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有两件事值得回忆——
商王帝辛在女娲娘娘的祭祀神殿,独处一日一夜,这位野心勃勃的人王返回朝歌城后,开始变得郁郁寡欢;
西北蛮荒之地,一个少年砍掉七十二颗斗大头颅,救下一只口吐人言的狐狸。
……
……
于是,殷历庚子年,丑月。
鹰飞起,雪便落了下来。
那场雪,下了整整九日九夜,一刻不停,纷纷扬扬,似乎没完没了。
大雪压塌无数茅舍和帐篷,冻伤几乎所有的野兽和羊群,掩埋了七十二具无头尸身。
西荒一带,白杨林深处,一只温柔的母豹子顶着花头巾,穿过草原、荒漠和戈壁,再也没有出来过。
莽莽雪原,那些高大的祁连雪山,仿佛一些冻伤的手指头,痛苦的直插云霄。
山间,雪地上,有两个人蹒跚而行。
一少年,一中年汉子。
那少年身穿普通兵卒衣甲,腰间围半条斑斓虎皮,并用熟牛皮绳子随意系了,清秀而黑的脸上,显出一抹慵懒……
和无所谓。
中年汉子裹着一张破羊皮,足蹬一双鹿皮靴子,黝黑而坚硬的脸上,横七竖八,满是伤痕。
有刀伤,有剑伤。
绝大多数是鞭伤。
新旧伤痕,弯弯曲曲,红红紫紫,粗粗细细,挣扎着爬满那张饱经沧桑的黑脸,显得甚是可怕。
二人一前一后,默默的走着,在茫茫大地之上,留下两串模糊印迹。
风雪卷过,很快便消失了。
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
“少爷,回军营么?”
“嗯。”
“你出来都大半年了。”
“嗯。”
“回到军营没事吧?”
“嗯。”
“少爷,我是氐人的奴隶。”
“嗯。”
“我是妖族。”
“嗯。”
“少爷,我要跟着你。”
“嗯……你回去吧,我不喜欢奴隶,更不喜欢妖族奴隶。”
“可是,少爷,我回不去了。”
“为什么?”
“没有家了。”
“你不是还有个孩子么?”
“她在南疆。”
“你去找他吧。我说过,不喜欢奴隶。”
“少爷,她在南疆。”
“南疆……那倒也是。可是,我真不喜欢奴隶,我痛恨奴隶,痛恨将人变成奴隶的人。”
“少爷,我只想跟着你。”
“我只是一个边卒,连个家都没有。”
“少爷,你就是我的家。”
“……”
“少爷,那七十二个低阶修仙者……”
“那是异族人。”
“少爷,我叫阿奴。”
……
……
同一时间,西北边境,石头城。
一条简陋街道,将整座城一分为二,两边清一色的石头房子,低矮、逼仄而湿冷。
一间较大的石头房子里,七八名老兵卒围着一盆火,一边蹲着喝酒,一边听将军说话。
兵卒们身上衣甲破烂,黑而油腻,早就看不清原本的颜色,每个人身上都裹着破羊皮。
那将军身型颇高大,裹着一张豹皮,缩着脖子,手中端了一爵酒慢慢饮着。
将军的手指很粗,很长,看起来很硬。
当然,他的脸更硬。
一看就是在边塞之地驻守多年的老兵油子,没什么出息,也没什么过失,跟大商王朝所有的驻边将军一样。
“听说周人勾结羌人部落,屠了氐人部落?”一名兵卒问道。
“估计差不多。羌人部落本身实力不弱,再加上周人的狡猾善谋,氐人部落不吃亏才怪。”将军淡然说道。
“是啊,听说道门修仙者也参与了屠杀,听得人心惊肉跳。”另一兵卒缩了缩脖子,道。
将军端了酒爵,瞅着猩红火苗,略微有些失神,似乎想起了什么。
“将军,那些修仙者没皮没脸的,怎么掺和到我们凡人之间的战争了?”有兵卒低声嘟囔。
“好了,关于修仙者的事情,谁都不准再提。”将军突然说道,“另外,让下面的人留意一下路小余,这小子!”
“路小余还没回来?”一兵卒有些担忧的问道。
“嗯……臭小子,等他回来,看老子不剥了他的皮!”将军恶狠狠的说完,端起酒爵,一饮而尽。
几名兵卒望着将军,有些不知道说什么好。
路小余那臭小子,年纪不大,但与营中弟兄们却极为亲厚。
谁让几乎所有人都欠下人家的债呢。
赌债,人情债,酒钱,这些都是小事。
路小余都说过了,实在还不起,可以对你妹发誓一番,再拖欠一二十年都没毛病。
可是,还有一样债,却是永远都还不清了。
那就是救命之恩。
石头城里,驻守此地的大商边军总共不到三百人,好多都是老弱病残。
说是兵卒,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朝歌城只是将他们安顿下来,以监视羌人、氐人和周人的动向,根本就没指望他们去打仗。
当然,最主要的目的,是监视那些西荒深处的异族人。
原本,大商王朝兵强马壮之时,这些老弱病残倒也过了很多年的安生日子。
可最近几年,西荒深处的异族开始蠢蠢欲动,时不时派小股骑兵进行试探性袭扰,颇让这些老兵头疼。
那些异族骑兵,来去如风,从来都不会正面对抗。
远远的,一通乱箭射来,石头城守军只能顶着羊皮木盾结阵抵挡,眼巴巴瞅着人家两翼包抄,并不时放冷箭。
令人防不胜防。
那些异族骑兵,一个个箭法了得,稍不注意,就可能触上霉头,被一箭射翻在地。
异族人的箭簇之上,一般都涂抹了剧毒之物,见血封喉,让这些边卒们提起来就心惊肉跳。
还有几次,将军实在受不了了,领兵主动出击,中了埋伏,差点全军覆没。
正是那几次,路小余,一个平日只喜欢喝酒、赌钱、贫嘴,不显山不露水的臭小子,突然爆发出惊人的速度和力量。
救了大家。
那家伙,瘦瘦的,蔫蔫的,坏坏的,懒懒的,脸色苍白,看起来甚至有些营养不良。
不料,在战场上,他就像一只豹子。
不仅箭无虚发,且身法迅疾,在那些异族骑兵的箭雨之中,几个忽闪就能冲入人群。
他有一把刀子,不长,约莫尺许,似乎是白色的。
那刀子藏于路小余手肘之间,杀人时,整个身子猛然扑上去,只见白光倏忽一闪,便会割断一个人的喉咙。
包括将军在内,大家都想见识那把刀子,开开眼界,但从未如愿。
刀子是用来杀人的,不是用来见识的。
路小余说。
路小余这样说了,石头城里,谁都不敢反对。
将军也不行。
他被路小余救过的次数最多,甚至有一次,为了救将军,路小余差点把小命给贴进去。
那次,路小余身中数箭,并被人捅了两刀。
他在土炕上躺了三个多月,忽冷忽热,上吐下泻,人事不省,几乎嗝屁。
将军守在一旁,一步不离的伺候着,生生白了大半头发。