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傍晚,咖啡的里零零落落地坐着几个客人,只有一桌是两个人,一边喝着咖啡,一边扯着闲篇,偶尔还会笑出声来,引起旁人的注意。另一个女人,坐在电脑旁,算计着本月的销售额,月底了,那焦灼的样子跃然于色。其他几个人东倒西歪地坐着,也没点咖啡,只是痴迷地玩着手机,一看就是闲混的逛鬼。
章姿每天都能看到这些逛鬼,没精打采,坐下来不吃不喝混一天,个别的会中午出去一会再回来,其他就是那么傻坐着,像是会动的木偶,她偶尔也想捕捉他们的心声,可是往往,他们的心思都在游戏里,一动不动,只是一副走肉。
这个点,章姿要清扫垃圾桶了。
最开始,这项工作是她最难接受的,扑面而来的气味让她昏头胀脑呕吐不止,可是时间长了,她也就习惯了,每次将它们打扫的干干净净的,她心里反而觉得很舒坦。她有时候想,一开始打扫垃圾桶的那些反应,可能的是她的清高和面子在作祟,毕竟她是一个正经八百的大学生,要她打扫垃圾桶,那弯腰的瞬间,她的自尊和薄面就已经碎了一地。
她正在往垃圾桶上套着黑色的巨型垃圾袋,这时候,一个瘦高个子的男人走了进来,坐在了西北角的一个座位上,昏暗的灯光下,男人的皮肤反而被衬的很白。他并没有点咖啡,而是寻思着他约的女人大约什么时候到。他翻看了一下手机,五点三刻不到,他又翻看这个那个女人的微信,朋友圈里有很多搔首弄姿的照片,在美颜功能下,拍出了照骗该有的气场!一个这样的女人,竟然在现代科技的光环下能美出明星的高度,他在心里不由得叹服。
男人进门的时候,除了一个手机,身上没有带其他东西。
这是他第一次出差到上海,大上海的热热闹闹花花绿绿让他眼花缭乱。昨晚,接待他的一个销售经理,带他逛了上海最繁华的外滩,灯火通明的黄浦江两岸人潮涌动熙熙攘攘,他们走了一圈,浑身是汗,最后又坐着轮渡到了对岸,在东方明珠塔下,那个销售经理帮他拍了一张照片,他随手就发给了老婆和镇长的老婆。他们镇长是个大忙人,总是走街串巷的工作,现在十里八村到处都是他的丈母娘,但是镇长的家里,都是由他照顾着,后来连老婆他也一起照顾着,白天经常应镇长的吩咐去安排他家里的事情,晚上,镇长不在的时候,他也会替他安抚那如饥似渴的女人。现在,他奔走于两个女人之间,如花的老婆和万种风情的镇长夫人,让他自鸣得意,乐在其中。
在镇长夫人的帮助下,他现在升了科长,经常会到外面跑一跑,每到一个地方,他都用自己的方式留下难忘的回忆。今天在上海,他也坚持了这个习惯,在微信里加了一个附近的女人,他很直接地聊着自己的需求,女人也一点不含蓄地讲了自己的价值。他急切地等待着那个女人的到来,他不知道来的是怎们的一个人,却对她充满了各种的幻想和期冀。
章姿厌恶地瞥了一眼角落那个腌臜货,真想过去甩他两大嘴巴子,可是她又不是上帝,凭什么管人家的闲事?
