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再商量一下,您能先搬回去么?”我深吸一口气,尽量用笑容面对着折秀。
“哦,是么,可是你昨天都答应做我男朋友了,既然是情侣好像就应该住在一起吧?”
她把自己的洗漱用品被褥之类的都扔在地上,楼梯走道里杂七杂八堆了一地,如果不及时清理的话可能会引起邻居的不满,但是现在这些我都顾不上了,说什么我也不敢让她进我家这个门。
“可是你没说你会搬来这么大个雕像啊!这是什么鬼,供奉的祖师爷吗?”我抓狂地说,“这玩意儿放我家里看着也太邪门儿了,再说万一我家人朋友过来,看见了该有多奇怪?”
是的,杵在过道里最让我头疼的不是她那摆了一地的行李,而是她这个看起来比我还要高大壮实的古装雕像!为什么家里会有这种东西?为什么搬家不能一件件地搬?
不过最让我想破了脑袋也没想明白的是,这么大一尊雕像,连我去扛估计都够呛,凭折秀这样的小身板是怎么扛下来的?
“哦,你担心这个啊,没关系我会跟他们解释的,女朋友有点奇怪的收藏癖好不是很正常吗。再说你首先应该解释的应该是我的存在才对,”说着她又扛起那尊比她的身体还要大的雕像,用背顶着,“还、还有,这是、酒神杜康……”
居然真的挺起来了!以前看《名侦探柯南》我一直想吐槽小兰那种细胳膊细腿的女孩子,怎么可能是空手道高手,现在我向作者道歉!
“啊,那个,要不要……”我忽然不知道该怎么说好了,声音越来越没底气,“搭个手给你什么的……等等你的腿在抖哦。”
她以一种非常不淑女的姿势摔倒在地上,我还没来得及出手接住她。雕像滚落到了地上,却没有一点损坏,质量还真是好。
好吧,我收回道歉。
我赶紧去扶她起来,没想到刚碰到她,她就跟警报器一样叫起来:“哎呀。”
我一下子收回去手了,她才揉着胳膊说:“疼。”然后又卷起了外套的袖管,里面穿的估计是T恤,卷起来之后就看见了雪白……呃,雪白中包含一圈淤青的胳膊。
“您,该不会,”我走到杜康像旁边,把这个大家伙给竖起来,颇有气势地立在客厅正中间,然后问她,“就是靠着一路滚台阶儿,把这家伙给运下来的吧?”
如果真是这样,这雕像的质量简直好的可怕,更可怕的是折秀身体的抗摔打能力,简直就是个女身肉盾。
“不要摆在大堂正中,方位不好,正运都给酒气挡住了,酒神像应该摆在阳台,招徕外财才是正确用处。”她说着刚想站起来,腿一软就失败了,“疼,阿翎你能帮我把外面木色小箱子里的药水拿来吗?”
还什么箱子,我就只好暂且先把你丢在外面那些家伙什儿倒腾进来呗,幸好今天是周末,进进出出的人也不多,我也能陪她折腾,要今天是我上班的话,估计邻居早该到物业投诉了。这样一个妙龄少女在一个男人的家门口,还大包小包的摆了一地,浑身淤青,传出去我就是个妥妥的人渣,说不定风言风语还会传到公司里去。
累了大半天还真感觉后背出了点细密的汗,不过总算把她外面那些东西暂且都搬进来了,我找到她说的那个木色的小箱子,递给了她。结果这家伙很宝贝似的抱着那只小箱子,小心翼翼地只打开一个缝隙,一只手伸进去似乎是随便抓了一瓶看起来非常可疑的药水,就开始自己涂抹了。
什么嘛,那么怕人看到还是故意在惹人在意啊?我不屑地想着,同时怀疑她那个药的安全性:“你要不还是去医院看一下,感觉你那药是随便抓出来的。”
“才不是,包治百病,老前辈跟我说他们家从明朝开始,世代行医相传,区区跌打损伤才不在话下呢。”
这话……我总是想起了以前电视广告里的几位“老神医”,也都是在某某山下几百年,不过都已经被派出所给抓了。
她卷起了裤管,果然如我所料,雪白的小腿上也是有着大片的淤青,这家伙似乎真是个过于喜欢亲力亲为的笨蛋。
不过这药水的味道还是挺好闻的,就是性子显得有点烈,再香的气味浓烈了也不会多好闻。折秀就那样坐在地上给自己涂着药,我给她搬了张小凳子,她也不坐,虽然她穿的蓝色牛仔裤确实看起来很耐脏,可是我地真的还没扫。
又是和昨天一样的情况,太多问题和吐槽想说,但是到开口真不知道说什么。
“等等,那个,姑娘,”终于我还是说不出“阿秀”两个字,因为实在显得太亲密,“你真的……”
她打断我,“说了叫我阿秀。”
我想起昨天她说过嫌麻烦的话,“呃,这次不用你思考对我的称呼,应该不费劲也不麻烦吧?”
