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泛建立人际关系网络的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提醒一下关系也有陷阱。中国有句俗语: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对待熟人也要如此,否则不仅得不到方便还会深受其害。
熟人也可能成为骗子
1.从“杀熟”到“凌弱”
“杀熟”现象兴起于90年代初那个“全民经商”的氛围之中。许多人还记得,80年代广东流行一句名言:关系就是生产力。用今天学者的话来解释,就是社会资本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但在我们的社会中,对“熟人”的信任和对“陌生人”的不信任,一直就是硬币的两个面。在熟人圈子内部,其成员是彼此高度信赖的,而在这个圈子的外面,则是一个陌生的世界。信任结构主要是存在于这个“熟人”圈子之中。在圈子里,家庭成员、亲戚、朋友、同学、同乡、同事,是构造信任结构的基本纽带和基础。在90年代经商热刚刚兴起的时候,由“熟人”构成的“关系”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本。谁有较多的社会资本,谁就可能获得商业上的成功。
对信任结构的破坏,最初是以“杀生”的形式出现的。在圈子的内部,是互相信任,甚至是互相利用。而在这个圈子的外面,坑蒙拐骗则成了不成文的规则。但没有多长时间,圈子外部仅有的一点信任结构就很快被破坏掉。这是不难理解的。因为本来以熟人圈子构造信任结构的传统,使得更大范围中的信任结构难以形成,文化大革命中政治上的互相斗争和倾轧,更使得“防人之心”深深扎根于人们的意识之中。而处于雏形状态的市场经济中行为准则的缺乏,无疑使得对信任结构的摧毁显得轻而易举。这样一来,坑蒙拐骗就从圈子的外部,转移到了圈子的内部。于是,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亲戚坑亲戚、朋友坑朋友、老乡坑老乡,成为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很多人商场失利,恰恰是被熟人、亲戚或朋友所“杀”,因为不是熟人不会上当。
进一步加剧了“杀熟”现象的,就是传销。传销网络的建立,基本是以“熟人”为基础的,许多传销的结果最后演变为利用亲戚朋友间的信任感进行行骗。河北省张家口市工商部门在捣毁3个传销窝点行动中,查获的16名传销人员全是亲戚朋友关系;在郑州市工商部门查获的“直复式营销”的变相传销活动中,这些传销业务员发展的下线都是自己的同学、战友、亲戚、朋友等;更有甚者,在海南省三亚市,工商部门查获了这样一个来自甘肃省的“传销家庭”,先是母亲丘某将儿子骗来,发展成为自己的下线,然后是上当的儿子如法炮制将父亲骗来,使之成为传销组织的一员。到被抓获时,这个“传销家庭”及其下线分别以合伙做生意、介绍工作等名目,又蒙骗76名亲戚朋友加入了传销组织。
其实,在其它的一些商业领域中,比如在保险推销中,这种“杀熟”的现象也是普遍存在的。“杀熟”现象造成的一个最严重的社会后果,就是将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相互信任破坏殆尽。如前所述,在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中,基本的信任结构本来就是围绕“熟人”建立起来的。相对于其它的信任结构而言,这种以“熟人”为基础的信任结构也是一种更为基本的信任结构。但在“杀熟”的过程中,恰恰是将这种最基本的、甚至是仅有的信任结构给摧毁掉了。昨天还以为是最可信赖的人,今天就成了坑害自己、让自己上当的骗子。于是,人们就自然得出了一个结论:除了自己,谁也不能信任。
但在当时,也有一些乐观的学者认为,“杀熟”也许是一件好事。他们的推论是这样的:“熟人”之间的信任,造成了对外界的不信任,从而妨碍了更大范围的信任结构的形成;“杀熟”意味着最基本的信任结构的破坏,在最基本的信任结构破坏之后,社会会处于一种完全没有信任结构的状态,这时候人们就需要建立规则,在普遍不信任基础上建立的新的规则,可能会有利于一种普遍性的信任结构的建立。这样的推理,在逻辑上不能说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2.熟人本是杀熟的人
有媒体报道,北京市通州区的一位女士本想托熟人打官司为家人讨个公道,没想到,那熟人就是个骗子,根本不认识法院的人不说,造了一堆诸如调解费、立档费、开庭费的借口,骗走了8万元钱。等这位女士报案的时候,钱早被骗子花光了。
俗话说:“熟人好办事”,现在改了,好多人都知道了,熟人才是杀熟的人。咱们不是熟吗,你不是信我吗,坑你没商量。这位女士虽然明白得晚了点,但是她闻出味不对,就去报了案。虽然是鸡也飞了蛋也打了,不过好歹有了个说法。好些人,被熟人“宰”了,为了熟人这层关系,心里有苦说不出,还得“所有问题都自己扛”。所以以后大家遇事儿干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也给法律法规点面子,别再出现想让法律替自己做主还得先拐着弯羞法律一道的事。当然,为什么大家办事习惯找熟人,即便是被“杀”被“宰”了下回还不得不这么做?这里面的弯弯绕,还是相关部门自己去想吧。
