不是被取代。

以上只是曾毅想想。毕竟现在小说还没有写完,需要重新变成电子文档。再者,没有网络,怎么发送电子邮件。

所以现在的曾毅只能是一步一步来,很多事情不能急。简单的做了一个规划,至于规划的第一步就是把完本的小说给COPY过来。

现在曾毅已经可以用电脑了,那么就不是誊抄了,而是网络用语COPY。

曾毅打开了一个Office 97的WORD。1996年微软发布的Office叫97版,至于为什么叫Office 97,你可以去问问首富大人。

看着熟悉的界面,曾毅信心百倍,有信心一小时5000字的速度,可是调出输入法,曾毅才想起来,现在还没有前世的那些适合国人打字习惯的输入法,现在只有微软拼音。

简单的打了几个字,曾毅发现只要按照词组的方式把每个汉字的拼音都拼写完整,还是可以很快的,只不过不能缩略和模糊打字而已。

至于五笔,曾毅打算暂时放弃,毕竟时间不多了。

用了大约半个小时,曾毅熟悉了前世大学期间一直使用的输入法。打字速度也从每分钟三十多子上升到每分钟60多字。

曾毅很满意了。

每分钟按照六十字计算,已经比手写速度增加了一倍。再者这个算刚开始,以后随着打字熟练的曾毅,打字的速度只能会更快。

曾毅到了晚上十点半上床以前,两个多小时打了大约有一万字左右。

唯一不好的就是每次打字一分钟就要点一下保存,浪费了一些时间而已。毕竟现在的瘟酒屋和Office 97都不是特别稳定,没事就崩溃而已。

前世的电脑,想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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