“嗯,但是我不一定知道你在叫我,记住自己的另外一个称呼也很麻烦。”
那你怎么还记得自己的全名叫折秀?我内心默默翻了个白眼,但是也只好跟她妥协,“那就阿秀,话说你真的要搬到我家来住?”
“嗯,当然啊,”她微微蹙眉,好像感到奇怪,“要不然我把杜康搬到这里来干嘛?”
我瞅了眼还没被转移到阳台的酒神像,“杜康……难道是你每次搬家必备?”
“对啊,占领好的风水。”
好吧,我不懂风水,但是我懂最起码的道理,“风水什么的暂且不谈,你不觉得我们以前都没见过面,虽然是楼上楼下的邻居,但是连招呼都没打过。你就这样突然搬进一个陌生男人家里,还要他做你男朋友,不觉得这样很离谱而且对自己很不负责吗?”
终于说出来了,呼,畅快。
我看着她,她的眉头拧得更紧了,仿佛我说的是什么匪夷所思的谬论,正当我疑心她是否有隐情没说的时候,她终于开口了。
“我没有让‘他’做我男朋友啊,我是让‘你’做我男朋友。”
败了,作为一名从业也有几年的编辑来说,我真的败了,居然会在文字游戏上输的这么彻底——俗话说,拳怕少壮,乱拳能打死老拳师啊!
我忍不住追问:“那你为什么会选择我呢?我们应该以前没有过交集吧?”
“有啊,你的东坡肉烧得很好吃,每天晚上都在冒犯我,”她似乎是个天然的太极高手,“所以我才让你做我男朋友作补偿的啊,昨天我不是都说了吗?”
“不是,等等,我脑子有点乱,”我给她绕晕了,索性就回到原始问题,“阿秀,你老实跟我说,你知不知道男朋友意味着什么,知不知道什么是谈恋爱?”
“啊?”她看上去有些不满,“你当我是小学生吗?”
废话!我看你根本就是!即使心里这么吐槽,我还是耐着性子问:“你说说你的看法。”
“不就是一起生活咯,你给我想要的,我给你想要的,而且跟货币一样,印得越多就会越贬值是吧?”
她这番话让我小小的惊讶了一下,因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不像是她这样一个看似很脱线的人能说出来的。但是这并不能让我对她的印象有所改观,因为她接下来的话让我确信她是从别处听来的。
“以前我爸就是我男朋友,不过我不太喜欢他。”
我只觉得天空一阵轰鸣,大有霎那间天昏地暗的光景,这种话我可真是第一次听到,我虚弱地问:“你妈知道这事儿吗……”
“当然啦,要严格说起来我妈才应该是我男朋友,她的手艺很好,你跟她有得一拼,所以我才很慎重地选择了你做我第三个男朋友。”她很认真的样子,“不过妈妈是女的,应该是女朋友才对。”
懂了,这家伙要么是在装傻,只是为了蹭我几顿饭,要么她就是从古代穿越过来的,刚学会现代生活和语言习惯,所以给弄混了。
让我意外的是,折秀那个随手摸出来的小瓶子药水还真不是唬人的,没一会儿这丫头就活蹦乱跳了,嘿,也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她之前只是在装无力而已。
“我就住这里,可以吧?”