3.“杀熟”现象
十几年前,周围许多人下海经商,于是到熟人那里买东西,几乎成了人们的一种消费观念。有一热心人根据自己的经历,曾在报上发表过几则“生活忠告”,其中有一则的标题是“不要到熟人店铺买东西”。大意是,到熟人那里买东西,起码有两大坏处:一是没有足够的勇气杀价,人家说按进价卖给你,你就不好怀疑,所以往往“以占便宜的方式吃亏”;二是明知上了当挨了宰,又碍于情面,没法去理论,所以往往有气装作肚子疼。
六七年前,到处办“保安培训班”,招生简章天花乱坠。贫困地区的一些青年以为是天赐良机,一个接一个从农村涌入城市,梦想着将来也穿上制服,在城里谋一份工作,改变自己的命运。但这之间,却发生了许多让人伤心的事。甘肃环县山区曾发生这样一真实故事:一男孩经不住一个远方亲戚孩子的鼓动,家里借了几千块钱,送他到某大城市去“学习”。但没过几天,这男孩就摇身一变,成了保安学校“招生办”的人,跑回来“大量招生”。结果好几个或远或近的亲戚、邻居都把孩子交给了他。又过了不长一段时间,后去的几个也回来“招生”了,瞄准的同样还是熟人。据说,他们的“待遇”,就是从亲自招的“学员”身上“提成”出来的;而所谓的“保安学校”,只不过是一个“严肃”的壳子而已,结业分配等等承诺也只是一句美丽的谎言。
明知是骗人,他还得去骗,因为他被人骗了——这是他的解释。而当初,很多人之所以不惜血本,敢把孩子送出家门,却是因为熟人这一层关系。
最近几年,传销发疯似地闯入我们的生活。传销的产品如何是一回事,传销链的形成又是一回事。不得不承认,目前流行的传销方式,一个最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熟人相见,分外眼红”:为了能使自己“致富”,不惜拉同事、同学、朋友、亲戚下水,随便把哪个传销商提起来,都能牵动一连串熟人的神经。这是一种很典型的“杀熟”现象。“杀熟”现象能发展到这一步,也可以说是相当成熟了。
在中国,有一句话叫做“熟人好办事”。不论怎么说,它都代表着一种很重要的信任结构。在人与人的交往中,从近到远,从亲到疏,从熟悉到陌生,不可否认,总会表现出不同层次的信任度。有什么事,我们总是先找最近、最亲、最熟的人诉说,然后寻求解决的办法。家庭成员之间、同事之间、同学之间、朋友之间、邻居之间相互交往的事实也证明,熟识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道德基础和信任资源。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之所以非常重视熟人之间的关系,就在于它可以增加人们处世的安全感和对社会的信任感。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郑也夫在谈到传销现象时说,杀熟对道德的最大伤害,就是对我国社会这种信任结构的打击,使人与人之间失去了最起码的信任支点。可以说,一个人出于纯粹的个人利益而开始“杀熟”,就是开始摧毁自己最基本的道德基础。
4.警惕被熟“杀”
被熟人当头狠宰一刀的事不胜枚举,还有些虽然称不上狠宰一刀,但也不能说是“温柔一刀”!比如前一阵子,有一个商社销售不冻液,就发生了一种怪现象,凡是初次购买的新客户,贷款都如期如数收了回来,而有些老客户,也就是所谓的“熟人”,货早已销售出去,货款却收不回来,至今还欠着货款20多万元。虽经三番五次的软磨硬泡,可就是收不回来。什么原因?因为是熟人,熟人就有个“面子”问题,撕破了“面子”谁都不好看呗!真是被熟人所“杀”没商量。
其实,要想避免被熟人所“杀”,也不是没有办法,也不是说你周围所有的熟人都不可信。做生意吗?哪能离开熟人的支持和帮助?不过,现在既然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经济活动中就要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和杠杆来规范和约束自己,切忌感情用事,做熟人、人情生意。为了防止被熟人所“杀”,根据以往的经验,恐怕要做到以下几条:
一、要熟知对方的人品和实力。人品即人的品质、道德,古人云:德为上。远离道德不好的生意人。了解对方的人品,最根本的方法就是要看是否有过损害别人利益的劣迹。不能认为过去还可以,就盲目相信,人是随着环境变化而变化的。另外一定要了解对方的实力(偿还能力),不仅仅是听其言(吹),更重要的是观其行(真)。
二、要严格遵守规章和制度。规章和制度是经济活动的“铁杠杆”、“高压线”,碰不得。同时又是防止被“杀”的防身术。企图绕过规章制度、自作聪明的一切错误做法,最终都是一害企业,二害自己。
三、顶住利益的诱惑。做生意是为了赚钱,天经地义。但当对方以高额利益或重金诱惑时,以超乎寻常的手法贿赂时,往往就会同时设下陷阱,你要十分警惕啊!时刻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个颠扑不破的真理。