章姿去后面的台盆上清洗了抹布,再回来的时候,男人身边坐了一个瘦高的女人,她一副投怀送抱的样子,没几分钟,脚已经搭在了男人翘着二郎腿的那个脚上。章姿本来像离开,可是女人那复杂的心声让她留了下来。
她远观着那个女人,看起来不到三十岁的样子,高挑漂亮,一头棕色的长发随意地披散在肩头,举手投足之间都是跌落着故事,散播着风情。她时不时地和男人耳语。没多大会的工夫,男人去吧台点了咖啡和点心。男人对今天偶然约到的女子非常满意,这个女人身上散发着都市的味道,热情主动,撩动着他那颗骚动不安的心。他愿意为此付出更多,留下那迷醉的记忆。
女人是佳木斯人,随夫来到了上海。起初一家人过的还不错,后来,做包工头的老公出了一次事故,赔上了这些年的积蓄,生活开始一落千丈,原本全职陪孩子的她,也被迫出来打工,两个年幼的孩子只能送回了东北老家。为了尽快翻身,勤劳的老公和别人合作干起来货运,这两年一直风餐露宿地在外面奔波,而她在家纺店做营业员,一个月几千块的收入,还不够她买化妆品。加上老公在外,空房期,她总是尝试和形形色色的男人约会。她的撩拨下,男人们总是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让她欲罢不能。
章姿很想过去骂她:你还要不要这张脸,然后又忍住了。即使她能看破人心,却左右不了人心。世界上有海枯石烂山盟海誓,自然也就有这些长了一副好皮囊的腌臜货,他们和空气一样,充斥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那是一个灰暗的世界,像是人间和地狱的交界。
男人端着咖啡和小食回到了座位,女人又将脚伸了过去,微笑着轻轻地过去耳语,一只手还罩着男人的耳旁,男人听仔细地听着,受用的地笑着,他甚至想着尽量延长这种感觉,所以慢慢地和女人想用着点心,偶尔压一口咖啡。男人的对于这份艳遇心里打了一百分,为了在这个一百分女人面前展现自己的绅士风度,他一反常态地点了不少东西。秀色可餐,男人第一次近距离和这么一位风情楚楚的女人你推我搡地调情,在曼妙的音乐声里和昏暗的灯光里,空气也变得暧昧。
今晚这一炮,男人原本得预算是五百,可是看到这个女人之后,他决定加到一千。看到她那一刻,他甚至像个诗人似的在心里默念道:人间值得!这个女人在他心里是一个尤物。
女人来来回回反复耳语之后,男人也开始将手罩在她耳边说起了悄悄话,而且他非常稀罕地看着女人踩着高跟鞋的脚。
章姿真切地听到男人对女人说:“你的脚长的怎们那么好看?我从来没看见过这么美的脚形!”
女人看着装出一副娇羞的样子说道:“很多人都稀罕!”
的确,女人想起以前和她约会的那些男人们,不少都游走于她那双纤巧的小脚之间,说的人多了,连她自己也觉得很美!她记得有一次,约会的是一个大三的学生,那小狼狗说自己是美术系的学生,他擅长西洋画,也非常迷恋那些羊脂玉般的曲线。他和她一样,总是游走于无数的男人和女人中,一个为艺术献身,一个为生活塑形。平常,她从不和那些男人聊起其他的男人,唯独和他交流了很多。男孩虽然年纪不大,让她时常怀念。他还为她画了一幅画,在黑与白之前,让她觉得恍如隔世。
在一次次奇妙的巅峰,她看到了千姿百态的人性,也看到的更加陌生的自己。偶尔,她会怀念那些安静的过去,和孩子们在租住的房子里嬉戏玩耍,和老公在深夜里探索未知,一切都稀松平常,却在阳光下温暖流畅。
现在,孩子们在远的看不见的地方,男人奔波在陌生的路上,即使偶尔回家,也是倒头睡得像一只酣睡得猪,任凭你怎们撩拨,他都沉醉在梦里,偶尔两个人温存一下,也不过是蜻蜓点水。他曾经迷恋的那双小脚,对他来讲已经不如一顿卤猪蹄。曾经那细腻的男人被无数陌生的公里和岁月洗净,留给她的是一个粗犷甚至有些粗野的汉子。那些一起做过的梦,依然清晰柔软,就像她那双纤巧的小脚,只是他们的生活如今叫奔波。
女人在冰与火之间反复的游走和徘徊,男人满肚子搜刮着自己这些年不断积累的经验,他蠢蠢欲动,预设着一场大战,似乎他是在世的金刚,能将眼前的风霜雨露山川河流彻底的征服,他肆无忌惮地抚摸着女人的脚,那女人的表情,章姿看着觉得呕吐几天都可以理解,唯一值得记下来的,是她曾经也是一朵洁白的莲花。
男人再一次贴向女人,轻声耳语,女人笑着捶打着他。没有一会功夫,两个人起身,女人拉了拉裙摆,蛇精一般的腰身,在那双纤巧的小脚支撑下,扭动着,摇摆着,男人的眼珠子快掉了出来,一副贪婪的表情,似乎要将她吞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