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依茜的肚子“咕咕”的叫了两声,唐向宜松开她:“你没吃晚餐?”方依茜摇摇头。
唐向宜扶起方依茜,牵着她的手下楼,“走,叔叔去煮东西给你吃。”
唐父唐母煮好的菜还摆在桌子上,唐向宜选了两样热了,又炒了一个青菜。两人吃完饭,收拾好东西。唐向宜说:“丫头,叔叔带你去个地方。”
唐向宜开车来到乐天酒店,爬上了酒店的天台,方依茜看着眼前的万家灯火,震撼得说不出话来!“哇!好美!”再多的词语也无法表达这份美丽。
唐向宜拉着她在长凳上坐下,把搭在手上的外套帮方依茜披好。“我经常一个人来看夜景,丫头,你看看这万家灯火是不是很壮观?看着这些景观,才能觉得自己的渺小,看着这些灯光才让自己感觉有些温暖!”
方依茜静静的陪着唐向宜看夜景。良久她才开口:“唐叔叔,我们站在这里好像可以看到整个城市。”
“是的,乐天酒店是昆海市地标性的建筑,在这里我们可以俯视整个昆海市。”唐向宜说。
“那座山是不是东明山?”方依茜指着远处的山问。
“是的。”唐向宜回答。
夜已纪很深了,大部分的人都已经休息。很多的霓虹灯也关了,连马路上的汽车也没了几辆,整个城市都安静下来。
“丫头,叔叔带你去看日出,你去吗?”唐向宜问。
“真的吗?”方依茜双眼亮晶晶地问。
唐向宜牵着她下了乐天酒店的天台。经过一个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时,唐向宜买了些食物和水。他把东西递给方依茜说:“丫头,吃点东西补充一些能量,等下爬山很需要体力。”
他们来到东明山山脚下时已经凌晨三点半,看日出的大部队早就已经出发了,只有零星的几个人才来。方依茜望着山顶说:“叔叔,我们还来得及去看日出吗?”
“来得及,有一条小路直通山顶,我们走那条路要快很多,只是有些难走!丫头,你要抓紧叔叔的手!”唐向宜说。
方依茜点点头,唐向宜牵着她就往山顶爬去。他们走的路完全是台阶,比上次他们下山时候走的台阶陡得很多!庆幸的是台阶的两旁有路灯!前面有人在往上爬,后面有人追上来,还超过了他们。方依茜着急了,“叔叔,我们走快点!我怕会看不到!”她说完还快走了几步超过了唐依宜。
“好,我们走快点!”唐向宜大腿一跨,两人并排往山上爬去!
一个小时后,两人到达山顶,方依茜已经是满头大汗,就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被山顶上的冷风一吹,她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唐向宜连忙拿过外套要给方依茜披上,方依茜接过外套说:“我全是汗,等息汗了再穿!”
唐向宜找了一张凳子,扶着方依茜坐下,他放下手中提着的袋子,拿出纸巾帮她擦汗。方依茜打量着唐向宜,叔叔今天再不是那副翩翩公子的模样了,头发有些凌乱,额头上也流下了汗,想想自己的狼狈,好了,不想再说。人家还是帅大叔一枚!
方依茜擦干了汗,喝了水。山顶的风是真大!她连忙把外套穿上。唐向宜搂着她让她靠在肩膀上休息。方依茜是真的累了,一个晚上没睡觉,还爬了那么高的山,而且速度又比较快,她全身像散架了似的,靠着唐向宜就有些昏昏欲睡。
“丫头,别睡着了,山上风大,很容易着凉的。”唐向宜轻声说。
“嗯,我不睡,我就闭会眼睛,日出的时候你叫我。”方依茜不止身体累,她的眼睛也是累的。
唐向宜伸出手捏着她的鼻梁按摩着,“丫头,跟叔叔说一下你的大学生活,好不好?”
“嗯,说哪方面好呢?要不我说说我的那三个好朋友,可以吗?”方依茜闭着眼睛说。
“好,你说吧!”随便说些什么都可以,只要别睡觉了就行。
“我的三个好友是我同宿舍的同学,一个叫余雨秋,叔叔你见过。还有一个叫余雨叶,别人听她们的名字还以为她们是姐妹,甚至有人会认为她们是双胞胎,其实她们没有任何关系,她们的家乡还不是在一个省。还有一个同学叫吴妮妮,那姑娘皮肤黑,还特爱吃酱油,我们都对她说是因为她酱油吃多了皮肤才黑的,她信以为真,后来真的不怎么吃酱了。”方依茜说起她的小伙伴们话就多了许多。
“丫头交朋友的眼光不错!秘书部的孙宏和你认识没多久吧,那天你被宋晟带走之后,她跑过来找我了,我想如果不是你的那个电话,她会闯进会议室。”唐向宜说。
“孙宏就是个假小子,她待人热情,我们第一天假扮男女朋友时,她就为我捏了一把汗。”方依茜听到有人关心她心里暖暖的。
“丫头,你睁开眼睛吧,太阳快要升起来。”唐向宜喊她。
方依茜睁开眼睛,东边有半圈红色的光晕,旁边有人激动地说:“快看,就要出来了!”
方依茜盯着东方,眼睛都不眨一下,生怕错了任何一点变化。慢慢的那光晕亮了些,一扇红红的边从地平线上探出头来,似乎在悄悄的打探,觉得前方没有什么阻挡又露出了半张脸,他似乎有些害羞,红通通的半张脸挂在天边,慢慢的慢慢的终于露出了他的全部佳容,连整个地平线似乎受到了他的影响,都羞答答起来,全部染上了红色的光晕。他露出他整张脸以后开始吞噬黑暗,向大地洒下光明!
旁边的人有惊叹的,有兴奋,有忙着拍照发朋友圈的。方依茜没有想到唐向宜会拿出手机拍照。她自己也对着东边拍了几张,这么辛苦的来看日出,总要留点什么证据才更有说服力!她拍完照后又靠在了唐向宜的肩膀上,实在是没力气,不管这个肩膀以后属于谁的,先借我靠一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