当然,要防止被熟“杀”也不止这些,还要靠自己在实践中摸索。
5.办房子手续被熟人坑了
本以为托熟人好办事,没想到却被熟人坑了一把。近日,赵女士向媒体诉说了一件令她烦恼多年的事情。1996年,她家购买了房子,当时房子的手续没有办齐,后来听说办晚了要补很多滞纳金,赵女士和爱人非常着急。赵女士的爱人与一位朋友小刘谈到此事时,小刘表示这事不难办,他的爱人就是开房产中介所的,这事就包在他身上。2005年1月,赵女士将一万元钱、户口簿、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等都交给了小刘。小刘信誓旦旦地保证,最多3个月,一定会将手续办好,至于钱,多退少补。此后,赵女士一家一直等待着小刘将手续办好,可左等右等,不但没有等到手续,电话也没有等到一个。不能再这样等下去了,赵女士就主动与小刘联系,开始小刘说公司现在办不了,让赵女士再等一段时间。赵女士又等了一段时间依然没有任何消息,赵女士再给小刘和他的爱人打电话,没有人接听。找到小刘的家里,连门都不让赵女士进。赵女士夫妇俩来到小刘爱人开的房产中介所,也找不到人。听附近的人说,让小刘夫妇骗的还有一些人,都是这夫妇俩的熟人,现在都在找他们。
赵女士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办法,现已将小刘夫妇告上法庭。她希望以自己家的经历提醒其他人,找熟人办事也要小心,不要轻信,办房产手续要尽量到正规机构。
熟人里的经济骗术
现代社会以诚信为重,但仍不可避免一些人为了经济利益铤而走险背叛信用。因此,我们不可不防人,尤其对身边的熟人不可不防。
1.轻信熟人疏于管理,女老板被小会计蒙掉67万2002年4月18日,白灵(化名)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近日,服刑3年多的她再次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这个年仅28岁的女子,利用自己职务之便,短短2年内轻轻松松将公司60余万元资金装进了自己的口袋。她的作案工具就是一支小小的笔,只要她高兴,随意一画,少则数千多则上万,而她做这一切的筹码就是老板对她的信任。
(1)小会计胆大受赞赏
1995年,白灵从南京经济学院毕业后,在南京一家外贸公司做会计。虽然刚走出校门,但白灵身上完全没有那种学生气,工作中胆大、灵活的作风让她备受瞩目,并很快得到了领导的重用。1996年夏天,公司接到一笔大额订单,公司上下对这笔业务很是紧张。白灵负责办理海关方面的手续,可是因为时间紧、手续繁杂,直到客户要求发货的当天,仍有几项没有批复下来。眼看着几十万美元的订单就要“泡汤”,只有20岁的白灵果断地向领导提出要“闯关”。虽然货物后来被查封了,相关负责人也被点名批评,但领导却对白灵另眼相看,并对她这种敢做敢当的行为大加赞赏。
(2)小会计成了巨贪
1999年,白灵丈夫的同学黄女士夫妇开办了一家广告公司,因急需管理人员,白灵几经思考加入了该公司,做起了办公室主任兼出纳。没多久,黄女士夫妇又开了一家科技公司,虽然是两家公司,但用的却是一套人马,而白灵在两家公司所担认的职务也是一样。出于对白灵的信任,黄女士将广告公司的支票全都放在白灵身上,每次需要提现时,就用电话通知白灵填好支票,然后由她盖章。如果遇上需要增加金额的,黄女士图省事就会要白灵在盖好章的支票上改一下。
黄女士对钱的随意态度,渐渐让并不富裕的白灵感到心理不平衡,而公司现金支票通常不填大写,给了白灵可乘之机,于是她开始在支票上做起了文章。2000年12月的一天,黄女士要白灵提钱,望着眼前的支票,白灵用手中的笔轻轻一画,原先千位数上的“0”瞬间变成了“6”。当她成功从银行取出现金后,那多出的6000元轻松进了她的口袋,而这一切,她的老板黄女士却毫无反应。白灵此时的心情很是复杂,她为自己的聪明而自豪,而有钱人不在乎钱的态度让她难以理解。
于是,她开始疯狂地改写支票,有时改“千”下面的数字,有时改“万”下面的数字。短短一年时间,她采取不记账和涂改、添加现金支票的方法,14次作案,侵占数额高达11.7万元。除此之外,她还用同样的手段在黄女士的广告公司搞钱,数额更是高达50余万。
(3)罪行暴露还敢嚣张
自从过上日进千斗万斗的生活后,白灵对钱的态度也有了改变。据相关部门的调查发现,白灵在那几年的消费很是惊人,仅仅根据她在金鹰商厦消费后,返还的礼金数额来推算,她一年的消费就超过10万元。本以为可以从此逍遥下去,但一次偶然,黄女士发现了白灵的手段。2001年春节前夕,白灵拿着支票去提钱,由于黄女士临时要加钱,打白灵的电话总是打不通,无奈,黄女士要另一个同事赶到银行。该员工无意中发现老板所说的“20000元”变成了“26000元”。事后黄女士就此事问了白灵,可白灵却反问她:“不是你叫我提26000的吗?”此事发生后,心生怀疑的黄女士前往银行查账,可打印出的账单令她吃惊:多笔提取的现金均被加上了少则过千多则上万的零头,可她让白灵提取的金额一般都是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