折秀指的是我旁边摆杂物的房间,因为一个人住的关系租的这个地方总共也只有三个房间,一个卧室一个杂物室还有一个,则是厨房和卫生间,不过中间砌了一堵水泥墙隔开,我一般在厨房烧好后端到客厅来吃——即使是追剧的时候我也讨厌把饭菜带到房间里,我会把电脑端出来。
“那你楼上的房子怎么办,是要退租吗?”我状似无意地问她,并帮她把房间里的杂物整理出来扔到客厅的角落,东西其实也不多,有些我都早想扔掉了,只不过碍于最近施行垃圾分类,所以一直忘了去扔而已。
其实我心里紧张的要死,到现在也不太相信这种事情是真的,但是按照她一瘸一拐却仍然忙忙碌碌收拾东西的样子,似乎是真的铁了心要住下了。
“啊,不用,因为那间房子我买下了。”
买下。
买下……
买下!
大姐!您这么有钱,年纪轻轻又花容月貌的就有了自己的房子,就为了一顿肉,情愿屈就跟我一个租房子的瘪三住一起吗?
杂物室里其实是有张床的,而且还挺大的,因为以前那张床是我的,自从那个人她离开我之后,我就把大床给撤了,一直睡的是现在的小床。
我把床板什么的给她支棱好了,棉花床垫我这里也有一铺多余的,她也没有异议,衣柜鞋架什么的现成都有,就是需要擦擦灰尘罢了,而且这边房间在冬天还能有太阳从窗台照进来,我住的那边背阳。
她开始一件一件把客厅的包袱们拖进来,我看了看她的行李,基本都是些生活用品换洗衣物什么的,看着看着我忽然觉得哪里不太对劲,总觉得好像少了什么。
“哦,对了,你对女式内衣感兴趣吗?”她正在整理包袱里的衣物,忽然仰着头来问我。
我倏地一下脸红了,通红的那种。天呐我真是太糟糕了,虽然刚才想着的并不是要寻找内衣什么的,但是也擅自用目光扫视搜索了一遍,肯定是被认为在找她的贴身衣物了,被人当场抓获的感觉可真是太糟糕了!
我连连摇头否认,尽管已经心不在焉。
“这样啊,那太好了,我就不需要迁就你的喜好了。”她从包袱里掏出来一叠衣物,其中有个小小的红色状,“你不知道,跟室友的喜好步调不一致是有多难受……”
我赶紧用手捂住眼睛,毕竟非礼勿视,但是还是被眼角的余光从指缝里看清楚了。
“呃,你先给我等等,”我松开了自己的手,指着那条红色的衣物,“我觉得有点奇怪,你能不能把这个展开?”
这话听起来我像个变态,可是我看那条红裤衩实在是眼熟,而且居然还有凸起的设计。
“噢。”她闻言把其他衣服放在包的上方,非常一丝不苟地将那件衣服展开在我面前。
一条红色的……条纹男士四角裤。
“阿、阿秀,这个是你爸爸的、还是买了准备给男朋……啊不,给我穿的?”我异常艰难地问出这句话。
“不是啊,”她把四角裤重新叠好,“你没有内裤吗,哦,那改天去商场我们一起给你买一条吧,这个是我穿的。”
我现在算是明白你以前的室友是有多难了,他要是个男室友那他就是个有女装癖的色狼加变态,她要是个女室友,你要迁就她跟她一起使用女性内衣还真是辛苦你了!
“我不用,谢谢你的好意我有!”
也许是精神冲击太大,我这时候想到了刚才觉得她的行李中少了的东西,“我刚才四处看,只是因为好奇为什么你行李中没有你说过的那些酒,你不是说你有很多自酿的好酒吗?”
“哦,那些啊,我都放在楼上的房子里了,你要是现在想喝的话,我可以上去给你拿过来哦。”
话说完她就真的又去楼上了,下来的时候真的带了一个小酒壶,圆圆的那种,看着还挺可爱。她回来的时候我已经端着盆水,用抹布把柜子都擦了一遍,她把衣服都放进了衣柜。
“话说起来我真的很想知道,现在真的还有这么好喝的自酿古酒吗?因为我对酒的文化还是有一定了解的,”我尝了一口,和昨天的酒味道又是不同,微微有点乳香,“就打个比方来说,你昨天给我的三河清,酿造方法都已经失传了吧,就算是一些有酿造方法的酒,恐怕很难有古代那种奢侈的自酿自饮的作坊。”
她双手正抱着一个看起来挺沉的合金小箱子,听我说完之后把箱子放下,箱子里的东西碰撞发出了金属的声音,“啊,这个当然了,因为我们家都是明朝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